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二十五 列傳第一百十三
○張瀚 王國光 梁夢龍 楊巍 李戴 趙煥 鄭繼之
張瀚,字子文,仁和人。嘉靖十四年進士。授南京工部主事。歷廬州知府,
改大名。俺答圍京師,詔遣兵部郎中征畿輔民兵入衛。瀚立閱戶籍,三十丁簡一
人,而以二十九人供其餉,得八百人。馳至真定,請使者閱兵,使者稱其才。累
遷陝西左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其地。甫半歲,入為大理卿。進刑部右侍
郎,俄改兵部,總督漕運。
隆慶元年,改督兩廣軍務,時兩廣各設巡撫官,事不關督府。瀚請如三邊例,
乃悉聽節制。大盜曾一本寇掠廣州,詔切責瀚,停總兵官俞大猷、郭成俸。已,
一本浮海犯福建,官軍迎擊,大破之,賚銀幣。已,復犯廣東,陷碣石衛,叛將
周雲翔等殺雷瓊參將耿宗元,與賊合。廷議鐫瀚一秩調用。已而成大破賊,獲雲
翔。詔還瀚秩,即家俟召。再撫陝西。遷南京右都御史,就改工部尚書。
萬曆元年,吏部尚書楊博罷,召瀚代之。秩滿,加太子少保。時廷推吏部尚
書,首左都御史葛守禮,次工部尚書朱衡,次瀚。居正惡守禮戇,厭衡驕,故特
拔瀚。瀚資望淺,忽見擢,舉朝益趨事居正,而瀚進退大臣率奉居正指。即出己
意,輿論多不協。以是為御史鄭準、王希元所劾。居正顧之厚,不納也。御史劉
台劾居正,因論瀚撫陝狼籍,又唯諾居正狀。
比居正遭喪,謀奪情,瀚心非之。中旨令瀚諭留居正,居正又自為牘,風瀚
屬吏,以覆旨請。瀚佯不喻,謂“政府奔喪,宜予殊典,禮部事也,何關吏部。”
居正復令客說之,不為動,乃傳旨責瀚久不奉詔,無人臣禮。廷臣惴恐,交章留
居正,瀚獨不與,撫膺太息曰:“三綱淪矣!”居正怒,嗾給事中王道成、御史
謝思啟摭他事劾之,勒致仕歸。居正歿,帝頗念瀚。詔有司給月廩,年及八十,
特賜存問。卒,贈太子少保,謚恭懿。
王國光,字汝觀,陽城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授吳江知縣。鄰邑有疑獄來
質,訊輒得情。調儀封,擢兵部主事。改吏部,歷文選郎中。屢遷戶部右侍郎,
總督倉場。謝病去。隆慶四年,起刑部左侍郎,拜南京刑部尚書。未上,改戶部,
再督倉場。神宗即位,還理部事。時簿牒繁冗,自州縣達部,有繕書、輸解、交
納諸費,公私苦之。國光疏請裁併,去繁文十三四,時稱簡便。戶部十三司,自
弘治來,以公署隘,惟郎中一人治事,員外郎、主事止除官日一赴而已。郎中力
不給,則委之吏胥,弊益滋。國光盡令入署,職務得修舉。邊餉告匱,而諸邊歲
出及屯田、監課無可稽。國光請敕邊臣核實,且畫經久策以聞。甘肅巡撫廖逢節
等各條上其數,耗蠹為損。
萬曆元年,奏言:“國初,天下州縣存留夏稅秋糧可一千二百萬石。其時議
主寬大,歲用外,計贏銀百萬有餘。使有司歲征無缺,則州縣積貯自豐,水旱盜
賊不能為災患。今一遘兵荒,輒留京儲,發內帑。由有司視存留甚緩,苟事催科,
則謂擾民,弊遂至此。請行天下撫按官,督所司具報出入、存留、逋負之數,臣
部得通融會計,以其餘濟邊。有司催征不力者,悉以新令從事。”制可。京軍支
