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韋湊傳》“韋湊字彥宗,京兆萬年人”閱讀答案及翻譯

韋湊字彥宗,京兆萬年人。永淳初,解褐婺州參軍事。徙資州司兵,觀察使房昶才之,表於朝,遷楊州法曹。州人孟神爽罷仁壽令,豪縱,數犯法,交通貴戚,吏莫敢繩,湊按治,杖殺之,遠近稱伏。入為相王府屬,時姚崇兼府長史,嘗曰:“韋子識遠文詳,吾恨晚得之。”’六遷司農少卿。忤宗楚客,出為貝州刺史。睿宗立,徙太府,兼通事舍人。景雲初,作金仙等觀,湊諫,以為:“方農月興功,雖貲出公主,然高直售庸,則農人舍耕取顧,趨末棄本,恐天下有受其飢者。”不聽。湊執爭,以“萬物生育,草木昆蛟傷伐甚多,非仁聖本意”。帝詔外詳議。中書令崔緹、侍中岑羲曰:“公敢是耶? ”湊曰:“食厚祿,死不敢顧,況聖世必無死乎?”朝廷為減費萬計。出為陝、汝、岐三州刺史。開元初,欲建碑靖陵,湊以古園陵不立碑,又方旱不可興工,諫而止。遷將作大匠。詔復孝敬皇帝廟號義宗,湊諫曰:“傳云:‘必也正名。’禮:祖有功,宗有德,其廟百世不毀。歷代稱宗者,皆方制海內,德澤可尊,列於昭穆,是謂不毀。孝敬皇帝未嘗南面,且別立寢廟,無稱宗之義。”遂罷。遷右衛大將軍,玄宗謂曰:“故事,諸衛大將軍與尚書更為之,近時職輕,故用卿以重此官,其毋辭!”尋徙河南尹,封彭城郡公。會洛陽主簿王鈞以賕抵死,詔曰:“兩台御史、河南尹縱吏侵漁,《春秋》重責帥,學科網其出湊曹州刺史,侍御史張洽通州司馬。”久之,遷太原尹,兼北都軍器監,邊備修舉,詔賜時服勞勉之。及病,遣上醫臨治。卒,年六十五。 (節選自《新唐書•韋湊傳》)
3.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A.罷仁壽令,豪縱,數犯法數:屢次 B.交通貴戚,吏莫敢繩 繩:制裁
C.湊按治,杖殺之,選近稱伏 伏:認罪 D.忤宗楚客,出為貝州刺史忤:觸犯
【答案】C
4.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
A.州人孟神爽罷仁壽令/豪縱/數犯法交通/貴戚吏莫敢繩/湊按治/杖殺之/遠近稱伏。
B.州人孟神爽罷仁壽令/豪縱數犯法/交通貴戚吏莫敢繩/湊按治/杖殺之遠近稱伏。
C.州人孟神爽罷仁壽令/豪縱/數犯法/交通貴戚/吏莫敢繩/湊按治/杖殺之/遠近稱伏。
D.州人孟神爽罷仁壽令/豪縱數犯法/交通貴戚吏/莫敢繩/湊按治杖殺之/遠近稱伏。
5.下列對文中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 )
A.“解褐”指脫去平民穿著的粗布衣服,換上官員服飾,比喻開始進入仕途。
B.“舍人”,古代官職名稱。秦漢到明代之間宮中都設有舍人,如秦漢置太子舍人,魏晉有中書舍人。
C.“南面”指擔任大臣,因為古代坐北朝南為尊位,大臣朝見天子時立於南面。
D.“故事”有多種含義,也指一種文學體裁,文中用以表示舊日的典章制度。。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
A.韋湊富有膽識,深受長官好評。任揚州法曹時,孟神爽觸犯法令,勾結權要,韋湊果斷處置,依法杖殺;入為相王府屬吏,上司遺憾與他相見太晚。
B.韋湊參議朝政,敢於據理力爭。景雲初年,朝廷議建金仙觀,他認為農事季節,建觀必使農民拋棄耕作;皇上不聽從,他又會同其他官員一同諫諍。
C.韋湊學識淵博,善於以古證今。開元初年,朝廷議在靖陵建碑,他上奏說明古代園陵不立碑;議論孝敬皇帝廟號時,他又引經據典說不可稱“宗”。
D.韋湊因受株連,遭到皇上責罰。在河南尹任上,部屬羅陽主簿犯事,皇上認為韋湊放縱屬吏侵吞牟利,理應負責,於是將韋湊降職為曹州刺史。
7.把第I卷文言文閱讀材料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食厚祿,死不敢顧,況聖世必無死乎?
