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七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張九成 胡銓 廖剛 李迨 趙開
張九成,字子韶,其先開封人,徙居錢塘。游京師,從楊時學。權貴托人致
幣曰:“肯從吾游,當薦之館閣。”九成笑曰:“王良尚羞與嬖奚乘,吾可為貴
遊客耶?”
紹興二年,上將策進士,詔考官,直言者置高等。九成對策略曰:“禍亂之
作,天所以開聖人也。願陛下以剛大為心,無以憂驚自沮。臣觀金人有必亡之勢,
中國有必興之理。夫好戰必亡,失其故俗必亡,人心不服必亡,金皆有焉。劉豫
背叛君親,委身夷狄,黠雛經營,有同兒戲,何足慮哉。前世中興之主,大抵
剛德為尚。去讒節慾,遠佞防奸,皆中興之本也。今閭巷之人皆知有父兄妻子之
樂,陛下貴為天子,冬不得溫,夏不得清,昏無所定,晨無所省,感時遇物,淒
惋於心,可不思所以還二聖之車乎?”又言:“閹寺聞名,國之不祥也,今此曹
名字稍稍有聞,臣之所憂也。當使之安掃除之役,凡結交往來者有禁,干預政事
者必誅。”擢置首選。楊時遺九成書曰:“廷對自中興以來未之有,非剛大之氣,
不為得喪回屈,不能為也。”
授鎮東軍簽判,吏不能欺。民冒鹺禁,提刑張宗臣欲逮捕數十人,九成爭之。
宗臣曰:“此事左相封來。”九成曰:“主上屢下恤刑之詔,公不體聖意而觀望
宰相耶?”宗臣怒,九成即投檄歸。從學者日眾,出其門者多為聞人。
趙鼎薦於朝,遂以太常博士召。既至,改著作佐郎,遷著作郎,言:“我宋
家法,曰仁而已。仁之發見,尤在於刑。陛下以省刑為急,而理官不以恤刑為念。
欲詔理官,活幾人者與減磨勘。”從之。除浙東提刑,力辭,乃與祠以歸。
未幾,召除宗正少卿、權禮部侍郎兼侍講,兼權刑部侍郎。法寺以大辟成案
上,九成閱始末得其情,因請覆實,囚果誣服者。朝論欲以平反為賞,九成曰:
“職在詳刑,可邀賞乎?”辭之。
金人議和,九成謂趙鼎曰:“金實厭兵,而張虛聲以撼中國。”因言十事,
彼誠能從吾所言,則與之和,使權在朝廷。鼎既罷,秦檜誘之曰:“且成檜此事。”
九成曰:“九成胡為異議,特不可輕易以苟安耳。”檜曰:“立朝須優遊委曲。”
九成曰:“未有枉己而能直人。”上問以和議,九成曰:“敵情多詐,不可不察。”
因在經筵言西漢災異事,檜甚惡之,謫守邵州。既至,倉庫虛乏,僚屬請督
酒租宿負、苗絹未輸者,九成曰:“縱未能惠民,其敢困民耶?”是歲,賦入更
先他時。中丞何鑄言其矯偽欺俗,傾附趙鼎,落職。
丁父憂,既免喪,秦檜取旨,上曰:“自古朋黨畏人主知之,此人獨無所畏,
可與宮觀。”先是,徑山僧宗杲善談禪理,從游者眾,九成時往來其間。檜恐其
議己,令司諫詹大方論其與宗杲謗訕朝政,謫居南安軍。在南安十四年,每執書
就明,倚立庭磚,歲久雙趺隱然。廣帥致籝金,九成曰:“吾何敢苟取。”悉歸
之。檜死,起知溫州。戶部遣吏督軍糧,民苦之,九成移書痛陳其弊,戶部持之,
九成即丐祠歸。數月,病卒。
九成研思經學,多有訓解,然早與學佛者游,故其議論多偏。寶慶初,特贈
太師,封崇國公,諡文忠。
胡銓,字邦衡,廬陵人。建炎二年,高宗策士淮海,銓因御題問“治道本天,
天道本民”,答云:“湯、武聽民而興,桀、紂聽天而亡。今陛下起干戈鋒鏑間,
外亂內訌,而策臣數十條,皆質之天,不聽於民。”又謂:“今宰相非晏殊,樞
密、參政非韓琦、杜衍、范仲淹。”策萬餘言,高宗見而異之,將冠之多士,有
忌其直者,移置第五。授撫州軍事判官,未上,會隆祐太后避兵贛州,金人躡之,
銓以漕檄攝本州幕,募鄉丁助官軍捍禦,第賞轉承直郎。丁父憂,從鄉先生蕭楚
學《春秋》。
紹興五年,張浚開督府,辟湖北倉屬,不赴。有詔赴都堂審察,兵部尚書呂
祉以賢良方正薦,賜對,除樞密院編修官。
八年,宰臣秦檜決策主和,金使以“詔諭江南”為名,中外洶洶。銓抗疏言
曰:
臣謹案,王倫本一狎邪小人,市井無賴,頃緣宰相無識,遂舉以使虜。專務
詐誕,欺罔天聽,驟得美官,天下之人切齒唾罵。今者無故誘致虜使,以“詔諭
江南”為名,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劉豫我也。劉豫臣事醜虜,南面稱王,自以為
子孫帝王萬世不拔之業,一旦豺狼改慮,捽而縛之,父子為虜。商鑒不遠,而倫
又欲陛下效之。夫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陛下所居之位,祖宗之位也。奈何以祖
宗之天下為金虜之天下,以祖宗之位為金虜藩臣之位!陛下一屈膝,則祖宗廟社
之靈盡污夷狄,祖宗數百年之赤子盡為左衽,朝廷宰執盡為陪臣,天下士大夫皆
當裂冠毀冕,變為胡服。異時豺狼無厭之求,安知不加我以無禮如劉豫也哉?
