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龍篇
【題解】
這是一篇替董仲舒所鼓吹的設土龍求雨的觀點進行辯解的文章。“亂”字王充訓為“終”,即透徹的解釋。王充認為,歷來人們對於設土龍求雨的解釋都不夠透徹,所以他專門寫了這篇文章,取名“亂龍”。“亂”就是進行透徹的解釋,“龍”就是設土龍求雨。
董仲舒提倡設土龍求雨的理論根據就是他的“天人感應”論。王充否認天有意識,但他從一些感性知識(如人學雞叫,雞也會跟著叫)出發,把一些傳說(如葉公畫龍,“真龍聞而下之”)當成事實,形上學地加以推論,得出凡同類事物及其假象可以相互招致、感應的結論。他用這種理論對設土龍求雨作了牽強附會的解釋,提出十五個例證和四條理由,說龍與雲同類,設土龍可以使“雲雨自至”。他的這種“透徹”解釋,實質上是把無識的自然現象和有意識的社會現象混淆了。有人認為此篇是否為王充所作,或全為原作,似可存疑。
【原文】
47·1董仲舒申《春秋》之雩,設土龍以招雨(1),其意以雲龍相致。《易》曰(2):“雲從龍,風從虎(3)。”以類求之,故設土龍,陰陽從類(4),雲雨自至。儒者或問曰:夫《易》言“雲從龍”者,謂真龍也,豈謂土哉?楚葉公好龍(5),牆壁槃盂皆畫龍(6)。必以象類為若真是(7),則葉公之國常有雨也。《易》又曰:“風從虎”,謂虎嘯而谷風至也。風之與虎,亦同氣類。設為土虎,置之谷中,風能至乎?夫土虎不能而致風,土龍安能而致雨(8)?古者畜龍,乘車駕龍,故有豢龍氏、御龍氏(9)。夏後之庭(10),二龍常在,季年夏衰(11),二龍低伏(12)。真龍在地,猶無雲雨,況偽象乎?禮,畫雷樽象雷之形(13),雷樽不聞能致雷,土龍安能而動雨?頓牟掇芥(14),磁石引針(15),皆以其真是,不假他類(16)。他類肖似,不能掇取者,何也?氣性異殊,不能相感動也。劉子駿掌雩祭(17),典土龍事(18),桓君山亦難以頓牟、磁石不能真是(19),何能掇針、取芥?子駿窮無以應。子駿,漢朝智囊(20),筆墨淵海(21),窮無以應者,是事非議誤,不得道理實也。曰(22):夫以非真難,是也;不以象類說,非也。夫東風至(23),酒淇溢(24);鯨魚死(25);彗星出(26),天道自然,非人事也。事與彼雲龍相從,同一實也。
【注釋】
(1)土龍:參見22·10注(6)。
(2)《易》:參見36·7注(1)。
(3)引文見《周易·乾卦·文言》。孔穎達以“龍吟而景雲出”釋“雲從龍”,以“虎嘯則谷風生”釋“風從虎”。
(4)陰陽從類:以陰氣和陽氣構成的萬物是以類相感召的。《周易·乾卦·文言》:“同聲相應,同氣相求。。則各從其類也。”孔穎達說:“天地之間,共相感應,各從其類矣。”
(5)葉公好龍:語本漢劉向《新序·雜事五》:“葉公子高好龍,鉤以寫龍,鑿以寫龍,屋室雕文以寫龍。於是天龍聞而下之,窺頭於牖,拖尾於堂。葉公見之,棄而還走,失其魂魄,五色無主。是葉公非好龍也,好夫似龍而非龍者也。”葉公:春秋末楚國大夫,姓沈,名諸梁,字子高,沈尹戌之子,封於葉(今河南葉縣西南),自稱葉公。曾問政於孔子。好(hào號):喜好。
(6)槃(pán盤):通“盤”。盤子。盂:盛水的器皿。
(7)象類:相類似的東西。真是:真實的東西。
(8)能:二“能”字均為衍文,或亦“而”字旁註,後人誤入正文。下文“土龍安能而動雨”誤同。
(9)豢(huàn患):飼養。御:駕馭。豢龍氏:傳說虞舜時有董父,能畜龍,有功,舜賜之氏曰豢龍,舊許州臨潁縣有豢龍城,相傳即董父封邑。見《左傳·昭公二十九年》、《太平寰宇記·七·許州》。御龍氏:傳說夏代人有劉累學養龍,以事孔甲,孔甲賜姓為御龍氏。見《左傳·昭公二十九年》、《史記·夏紀》。《公羊傳·隱公元年》註:“天子馬曰龍,高七尺以上。”王充誤為“雲龍”之龍。