糧通州者,候伺甚艱。國光請遣部郎一人司之,名坐糧廳,投牒驗發,無過三日,
諸軍便之。天下錢穀散隸諸司,國光請歸併責成:畿輔府州縣歸福建司,南畿歸
四川司,鹽課歸山東司,關稅歸貴州司,淮、徐、臨、德諸倉歸雲南司,御馬、
象房及二十四馬房芻料歸廣西司。遂為定製。
三年,京察拾遺。國光為南京給事、御史所劾。再疏乞罷,帝特留之。明年
復固以請,乃詔乘傳歸。瀕行,以所輯條例名《萬曆會計錄》上之。帝嘉其留心
國計,令戶部訂正。及書成,詔褒諭焉。五年冬,吏部尚書張瀚罷,起國光代。
陳采實政、別繁簡、責守令、恤卑官、罷加納數事,皆允行。尋以考績,加太子
太保。八年,當考察外吏,請毋限日期。詔許之,且命詿誤者聽從公辯雪。明年
大計京朝官,徇張居正意,置吳中行等五人於察籍。
國光有才智。初掌邦計,多所建白。及是受制執政,聲名損於初。給事中商
尚忠論國光銓選私所親,而給事中張世則出為河南僉事,憾國光,劾其鬻官黷貨。
國光再奏辯,帝再慰留,責世則挾私,貶儀真丞。及居正卒,御史楊寅秋劾國光
六罪。帝遂怒,落職閒住。已,念其勞,命復官致仕。
梁夢龍,字乾吉,真定人。嘉靖三十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
首劾吏部尚書李默。帝方顧默厚,不問。出核陝西軍儲。劾故延綏巡撫王輪、督
糧郎中陳燦等,廢斥有差。歷吏科都給事中。帝怒禮部尚書吳山,夢龍惡獨劾山
得罪清議,乃並吏部尚書吳鵬劾罷之。嘗上疏,言:“相臣賢否,關治道污隆。
請毋拘資格,敕在廷公舉名德宿望之臣,以光聖治。”帝疑諸臣私有所推引,責
令陳狀。夢龍惶恐謝罪,乃奪俸。擢順天府丞。坐京察拾遺,出為河南副使。河
決沛縣,尚書朱衡議開徐、邳新河,夢龍董其役。三遷河南右布政使。
隆慶四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是秋,河決宿遷,覆漕糧八百艘。朝
議通海運,以屬夢龍。夢龍言:“海道南自淮安至膠州,北自天津至海倉,各有
商艇往來其間。自膠州至海倉,島人及商賈亦時出入。臣等因遣人自淮安轉粟二
千石,自膠州轉麥千五百石,入海達天津,以試海道,無不利者。由淮安至天津,
大要兩旬可達。歲五月以前,風勢柔順,揚帆尤便。況舟由近洋,洋中島嶼聯絡,
遇風可依。苟船非朽敝,按占候以行,自可無虞。較元人殷明略故道,安便尤甚。
丘浚所稱‘傍海通運’,即此是也。請以河為正運,海為備運。萬一河未易通,
則海運可濟,而河亦得悉心疏浚,以圖經久。又海防綦重,沿海衛所玩悽歲久,
不加繕飭,識者有未然之憂。今行海運兼治河防,非徒足裨國計,兼于軍事有補。”
章下戶部,部議海運久廢,猝難盡復,請令漕司量撥糧十二萬石,自淮入海以達
天津。工部給銀,為海艘經費。報可。已而海運卒不行,事具《王宗沐傳》。明
年冬,遷右副都御史,移撫河南。
神宗初,張居正當國。夢龍其門下士,特愛之,召為戶部右侍郎。尋改兵部,
出賚遼東有功將士。五年,以兵部左侍郎進右都御史,總督薊、遼、保定軍務。
李成梁大破土蠻於長定堡,帝為告廟宣捷,大行賞賚,官夢龍一子。已,給事中
光懋言:“此乃保塞內屬之部,游擊陶承嚳假犒賚掩襲之,請坐以殺降罪。”兵
