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大昌,字泰之,徽州休寧人”閱讀答案解析及原文翻譯
程大昌,字泰之,徽州休寧人。孝宗即位,遷著作佐郎。帝初政,銳意事功,問大昌曰:“朕治道不進,奈何?”大昌對曰:“陛下勤儉過古帝王,自女真通和,知尊中國,不可謂無效。但當求賢納諫,修政事,不必他求奇策。”又言:“淮上築城太多,緩急何人可守?設險莫如練卒,練卒莫如擇將。”帝稱善。除浙東提點刑獄。會歲豐,酒稅逾額,有挾朝命請增額者,大昌力拒之。徙江西轉運副使,大昌曰:“可以興利去害,行吾志矣。”會歲歉,出錢十餘萬緡,代輸吉、贛、臨江、南安夏稅折帛。六和塔寺僧以鎮潮為功,求內降給賜所置田產仍免科徭,大昌奏:“僧寺既違法置田,又移科徭於民,奈何許之!”寢其命。權刑部侍郎,大昌言:“辟以止辟,未聞縱有罪為仁也。今四方讞獄例擬貸死,臣謂有司當守法,人主察其可貸則貸之。如此,則法伸乎下,仁歸乎上矣。”帝以為然。江陵都統制率逢原縱部曲毆百姓,大昌因極論“自此屯戍州郡,不可為矣!”逢原由是坐削兩官。累遷吏部尚書,言:“禁衛之士,祖宗非獨以備宿衛而已,南征北伐,是嘗為先鋒。今率三年輒補外,用違其長,即有徵行,無人在選。奈何始以材武擇之,而終以庸常棄之乎?願留三衙勿遣。”出知泉州,汀州賊沈師作亂,戍將蕭統領與戰死,閩部大震。漕檄統制裴師武討之。師武以未得帥符不行,大昌手書趣之曰:“事急矣,有如帥責君,可持吾書自解。”當是時,賊謀攻城,而先使諜者裹甲縱火為內應。會師武軍至,復得諜者,賊遂散去。紹熙五年,以龍圖閣學士致仕。慶元元年卒,年七十三,諡文簡。
(節選自《宋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二》)
4.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禁衛之士/祖宗非獨以備宿衛而已/南征北伐/是嘗為先鋒/今率三年輒補/外用違其長/即有徵行/無人在選奈何/始以材武擇之/而終以庸常棄之乎/願留三衙勿遣/
B.禁衛之士/祖宗非獨以備宿衛而已/南征北伐/是嘗為先鋒/今率三年輒補外/用違其長/即有/征行無人/在選奈何/始以材武擇之/而終以庸常棄之乎/願留三衙勿遣/
C.禁衛之士/祖宗非獨以備宿衛而已/南征北伐/是嘗為先鋒/今率三年/輒補外用/違其長/即有徵行/無人在選/奈何始以材武擇之/而終以庸常棄之乎/願留三衙勿遣/
D.禁衛之士/祖宗非獨以備宿衛而已/南征北伐/是嘗為先鋒/今率三年輒補外/用違其長/即有徵行/無人在選/奈何始以材武擇之/而終以庸常棄之乎/願留三衙勿遣/
5.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從春秋戰國至宋元明清,多把中原王朝政權統轄範圍之內的地區稱為“中國”。
B.北宋時,為加強中央集權,將領不能專兵,凡遇戰事,在將領中選拔一人給予“都統制”的名義節制兵馬。
C.年號是中國古代封建皇帝用以紀年的名號,一個皇帝只有一個年號,所以常常用年號來稱呼皇帝。
D.古代的官員因為年齡或別的原因辭官不做了,稱“致仕”或“休致”,也指官員退休。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程大昌積極建言,受到皇上稱讚。他認為求賢納諫,修明政治,就能稱霸中原;設定險要不如訓練士兵,訓練士兵不如選擇好將領。