(10)夏後:夏後氏,古部落名稱。相似禹是夏後部落的首領,後來禹的兒子啟建立了我國歷史上第一朝代,即夏朝。
(11)季年:即末世,衰微的時代。
(12)低伏:潛伏。
(13)樽(ūn尊):古代酒具。雷樽:刻有雲、雷圖案的酒具。
(14)頓牟:玳瑁。掇(duō多):拾取,吸取。芥:小草。細小的東西。頓牟掇芥:指玳瑁的甲殼經磨擦後能吸引小草一類細小的東西。
(15)磁石:磁鐵礦的礦石,也叫吸鐵石。
(16)假:假借,借用。他類:別的類似的東西。
(17)劉子駿:劉歆(xīn欣)(?~公元23年)西漢末古文經學派的開創者,目錄學家,天文學家。字子駿,後改名秀,字穎叔。沛(今江蘇沛縣)人。他曾總校群書,撰成《七略》。王莽執政,立古文經博士,他任“國師”。後謀誅王莽,事泄zi6*殺。
(18)典:主持。
(19)桓君山:參見39·1注(15)。
(20)智囊:比喻足智多謀的人。《漢書·晁錯傳》:“太子家號曰‘智囊’。”顏師古註:“言其一身所有皆是智算,若囊橐之盛物也。”
(21)筆墨淵海:指學問淵博,擅長寫文章。
(22)這裡是王充自己說。
(23)東風:春風。原本“東風至”xia6*注“一有感字”。
(24)湛溢:滿出來。這裡指正在釀製的酒發酵膨脹。《意林》及《太平御覽》八四五引句下有案語云,酒味酸從(《意林》作從酸),東方木也。其味酸,故酒溢湛也。此與《淮南子·覽冥訓》注正同。疑論衡本有舊注而今本脫之。
(25)鯨:哺乳動物,種類較多,生活在海洋中,胎生,形狀像魚,其實並非魚類。
(26)彗星:參見17·2注(1)。
【譯文】
董仲舒發揮了《春秋》上關於雩祭的道理,用設定土龍的辦法招致下雨,他的意思是雲和龍是同類之物可以互相招致。《周易》上說:“雲氣隨龍而起,強風隨虎而生。”根據同類相招的道理,所以就設定土龍,由於陰氣、陽氣構成的萬物是以類相感召的,所以和龍同類的雲雨就自然來到了。儒者中有人發問說,《周易》上講“雲從龍”,是說的真正的龍,哪裡是說的土龍呢?楚國葉公喜好龍,牆壁上盤盂上到處都畫有龍。一定要把相類似的東西當作和真實的東西一樣,那么葉公所在的楚國就經常有雨了。《周易》上又說“風從虎”,講虎一呼嘯而山谷中的風就吹來。風和虎,也同屬於一類。假設做一個土虎,放它在山谷之中,風能夠吹來嗎?如果土虎不能夠產生風,土龍怎么能夠產生雨呢?古代畜養龍,乘車時駕馭龍,所以有豢龍氏和御龍氏。夏代的朝廷上,兩條龍經常在那裡,夏朝末世衰敗,兩條龍就潛伏起來。真正的龍在地上,尚且沒有雲雨產生,何況是與龍相似的假龍呢?按照禮制,畫雷樽就刻畫得有雲雷之形,沒有聽說雷樽能夠引來雷,土龍怎么能夠引動下雨呢?玳瑁殼經摩擦能吸引細小的東西,磁石能夠吸引鐵針,都因為它們是真實的東西,不能借用別的相類似的東西。別的東西即使很相似,也不能夠吸引這些東西,這是什麼原因呢?因為構成它們的氣的性質不相同,也就不能互相感動。劉子駿掌管雩祭,主持設定土龍的事情,桓君山也曾用玳瑁、磁石不是真的怎么能吸針取芥來責難過劉子駿,劉子駿理屈詞窮,無法回答。劉子駿是漢朝足智多謀的人物,學識淵博,理屈詞窮無法回答的原因,是由於桓君山用這種事例來加以指責是錯誤的,而自己卻不懂得其中的真實道理。我說:用土龍不是真的作為理由提出責難,這是對的;但不用相類似的東西可以相互招致的說法來解釋,這是錯誤的。春風吹來了,酒滿出來了,鯨魚死了,彗星出現了,按照天道這些都是極其自然的事情,並不是人為的。這些事情跟那種雲和龍相互感召是同一個道理。