部尚書方逢時曲為解,夢龍等亦辭免恩蔭。及土蠻三萬騎入東昌堡,成梁擊敗之。
寧前復警,夢能親率勁卒三千出山海關為成梁聲援,分遣兩參將遮擊,復移繼光
駐一片石邀之,敵引去。前後奏永奠堡、丁字泊、馬蘭峪、養善木、紅土城、寬
奠、廣寧右屯、錦、義、大寧堡諸捷,累賜敕獎勵,就加兵部尚書。以修築黃花
鎮、古北口邊牆,加太子少保,再蔭子至錦衣世千戶。召入掌部務,疏陳軍政四
事。尋錄防邊功,加太子太保。
十年六月,居正歿,吏部尚書王國光劾罷,夢龍代其位。逾月,御史江東之
劾夢龍浼徐爵賄保得吏部,以孫女聘保弟為子婦,御史鄧練、趙楷復劾之,遂令
致仕。家居十九年卒。天啟中,趙南星訟其邊功,贈少保。崇禎末,追謚貞敏。
楊巍,字伯謙,海豐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除武進知縣。擢兵科給事中。
操江僉都御史史褒善已遷大理卿,巍言:“東南倭患方劇,參贊、巡撫俱論罪,
褒善獨倖免,又夤緣美遷,請並吏部罰治。”帝怒,停選司俸,還褒善故官。巍
既忤吏部,遂出為山西僉事。已,遷參議,分守宣府。寇入犯,偕副將馬芳擊斬
其部長,賚銀幣。尋為陽和兵備副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錄搗巢功,進
秩二級。逾年,以養母歸。歸二年,召起巡撫陝西。增補屯戍軍伍,清還屯地之
奪於藩府者。隆慶初,進右副都御史,移撫山西。所部驛遞銀歲征五十四萬,巍
請減四之一。修築沿邊城堡,檄散大盜李九經黨。復乞養母去。
神宗立,起兵部右侍郎。萬曆二年,改吏部,進左,又以終養歸。母年逾百
歲卒。十年,起南京戶部尚書,旋召為工部尚書。有詔建設行宮,近功德寺。巍
爭之,乃止。明年,改戶部,遷吏部尚書。明制,六部分蒞天下事,內閣不得侵。
至嚴嵩,始陰撓部權。迨張居正時,部權盡歸內閣,逡巡請事如屬吏,祖制由此
變。至是,申時行當國。巍素厲清操,有時望,然年耄骫骳,多聽其指揮。
御史丁此呂論科場事,時行及余有丁、許國輩皆惡之。巍論謫此呂,為御史江東
之、李植等所攻,與時行俱乞罷。帝從諸大臣請,慰留巍等而戒諭言者,巍乃起
復視事。
當居正初敗,言路張甚,帝亦心疑諸大臣朋比,欲言官摘發之以杜壅蔽。諸
大臣懼見攻,政府與銓部陰相倚以制言路。先是,九年京察,張居正令吏部盡除
異己者。十五年,復當大計,都御史辛自修欲大有所澄汰,巍徇政府指持之。出
身進士者,貶黜僅三十三人,而翰林、吏部、給事、御史無一焉。賢否混淆,群
情失望。十七年夏,帝久不視朝,中外疑帝以張鯨不用故託疾。巍率同列請以秋
日御殿。至十月,巍等復請。帝不悅,責以沽名。
巍初<敭>歷中外,甚有聲。及秉銓,素望大損。然有清操,性長厚,不為
刻核行。明年,以年幾八十,屢疏乞歸。詔乘傳、給廩隸如故事。歸十五年,年
九十二而卒。贈少保。
李戴,字仁夫,延津人。隆慶二年進士。除興化知縣,有惠政。擢戶科給事
中。廣東以軍興故,增民間稅。至萬曆初亂定,戴奏正之。累遷禮科都給事中。
出為陝西右參政,進按察使。張居正尚名法,四方大吏承風刻核,戴獨行之以寬。