B.程大昌關注民生,體察民情。有人以朝廷的命令為由請求增加稅額,大昌堅決拒絕;他認為不應該答應六和塔寺僧的請求,皇帝採納了他的意見。
C.程大昌盡心國事,見識卓遠。代理刑部侍郎時,他認為縱容罪犯不是仁道,套用法律阻止犯罪;擔任吏部尚書時,他認為應該充分發揮宮廷警衛的長處。
D.程大昌處事果斷,敢於擔當。汀州逆賊沈師作亂,裴師武因為沒有得到帥符不肯出兵征討,程大昌寫信催促,並願承擔責任,於是裴師武及時出兵。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會歲歉,出錢十餘萬緡,代輸吉、贛、臨江、南安夏稅折帛。
(2) 今四方讞獄例擬貸死,臣謂有司當守法,人主察其可貸則貸之。
參考答案
4.(3分)D
5.(3分)C
6.(3分)A(“就能稱霸中原”理解有誤)
7.(10分)(1)適逢荒年,(程大昌)拿出十多萬錢,代交吉州、贛州、臨江、南安等地折合為絲織品的夏稅。(大意2分, “歉” “輸”“折帛”各1分)
(2)現在各方面審理案件依例打算赦免死罪,我認為有關部門應當信守法令,皇上審察可以赦免就赦免他。(大意2分,“讞獄”“擬”“貸”各1分)
參考譯文:
程大昌,字泰之,徽州休寧人。孝宗繼位後,提升他為著作佐郎。皇帝剛剛執政,銳意建功立業,問大昌說:“我治國沒有長進,怎么辦呢?”大昌回答說:“陛下勤儉超過古代帝王,自從女真與我們交往和睦通,他們知道尊重中原,不可以說沒有效果。只要求賢才納諫言,修明政事,不必另外尋求奇方異策。”又說:“淮上築城太多,發生緊急情況什麼人可以守衛?設定險要不如訓練士兵,訓練士兵不如選擇好將領。”皇帝稱讚他說得好。授予他浙東提點刑獄。適逢豐年,酒稅超過了規定的數額,有人以朝廷的命令為由請求增加稅額,大昌堅決拒絕。調任江西轉運副使,大昌說:“可以興利除害,實行我的志向了。”適逢荒年,他拿出十多萬錢,代交吉州、贛州、臨江、南安等地折合為絲織品的夏稅。六和塔寺僧認為鎮伏江潮有功,請求皇上下旨把已置辦的田產賞賜給他們仍舊免除賦稅徭役,大昌上奏:“僧寺已經違法置辦田產,又將賦稅徭役移加給百姓,為什麼要答應他們呢!”皇帝中止了命令。大昌代理刑部侍郎,說:“法律是用來防止犯法的,沒有聽說縱容罪犯是仁道。現在各方面審理案件依例打算赦免死罪,我認為有關部門應當信守法令,皇上審察可以赦免就赦免他。這樣,就使法律在下面得到伸張,而仁道歸於皇上了。”皇上認為他說得對。江陵都統制率逢原縱容部下毆打百姓,大昌於是極力說“從此屯駐戍守州郡,不可以做了”! 率逢原因此被治罪削減兩官。大昌多次升遷為吏部尚書,說:“擔任宮廷警衛的士兵,祖宗之法不只是用來預備宮中警衛,南征北戰,禁衛軍都曾是先鋒。現在一般三年就要補以外任,用非所長,即使有征伐之事,也沒有人得到選用。為什麼剛開始是選擇有才略武藝的人,而到最後把他們像平常人一樣地拋棄呢?希望將他們留在衙內不要派遣。”離開京城主持泉州政務,汀州逆賊沈師作亂,戍守將領蕭統領與沈師作戰而死,閩部受到很大震動。漕司發檄文命令統制裴師武討伐亂軍。裴師武因為沒有得到帥符不肯出兵,大昌親筆致信催促他說:“事情很急,如果將帥責怪你,你可以拿我的信自己辯解。”這時候,賊兵謀劃攻城,先派遣間諜披上鎧甲放火作為內應。正趕上師武的軍隊到來,又抓住了間諜,於是賊兵散去。紹熙五年,以龍圖閣學士退休。慶元元年去世,終年七十三歲,謐號文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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