“李重,字茂會,江夏鍾武人也”閱讀答案及翻譯
李重,字茂會,江夏鍾武人也。重少好學,有文辭;早孤,與群弟居,以友愛著稱。弱冠為本國中正,遜讓不行。後為始平王文學,上疏陳九品。遷太子舍人,轉尚書郎。時太中大夫恬和表陳便宜稱漢孔光魏徐幹等議使王公已下制奴婢限數及禁百姓賣田宅中書啟可,屬主者為條制。重奏曰:“方今聖明垂制,每尚簡易,法禁已具,和表無施。”又司隸校尉石鑒奏,鬱林太守介登役使所監,求召遷;尚書荀愷以為遠郡非人情所樂,奏登貶秩官居。重駁曰:“臣以為宜聽鑒所上,先召登還,且使體例有常,不為遠近易制。”詔從之。
太熙初,遷廷尉平,駁廷尉奏邯鄲醉等,文多不載。再遷中書郎,每大事及疑議,輒參以經典處決,多皆施行。遷尚書吏部郎,務抑華競,不通私謁,特留心隱逸,由是群才畢舉。時燕國中正劉沈舉霍原為寒素,司徒府不從,沈又抗詣中書奏原,而中書復下司徒參論。司徒左長史荀組以為:“寒素者,當謂門寒身素,無世祚之資。原為列侯,不應寒素之目。”重奏曰:“原定志窮山,修述儒道,義在可嘉。若遂抑替,將負幽邦之望,傷敦徳之教。如詔書所求之旨,應為二品。”詔從之。出為行討虜護軍、平陽太守,崇德化,修學校,表篤行,拔賢能;清簡無欲,正身率下。在職三年,彈黜四縣。弟嶷亡,表去官。永康初,趙王倫用為相國左司馬,以憂逼成疾而卒,時年四十八。家貧,宅宇狹小,無殯殮之地,詔於典客署營喪。
(摘選自《晉書·李重傳》)
4.對下列句子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
A.遜讓不行 讓:謙讓 B.中書啟可 啟:開啟
C.不應寒素之目 目:名稱 D.彈黜四縣 彈:彈劾
5.對文中劃波浪線的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
A.時太中大夫恬和表陳便宜∕稱漢孔光∕魏徐幹等議∕使王公已下制奴婢限數∕及禁百姓賣田宅∕
B.時太中大夫恬和表陳∕便宜稱漢孔光∕魏徐幹等議∕使王公已下制奴婢限數∕及禁百姓賣田宅∕
C.時太中大夫恬和表陳便宜∕稱漢孔光∕魏徐幹等∕議使王公已下制奴婢限數∕及禁百姓賣田宅∕
D.時太中大夫恬和表陳∕便宜稱漢孔光∕魏徐幹等∕議使王公已下制奴婢限數∕及禁百姓賣田宅∕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確的一項是( )
A.李重崇尚德行教化。她小時和弟弟們居住,以友愛著稱;後來出任平陽太守,修建學校,表彰忠厚,選拔賢能。
B.李重清正簡樸無私。他身居高位,可家境貧窮,房屋狹小,死後連出殯的地方都沒有,皇帝下詔在典客署治喪。
C.李重重視隱逸之士。在擔任尚書吏部郎時,李重支持劉沈推薦霍原為寒素,認為霍原的志向和行為都值得嘉獎。
D.李重言辭處事恰當。他駁石鑒時,認為體例要符合常法,不隨意改變;每每有大事及疑議時就要按經典處理決定。
7.把文中畫線句子譯為現代漢語。(10分)
(1)方今聖明垂制,每尚簡易,法禁已具,和表無施。
(2)務抑華競,不通私謁,特留心隱逸,由是群才畢舉。
參考答案
4B
5A
6D
7①現在的聖明制度,每每崇尚簡單易行,法律禁令已經具備,恬和的奏表沒有施行。②致力於抑制浮華豪奢,特別留意隱逸之人,因此有才能的人都被選拔舉薦。
參考譯文
李重,字茂會,江夏鍾武人。李重少時愛好學習,有文章辭彩;早年父母雙亡,同幾個弟弟居住,以友愛著稱。二十歲當本國中正,謙讓沒有就職。後來當始平王元勰的文學,上疏陳述九品之制道。升任太子舍人,轉任尚書郎。當時太中大夫恬和上表陳奏當辦的事,稱舉漢代孔光、魏代徐幹等人的觀點,讓王公貴族以下使用奴婢限定人數,以及禁止百姓變賣田產房屋。中書同意,讓主管者制定條例。現在聖明的制度,每每崇尚簡單易行,法律禁令已經具備,恬和的陳奏無所施行。”另外,司隸校尉石鑒上奏,鬱林太守介登役使所管轄的人,請求把他召回;尚書荀愷認為邊遠郡地不是人情所樂意的地方,上奏對介登降級任職。李重反駁道:“我聽說立法沒有特例,因為要使眾人一齊檢舉xie6*惡,不是一定要另找事由開脫,常理是沒有什麼遺漏的。因此所阻塞的少,所成全的多。現在像介登這樣的遠郡很多,如果同意他降職留任,動輒成為準例,我擔心平庸之輩倚仗邊遠,必定會有貪污納賄的憂患,這不是肅清王化、安寧邊域的辦法。我以為應當依石鑒所奏,先召介登還朝,以致使體例符合常法,不因地域遠近而制度不同。”下詔同意。
太熙初年(290),升遷為廷尉平。他批評廷尉上奏邯鄲醉等,文字繁多不錄。經過兩次升遷為中書郎,每逢大事以及有疑問的奏議,總是參閱經典處置決定,大多都施行。升遷為尚書吏部郎,致力於抑制浮華豪奢,從來不通私事謁見,特別留意隱逸之士,因此有才能的人都被選拔舉薦,選拔錄用北海的西郭湯、琅王牙的劉珩、燕國的霍原、馮翊的吉謀等為秘書郎和諸王的文學之職,所以海內沒有誰不歸附他。當時燕國中正劉沈推薦霍原為寒素,司徒府不同意,劉沈又抗命到中書處為霍原上奏,中書又委託司徒討論。司徒左長史荀組認為:“寒素,應當是門庭清寒、自身清白,又沒有世襲資本的人。霍原是列侯,有顯貴的地位佩有金印紫綬,先前在民間經商,後來才從事學業,年少和年長時職業不同,過了而立之年才立名,民間的稱譽不普遍,德行禮義不為人知,不應當授以寒素之名。”李重上奏說:“只是霍原立志在深山,修述儒家學說,其義值得嘉獎。如果又廢棄,將會違背幽州的期望,傷害仁德的政教。按詔書要求的旨意,應為二品。”下詔同意。出任行討虜將軍,平陽太守,崇尚德行教化,修建學校,表彰忠厚的品行,選拔賢能,清正簡樸沒有私慾,自身品行端正,率領下屬,在任三年,彈劾罷免了四縣官長。弟弟李嶷死後,上表離官。
永康初年(300),趙王司馬倫任他為相國左司馬,因憂慮成疾而死,時年四十八歲。家中貧窮,房屋狹小,沒有出殯的地方,下詔在典客署治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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