【原文】
47·2日,火也;月,水也。水火感動,常以真氣。今伎道之家(1),鑄陽燧取飛火於日(2),作方諸取水於月,非自然也,而天然之也(3)。土龍亦非真,何為不能感天?一也。陽燧取火於天,五月丙午日中之時(4),消煉五石(5),鑄以為器,乃能得火。今妄取刀劍偃月之鉤(6),摩以向日(7),亦能感天。夫土龍既不得比於陽燧(8),當與刀劍偃月鉤為比。二也。齊孟常君夜出秦關(9),關未開,客為雞鳴而真雞鳴和之(10)。夫雞可以奸聲感(11),則雨亦可以偽象致。三也。李子長為政(12),欲知囚情,以梧桐為人,象囚之形。鑿地為坎,以盧為槨(13),臥木囚其中。囚罪正則木囚不動(14),囚冤侵奪(15),木囚動出。不知囚之精神著木人乎(16)?將精神之氣動木囚也?夫精神感動木囚,何為獨不應從土龍?四也。舜以聖德,入大麓之野(17),虎狼不犯,蟲蛇不害。禹鑄金鼎象百物(18),以入山林,亦辟凶殃(19)。論者以為非實。然而上古久遠,周鼎之神(20),不可無也。夫金與土,同五行也,使作土龍者如禹之德,則亦將有雲雨之驗。五也。
【注釋】
(1)伎:同“技”,技藝。指手工藝、醫術等。道:道術。指求仙煉丹等方術。伎道之家:這裡主要指方士,即好講神仙道術的人。
(2)陽燧:古代利用陽光取火的凹面銅鏡。飛:疑為衍字,下句“取水於月”與此對文。又下文屢言陽燧取火,皆無“飛”字,可證。
(3)天:據文意當作“人”字。
(4)五月:夏曆五月。古人認為一年中五月陽氣最盛。丙午:古人將天干、地支相配以紀日,按陰陽五行說法,天干、地支分別與金、木、水、火、土五行相配屬,丙和午都屬火。“五月丙午日”是陽氣、火氣最盛的日子。
(5)五石:參見8·5注(3)。一說認為王充在這裡講的陽燧是一種玻璃制
(6)偃月:月牙形。鉤:指刀劍頭部的彎曲部分。
(7)摩:摩擦。
(8)既:疑為“即”字,形近而誤。
(9)常:據遞修本應作“嘗”。秦關:指秦國東境的關隘函谷關(今河南靈寶東北)。夜出秦關:參見1·6注(3)“雞鳴之客”條。
(10)客:指隨從孟嘗君的一位善學雞叫的食客,即雞鳴之徒。
(11)奸:偽。奸聲:指偽裝的雞叫聲。
(12)李子長:人名,生平不詳。參見虞喜《志林》。
(13)盧:通“蘆”。蘆葦。槨(guǒ果):棺材外面的套棺。
(14)罪正:判罪正確,罪有應得。
(15)侵奪:被逼迫,受陷害。
(16)著:附著。
(17)麓(lù路):山腳。
(18)鼎:參見5·5注(12)。
(19)辟:同“避”,避開。凶殃:災禍。這裡指給人帶來災禍之物。
(20)周鼎:傳說就是大禹鑄的大鼎,傳到周朝,成了國寶。這種說法與王充自己在本書《儒增篇》中根本否定周鼎神奇的觀點相矛盾。
【譯文】
太陽,屬於火;月亮,屬於水。水火經常以真氣相互感動。現在的方士,煉鑄陽燧從太陽那裡取火,製作方諸從月亮那裡取露水,都不是自然而然生成的東西,是人為的結果。土龍也不是真的,為何不能感動天而得雨呢?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一條理由。用陽燧從天上取火,五月丙午那天太陽正中的時候,熔煉五種礦石,用它們鑄造成銅鏡,才能夠取得火。現在隨便拿刀劍月牙形的彎曲部分,摩擦以後用它對著太陽,也能和天相感應而取得火。土龍即使不能和陽燧相比,卻可與刀劍的月牙形彎鉤相比。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二條理由。