夫三尺童子至無識也,指犬豕而使之拜,則怫然怒。今醜虜則犬豕也,堂堂
大國,相率而拜犬豕,曾童孺之所羞,而陛下忍為之耶?倫之議乃曰:“我一屈
膝則梓宮可還,太后可復,淵聖可歸,中原可得。”嗚呼!自變故以來,主和議
者誰不以此說啖陛下哉!然而卒無一驗,則虜之情偽已可知矣。而陛下尚不覺悟,
竭民膏血而不恤,忘國大仇而不報,含垢忍恥,舉天下而臣之甘心焉。就令虜決
可和,盡如倫議,天下後世謂陛下何如主?況醜虜變詐百出,而倫又以奸邪濟之,
梓宮決不可還,太后決不可復,淵聖決不可歸,中原決不可得,而此膝一屈不可
復伸,國勢陵夷不可復振,可為痛哭流涕長太息矣!
向者陛下間關海道,危如累卵,當時尚不忍北面臣虜,況今國勢稍張,諸將
盡銳,士卒思奮。只如頃者醜虜陸梁,偽豫入寇,固嘗敗之於襄陽,敗之於淮上,
敗之於渦口,敗之於淮陰,校之往時蹈海之危,固已萬萬,償不得已而至於用兵,
則我豈遽出虜人下哉?今無故而反臣之,欲屈萬乘之尊,下穹廬之拜,三軍之士
不戰而氣已索。此魯仲連所以義不帝秦,非惜夫帝秦之虛名,惜天下大勢有所不
可也。今內而百官,外而軍民,萬口一談,皆欲食倫之肉。謗議洶洶,陛下不聞,
正恐一旦變作,禍且不測。臣竊謂不斬王倫,國之存亡未可知也。
雖然,倫不足道也,秦檜以腹心大臣而亦為之。陛下有堯、舜之資,檜不能
致君如唐、虞,而欲導陛下為石晉,近者禮部侍郎曾開等引古誼以折之,檜乃厲
聲責曰:“侍郎知故事,我獨不知!”則檜之遂非愎諫,已自可見,而乃建白令
台諫、侍臣僉議可否,是蓋畏天下議己,而令台諫、侍臣共分謗耳。有識之士皆
以為朝廷無人,吁,可惜哉!
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夫管仲,霸者之佐耳,尚能變左衽
之區,而為衣裳之會。秦檜,大國之相也,反驅衣冠之俗,而為左衽之鄉。則檜
也不唯陛下之罪人,實管仲之罪人矣。孫近傅會檜議,遂得參知政事,天下望治
有如饑渴,而近伴食中書,漫不敢可否事。檜曰虜可和,近亦曰可和;檜曰天子
當拜,近亦曰當拜。臣嘗至政事堂,三發問而近不答,但曰:“已令台諫、侍從
議矣。”嗚呼!參贊大政,徒取充位如此。有如虜騎長驅,尚能折衝禦侮耶?臣
竊謂秦檜、孫近亦可斬也。
臣備員樞屬,義不與檜等共戴天,區區之心,願斷三人頭,竿之藁街,然後
羈留虜使,責以無禮,徐興問罪之師,則三軍之士不戰而氣自倍。不然,臣有赴
東海而死爾,寧能處小朝廷求活邪!