由山西左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歲凶,累請蠲振。入為刑部侍郎。累
進南京戶部尚書,召拜工部尚書,以繼母憂去。
二十六年,吏部尚書蔡國珍罷。廷推代者七人,戴居末,帝特擢用之。當是
時,趙志皋、沈一貫輔政,雖不敢撓部權,然大僚缺人,九卿及科道掌印者鹹得
自舉聽上裁,而吏部諸曹郎亦由九卿推舉,尚書不得自擇其屬,在外府佐及州縣
正、佐官則盡用掣籤法,部權日輕。戴視事,謹守新令,幸無罪而已。明年,京
察。編修劉綱、中書舍人丁元薦、南京評事龍起雷嘗以言事忤當路,鹹置察中,
時議頗不直戴。而是時國本未定,皇長子冠婚久稽,戴每倡廷臣直諫。及礦稅害
劇,戴率九卿言:“陳增開礦山東,知縣吳宗堯逮。李道抽分湖口,知府吳寶秀
等又逮。天下為增、道者何限,有司安所措手足?且今水旱頻仍,田裡蕭耗,重
以東征增兵益餉,而西事又見告矣。民不聊生,奸宄方竊發,奈何反為發其機,
速其變哉!”不報。
山西稅使張忠奏調夏縣知縣韓薰簡僻。戴以內官不當擅舉刺,疏爭之。湖廣
陳奉屢奏逮有司,戴等又極論,且言:“奉及遼東高淮擅募勁卒橫民間,尤不可
不問。”帝亦弗聽。已,復偕同列言:“自去夏六月不雨至今,路殣相望,巡
撫汪應蛟所奏饑民十八萬人。加以頻值寇警,屢興征討之師,按丁增調,履畝加
租,賦額視二十年前不啻倍之矣。瘡痍未起,而采榷之害又生。不論礦稅有無,
概勒取之民間,此何理也。天下富室無幾,奸人肆虐何極。指其屋而恐之曰‘彼
有礦’,則家立破矣;‘彼漏稅’,則橐立罄矣。持無可究詰之說,用無所顧畏
之人,蚩蚩小民,安得不窮且亂也。湖廣激變已數告,而近日武昌尤甚。此輩寧
不愛性命哉?變亦死,不變亦死,與其吞聲獨死,毋寧與仇家俱糜。故一發不可
遏耳。陛下可視為細故耶?”亦不報。
三十年二月,帝有疾,詔罷礦稅、釋繫囚、錄建言譴謫諸臣。越日,帝稍愈,
命礦稅采榷如故。戴率同官力諫。時釋罪、起廢二事,猶令閣臣議行,戴即欲疏
名上請,而刑部尚書蕭大亨謂釋罪必當奏聞。方具疏上,太僕卿南企仲以二事久
稽,劾戴等不能將順。帝怒,並停前詔。戴引罪求罷,帝不許。自是請起廢者再,
率九卿乞停礦稅者四,皆不省。稽勛郎中趙邦清素剛介,為給事中張鳳翔所劾,
疑出文選郎中鄧光祚、驗封郎中侯執躬意,辨疏侵之。御史沈正隆、給事中田大
益交章劾邦清。邦清憤,盡發光祚、執躬私事。光祚亦騰疏力攻,部中大哄,戴
無所裁抑。御史左宗郢、李培遂劾戴表率無狀,戴引疾乞去。帝諭留,為貶邦清
三秩,允光祚執躬歸,群囂乃息。
明年冬,妖書事起。錦衣官王之楨等與同官周嘉慶有隙,言妖書嘉慶所為,
下詔獄窮治。嘉慶,戴甥也,比會鞫,戴引避。帝聞而惡之。會王士騏通書事發,
下部議。士騏奏辨。帝謂士騏不宜辨,責戴不能鉗屬官。戴引罪,而疏紙誤用印,
復被譙讓,罪其司屬。戴疏謝,用印如故。帝怒,令致仕,奪郎中以下俸。
戴秉銓六年,溫然長者,然聲望出陸光祖諸人下。趙志皋、沈一貫柄政,戴
不敢為異,以是久於其位,而銓政益頹廢矣。卒贈少保。
趙煥,字文光,掖縣人。嘉靖四十四年進士。授烏程知縣。入為工部主事,
改御史。萬曆三年,中官張宏請遣其黨榷真定材木,煥及給事中侯於趙執奏,不