齊國的孟嘗君連夜想逃出秦國的函谷關,關門未開,食客學雞叫而真的雞應和起來。雞可以由偽裝的叫聲所感應,那么雨也可以由相類似於龍的東西所引來。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三條理由。李子長治理政事,想要了解囚犯的情況,用梧桐木做成假人,像囚犯的形象。在地上挖一個坑,用蘆葦做成棺槨,把木做的囚犯躺臥在裡面。囚犯罪有應得,那么木囚犯就不動,囚犯冤枉受害,木囚就移動而出。不知是囚犯的精神附著在木頭人身上了呢?還是囚犯的精神之氣感動了木頭人呢?如果囚犯的精神能感動木囚,雲雨為什麼偏偏不能受土龍的感應而到來呢?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四條理由。舜憑藉他的聖德進入大山腳下的曠野中,虎狼不傷害他,蟲蛇不傷害。禹鑄了帶有百物圖像的大銅鼎,把鼎帶入山林,也避開了災禍之物。解說這件事的人認為不真實。然而上古時代時間是很久遠了,關於周鼎神奇的事,不能說沒有。金與土同在五行之中,假使堆制土龍的人也有像禹那樣的道德,那么也將有招致雲雨的效驗。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五條理由。
【原文】
47·3頓牟掇芥,磁石、鉤象之石非頓牟也(1),皆能掇芥。土龍亦非真,當與磁石、鉤象為類。六也。楚葉公好龍,牆壁盂樽皆畫龍象,真龍聞而下之。夫龍與雲雨同氣,故能感動,以類相從。葉公以為畫致真龍,今獨何以不能致雲雨?七也。神靈示人以象不以實(2),故寢臥夢梧見事之象。將吉,吉象來;將凶,凶象至。神靈之氣,雲雨之類。八也(3)。神靈以象見實,土龍何獨不能以偽致真也。上古之人,有神荼、鬱壘者(4),昆弟二人,性能執鬼。居東海度朔山上(5),立桃樹下,簡閱百鬼(6)。鬼無道理,妄為人禍,荼與鬱壘縛以盧索(7),執以食虎(8)。故今縣官斬桃為人(9),立之戶側,畫虎之形,著之門闌(10)。夫桃人非荼、鬱壘也,畫虎非食鬼之虎也,刻畫效象,冀以御凶。今土龍亦非致雨之龍,獨信桃人、畫虎,不知土龍。九也。此尚因緣昔書(11),不見實驗。魯般、墨子刻木為鳶(12),蜚之三日而不集(13),為之巧也。使作土龍者若魯般、墨子,則亦將有木鳶蜚不集之類。夫蜚鳶之氣,雲雨之氣也。氣而蜚木鳶,何獨不能從土龍?十也。
【注釋】
(1)鉤象之石:指象牙。
(2)神靈:神奇而靈異之物。此指神祇。在天為神,在地為祇。象:虛象,幻象,徵兆。王充認為,國家或個人將有吉凶之事,事先都會有某種徵兆出現。參見本書《訂鬼篇》。
(3)據文意,“八”字應移至“致真”下。
(4)神荼(shēn shū伸書)、鬱壘(lǜ律):亦作“荼與郁雷”。傳說中能治服鬼的神,後遂以為鬥神,畫像醜怪兇惡。本書《訂鬼篇》曾引《山海經》文,東漢蔡邕《獨斷》、《後漢書·禮儀志》均有記載。
(5)度朔山:傳說中的山名。
(6)簡圖:查看。
(7)盧索:盧,《風俗通義》、《太平御覽》八八三、一千並作“蘆”。蘆索,蘆葦制的繩子。
(8)食:通“飼”。餵。
(9)縣官:參見34·10注(3)。這裡指漢代皇帝。
(10)門闌:門框。
(11)因緣:沿襲。
(12)魯般:參見26·10注(1)。墨子:墨翟。參見2·2注(17)。鳶(yuān淵):老鷹。(13)蜚:通“飛”。
【譯文】