書既上,檜以銓狂妄凶悖,鼓眾劫持,詔除名,編管昭州,仍降詔播告中外。
給、舍、台諫及朝臣多救之者,檜迫於公論,乃以銓監廣州鹽倉。明年,改簽書
威武軍判官。十二年,諫官羅汝楫劾銓飾非橫議,詔除名,編管新州。十八年,
新州守臣張棣訐銓與客唱酬,謗訕怨望,移謫吉陽軍。
二十六年,檜死,銓量移衡州。銓之初上書也,宜興進士吳師古鋟木傳之,
金人募其書千金。其謫廣州也,朝士陳剛中以啟事為賀。其謫新州也,同郡王延
珪以詩贈行。皆為人所訐,師古流袁州,廷珪流辰州,剛中謫知虔州安遠縣,遂
死焉。三十一年,銓得自便。
孝宗即位,復奉議郎、知饒州。召對,言修德、結民、練兵、觀釁,上曰:
“久聞卿直諒。”除吏部郎官。隆興元年,遷秘書少監,擢起居郎,論史官失職
者四:一謂記注不必進呈,庶人主有不觀史之美;二謂唐制二史立螭頭之下,今
在殿東南隅,言動未嘗得聞;三謂二史立後殿,而前殿不立,乞於前後殿皆分日
侍立;四謂史官欲其直前,而閣門以未嘗預牒,以今日無班次為辭。乞自今直前
言事,不必預牒閣門,及以有無班次為拘。詔從之。兼侍講、國史院編修官。因
講《禮記》,曰:“君以禮為重,禮以分為重,分以名為重,願陛下無以名器輕
假人。”
又進言乞都建康,謂:“漢高入關中,光武守信都。大抵與人斗,不搤其
亢,拊其背,不能全勝。今日大勢,自淮以北,天下之亢與背也,建康則搤之
拊之之地也。若進據建康,下臨中原,此高、光興王之計也。”
詔議行幸,言者請紓其期,遂以張浚視師圖恢復,侍御史王十朋贊之。克復
宿州,大將李顯忠私其金帛,且與邵宏淵忿爭,軍大潰。十朋自劾。上怒甚,銓
上疏願毋以小衄自沮。
時旱蝗、星變,詔問政事闕失,銓應詔上書數千言,始終以《春秋》書災異
之法,言政令之闕有十,而上下之情不合亦有十,且言:“堯、舜明四目,達四
聰,雖有共、鯀,不能塞也。秦二世以趙高為腹心,劉、項橫行而不得聞;漢成
帝殺王章,王氏移鼎而不得聞;靈帝殺竇武、陳蕃,天下橫潰而不得聞;梁武信
朱異,侯景斬關而不得聞;隋煬帝信虞世基,李密稱帝而不得聞;唐明皇逐張九
齡,安、史胎禍而不得聞。陛下自即位以來,號召逐客,與臣同召者張燾、辛次
膺、王大寶、王十朋,今燾去矣,次膺去矣,十朋去矣,大寶又將去,惟臣在爾。
以言為諱,而欲塞災異之源,臣知其必不能也。”
銓又言:“昔周世宗為劉旻所敗,斬敗將何徽等七十人,軍威大震,果敗旻,
取淮南,定三關。夫一日戮七十將,豈復有將可用?而世宗終能恢復,非庸懦者
去,則勇敢者出耶!近宿州之敗,士死於敵者滿野,而敗軍之將以所得之金賂權
貴以自解,上天見變昭然,陛下非信賞必罰以應天不可。”其論納諫曰:“今廷
臣以箝默為賢,容悅為忠。馴至興元之幸,所謂‘一言喪邦’。”上曰:“非卿
不聞此。”
金人求成,銓曰:“金人知陛下銳意恢復,故以甘言款我,願絕口勿言‘和’
字。”上以邊事全倚張浚,而王之望、尹穡專主和排浚,銓廷責之。兼權中書舍
人、同修國史。張浚之子栻賜金紫,銓繳奏之,謂不當如此待勛臣子。浚雅與銓
厚,不顧也。
十一月,詔以和戎遣使,大詢於庭,侍從、台諫預議者凡十有四人。主和者
半,可否者半,言不可和者銓一人而已,乃獨上一議曰:“京師失守自耿南仲主
和,二聖播遷自何卷三百七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三_宋史原文_國學 史部主和,維揚失守自汪伯彥、黃潛善主和,完顏亮之變自秦檜
主和。議者乃曰:‘外雖和而內不忘戰。’此向來權臣誤國之言也。一溺於和,
不能自振,尚能戰乎?”除宗正少卿,乞補外,不許。
先是,金將蒲察徒穆、大周仁以泗州降,蕭琦以軍百人降,詔並為節度使。
銓言:“受降古所難,六朝七得河南之地,不旋踵而皆失;梁武時侯景以河南來
奔,未幾而陷台城;宣、政間郭藥師自燕雲來降,未幾為中國患。今金之三大將
內附,高其爵祿,優其部曲,以系中原之心,善矣。然處之近地,萬一包藏禍心,
或為內應,後將噬臍,願勿任以兵柄,遷其眾於湖、廣以絕後患。”
二年,兼國子祭酒,尋除權兵部侍郎。八月,上以災異避殿減膳,詔廷臣言
闕政急務。銓以振災為急務,議和為闕政,其議和之書曰:
自靖康迄今凡四十年,三遭大變,皆在和議,則醜虜之不可與和,彰彰然矣。
肉食鄙夫,萬口一談,牢不可破。非不知和議之害,而爭言為和者,是有三說焉:
曰偷懦,曰苟安,曰附會。偷懦則不知立國,苟安則不戒鴆毒,附會則覬得美官,
小人之情狀具於此矣。
今日之議若成,則有可吊者十;若不成,則有可賀者亦十。請為陛下極言之。
何謂可吊者十?
