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佛遊記-第一卷-06
關於利立浦特居民的情況:他們的學術.法律.風俗和教育兒童的方法......作者在該國的生活方式......他為一貴婦人辯護.
我雖然想寫一篇專門的文章來描述這個帝國的一切,但同時倒也樂意先介紹一點大概的情況來滿足我的讀者的好奇心.由於當地人一般身高不足六英寸,所以其他的動物.植物和村木都有與之相稱的嚴格的比例.比方說,最高的馬和牛身高是四五英寸,綿羊大約一英寸半,鵝大概就只有麻雀那么大,依次往下推,一直到最小的種類,我是幾乎看不見了.不過大自然使利立浦特人的眼睛已經適應了他們眼前那一切特殊的東西,他們能看得非常清楚,只是看不太遠.我非常高興曾經看到一位廚師在一隻不及普通蒼蠅大小的百靈鳥身上毛,也曾看到一位年輕姑娘拿著根細得看不見的絲線在穿一枚小得看不見的針.這些都說明他們對近處的物體有著十分敏銳的視力.他們最高的樹木大約有七英尺,我指的是皇家大公園裡的那幾棵,我舉起攢著的拳頭剛好夠得著樹頂.其他蔬菜之類同樣也有一定的比例,那些就留給讀者自己去想像吧.
他們的學術歷經多少代,各學科已經十分發達,這我現在就不用多說了.不過他們寫字的方法很特別,既不像歐洲人那樣從左到右,又不像阿拉伯人那樣從右到左,不像中國人那樣自上而下,也不像卡斯卡吉人那樣自下而上,卻是從紙的一角斜著寫到另一角,和英國的太太小姐們一個樣子.
他們埋葬死人時是將死人的頭直接朝下,因為他們持這么一種意見,就是,一萬一千個月之後死人全都要復活,這期間地球(他們以為是扁平的)會上下翻個個兒;用這樣的埋法,死人到復活的時候,就該是穩穩噹噹地站在那兒了.他們中有見識的人也都承認這種說法荒誕不經,但為了隨俗,這種做法仍在延用.
這個帝國有些法律和風俗非常奇特,要不是它們與我親愛的祖國的法律和風俗完全相反,我真想替他們說幾句辯解的話.但願我們也能實行就好.我首先要提到的是關於告密者的法律.一切背叛國家的罪行在此均將受到最嚴厲的懲罰.但如果被告能在開審時表明自己清白無罪,則原告將被立即處死,落得個可恥的下場;同時無辜者還可以從原告的財產或土地中獲得四項賠償:損失的時間,經歷的危險,監禁的痛苦,以及全部的辯護費用.假如原告的財產不夠賠償,則多半由皇家負擔.皇帝還要公開對被告有所恩賜,同時頒發通告,向全城宣布被告無罪.
他們視欺詐較偷竊為更嚴重的犯罪,因此有人欺詐很少有不被處以死刑的.他們認為,一個人只要小心謹慎,提高警惕,再加上有點一般的常識,自己的東西就不會被偷掉,可是對於老奸巨滑,誠實的人就防不勝防.既然人們需要不斷地買賣,信用交易,如果我們允許和縱容欺詐行為,或者沒有相應的法律對其進行制裁,那么誠實的生意人就永遠吃虧,流氓無賴反倒獲利.我記得有一次我曾在國王面前替一個拐騙了主人一大筆錢的罪犯說情.那人奉主人之命去收款,隨後竟攜款潛逃.我對皇帝說,這不過是一種背信棄義的行為,希望能減輕對他的量刑.皇帝覺得我荒謬至極,竟會將最能加重其罪行的理由提出來替他辯護.說真的,我當時無言以對,只好泛泛地回答他說,各國有各國不同的習俗吧.應當承認,我那時確實羞愧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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