從。張居正遭父喪,言官交章請留,煥獨不署名。擢順天府丞,累遷左僉都御史。
十四年三月,風霾求言。煥請恢聖度,納忠言,謹嚬笑,信政令,時召大
臣商榷治理,次第舉行實政,弊在內府者一切報罷,而飭戒督撫有司務求民瘼。
帝嘉納焉。尋遷工部右侍郎。改吏部,進左。乞假去。起南京右都御史,以親老
辭。時煥兄遼東巡撫僉都御史翟亦乞歸養。吏部言二人情同,翟為長子,且
任封疆久,可聽其歸。乃趣煥就職。尋召為刑部尚書。議日本貢事,力言非策。
男子諸龍光訐奏李如鬆通倭下吏,並及其黨陳仲登枷赤日中,期滿戍瘴鄉。煥以
盛暑必斃,而二人罪不當死,兩疏力爭。忤旨,詰責。復以議浙江巡按彭應參獄
失帝意,遂引疾歸。再起南京右都御史,就改吏部尚書,皆不赴。家居十六年。
召拜刑部尚書,尋兼署兵部。
四十年二月,孫丕揚去,改署吏部。時神宗怠於於事,曹署多空。內閣惟葉
向高,杜門者已三月。六卿止一煥在,又兼署吏部,吏部無復堂上官。兵部尚書
李化龍卒,召王象乾未至,亦不除侍郎。戶、禮、工三部各止一侍郎而已。都察
院自溫純罷去,八年無正官。故事,給事中五十人,御史一百十人,至是皆不過
十人。煥累疏乞除補。帝皆不報。其年八月,遂用煥為吏部尚書,諸部亦除侍郎
四人。既而考選命下,補給事中十七人,御史五十人,言路稱盛。
然是時朋黨已成,中朝議論角立。煥素有清望,驟起田間,於朝臣本無所左
右,顧雅不善東林。諸攻東林者乘間入之。所舉措往往不協清議,先後為御史李
若星、給事中孫振基所劾。帝皆優詔慰留之。已,兵部主事卜履吉為署部事都御
史孫瑋所論。煥以履吉罪輕,擬奪俸三月。給事中趙興邦劾煥徇私。煥疏辨,再
乞罷。向高言:“今國事艱難,人才日寡。在野者既賜環無期,在朝者復晨星無
幾,乃大小臣工,日尋水火,甚非國家福也。臣願自今已後共捐成心,憂國事,
議論聽之言官,主張聽之當事。使大臣得展布而毋苦言官之掣肘,言官得發舒而
毋患當事之摧殘,天下事尚可為也。”因請諭煥起視事,煥乃出。
明年春,以年例出振基及御史王時熙、魏雲中於外。三人嘗力攻湯賓尹、熊
廷弼者,又不移咨都察院,於是御史湯兆京守故事爭,且詆煥。煥屢疏訐辯,杜
門不出,詔慰起之。兆京以爭不得,投劾徑歸。其同官李邦華、周起元、孫居相,
及戶部郎中賀烺交章劾煥擅權,請還振基等於言路。帝為奪諸臣俸,貶烺官
以慰煥。煥請去益力。九月,遂叩首闕前,出城待命。帝猶遣諭留。給事中李成
名復劾煥伐異黨同,煥遂稱疾篤,堅不起。逾月,乃許乘傳歸。
四十六年,吏部尚書鄭繼之去國。時黨人勢成,清流斥逐已盡。齊黨亓詩教
摯尤張。以煥為鄉人老而易制,力引煥代繼之,年七十有七矣。比至,一聽詩教
指揮,不敢異同,由是素望益損。帝終以煥清操,委信之。及明年七月,遼東告
警,煥率廷臣詣文華門固請帝臨朝議政。抵暮,始遣中官諭之退,而諸軍機要務
廢閣如故。煥等復具疏趣之,且作危語曰:“他日薊門rou6*躪,敵人叩閽,陛下能
高枕深宮,稱疾謝卻之乎?”帝由是嗛焉。考滿當增秩,寢不報。煥尋卒,恤
典不及。光宗立,始賜如制。熹宗初,贈太子太保。
鄭繼之,字伯孝,襄陽人。嘉靖四十四年進士。除餘干知縣。遷戶部主事,
歷郎中。遷寧國知府,進四川副使,以養親歸。服除,久之不出。萬曆十九年,