真宗皇帝時,宰相李沆謂王旦曰:“我死,公必為相,切勿與虜講和。吾聞
出則無敵國外患,如是者國常亡,若與虜和,自此中國必多事矣。”旦殊不以為
然。既而遂和,海內乾耗,旦始悔不用文靖之言。此可吊者一也。
中原謳吟思歸之人,日夜引領望陛下拯溺救焚,不啻赤子之望慈父母,一與
虜和,則中原絕望,後悔何及。此可吊者二也。
海、泗今日之藩籬咽喉也,彼得海、泗,且決吾藩籬以瞰吾室,扼吾咽喉以
制吾命,則兩淮決不可保。兩淮不保,則大江決不可守,大江不守,則江、浙決
不可安。此可吊者三也。
紹興戊午,和議即成,檜建議遣二三大臣如路允迪等,分往南京等州交割歸
地。一旦叛盟,劫執允迪等,遂下親征之詔,虜復請和。其反覆變詐如此,檜猶
不悟,奉之如初,事之愈謹,賂之愈厚,卒有逆亮之變,驚動輦轂。太上謀欲入
海,行朝居民一空,覆轍不遠,忽而不戒,臣恐後車又將覆也。此可吊者四也。
紹興之和,首議決不與歸正人,口血未乾,盡變前議。凡歸正之人一切遣還,
如程師回、趙良嗣等聚族數百,幾為蕭牆憂。今必盡索歸正之人,與之則反側生
變,不與則虜決不肯但已。夫反側則肘腋之變深,虜決不肯但已,則必別起釁端,
猝有逆亮之謀,不知何以待之。此可吊者五也。
自檜當國二十年間,竭民膏血以餌犬羊,迄今府庫無旬月之儲,千村萬落生
理蕭然,重以蝗蟲水潦。自此復和,則蠹國害民,殆有甚焉者矣。此可吊者六也。
今日之患,兵費已廣,養兵之外又增歲幣,且少以十年計之,其費無慮數千
億。而歲幣之外,又有私覿之費;私覿之外,又有賀正、生辰之使;賀正、生辰
之外,又有泛使。一使未去,一使復來,生民疲於奔命,帑廩涸於將迎,瘠中國
以肥虜,陛下何憚而為之。此其可吊者七也。
側聞虜人嫚書,欲書御名,欲去國號“大”字,欲用再拜。議者以為繁文小
節不必計較,臣切以為議者可斬也。夫四郊多壘,卿大夫之辱;楚子問鼎,義士
之所深恥;“獻納”二字,富弼以死爭之。今醜虜橫行與多壘孰辱?國號大小與
鼎輕重孰多?“獻納”二字與再拜孰重?臣子欲君父屈己以從之,則是多壘不足
辱,問鼎不必恥,“獻納”不必爭。此其可吊者八也。
臣恐再拜不已必至稱臣,稱臣不已必至請降,請降不已必至納土,納土不已
必至銜壁,銜壁不已必至輿櫬,輿櫬不已必至如晉帝青衣行酒然後為快。此其可
吊者九也。
事至於此,求為匹夫尚可得乎?此其可吊者十也。
竊觀今日之勢,和決不成,儻乾剛獨斷,追回使者魏杞、康湑等,絕請和
之議以鼓戰士,下哀痛之詔以收民心,天下庶乎其可為矣。如此則有可賀者亦十:
省數千億之歲幣,一也;專意武備,足食足兵,二也;無書名之恥,三也;無去
“大”之辱,四也;無再拜之屈,五也;無稱臣之忿,六也;無請降之禍,七也;
無納土之悲,八也;無銜璧、輿櫬之酷,九也;無青衣行酒之冤,十也。
去十吊而就十賀,利害較然,雖三尺童稚亦知之,而陛下不悟。《春秋左氏》
謂無勇者為婦人,今日舉朝之士皆婦人也。如以臣言為不然,乞賜流放竄殛,以
為臣子出位犯分之戒。
自符離之敗,朝論急於和戎,棄唐、鄧、海、泗四州與虜矣。金又欲得商、
秦地,邀歲幣,留使者魏杞,分兵攻淮。以本職措置浙西、淮東海道。
時金使仆散忠義、紇石烈志寧之兵號八十萬,劉寶棄楚州,王彥棄昭關,濠、
滁皆陷。惟高郵守臣陳敏拒敵射陽湖,而大將李寶預求密詔為自安計,擁兵不救。
銓劾奏之,曰:“臣受詔令范榮備淮,李寶備江,緩急相援。今寶視敏弗救,若
射陽失守,大事去矣。”寶懼,始出師掎角。時大雪,河冰皆合,銓先持鐵錘錘
