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九十二 列傳第七十九

◎良吏二
耶律伯堅,字壽之,桓州人。氣豪俠,喜與名士游。用薦舉入官,為工部主
事。至元九年,轉保定路清苑縣尹。初,安肅州苦徐水之害,訴於大司農司,大
司農司欲奪水故道,導水使東。東則清苑境也,地勢不利,果導之,則清苑被其
害,而水亦必反故道為災。伯堅陳其形勢,圖其利害,要大司農司官及郡守行視
可否,事遂得已。縣西有塘水,溉民田甚廣,勢家據以為磑,民以失利來訴。伯
堅命毀磑,決其水而注之田,許以溉田之餘月,乃得堰水置磑。仍以其事聞於省
部,著為定製。縣居南北之沖,歲為親王大官治供帳於縣西,限以十月成,至明
年復撤而新之,吏得並緣侵漁,其費不貲。伯堅命築公館,以代供帳,其弊遂絕。
凡郡府賦役,於縣有重於他縣者,輒曰:“寧得罪於上,不可得罪於下。”必詣
府力爭之。在清苑四年,民親戴之如父母,比去而猶思之,立石頌其德焉。擢為
恩州同知。
段直,字正卿,澤州晉城人。至元十一年,河北、河東、山東盜賊充斥,直
聚其鄉黨族屬,結壘自保。世祖命大將略地晉城,直以其眾歸之,幕府承制,署
直潞州元帥府右監軍。其後論功行賞,分土世守,命直佩金符,為澤州長官。澤
民多避兵未還者,直命籍其田廬於親戚鄰人之戶,且約曰:“俟業主至,當析而
歸之。”逃民聞之,多來還者,命歸其田廬如約,民得安業。素無產者,則出粟
賑之;為他郡所俘掠者,出財購之;以兵死而暴露者,收而瘞之。未幾,澤為樂
土。大修孔子廟,割田千畝,置書萬卷,迎儒士李俊民為師,以招延四方來學者。
不五六年,學之士子,以通經被選者,百二十有二人。在官二十年,多有惠政。
朝廷特命提舉本州學校事,未拜而卒。
諳都剌,字瑞芝,凱烈氏。祖阿思蘭,嘗從大將阿術伐宋,仕至冀寧路達魯
花赤,子孫因其名蘭,遂以蘭為氏。諳都剌通經史,兼習諸國語。成宗時,為翰
林院札爾里赤,職書制誥。會有旨命書藩王添力聖旨,諳都剌曰:“此旨非惟有
虧國體,行且為民殃矣。”帝聞之,謂近臣曰:“小吏如此,真難得也。”事乃
止。尋授應奉翰林文字,凡蒙古傳記,多所校正。升待制。時方選守令,除遼州
達魯花赤,以最聞,賜上尊名幣,除集賢直學士。至順元年,遷襄陽路達魯花赤。
山西大飢,河南行省恐流民入境為變,檄守武關,諳都剌驗其良民,輒聽其度關。
吏曰:“得無違上命乎?”諳都剌曰:“吾防奸耳,非仇良民也,可不開其生路
耶!”既又煮粥以食之,所活數萬人。又城臨漢水,歲有水患,為築堤城外,遂
無虞。元統二年,除益都路總管。俗頗悍黠,而諳都剌務興學校,以平易治之。
有上馬賊白晝劫人,久不能捕,諳都剌生擒之,其黨賂宣慰使羅鍋,誣以枉勘,
縱其賊。已而賊劫河間,復被獲,乃盡輸其情,而諳都剌之誣始白,俾再任一考。
親王買奴鎮益都,其府屬病民,諳都剌裁抑之,民以無擾。至正六年卒,年七十。
子燮徹堅,同知新喻州事,以孝稱。
楊景行,字賢可,吉安太和州人。登延祐二年進士第,授贛州路會昌州判官。
會昌民素不知井飲,汲於河流,故多疾癘;不知陶瓦,以茅覆屋,故多火災。景
行教民穿井以飲,陶瓦以代茅茨,民始免於疾癘火災。豪民十人,號十虎,干政
害民,悉捕置之法。乃創學舍,禮師儒,勸民斥腴田以膳士,弦誦之聲遂盛。調
永新州判官,奉郡府命,核民田租,除剗宿弊,奸欺不容,細民賴焉。改江西行
省照磨,轉撫州路宜黃縣尹,理白冤獄之不決者數十事。升撫州路總管府推官,
發擿奸伏,郡無冤獄。金谿縣民陶甲,厚積而兇險,嘗屢誣陷其縣長吏罷去之,
