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劉安世》“劉安世,字器之,魏人”閱讀答案及原文翻譯

劉安世,字器之,魏人。登進士第,不就選。從學於司馬光,咨盡心行己之要,光敏之以誠,且令自不妄語始。調洺州司法參軍,司戶以貪聞,轉運使吳守禮將按之,問於安世,安世云:“無之。”守禮為止。然安世心常不自安,曰:“司戶實貪而吾不以誠對,吾其違司馬公教乎!”光入相,薦為秘書省正字。光薨,擢右正言。
章惇以強市崑山民田罰金,安世言:“惇與蔡確、黃履、邢恕素相交結,自謂社稷之臣,貪天之功,僥倖異日,天下之人指為‘四凶’。今惇父尚在,而別籍異財,絕滅義理,止從薄罰,何以示懲?”會吳處厚解釋確《安州詩》以進,安世謂其指斥乘輿,犯大不敬,與梁燾等極論之,竄之新州。
進左諫議大夫,有旨暫罷講筵。民間歡傳宮中求乳婢,安世上疏諫曰:“陛下富於春秋,未納後而親女色。願太皇太后保佑聖躬,為宗廟社稷大計,清閒之燕,頻御經帷,仍引近臣與論前古治亂之要,以益聖學,無溺於所愛而忘其可戒。”
哲宗俯首不語。
章惇用事,尤忌惡之。初黜知南安軍,再貶少府少監,三貶新州別駕,安置英州。宣和六年,復待制,中書舍人沈思封還之。明年卒,年七十八。
安世初除諫官,未拜命,入白母曰:“朝廷不以安世不肖,使在言路。倘居其官,須明目張胆,以身任責,脫有觸忤,禍譴立至。主上方以孝治天下,若以老母辭,當可免。”母曰:“不然,吾聞諫官為天子諍臣,汝父平生欲為之而弗得,汝幸居此地,當捐身以報國恩。正得罪流放,無問遠近,吾當從汝所之。”於是受命。年既老,群賢凋喪略盡,巋然獨存,而名望益重。梁師成用事,能生死人,心服其賢,求得小吏吳默嘗趨走前後者,使持書來,啖以即大用,默因勸為子孫計,安世笑謝曰:“吾若為子孫計,不至是矣。吾欲為元佑①全人,見司馬光於地下。”還其書不答。死葬祥符縣。後二年,金人發其冢,貌如生,相驚語曰:“異人也!”為之蓋棺乃去。
(節選自《宋史·劉安世》,有改動)
註:①元佑,宋哲宗趙煦的年號。
8. 對下列句子中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
A. 轉運使吳守禮將按之 查辦
B. 陛下富於春秋 年歲
C. 章惇用事,尤忌惡之 憎恨
D. 金人發其冢 發現
9. 下列各句中,加點詞意義和用法都相同的一組是( )
A.司戶實貪而吾不以誠對 山東豪傑遂並起而亡秦族矣
B.吾當從汝所之 縱一葦之所如
C.啖以即大用 私見張良,具告以事
D.默因勸為子孫計 吾今為之虜矣
10.把文言文閱讀材料中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今惇父尚在,而別籍異財,絕滅義理,止從薄罰,何以示懲?”(5分)
(2)倘居其官,須明目張胆,以身任責,脫有觸忤,禍譴立至(5分)
11.文末說“吾欲為元佑全人”,結合全文,簡要概括劉安世身上所體現的“全人”特點。(4分)
參考答案
8.D發:打開
9.B用在動詞前,構成名詞性詞組;A項,連詞,錶轉折/連詞,表順承;C項,介詞,用/介詞,把;D項,介詞,替/介詞,被。
10(10分)(l)(5分)現在章淳父親還健在,他卻另外登記其它田產,滅絕道義情理,(若)只是從輕處罰,用什麼來表現出懲戒的意義?(譯出大意2分,落實“籍”“止”“何以”各1分)
(2)(5分)如果就任這個官職,必須有見識有膽略,用自己的生命來擔負職責,倘或有觸犯忤逆,禍患貶謫立即到來。(譯出大意2分,落實“居”“脫”“明目張胆”各1分)
11.自省、正直(敢於直諫)、忠君愛國(捐身報國)、孝敬、不為名利所動。(任答四點,每點1分,意思相近即可)
【參考譯文】
劉安世,字器之,魏人。考中進士,沒有參選官任。跟從司馬光學習,諮詢盡心行己的要旨,司馬光教導他誠實,而且令他從不亂說話開始。調任洺州司法參軍,沼州司戶以貪污聞名,轉運使吳守禮打算查辦他,向劉安世詢問,劉安世說:“沒有這種事。”
吳守禮因而停止此事。但劉安世內心常常不自安,說:“司戶確實貪污而我不以誠實應對,我豈不是違背了司馬公的教誨啊!”司馬光入為宰相,推薦劉安世為秘書省正字。後司馬光去世,提升為右正言。
章惇因強行買崑山民田被罰金,劉安世說:“章惇與蔡確、黃履、邢恕向來互相交結,自認為是社稷大臣,貪天之功,僥倖將來得到皇帝的寵幸,天下人指陳他們為‘四凶’。現在章惇父親還健在,他卻另外登記其它田產,滅絕道義情理,(若)只是從輕處罰,用什麼來表現出懲戒的意義?”恰逢吳處厚解釋蔡確《安州詩》進獻之事,劉安世認為蔡確是指斥皇帝,觸犯大不敬條令,同梁燾等人極力論述這件事,把蔡確放逐到新州。
(劉安世)進任左諫議大夫,有旨意暫時罷免講筵,民間喜傳宮中求取奶媽,劉安世上疏進諫說“:陛下正當壯年,沒有立皇后而親近女色。希望太皇太后保佑聖上的身體,為宗廟社稷大事計議,清閒之餘,應多臨御經史研讀之處,多引用親信大臣談論前朝治亂的要旨,來增加皇上的學問,不要溺於所愛而忘記其可以作為勸戒。”哲宗低頭不說話。
後來章惇當權,特別憎恨劉安世。初貶知南安軍,再貶為少府少監,三貶新州別駕,安排他在英州居住。宣和六年(1124),恢復待制職務,第二年劉安世去世,終年七十八歲。
劉安世開始被任命為諫官,沒有接受君命,進屋稟告母親說:“朝廷不因為安世不賢,讓我擔任諫官。如果就任這個官職,必須有膽識敢作敢為,用自己的生命來擔負職責,倘或有所觸犯忤逆,禍患貶謫立即到來。皇帝正用孝治理天下,如果以老母親辭謝,應當可以免任此職。”母親說:“不行,我聽說諫官是天子的諍臣,應獻身以報效國家的恩典。即使恰好獲罪被流放,不論遠近,我當跟從你居住。”劉安世於是接受任命。年紀老了,眾賢差不多都死了,唯安世巋然獨存,而名望更高。梁師成當權,有生殺予奪之權勢,內心折服劉安世的賢能,找到(曾經在劉安世身邊供過事的)小吏吳默,派他持信來,以馬上重用引誘劉安世,吳默就勸劉安世替子孫打算,劉安世笑著感謝說:“我如果替子孫打算,不至於這樣了。我想做元佑十全十美的人,在黃泉下去見司馬光。”歸還梁師成的信沒有答覆。死後葬在祥符縣。二年後,金人打開他的墳墓,相貌如生,互相驚異告訴說:“這是異人。”替他蓋上棺材才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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