玳瑁殼能吸引細小之物,磁石、象牙不是玳瑁殼,都能夠吸引細小之物。土龍也不是真的龍,應當與磁石、象牙為同類而能夠招致雲雨。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六條理由。楚國葉公喜好龍,牆壁上盂樽上都畫有龍像,真正的龍聽說了就下到葉公那裡。龍與雲雨的氣性相同,所以能相互感動,因為是同類而相互應從。葉公因為畫龍而招來了真的龍,現在設土龍為什麼偏偏不能招致雲雨呢?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七條理由。神祇向人們顯示的是虛象而不是實體,所以睡覺時在夢中見到的都是事物的虛象。如果是吉,吉象就出現;如果是凶,凶象就出現。神靈所具有的氣,與雲雨同屬一類。神靈通過虛象預示將要出現的真實事情,為什麼土龍偏偏不能以假的招致真的呢?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八條理由。上古時代有兩個叫神荼、鬱壘的人,兄弟二人具有捉拿惡鬼的本領。他們居住在東海度朔山上,站立在桃樹之下查看天下的惡鬼。鬼不講什麼道理,胡亂給人造成災禍,荼與鬱壘用蘆索捆住他們,抓他們去餵虎。所以當今天子砍桃樹作成木頭人,讓桃人站立在門旁,畫上虎的形象,把它附在門框上。桃人並不是荼和鬱壘,畫的虎也不是吃鬼的那隻虎,刻桃人,畫老虎,以模仿它們的形狀,希望用它們來抵禦凶禍。如今土龍也不是招致雨的真龍,只相信桃人和畫虎能御凶,卻不知道土龍能招致雲雨。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九條理由。這些還只是沿襲古書上的說法,沒有見到過實際效驗。魯般、墨子用木頭雕刻成老鷹,飛了三天能不降落,是因為做得很巧妙。假使堆制土龍的人像魯般、墨子那樣,那么也將會有木鷹高飛不落之類的事情。飛鷹的氣,也同雲雨之氣。氣能使木鷹飛起來,為什麼偏偏不能與土龍相應從呢?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十條理由。
【原文】
47·4夫雲雨之氣也,知於蜚鳶之氣(1),未可以言。釣者以木為魚(2),丹漆其身,近之水流而擊之(3),起水動作,魚以為真,並來聚會。夫丹木非真魚也,魚含血而有知(4),猶為象至。雲雨之知,不能過魚,見土龍之象,何能疑之?十一也。此尚魚也,知不如人。匈奴敬畏郅都之威(5),刻木象都之狀,交弓射之,莫能一中。不知都之精神在形象邪?亡也將匈奴敬鬼精神在木也(6)?如都之精神在形象,天龍之神亦在土龍。如匈奴精在於木人(7),則雩祭者之精亦在土龍。十二也。金翁叔(8),休屠王之太子也(9),與父俱來降漢(10)。父道死,與母俱來,拜為騎都尉(11)。母死,武帝圖其母於甘泉殿上(12),署曰“休屠王焉提(13)。”翁叔從上上甘泉(14),拜謁起立(15),向之泣涕沾襟,久乃去。夫圖畫,非母之實身也,因見形象,涕泣輒下,思親氣感,不待實然也。夫土龍猶甘泉之圖畫也,雲雨見之,何為不動?十三也。此尚夷狄也(16)。有若似孔子(17),孔子死,弟子思慕,共坐有若孔子之座。弟子知有若非孔子也,猶共坐而尊事之。雲雨之知,使若諸弟子之知,雖知土龍非真,然猶感動,思類而至。十四也。有若,孔子弟子疑其體象(18),則謂相似。孝武皇帝幸李夫人(19),夫人死,思見其形。道士以術為李夫人(20),夫人步入殿門,武帝望見,知其非也,然猶感動,喜樂近之(21)。使雲雨之氣如武帝之心,雖知土龍非真,然猶愛好感起而來。十五也。
【注釋】
(1)知(hì智):通“智”。上句“也”字,當在次句“氣”字下。
(2)以:《意林》、《太平御覽》九三五引並作“刻”字。
(3)近:當作“迎”。流,當作“浮”,皆形近而誤。“之”字衍。原句當作“迎水浮而擊之”。《意林》、《太平御覽》並引作“迎水浮之”。