由是官吏畏其人,不敢詰治,陶遂暴橫於一郡。景行至,以法痛繩之,徙五百里
外。金溪豪僧雲住,發人冢墓取財物,事覺,官吏受賄,緩其獄,景行急按之,
僧以賄動之,不聽,乃賂當道者,以危語撼之,一不顧,卒治之如法。由是豪猾
屏跡,良民獲安。轉湖州路歸安縣尹,奉行省命,理荒田租,民無欺弊。景行所
歷州縣,皆有惠政;所去,民皆立石頌之。以翰林待制、朝列大夫致仕,年七十
四卒。
林興祖,字宗起,福州羅源人。至治二年,登進士第,授承事郎、同知黃岩
州事,三遷而知鉛山州。鉛山素多造wei6*鈔者,豪民吳友文為之魁,遠至江淮、燕
薊,莫不行使。友文奸黠悍鷙,因偽造致富,乃分遣惡少四五十人,為吏於有司,
伺有欲告之者,輒先事戕之,前後sha6*人甚眾,奪人妻女十一人為妾,民罹其害,
銜冤不敢訴者十餘年。興祖至官,曰:“此害不除,何以牧民!”即張榜禁偽造
者,且立賞募民首告。俄有告者至,佯以不實斥去;又有告獲偽造二人並贓者,
乃鞫之,款成。友文自至官,為之營救,興祖命並執之。須臾,來訴友文者百餘
人,擇其重罪一二事鞫之,獄立具,逮捕其黨二百餘人,悉置之法。民害既去,
政聲籍甚。江浙行省丞相別兒怯不花薦諸朝,升南陽知府,改建德路同知,俱未
任。至正八年,特旨遷為道州路總管,行至城外,撞賊已迫其後,相去僅二十里。
時湖南副使哈剌帖木兒屯兵城外,聞賊至,以乏軍需,欲退兵,興祖聞,即夜詣
說留之。哈剌帖木兒曰:“明日得鈔五千錠、桐盾五百,乃可破賊。”興祖許之。
明日甫入城視事,即以恩信勸諭鹽商,貸鈔五千錠,且取郡樓舊桐板為盾,日中
皆備。哈剌帖木兒得鈔、盾,大喜,遂留,為御賊計。賊聞新總管至,一日具五
百盾,以為大軍且至,中夕遁去。永明縣洞徭屢竊發為民害,興祖以手榜諭之。
皆曰:“林總管廉而愛民,不可犯也。”三年不入境。春旱,蟲食麥苗,興祖為
文禱之,大雨三日,蟲死而麥稔。已而罷興作,賑貧乏,輕徭薄斂,郡中大治,
憲司考課,以道州為最。以年老致仕,終於家。
觀音奴,字志能,唐兀人氏,居新州。登泰定四年進士第。由戶部主事,再
轉而知歸德府。廉明剛斷,發擿如神。民有銜冤不直者,雖數十年前事,皆千里
奔走來訴,觀音奴立為剖決,旬日悉清。彰德富商任甲,抵睢陽,驢斃,令郄乙
剖之,任以怒毆郄,經宿而死。郄有妻王氏、妾孫氏,孫訴於官,官吏納任賄,
謂郄非傷死,反抵孫罪,置之獄。王來訴冤,觀音奴立破械出孫於獄,呼府胥語
之曰:“吾為文具香幣,若為吾以郄事禱諸城隍神,令神顯於吾。”有睢陽小吏,
亦預郄事,畏觀音奴嚴明,且懼神顯其事,乃以任所賂鈔陳首曰:“郄實傷死,
任賂上下匿其實,吾亦得賂,敢以首。”於是罪任商而釋孫妾。寧陵豪民楊甲,
夙嗜王乙田三頃,不能得。值王以飢攜其妻就食淮南,而王得疾死,其妻還,則
田為楊據矣。王妻訴之官,楊行賄,偽作文憑,曰:“王在時已售我。”觀音奴
令王妻挽楊,同就崔府君神祠質之。楊懼神之靈,先期以羊酒浼巫囑神勿泄其事,
及王與楊詣祠質之,果無所顯明。觀音奴疑之,召巫詰問,巫吐其實曰:“楊以
羊酒浼我囑神曰:‘我實據王田,幸神勿泄也。’”觀音奴因訊得其實,坐楊罪,
歸其田王氏,責神而撤其祠。亳州有蝗食民禾,觀音奴以事至亳,民以蝗訴,立
取蝗向天祝之,以水研碎而飲,是歲蝗不為災。後升為都水監官。
周自強,字剛善,臨江路新喻州人。好學能文,練於吏事,以文法推擇為吏。
泰定間,廣西洞徭反,自強往見徭酋,說以禍福,中其要害,徭酋立為罷兵,貢
方物,納款請命。事聞於朝,特旨超授廣西兩江道宣慰司都事。轉饒州路經歷,