用給事中陳尚象薦,起官江西,進右參政。召為太僕少卿,累遷大理卿。東征師
罷,吏部尚書李戴議留戍兵萬五千,令朝鮮供億。繼之曰:“既留兵,自當轉餉,
柰何疲敝屬國。”議者韙之。為大理九年,擢南京戶部尚書,就改吏部。
四十一年,吏部尚書趙煥罷。時帝雖倦勤,特謹銓部選,久不除代。以繼之
有清望,明年二月,乃召之代煥。繼之久處散地,無黨援。然是時言路持權,齊、
楚、浙三黨尤橫,大僚進退,惟其喜怒。繼之故楚產,習楚人議論,且年八十餘,
耄而憒,遂一聽黨人意指。文選郎中王大智者,繼之所倚信。其秋以年例出御史
宋匋、潘之祥,給事中張鍵,南京給事中張篤敬於外,皆嘗攻湯賓尹、熊廷弼者
也。時定製,科道外遷必會都察院吏科,繼之不令與聞。比考選科道,中書舍人
張光房,知縣趙運昌、張廷拱、曠鳴鸞、濮中玉當預,而持議頗右于玉立、李三
才,遂見抑,改授部曹。大智同官趙國琦以為言。大智怒,構於繼之逐之去。
由是御史孫居相、張五典、周起元等援年例故事以爭,且為光房等五人稱枉,吏
科都給事中李瑾亦以失職抗疏劾大智。御史唐世濟則右吏部,詆居相等。居相、
瑾怒,交章劾世濟。給事中、御史復助世濟排擊居相。居相再疏力攻大智,大智
乃引疾去。繼之亦覺其非,不為辯。
至明年二月,胡來朝為文選,出兵科都給事中張國儒、御史馬孟禎、徐良彥
於外,復不咨都察院、吏科。國儒已陪推京卿,法不當出外;孟禎、良彥則素忤
黨人,故來朝抑之。繼之不能禁。時居相等已去國,獨瑾再爭,詆繼之、來朝甚
力。來朝等不能難,其黨思以眾力勝之,於是諸御史群起攻瑾。瑾爭之強,疏三
上。來朝等亦三疏詆訐,詞頗窮。來朝乃言:“年例協贊之旨,實秉國者調停兩
袒,非可為制,乞改前令從事。”帝一無所處分。瑾方奉使,自引去。其秋,給
事中梅之煥、御史李若星、張五典年例外轉,所司復不預聞。吏科韓光裕、御史
徐養量稍言之,然勢孤,竟不能爭也。時縉雲李鋕以刑部尚書兼署都察院,亦
浙黨所推轂。四十五年,大計京官,繼之與鋕司其事,考功郎中趙士諤、給事
中徐紹吉、御史韓浚佐之。所去留悉出紹吉等意,繼之受成而已。一時與黨人異
趣者,貶黜殆盡,大僚則中以拾遺,善類為空。
繼之以篤老累疏乞休,帝輒慰留不允。明年春,稽首闕下,出郊待命。帝聞,
命乘傳歸。又數年卒,年九十二。贈少保。
贊曰:張瀚、王國光、梁夢龍皆以才辦稱,楊巍、趙煥、鄭繼之亦負清望,
及秉銓政,蒙詬議焉。於時政府參懷,言路脅制,固積重難返,然以公滅私之節,
諸人蓋不能無愧雲。
張瀚,字子文,仁和人。嘉靖十四年進士。授南京工部主事。歷廬州知府,
改大名。俺答圍京師,詔遣兵部郎中征畿輔民兵入衛。瀚立閱戶籍,三十丁簡一
人,而以二十九人供其餉,得八百人。馳至真定,請使者閱兵,使者稱其才。累
遷陝西左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其地。甫半歲,入為大理卿。進刑部右侍
郎,俄改兵部,總督漕運。
隆慶元年,改督兩廣軍務,時兩廣各設巡撫官,事不關督府。瀚請如三邊例,
乃悉聽節制。大盜曾一本寇掠廣州,詔切責瀚,停總兵官俞大猷、郭成俸。已,
一本浮海犯福建,官軍迎擊,大破之,賚銀幣。已,復犯廣東,陷碣石衛,叛將