(4)含血:指魚為活物,含有血氣。
(5)匈奴:參見9·5注(6)。郅(hì致)都:西漢河東大陽(今山西平陸西南)人,行法不避貴戚,列侯宗室見他皆側目而視,號曰“蒼鷹”。景帝時任雁門太守,匈奴貴族很害怕他,在他任守期間不敢接近雁門關。以上事參見《史記·酷吏列傳》。
(6)亡,選擇連詞。“也”字衍。敬鬼,應作“敬畏”。據文意及上文“匈奴敬畏郅都之威”可證。據上下文,“木”字下脫“人”字。
(7)“精”字上宜有“之”字。上文“都之精神”、“天龍之神”,可證。
(8)金翁叔:金日c(mìdì密低)(前134~前86年),西漢大臣。字翁叔,本匈奴休屠王太子,武帝時從昆邪王歸漢,任馬監,遷侍中。昭帝即位,與霍光、桑弘羊等同受遺詔輔政,遺詔以他有揭發謀反的莽何羅之功,封為■侯,歲余病卒。
(9)休屠:匈奴的一個部落,在今甘肅武威一帶。
(10)“與父”句:據《漢書·金日c列傳》記載,休屠王因與匈奴單于有矛盾,怕被殺害,於是全家降了漢朝。
(11)騎都尉:漢代武官名。
(12)甘泉殿:即甘泉宮,在今陝西淳化西北甘泉山上。
(13)焉提(yān hī煙之):即“閼氏”,匈奴王后的稱號。
(14)從上:跟隨皇上。
(15)拜謁(yè業):拜見。
(16)夷狄:古代漢族統治者對少數民族的蔑稱。東方的稱夷,北方的稱狄。
(17)有若:即有子(前518~?),春秋未魯國人,孔子晚年的學生。孔子死後,孔子弟子因他“狀似孔子”,一度對他特別尊重。參見《史記·弟子傳》、《孟子·滕文公上》。
(18)疑(nǐ擬):通“擬”。比較。
(19)孝武皇帝,即漢武帝。參見18·5注(1)。
(20)道士:指以求仙、煉丹、卜筮等迷信活動為職業的人,即秦漢時的方士。(21)以上事參見《史記·封禪書》,其中“李夫人”作“王夫人”,與本書《自然篇》同。
【譯文】
假如形成雲雨的氣比使木鳶飛翔的氣聰明,因而不能用來說明問題。釣魚的人用木頭雕刻成魚,用紅漆漆在魚身上。把木魚迎水飄浮而擊水,水被激起,木魚浮動。游魚以為它是真魚,一齊游來聚會。紅漆的木魚不是真的魚,魚是活物應當有知覺,尚且被木魚的形象所引來。雲雨的知覺,不能超過魚,見到土龍的形象,怎么能夠懷疑它呢?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十一條理由。這還只是魚類,它的知覺不如人。匈奴內心害怕郅都的威風,刻一個木頭人像郅都的形狀,用亂箭射木像,沒有一箭射中,不知是郅都的精神附著在木像上了呢?還是匈奴害怕的心理附著在木像上了呢?如果郅都的精神附於木像上,天龍的精神也會附在土龍上。如果匈奴害怕的心理附在木像上,那么雩祭者的精神也就可以附在土龍上。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十二條理由。金翁叔是休屠王的太子,他與父親一同來歸降漢朝。父親在路上死了,他與母親一同來,漢朝拜他為騎都尉。他母親死後,漢武帝畫他母親的像放在甘泉殿上,像上題字“休屠王焉提”。金翁叔跟隨皇帝上甘泉殿,拜見他母親的畫像後站立在像前,向畫像哭泣眼淚沾濕了衣襟,哭了很久才離開。圖畫上的像,不是他母親的真實身體,由於見到母親的形象,眼淚就流下來了,被思念母親情緒所激動,就用不著他母親真的出現。土龍好比是甘泉殿上的畫像,雲雨見到它,為什麼不感動呢?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十三條理由。這還只是夷狄之類。