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絳侯周勃者,沛人也”閱讀答案解析及句子翻譯

絳侯周勃者,沛人也。其先卷人,徙沛。高祖之為沛公初起,勃以中涓從攻胡陵,下方與。方與反,與戰,卻適。後章邯破殺項梁,沛公與項羽引兵東如碭。楚懷王封沛公號安武侯,為碭郡長。沛公拜勃為虎賁令,以令從沛公定魏地。攻東郡尉於城武,破之。破秦軍於藍田。至鹹陽,滅秦。項羽至,以沛公為漢王。漢王賜勃爵為威武侯。從入漢中,拜為將軍。還定三秦,至秦,賜食邑懷德。攻槐里、好畤,最。擊趙賁、內史保於鹹陽,最。圍章邯廢丘。轉擊項籍。攻曲逆,最。還守敖倉,追項籍。籍已死,因東定楚地泗水、東海郡,凡得二十二縣。還守洛陽、櫟陽,賜與穎陰侯共食鍾離。賜爵列侯,剖符世世勿絕。食絳八千一百八十戶,號絳侯。勃為人木強敦厚,高帝以為可屬大事。勃不好文學,每召諸生說士。東鄉坐而責之:“趣為我語。”其椎少文如此。文帝即立,以勃為右丞相,賜金五千斤,食邑萬戶。居月余,人或說勃曰君既誅諸呂立代王威震天下而君受厚賞處尊位以寵久之即禍及身矣勃懼,亦自危,乃謝請歸相印。上許之。乃免相就國。歲余,每河東守尉行縣至絳,絳侯勃自畏恐誅,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見之。其後人有上書告勃欲反,下廷尉。廷尉下其事長安,逮捕勃治之。勃恐,不知置辭,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與獄吏,獄吏乃書牘背示之。曰“以公主為證”。公主者,孝文帝女也,勃太子勝之尚之,故獄吏教引為證。勃之益封受賜,盡以予薄昭。及系急,薄昭為言薄太后,太后亦以為無反事。文帝朝,太后以冒絮提文帝,曰:“絳侯綰皇帝璽,將兵於北軍,不以此時反,今居一小縣,顧欲反邪!”文帝既見絳侯獄辭,乃謝曰:“吏方驗而出之。”於是使使持節赦絳侯,復爵邑。絳侯既出,曰:“吾嘗將百萬軍,然安知獄吏之貴乎!”絳侯復就國。孝文帝十一年卒,謚為武侯。
(節選自《史記·絳侯周勃世家》)
4.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A.人或說/勃曰/君既誅諸呂/立代王/威震天下/而君受厚賞/處尊位/以寵久之即禍及身矣/
B.人或說勃曰/君既誅諸呂/立代王/威震天下/而君受厚賞/處尊位/以寵/久之即禍及身矣/
C.人或說勃曰/君既誅諸呂/立代王/威震天下/而君受厚賞/處尊位以寵/久之即禍/及身矣/
D.人或說/勃曰/君既誅諸呂/立代王/威震天下/而君受厚賞/處尊位以寵/久之即禍/及身矣/
5.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
A.食邑即封地,其大小隨爵位黜升而損益,古代的卿、大夫以封地徵收的賦稅為食祿。
B.列侯是秦漢時設定的二十種爵位中的一種,屬於“侯爵”,是異姓臣子的最高封爵。
C.符是朝廷封官、傳達命令和調兵遣將的憑證,剖分為二,執有其中之一即可生效。
D.尚,有匹配之意,多指高攀婚姻;文中指周勃的兒子周勝之娶孝文帝的女兒為妻。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A.周勃軍功卓著。最初以中涓的身份隨從沛公,後沛公封他為虎賁令;隨劉邦四處征戰,滅秦定楚,多次立上等功。
B.周勃不喜文學。周勃不喜歡文辭學問,每次召見諸位儒生和遊說之士,他就面向東坐著,責令他們直言陳事。
C.周勃為人謹慎。他懼怕位高權重會禍殃及身,請求歸還相印,皇帝允許他辭職,周勃辭去丞相職位回到封地。
D.周勃木訥老實。他被誣入獄,面對廷尉的詰問他不知如何回答,獄吏提示他破財免災,幾經周折,他才得以釋放。
7.把文中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歲余,每河東守尉行縣至絳,絳侯勃自畏恐誅,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見之。
(2)文帝既見絳侯獄辭,乃謝曰:“吏方驗而出之。”於是使使持節赦絳侯,復爵邑。
參考答案
4. B 
5. C(“符”合二為一方生效。)
6. D(“獄吏提示他破財免災”不當。) (4-6小題每小題3分。)
7.(1)(回到封地)一年多,每當河東郡守郡尉巡視各縣到達絳縣的時候,絳侯周勃害怕自己被殺害,經常披掛鎧甲,命令家人手裡拿上武器,(然後他才去)會見郡守郡尉。 (“每”“行”“誅”“被”“兵”各1分。共5分。)
(2)文帝已經看到絳侯的供詞,便向太后謝罪說:“獄吏剛查驗清楚,要放他出去了。”於是派使者帶著符節赦免絳侯,恢復他的爵位和食邑。 (“獄辭”“謝”“驗”“出”“使使”各1分。共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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