冰,士皆用命,金人遂退。久之,提舉太平興國宮。
乾道初,以集英殿修撰知漳州,改泉州。趣奏事,留為工部侍郎。入對,言:
“少康以一旅復禹績,今陛下富有四海,非特一旅,而即位九年,復禹之效尚未
赫然。”又言:“四方多水旱,左右不以告,謀國者之過也,宜令有司速為先備。”
乞致仕。
七年,除寶文閣待制,留經筵。求去,以敷文閣直學士與外祠。陛辭,猶以
歸陵寢、復故疆為言,上曰:“朕志也。”且問今何歸,銓曰:“歸廬陵,臣向
在嶺海嘗訓傳諸經,欲成此書。”特賜通天犀帶以寵之。
銓歸,上所著《易》、《春秋》、《周禮》、《禮記解》,詔藏秘書省。尋
復元官,升龍圖閣學士、提舉太平興國宮,轉提舉玉隆萬壽宮,進端明殿學士。
六年,召歸經筵,銓引疾力辭。七年,以資政殿學士致仕。薨,謚忠簡。有《澹
庵集》一百卷行於世。孫槻、榘,皆至尚書。
廖剛,字用中,南劍州順昌人。少從陳瓘、楊時學。登崇寧五年進士第。宣
和初,自漳州司錄除國子錄,擢監察御史。時蔡京當國,剛論奏無所避。以親老
求補外,出知興化軍。欽宗即位,以右正言召。丁父憂,服闋,除工部員外郎,
以母疾辭。
紹興元年,盜起旁郡,官吏悉逃去,順昌民以剛為命。剛諭從盜者使反業,
既而他盜入順昌,部使者檄剛撫定。剛遣長子遲諭賊,賊知剛父子有信義,亦散
去。除本路提點刑獄。
尋召為吏部員外郎,言:“古者天子必有親兵自將,所以備不虞而強主威,
漢北軍、唐神策之類也。祖宗軍制尤嚴。願稽舊制,選精銳為親兵,居則以為衛,
動則以為中軍,此強幹弱枝之道。”又言:“國家艱難已極,今方圖新,若會稽
誠非久駐之地。請經建設康,親擁六師往為固守計,以杜金人窺伺之意。”遷起
居舍人、權吏部侍郎兼侍講,除給事中。
丁母憂,服闋,復拜給事中。剛言:“國不可一日無兵,兵不可一日無食。
今諸將之兵備江、淮,不知幾萬,初無儲蓄,日待哺於東南之轉餉,浙民已困,
欲救此患莫若屯田。”因獻三說,將校有能射耕,當加優賞,每耕田一頃,與轉
一資;百姓願耕,假以糧種,復以租賦。上令都督府措置。
時朝廷推究章惇、蔡卞誤國之罪,追貶其身,仍詔子孫毋得官中朝。至是章
傑自崇道觀知婺州,章僅自太府丞提舉江東茶鹽事。剛封還詔書,謂即如此,何
以示懲,乃並與祠。權戶部侍郎,尋遷刑部侍郎。求補外,除徽猷閣直學士、知
漳州。
七年二月,日有食之,詔內外官言事。剛言:“陛下有建國之封,所以承天
意、示大公於天下後世者也,然而未遂正名者,豈非有所待耶?有所待,則是應
天之誠未至也。願陛下昭告藝祖在天之靈,正建國儲君之號,布告中外,不匿厥
旨。異時雖百斯男,不復更易,天下孰敢不服。”上讀之聳然,即召剛趣至闕,
拜御史中丞。剛言:“臣職糾奸邪,當務大體,若捃摭細故,則非臣本心。”又
奏經費不支,盜賊不息,事功不立,命令不孚,及兵驕官冗之弊。
時徽宗已崩,上遇朔望猶率群臣遙拜淵聖,剛言:“禮有隆殺,兄為君則君
之,己為君則兄之可也。望勉抑聖心,但歲時行家人禮於內庭。”從之。
殿前司強刺民為兵,及大將恃功希恩,所請多廢法。剛知無不言,論列至於
四五,驕橫者肅然。
鄭億年與秦檜有連而得美官,剛顯疏其惡,檜銜之。金人叛盟,剛乞起舊相
之有德望者,處以近藩,檜聞之曰:“是欲置我何地耶?”改工部尚書,而以王
次翁為中丞。初,邊報至,從官會都堂,剛謂億年曰:“公以百口保金人,今已
背約,有何面目尚在朝廷乎?”億年奉祠去。次翁與右諫議何鑄劾剛薦劉昉、陳
淵,相為朋比,以徽猷閣直學士提舉亳州明道宮。明年致仕。以紹興十三年卒。