有若的像貌酷似孔子,孔子死後,弟子們思慕他,共同推有若坐在孔子的座位上。弟子們知道有若並不是孔子,還要共同推他坐孔子位而尊敬地侍奉他。雲雨的智慧,假使和孔子的弟子們的智慧一樣,即使知道土龍不是真龍,然而仍要被感動,因思慕同類而到來。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十四條理由。有若,孔子的弟子們把他的形體、容貌和孔子相比較,就說是很相似。孝武皇帝寵愛李夫人,李夫人死後,他很想見到她的形體。道士以法術變出了一個李夫人,李夫人走入殿門,武帝望見她,知道她不是真實的李夫人,然而還是很激動,高興地想親近她。假使雲雨之氣像武帝的心一樣,即使知道土龍不是真龍,仍然會因愛好土龍感應興起而到來。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十五條理由。
【原文】
47·5既效驗有十五,又亦有義四焉。立春東耕(1),為土象人,男女各二人(2),秉耒把鋤(3);或立土牛,未必能耕也(4)。順氣應時,示率下也。今設土龍,雖知不能致雨,亦當夏時,以類應變,與立土人、土牛同一義也(5)。禮,宗廟之主(6)。以木為之,長尺二寸,以象先祖。孝子入廟,主心事之,雖知木主非親,亦當盡敬,有所主事。土龍與木主同,雖知非真,示當感動(7),立意於象(8)。二也。塗車、芻靈(9),聖人知其無用,示象生存,不敢無也。夫設土龍,知其不能動雨也,示若塗車、芻靈而有致(10)。三也。天子射熊(11),諸侯射麋(12),卿大夫射虎豹,士射鹿豕(13),示服猛也(14)。名布為侯(15),示射無道諸侯也。夫畫布為熊麋之象,也布為侯,禮貴意象,示義取名。土龍亦夫熊麋布侯之類。四也。
【注釋】
(1)東耕:中國古代在立春這天,百官都到東郊去舉行耕田儀式,叫做“東耕”。《後漢書·禮儀志上》:“立春之日,京師百官,皆衣青衣,郡國縣道官,下至斗食令史,皆服青幘,立青幡,施土牛、耕人於門外,以示兆民。”
(2)《太平御覽》二十、五三七,《事類賦》五、《黃氏日鈔》引均無“人”字。
(3)耒(lěi壘):耒耜(sì四),古代一種農具。
(4)“或立土牛”句下,應補“象人、土牛”四字。《藝文類聚》、《太平御覽》引《論衡》文並作“或立土牛。象人、土牛未畢而耕也。”
(5)據本篇文例,“一”字應在“義”字後。
(6)宗廟:祭祀祖先之廟。主:神主,祖宗的牌位。
(7)示:據上句“雖知木主非親,亦當盡敬”,“示”應作“亦”。
(8)立:當作“示”。象:指土龍。
(9)塗:泥巴。塗車:用泥巴做的車。芻(chú除):草。芻靈:用草扎的人馬。塗車、芻靈:泛指摹擬的各類殉葬品。《禮記·檀弓下》:“塗車、芻靈,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註:“芻靈,束茅為人馬。謂之靈者,神之類。”《周禮·夏官·校人》賈疏:“古者以泥塗為車。芻靈,謂以芻草為人馬神靈。”
(10)致:盡心。
(11)熊:指畫有熊頭的箭靶子。下文的麋、虎、豹、鹿、豕也都是指箭靶子。(12)麋(mí迷):麋鹿,又稱四不象。
(13)豕(shǐ史):豬。
(14)服猛:《bai6*虎通義·鄉射篇》云:“天子所以射熊何?示服猛,遠巧佞也。熊為獸猛巧者,非但當服猛也,示當服天下巧佞之臣也。諸侯射麋何?示遠迷惑人也,麋之言迷也。大夫射虎豹何?示服猛也。士射鹿豕何?示除害也。”以上事參見《儀禮·鄉射記》。鄭注“熊、麋、虎、豹、鹿、豕、皆正面畫其頭於正鵠之處。射熊、虎、豹,不忘上下相犯;射麋、鹿、豕,志在君臣相養也。”(15)名:取名。侯:把畫著熊、麋等的布靶子取名叫“侯”。《bai6*虎通義·鄉射篇》:“名布為侯者何?明諸侯有不朝者,則當射之。”