遷婺州路義烏縣尹。周知民情,而性度寬厚,不為刻深。民有以爭訟訴於庭者,
一見即能知其曲直,然未遽加以刑責,必取經典中語,反覆開譬之,令其誦讀講
解。若能悔悟首實,則原其罪;若迷謬怙惡不悛,然後繩之以法不少貸。民畏且
愛,獄訟頓息。民間田稅之籍多失實,以故差徭不平,自強出令履畝核之,民不
能欺,文簿井井可考,於是賦役平均,貧富樂業。其聽訟決獄,物無遁情,黠吏
欲以片言欺惑之不可得。由是政治大行,聲譽籍甚。部使者數以廉能舉於朝,選
授撫州路金谿縣尹,階奉議大夫,政績愈著。以亞中大夫、江州路總管致仕。
白景亮,字明甫,南陽人。明法律,善書算。由征東行省譯史有勞,超遷南
恩知州,升沔陽府尹,奏最於朝,特授衢州路總管。先是,為郡者於民間徭役,
不盡校田畝以為則,吏得並緣高下其手,富民或優有餘力,而貧弱不能勝者,多
至破產失業。景亮深知其弊,乃始核驗田畝以均之,役之輕重,一視田之多寡,
大小家各使得宜,鹹便安之,由是民不勞而事易集,他郡邑皆取以為法。郡學之
政久弛,從祀諸賢無塑像,諸生無廩膳,祭服樂器有缺,景亮皆為備之,儒風大
振,縉紳稱頌焉。景亮性廉介勤苦,自奉甚薄,妻尤儉約,惟以脫粟對飯而已。
部使者嘗上其事,特詔褒美,賜以宮錦,改授台州路總管。卒於官。
王艮,字止善,紹興諸暨人。尚氣節,讀書務明理以致用,不苟事言說。淮
東廉訪司闢為書吏,遷淮西。會例革南士,就為吏於兩淮都轉運鹽使司,以歲月
及格,授廬州錄事判官。淮東宣慰司闢為令史,以廉能稱。再調峽州總管府知事,
又辟江浙行省掾史。會朝廷復立諸市舶司,艮從省官至泉州,建言:“若買舊有
之船以付舶商,則費省而工易集,且可絕官吏侵欺掊克之弊。”中書省報如艮言。
凡為船六<舟宗>,省官錢五十餘萬緡。
歷建德縣尹,除兩浙都轉運鹽使司經歷。紹興路總管王克敬,以計口食鹽不
便,嘗言於,行省,未報,而克敬為轉運使,集議欲稍損其額,以紓民力。沮之
者以為有成籍不可改,艮毅然曰:“民實寡而強賦多民之錢,今死、徙已眾矣,
顧重改成籍而輕棄民命乎!且浙右之郡,商賈輻輳,未嘗以口計也。移其所賦,
散於商旅之所聚,實為良法。”於是議歲減紹興食鹽五千六百引。尋有復排前議
者,艮欲辭職去,丞相聞之,亟遣留艮,而議遂定。
遷海道漕運都萬戶府經歷。紹興之官糧入海運者十萬石,城距海十八里,歲
令有司拘民船以備短送,吏胥得並緣以虐民。及至海次,主運者又不即受,有折
缺之患。艮執言曰:“運戶既有官賦之直,何復為是紛紛也!”乃責運戶自載糧
入運船。運船為風所敗者,當核實除其數,移文往返,連數歲不絕,艮取吏牘披
閱,即除其糧五萬二千八百石、鈔二百五十萬緡,運戶乃免於破家。
遷江浙行省檢校官。有詣中書訴松江富民包隱田土,為糧一百七十餘萬石;
沙盪,為鈔五百餘萬緡;宜立官府糾察收追之。中書移行省議,遣官驗視,而松
江獨當十九。艮至松江,條陳曲折,以破其誑妄,言其“不過欲竦朝廷之聽而報
宿怨,且冀創立衙門,為徼名爵計耳。萬一民心動搖,患生不測,豈國家培養根
本之策哉!”艮言上,事遂寢。
除江西行省左右司員外郎。吉之安福有小吏,誣民欺隱詭寄田租九千餘石,
初止八家,前後數十年,株連至千家,行省數遣官按問,吏已伏其虛誑,而有司
喜功生事者,復勒其民報合征糧六百餘石,憲司援詔條革去,終莫能止。艮到官,
首言:“是州之糧,比元經理已增一千一百餘石,豈復有欺隱詭寄者乎?準憲司
所擬可也。”行省用艮言,悉蠲之。艮在任歲余,以中憲大夫、淮東道宣慰副使
致仕。卒年七十一。