子四人:遲、過、遂、遽,仕皆秉麾節,邦人號為“萬石廖氏”。
李迨,東平人也。曾祖參,仕至尚書右丞。迨未冠入太學,因居開封。以蔭
補官,初調渤海縣尉。
時州縣團結民兵,民起田畝中,不閒坐作進退之節,或嘩不受令,迨立賞罰
以整齊之,累月皆精練,部伍如法。部刺史按閱,無一人亂行伍者,遂薦之朝,
改合入官。累遷通判濟州。
時高宗以大元帥過濟,郡守自以才不及,遜迨行州事,迨應辦軍須無闕。會
大元帥府勸進,乘輿儀物皆未備,迨諳熟典故,裁定其制,不日而辦。上深嘆賞,
即除隨軍輦運。
上即位於南京,授山東輦運,改金部郎。從駕至維揚,敵犯行在所,即取金
部籍有關於國家經賦之大者載以行,及上於鎮江。時建炎三年二月也。宰相呂頤
浩言於上,即日召見。
未幾,丁父喪,詔起復,以中散大夫直龍圖閣,為御營使司參議官兼措置軍
前財用。苗傅、劉正彥叛,呂頤浩、張浚集勤王之師,迨流涕謂諸將曰:“君第
行,無慮軍食。”師行所至,食皆先具。事平,同趙哲等入對,上慰勞之。詔轉
三官,辭不拜,除權戶部侍郎。
四年,加顯謨閣待制,為淮南、江、浙、荊湖等路制置發運使。尋以軍旅甫
定,乞持余服,詔許之。紹興二年,知筠州。明年,移信州,尋提舉江州太平觀。
五年十月,以舊職除兩浙路轉運使,言:“祖宗都大梁,歲漕東南六百餘萬
斛,而六路之民無飛挽之擾,蓋所運者官舟,所役者兵卒故也。今駐蹕浙右,漕
運地里不若中都之遠,而公私苦之,何也?以所用之舟太半取於民間,往往鑿井
沉船以避其役。如溫、明、虔、吉州等處所置造船場,乞委逐州守臣措置,募兵
卒牽挽,使臣管押,庶幾害不及民,可以漸復漕運舊制。”詔工部措置。尋加徽
猷閣直學士,升龍圖閣直學士,為四川都轉運使兼提舉成都等路茶事,並提舉陝
西等路買馬。
自熙、豐以來,始即熙、秦、戎、黎等州置場買馬,而川茶通於永興四路,
故成都府、秦州皆有榷茶司。至是關陝既失,迨請合為一司,名都大提舉茶馬司,
以省冗費,從之。逾年,詔迨以每歲收支之數具旁通驛奏,迨乃考其本末,具奏
曰:
紹興四年,所收錢物三千三百四十二萬餘緡,比所支闕五十一萬餘緡。五年,
收三千六十萬緡,比所支闕一千萬餘緡。六年,未見。七年,所收三千六百六十
萬餘緡,比所支闕一百六十一萬餘緡。自來遇歲計有闕,即添支錢引補助。紹興
四年,添印五百七十六萬道。五年,添印二百萬道。六年,添印六百萬道。見今
泛料太多,引價頓落,緣此未曾添印。兼歲收錢物內有上供、進奉等窠名一千五
百九十九萬,系四川歲入舊額。其勸諭、激賞等項窠名錢物共二千六十八萬,系
軍興後來歲入所增,比舊額已過倍,其取於民可謂重矣。
臣嘗考《劉晏傳》,是時天下歲入緡錢千二百萬,而管榷居其半。今四川榷
鹽榷酒歲入一千九十一萬,過於晏所榷多矣。諸窠名錢已三倍劉晏歲入之數,彼
以一千二百萬贍中原之軍而有餘,今以三千六百萬貫贍川、陝一軍而不足。又如
折估及正色米一項,通計二百六十五萬石。止以紹興六年朝廷取會官兵數,計六
萬八千四百四十九人,決無一年用二百六十五萬石米之理。數內官員一萬一千七
員,軍兵五萬七百四十九人,官員之數比軍兵之數約計六分之一。軍兵請給錢比
官員請給不及十分之一,即是冗濫在官員,不在軍兵也。計司雖知冗濫,力不能
裁節之,雖是寬剩,亦未敢除減,此朝廷不可不知也。
蜀人所苦甚者,糴買、般運也。蓋糴買不科敷則不能集其事,苟科敷則不能
無擾;般運事稍緩則船戶獨受其弊,急則稅戶皆被其害。欲省漕運莫如屯田,漢