(2)近時職輕,故用卿以重此官,其毋辭!
參考答案
4.C
5.C(解說有誤,根據上文“孝敬皇帝未嘗南面”推測應該是皇帝登基。古代等級制度嚴格,左右為區別尊卑高下的標誌之一,普遍實行於各種禮儀之中。由於君主受臣子朝見時,南面而坐,左東右西,臣子北面而立,左西右東,朝臣依官位由尊至卑一字排開,若官位高者有東,卑者在西,則尊右賤左;反是,則尊左賤右。)
6.B“他又會同其他官員一同諫諍”說法有誤。原文皇帝把事情交給大臣討論,另外提到的兩個大臣並不支持他。
7.(1)(5分)(我)享受著豐厚的俸祿,連死都不敢顧惜,更何況聖明的時代一定不會定我的死罪(或“讓我死”)呢?(“食”“厚祿”“顧”“況……乎”“無死”一點1分。)
(2)(5分)近期(這一)職權較輕,所以任用你來加重這一官位,還是(或“希望”“一定”)不要推辭吧!(“故”“以”“重”“毋”“辭”一點1分)
參考譯文:
韋湊字彥宗,京兆萬年人。永淳初年,出仕任婺州參軍事。調任資巡司兵,觀察使房昶認為他有才,上表舉薦給朝廷,升任逢巡法曹。州人孟神爽被罷免仁壽令,蠻橫放縱,多次犯法,勾結貴戚,官吏不敢追究,韋湊審訊治罪,杖殺了他,遠近佩服。召入任擔至府屬官,當時姚崇兼相王府長史,曾說:“韋子見識深遠文思周詳,我遺憾得到他太晚。”六次升官後任司農少卿。冒犯宗楚客,貶任貝州剌史。睿宗即位,調職到太府,兼通事舍人。景雲初年,建造金仙等道觀,韋湊規勸,認為:“正當農耕之月而興建,雖然是公主出錢財,然而高價僱人,則農人捨棄耕作而接受僱傭,趨末棄本,恐怕天下有人會因此而受飢餓。”皇帝不聽從。韋湊堅持爭諫,認為“萬物生育之時,草木昆蟲傷害太多,不符合仁君本意”。皇帝下詔在外朝詳議。中書令崔緹、侍中岑羲說:“公為何竟敢這樣呢?”韋湊說:“享受著豐厚的俸祿,連死都不敢顧惜,何況聖世一定不會定我的死罪呢!”朝廷為此減省費用數以萬計。韋湊出任陝、汝、岐三州剌史。
開元初年,要在靖陵建碑,韋湊認為古代園陵不立碑,又正值大旱不可興工,諫阻而停止。升任將作大匠。下詔恢復孝敬皇帝廟號為義宗,韋湊上諫說:“傳書說:一定要先確立名分。《禮記》上說,‘祖’用來稱又開創之功的國君,‘宗’用來稱有德的國君,他們的宗廟經過百世也不會毀壞。歷代能稱宗者,都是統治四海,恩惠受到尊崇,在宗廟中排列,這就是所說的不毀。孝敬皇帝不曾稱帝,況且另外設立了寢廟,沒有稱宗的名分。”於是停止。韋湊升任右衛大將軍,玄宗對他說:“依照舊制,諸衛大將軍與尚書交替任職,近來職權較輕,所以任用你加重這一官位,還是不要推辭吧!”不久調任河南尹,封彭城郡公。正逢洛陽主簿王鈞因賄賂判處死罪,下詔說:“兩台御史、河南尹放縱屬吏侵奪,《春秋》中說下屬有罪,要責罰主帥,應貶任韋湊為曹州剌史,侍御史張洽為通州司馬。”很久,升任太原尹兼北都軍器監,邊防嚴整,下詔賜予時服慰勞勉勵他。患病後,派遣御醫登門治療。去世,終年六十五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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