【譯文】
已經列舉了十五個例證,還可以舉出四條理由。立春舉行耕田儀式,用土堆成人像,男女各二人,手中拿著耒和鋤;或者堆塑土牛,象人、土牛未必能夠耕地。順應節氣時令,表示給老百姓做個榜樣。現在設定土龍,即使知道不能招致雲雨,也應當在夏季的時候,用與真龍類似的土龍來應付旱災出現,這與堆塑土人、土牛是同一個道理。這是第一條理由。按照禮制,宗廟裡的神主牌位,用木板做成,長一尺二寸,用來象徵先祖。孝子進入宗廟,一心一意地侍奉它,即使知道木牌位不是祖宗,也應當盡力孝敬,表示出虔誠侍奉的意思。土龍與木牌位相同,即使知道不是真龍,也應當受到感動,對土龍表示自己的心愿。這是第二條理由。塗車、芻靈這類東西,聖人知道它們沒有什麼作用,為了表示祖先像還活著一樣,不敢缺少這些東西。設定土龍,明知道它是不能招致雲雨的,但就像用塗車、芻靈殉葬一樣,是為了表示盡心而已。這是第三條理由。天子射熊頭箭靶,諸侯射麋頭箭靶,卿大夫射虎頭豹頭箭靶,士人射鹿頭豬頭箭靶,以表示征服兇猛的東西。把畫著熊、麋、虎、豹、鹿、豬的布靶子取名為“侯”,是表示要射殺暴虐的諸侯之意。畫熊、麋等物的頭像在布靶上,把布靶取名為“侯”,說明禮是注重具有深刻含意的形象,為了顯示寓意而取名的。土龍也就同畫上熊麋的布侯一樣。這是第四條理由。
【原文】
47·6夫以象類有十五驗,以禮示意有四義。仲舒覽見深鴻,立事不妄,設土龍之象,果有狀也。龍暫出水(1),雲雨乃至。古者畜龍、御龍,常存(2),無雲雨。猶舊交相闊遠,卒然相見(3),歡欣歌笑,或至悲泣涕,偃伏少久(4),則示行各恍忽矣。《易》曰“雲從龍”,非言“龍從雲”也。雲樽刻雷雲之象(5),龍安肯來?夫如是,傳之者何可解(6)?則桓君山之難可說也,則劉子駿不能對,劣也。劣則董仲舒之龍說不終也。《論衡》終之,故曰“亂龍”。者(7),終也。
【注釋】
(1)暫:倉猝,突然。
(2)據文意,“常”字前疑脫一“龍”字。
(3)卒(cuì猝):同“猝”。突然。
(4)偃:仰臥。伏:俯。偃伏:這裡指生活在一起。
(5)雲樽:當作“雷樽”。本書《雷虛篇》“刻樽為雷之形”《儒增篇》“雷樽刻畫雲雷之形”可證。
(6)此句當作“儒者之問可解”。“儒”與“傳”,“何”與“問”,皆形近致誤。“者之”二字亦誤倒。
(7)章錄楊校宋本“者”前有“亂”字。《意林》卷三引文正有“亂”字。亂:辭賦篇末總括全篇要旨的一段文字稱為“亂”,這裡是透徹解釋的意思。
【譯文】
以形象相似有十五個例證,以禮制表示含義有四條理由。董仲舒閱歷深見識廣,不會是隨便確定某事的,設定土龍的形狀,確實有他的根據。龍突然躍出水面,雲雨才會到來。古時候飼養龍、駕御龍,龍經常存在,就沒有雲雨了。就像老朋友分別久了,突然遇見,心情愉快歡歌談笑,甚至激動得流淚,相處的時間稍久一點,也就各自淡漠了,《周易》上說“雲從龍”,沒有說“龍從雲”。雷樽上刻畫雷雲的圖象,龍怎么肯下來呢?如果是這樣,提出疑問的人還有什麼可說的呢?那么桓君山提出的責難也可以解答了,而劉子駿不能回答,是因為他才學低劣的緣故,劉子駿的才學低劣,使董仲舒設土龍求雨的理論得不到透徹的解釋。《論衡》透徹地解釋它,所以稱作《亂龍篇》。亂,就是進行透徹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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