中之地約收二十五萬餘石,若將一半充不系水運去處歲計米,以一半對減川路糴
買、般發歲計米,亦可少寬民力。兼臣已委官於興元、洋州就糴夏麥五十萬石,
岷州欲就糴二十萬石,兼用營田所收一半之數十二萬石,三項總計五十七萬石。
每年水運應付閬、利州以東計米五十八萬石,若得此三項,可盡數免川路糴買、
般運,此乃恤民之實惠,守邊之良策也。
降詔獎諭,以與吳玠不合,與祠。
九年,金人歸我三京,命迨為京畿都轉運使。孟庾時為權東京留守,潛通北
使。迨察其隱微,庾不能平,訟於朝,且使人告迨曰:“北人以兵至矣。”迨曰:
“吾家食國家祿二百年,荷陛下重任,萬死不足報。吾老矣,豈能下穹廬之拜乎?
首可斷而膝不可屈也。如果然,吾將極罵以死。”告者悚然而去。降聖節,庾失
於行禮,為迨所持,庾自劾,迨因此求罷去,乃落職與祠歸,而庾以京師降於金
人。
迨尋復龍圖閣待制、知洪州。十六年,以疾丐祠。十八年卒。
趙開,字應祥,普州安居人。登元符三年進士第。大觀二年,權辟廱正。
用舉者改秩,即盡室如京師,買田尉氏,與四方賢俊游,因詗知天下利病所當
罷行者。如是七年,慨然有通變救弊志。
宣和初,除禮制局校正檢閱官。數月局罷,出知鄢陵縣。七年,除講議司檢
詳官。開善心計,自檢詳罷,除成都路轉運判官,遂奏罷宣和六年所增上供認額
綱布十萬匹,減綿州下戶支移利州水腳錢十分之三,又減蒲江六井元符至宣和所
增鹽額,列其次第,謂之“鼠尾帳”,揭示鄉戶歲時所當輸折科等實數,俾人人
具曉,鄉胥不得隱匿竄寄。
嘗言:“財利之源當出於一,祖宗朝天下財計盡歸三司,諸道利源各歸漕計,
故官省事理。並廢以還,漕司則利害可以參究,而無牽掣窒礙之患矣。”因指陳
榷茶、買馬五害,大略謂:“黎州買馬,嘉祐歲額才二千一百餘。自置司榷茶,
歲額四千,且獲馬兵逾千人,猶不足用,多費衣糧,為一害。嘉祐以銀絹博馬,
價皆有定。今長吏旁緣為奸,不時歸貨,以空券給夷人,使待資次,夷人怨恨,
必生邊患,為二害。初置司榷茶,借本錢於轉運司五十二萬緡,於常平司二十餘
萬緡。自熙寧至今幾六十年,舊所借不償一文,而歲借乃準初數,為三害。榷茶
之初,預俵茶戶本錢,尋於數外更增和買,或遂抑預俵錢充和買,茶戶坐是破產,
而官買歲增。茶日濫雜,官茶既不堪食,則私販公行,刑不能禁,為四害。承平
時,蜀茶之入秦者十幾ba6*九,猶患積壓難售。今關、隴悉遭焚盪,仍拘舊額,竟
何所用?茶兵官吏坐縻衣糧,未免科配州縣,為五害。請依嘉祐故事,盡罷榷茶,
仍令轉運司買馬,即五害並去,而邊患不生。如謂榷茶未可遽罷,亦宜並歸轉運
司,痛減額以蘇茶戶,輕立價以惠茶商,如此則私販必衰,盜賊消弭,本錢既常
在,而息錢自足。”
朝廷是其言,即擢開都大提舉川、陝茶馬事,使推行之。時建炎二年也。於
是大更茶馬之法,官買官賣茶並罷,參酌政和二年東京都茶務所創條約,印給茶
引,使茶商執引與茶戶自相貿易。改成都舊買賣茶場為契約場買引所,仍於契約
場置茶市,交易者必由市,引與茶必相隨。茶戶十或十五共為一保,並籍定茶鋪
姓名,互察影帶販鬻者。凡買茶引,每一斤春為錢七十,夏五十,舊所輸市例頭
子錢並依舊。茶所過每一斤征一錢,住征一錢半。其契約場監官除驗引、秤茶、
封記、發放外,無得干預茶商、茶戶交易事。
舊制買馬及三千匹者轉一官,比但以所買數推賞,往往有一任轉數官者。開
奏:“請推賞必以馬到京實收數為格,或死於道,黜降有差。”比及四年冬,茶
引收息至一百七十餘萬緡,買馬乃逾二萬匹。
