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俗記第三

洛陽之俗,大抵好花。春時城中無貴賤皆插花,雖負擔者亦然。花開時,士
庶競為游遨,往往於古寺廢宅有池台處為市,井張幄帟,笙歌之聲相聞。最盛於
月陂堤、張家園、棠棣坊、長壽寺、東街與與郭令宅,至花落乃罷。洛陽至東京
六驛,舊不進花,自今徐州李相(迪)為留守時始進。御歲遣牙校一員,乘驛馬
一日一夕至京師,所進不過姚黃、魏花三數朵,以菜葉實竹籠子藉覆之,使馬上
不動搖,以蠟封花蒂,乃數日不落。大抵洛人家家有花,而少大樹者,蓋其不接
則不佳。春初時,洛人於壽安山中斫小栽子賣城中,謂之山{風俗記第三_洛陽牡丹記原文_國學 子部}子人家,治地為畦
塍種之,至秋乃接。接花工尤著者一人,謂之門園子,豪家無不邀之。姚黃一接
頭,直錢五千,秋時立券買之,至春見花乃歸其直。洛人甚惜此花,不欲傳。有
權貴求其接頭者,或以湯中蘸殺與之。魏花初出時,接頭亦直錢五千,今尚直一
千。接時須用社後重陽前,過此不堪矣。花之木去地五七寸許,截之乃接,以泥
封裹,用軟土擁之,以蒻葉作庵子罩之,不令見風,日唯南向,留一小戶以達氣,
至春乃去其覆,此接花之法也(用瓦亦奇)。種花必擇善地,盡去舊土,以細土
用白斂末一斤和之。蓋牡丹根甜,多引蟲食,白斂能殺蟲,此種花之法也。澆花
亦自有時,或用日未出,或日西時。九月旬日一澆,十月、十一月三日、二日
一澆,正月隔日一澆,二月一日一澆,此澆花之法也。一本發數朵者,擇其小者
去之,只留一二朵,謂之打剝,懼分其脈也。花才落便翦其枝,勿令結子,懼其
易老也。春初既去蒻庵,便以棘數枝,置花叢上,棘氣暖可以辟霜,不損花芽,
他大樹亦然。此養花之法也。花開漸小於舊者,蓋有蠹蟲損之,必尋其冗,以
硫黃針之,其旁又有xiao6*穴如zhen6*孔,乃蟲所藏處,花工謂之氣蔥,以大針點硫黃末
針之,蟲乃死,花復盛,此醫花之法也。烏賊魚骨用以針花樹,入其膚,花輙死,
此花之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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