周雲翔等殺雷瓊參將耿宗元,與賊合。廷議鐫瀚一秩調用。已而成大破賊,獲雲
翔。詔還瀚秩,即家俟召。再撫陝西。遷南京右都御史,就改工部尚書。
萬曆元年,吏部尚書楊博罷,召瀚代之。秩滿,加太子少保。時廷推吏部尚
書,首左都御史葛守禮,次工部尚書朱衡,次瀚。居正惡守禮戇,厭衡驕,故特
拔瀚。瀚資望淺,忽見擢,舉朝益趨事居正,而瀚進退大臣率奉居正指。即出己
意,輿論多不協。以是為御史鄭準、王希元所劾。居正顧之厚,不納也。御史劉
台劾居正,因論瀚撫陝狼籍,又唯諾居正狀。
比居正遭喪,謀奪情,瀚心非之。中旨令瀚諭留居正,居正又自為牘,風瀚
屬吏,以覆旨請。瀚佯不喻,謂“政府奔喪,宜予殊典,禮部事也,何關吏部。”
居正復令客說之,不為動,乃傳旨責瀚久不奉詔,無人臣禮。廷臣惴恐,交章留
居正,瀚獨不與,撫膺太息曰:“三綱淪矣!”居正怒,嗾給事中王道成、御史
謝思啟摭他事劾之,勒致仕歸。居正歿,帝頗念瀚。詔有司給月廩,年及八十,
特賜存問。卒,贈太子少保,謚恭懿。
王國光,字汝觀,陽城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授吳江知縣。鄰邑有疑獄來
質,訊輒得情。調儀封,擢兵部主事。改吏部,歷文選郎中。屢遷戶部右侍郎,
總督倉場。謝病去。隆慶四年,起刑部左侍郎,拜南京刑部尚書。未上,改戶部,
再督倉場。神宗即位,還理部事。時簿牒繁冗,自州縣達部,有繕書、輸解、交
納諸費,公私苦之。國光疏請裁併,去繁文十三四,時稱簡便。戶部十三司,自
弘治來,以公署隘,惟郎中一人治事,員外郎、主事止除官日一赴而已。郎中力
不給,則委之吏胥,弊益滋。國光盡令入署,職務得修舉。邊餉告匱,而諸邊歲
出及屯田、監課無可稽。國光請敕邊臣核實,且畫經久策以聞。甘肅巡撫廖逢節
等各條上其數,耗蠹為損。
萬曆元年,奏言:“國初,天下州縣存留夏稅秋糧可一千二百萬石。其時議
主寬大,歲用外,計贏銀百萬有餘。使有司歲征無缺,則州縣積貯自豐,水旱盜
賊不能為災患。今一遘兵荒,輒留京儲,發內帑。由有司視存留甚緩,苟事催科,
則謂擾民,弊遂至此。請行天下撫按官,督所司具報出入、存留、逋負之數,臣
部得通融會計,以其餘濟邊。有司催征不力者,悉以新令從事。”制可。京軍支
糧通州者,候伺甚艱。國光請遣部郎一人司之,名坐糧廳,投牒驗發,無過三日,
諸軍便之。天下錢穀散隸諸司,國光請歸併責成:畿輔府州縣歸福建司,南畿歸
四川司,鹽課歸山東司,關稅歸貴州司,淮、徐、臨、德諸倉歸雲南司,御馬、
象房及二十四馬房芻料歸廣西司。遂為定製。
三年,京察拾遺。國光為南京給事、御史所劾。再疏乞罷,帝特留之。明年
復固以請,乃詔乘傳歸。瀕行,以所輯條例名《萬曆會計錄》上之。帝嘉其留心
國計,令戶部訂正。及書成,詔褒諭焉。五年冬,吏部尚書張瀚罷,起國光代。
陳采實政、別繁簡、責守令、恤卑官、罷加納數事,皆允行。尋以考績,加太子
太保。八年,當考察外吏,請毋限日期。詔許之,且命詿誤者聽從公辯雪。明年
大計京朝官,徇張居正意,置吳中行等五人於察籍。
國光有才智。初掌邦計,多所建白。及是受制執政,聲名損於初。給事中商
尚忠論國光銓選私所親,而給事中張世則出為河南僉事,憾國光,劾其鬻官黷貨。