張浚以知樞密院宣撫川蜀,素知開善理財,即承制以開兼宣撫處置使司隨軍
轉運使,專一總領四川財賦。開見浚曰:“蜀之民力盡矣,錙銖不可加,獨榷貨
稍存贏餘,而貪猾認為己有,互相隱匿。惟不恤怨詈,斷而敢行,庶可救一時之
急。”
浚銳意興復,委任不疑,於是大變酒法,自成都始。先罷公使賣供給酒,即
舊撲買坊場所置隔槽,設官主之,曲與釀具官悉自買,聽釀戶各以米赴官場自釀,
凡一石米輸三千,並頭子雜用等二十二。其釀之多寡,惟錢是視,不限數也。明
年,遂遍四路行其法。又法成都府法,於秦州置錢引務,興州鼓鑄銅錢,官賣銀
絹,聽民以錢引或銅錢買之。凡民錢當入官者,並聽用引折納,官支出亦如之。
民私用引為市,於一千並五百上許從便增高其直,惟不得減削。法既流通,民以
為便。
初,錢引兩料通行才二百五十萬有奇,至是添印至四千一百九十餘萬,人亦
不厭其多,價亦不削。
宣司獲偽引三十萬,盜五十人,浚欲從有司議當以死,開白浚曰:“相君誤
矣。使引偽,加宣撫使印其上即為真。黥其徒使治幣,是相君一日獲三十萬之錢,
而起五十人之死也。”浚稱善,悉如開言。
最後又變鹽法,其法實視大觀東南、東北鹽鈔條約,置契約場鹽市,與茶法
大抵相類。鹽引每一斤納錢二十五,土產稅有增添等共納九錢四分,所過每斤征
錢七分,住征一錢五分,若以錢引折納,別輸稱提勘合錢共六十。初變榷法,怨
詈四起,至是開複議更鹽法,言者遂奏其不便,乞罷之以安遠民,且曰:“如謂
大臣建請,務全事體,必須更制,即乞札與張浚照會。”詔以其章示浚,浚不為
變。
時浚荷重寄,治兵秦川,經營兩河,旬犒月賞,期得士死力,費用不貲,盡
取辦於開,開悉知慮於食貨,算無遺策,雖支費不可計,而贏貲若有餘。
吳玠為四川宣撫副使,專治戰守,於財計盈虛未嘗問,惟一切以軍期趣辦,
與開異趣。玠數以餉饋不繼訴於朝,開亦自劾老憊,丐去。朝廷未許,乃特置四
川安撫制置大使之名,命席益為之。益前執政,詔位宣撫司上,朝論恐未安,仍
詔張浚視師荊、襄、川、陝。
六年,罷綿州宣撫司,玠仍以宣撫治兵事,軍馬聽玠移撥,錢物則委開拘收。
尋除開徽猷閣待制,加玠兩鎮節鉞。復降旨,都轉運使不當與四路漕臣同系銜,
成都、潼川兩路漕臣與都轉運使坐應副軍支錢物愆期,各貶二秩。朝廷故抑揚之,
使之交解間隙、趣辦餉饋也。而開復與席益不和,抗疏乞將舊來宣撫司年計應副
軍期,不許他司分擘支用。又指陳宣撫司截都漕運司錢,就果、閬糴米非是。又
言應副吳玠軍須,紹興四年總為錢一千九百五十五萬七千餘緡,五年視四年又增
四百二十萬五千餘緡。蜀今公私俱困,四向無所取給,事屬危急,實甚可憂,氣
許以茶馬司奏計詣闕下,盡所欲言。
朝廷既知開與玠及席益有隙,乃詔開赴行在,以李迨代之。會疾作不行,提
舉江州太平觀。七年,復右文殿修撰、都大主管川陝茶馬。開已病,累疏丐去,
詔從所乞,提舉太平觀。十一年卒。
論曰:秦檜執國柄,其誤宋大計,固無以議為也。張九成之策,胡銓之疏,
忠義凜然。廖剛請復用德望之人,豈苟阿時好者哉?李迨、趙開所謂可使治其賦
也歟?
卷三百七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三_宋史原文_國學 史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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