盧琦,字希韓,惠安人,登至正二年進士第。十二年,稍遷至永春縣尹。始
至,賑饑饉,止橫斂,均賦役,減口鹽一百餘引,蠲包銀榷鐵之無征者。已而訟
息民安,乃新學宮,延師儒課子弟,月書季考,文風翕然。鄰邑仙遊盜發,琦適
在邑境,盜遙見之,迎拜曰:“此永春大夫也。為大夫百姓者,何幸之大乎!吾
邑長乃以暴毒驅我,故至此耳。”琦因立馬喻以禍福,眾皆投刃槊,請縛其酋以
自新,琦許之。酋至,琦械送帥府,自是威惠行於境外。十三年,泉郡大飢,死
者相枕籍。其能行者,皆老幼扶攜,就食永春。琦命分諸浮屠及大家使食之,所
存活不可勝計。十四年,安溪寇數萬人來襲永春。琦聞,召邑民喻之曰:“汝等
能戰則與之戰,不能,則我當獨死之爾。”眾皆感憤,曰:“使君何言也!使君
父母,我民赤子,其忍以父母畀賊邪!且彼寇方將虜掠我妻子,焚毀我室廬,乃
一邑深仇也。今日之事,有進無退,使君其勿以為憂。”因踴躍爭奮。琦率以攻
賊,大破之。明日,賊復傾巢而至,又破之。大小三十餘戰,斬獲一千二百餘人,
而邑民無死傷者。賊大衄,遂遁去。時兵革四起,列郡皆洶洶不寧,獨永春晏然,
無異承平時。十六年,改調寧德縣尹而去。
鄒伯顏,字從吉,高唐人。為建寧崇安縣尹。崇安之為邑,區別其土田,名
之曰都者五十,五十都之田上送官者,為糧六千石。其大家以五十餘家,而兼五
千石;細民以四百餘家,而合一千石。大家之田,連跨數都,而細民之糧,或僅
升合。有司常以四百之細民,配五十大家之役,故貧者受役旬日,而家已破。伯
顏曰:“貧弱之受困,一至此乎!”乃取其糧籍而分計從,有糧一石者,受一石
之役,有糧升斗者,受升斗之役。田多者受數都之役而不可辭,田少者稱其所出
而無倖免。貧因無告之民,始得以休息。崇安賦役之均,遂為四方最。邑有宋趙
抃所鑿溝,溉民田數千畝。歲久,溝湮而田廢。伯顏修長溝十里,繞楓樹陂,累
石以為固,溝悉復抃遺蹟,而田為常稔,民賴其利。安慶路嘗得造wei6*鈔者,遣卒
械其囚至崇安,求其黨而執之,囚與卒結謀,望風入良民家肆虐。伯顏捕訊得其
狀,即執而歸諸安慶,自是偽造之連逮無濫及崇安者。於是行省帥府、御史憲府
鹹舉其能。選調漳州路判官。
劉秉直,字清臣,大都武清人。至正八年,來為衛輝路總管,平徭役,興教
化,敦四民之業,崇五土之利,養鰥寡,恤孤獨。賊劫汲縣民張聚鈔一千二百錠
而殺之,賊不獲,秉直具詞致禱城隍祠,而使人伺於死所,忽有村民阿蓮者,戰
怖仆地,具言賊之姓名及所在,乃命尉襲之,果得賊於汴,遂正其罪。秋七月,
蟲螟生,民患之,秉直禱於八蜡祠,蟲皆自死。歲大飢,人相食,死者過半,秉
直出俸米,倡富民分粟,餒者食之,病者與藥,死者與棺以葬。天不雨,禾且槁,
秉直詣城北太行之蒼峪神祠,具詞祈祝,有青蛇蜿蜒而出,觀者異之。辭神而還,
行及數里,雷雨大至。秩滿,以親老,去官侍養。
許義夫,碭山人。為夏邑縣尹,每親詣鄉社,教民稼穡。見民勤謹者,出己
俸賞之,怠惰者罰之。三年之間,境內豐足。後為封丘縣尹,值至正四年大飢,
盜賊群起,抄掠州縣。義夫聞賊至近境,乃單馬出郊十里外迎之,見賊數百人,
義夫力言:“封丘縣小民貧,皆已驚惶逃竄,幸無入吾境也。”言辭願款,賊遂
他往。封丘之民,得免於難。
卷一百九十二  列傳第七十九_元史原文_國學 史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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