國光再奏辯,帝再慰留,責世則挾私,貶儀真丞。及居正卒,御史楊寅秋劾國光
六罪。帝遂怒,落職閒住。已,念其勞,命復官致仕。
梁夢龍,字乾吉,真定人。嘉靖三十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
首劾吏部尚書李默。帝方顧默厚,不問。出核陝西軍儲。劾故延綏巡撫王輪、督
糧郎中陳燦等,廢斥有差。歷吏科都給事中。帝怒禮部尚書吳山,夢龍惡獨劾山
得罪清議,乃並吏部尚書吳鵬劾罷之。嘗上疏,言:“相臣賢否,關治道污隆。
請毋拘資格,敕在廷公舉名德宿望之臣,以光聖治。”帝疑諸臣私有所推引,責
令陳狀。夢龍惶恐謝罪,乃奪俸。擢順天府丞。坐京察拾遺,出為河南副使。河
決沛縣,尚書朱衡議開徐、邳新河,夢龍董其役。三遷河南右布政使。
隆慶四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是秋,河決宿遷,覆漕糧八百艘。朝
議通海運,以屬夢龍。夢龍言:“海道南自淮安至膠州,北自天津至海倉,各有
商艇往來其間。自膠州至海倉,島人及商賈亦時出入。臣等因遣人自淮安轉粟二
千石,自膠州轉麥千五百石,入海達天津,以試海道,無不利者。由淮安至天津,
大要兩旬可達。歲五月以前,風勢柔順,揚帆尤便。況舟由近洋,洋中島嶼聯絡,
遇風可依。苟船非朽敝,按占候以行,自可無虞。較元人殷明略故道,安便尤甚。
丘浚所稱‘傍海通運’,即此是也。請以河為正運,海為備運。萬一河未易通,
則海運可濟,而河亦得悉心疏浚,以圖經久。又海防綦重,沿海衛所玩悽歲久,
不加繕飭,識者有未然之憂。今行海運兼治河防,非徒足裨國計,兼于軍事有補。”
章下戶部,部議海運久廢,猝難盡復,請令漕司量撥糧十二萬石,自淮入海以達
天津。工部給銀,為海艘經費。報可。已而海運卒不行,事具《王宗沐傳》。明
年冬,遷右副都御史,移撫河南。
神宗初,張居正當國。夢龍其門下士,特愛之,召為戶部右侍郎。尋改兵部,
出賚遼東有功將士。五年,以兵部左侍郎進右都御史,總督薊、遼、保定軍務。
李成梁大破土蠻於長定堡,帝為告廟宣捷,大行賞賚,官夢龍一子。已,給事中
光懋言:“此乃保塞內屬之部,游擊陶承嚳假犒賚掩襲之,請坐以殺降罪。”兵
部尚書方逢時曲為解,夢龍等亦辭免恩蔭。及土蠻三萬騎入東昌堡,成梁擊敗之。
寧前復警,夢能親率勁卒三千出山海關為成梁聲援,分遣兩參將遮擊,復移繼光
駐一片石邀之,敵引去。前後奏永奠堡、丁字泊、馬蘭峪、養善木、紅土城、寬
奠、廣寧右屯、錦、義、大寧堡諸捷,累賜敕獎勵,就加兵部尚書。以修築黃花
鎮、古北口邊牆,加太子少保,再蔭子至錦衣世千戶。召入掌部務,疏陳軍政四
事。尋錄防邊功,加太子太保。
十年六月,居正歿,吏部尚書王國光劾罷,夢龍代其位。逾月,御史江東之
劾夢龍浼徐爵賄保得吏部,以孫女聘保弟為子婦,御史鄧練、趙楷復劾之,遂令
致仕。家居十九年卒。天啟中,趙南星訟其邊功,贈少保。崇禎末,追謚貞敏。
楊巍,字伯謙,海豐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除武進知縣。擢兵科給事中。
操江僉都御史史褒善已遷大理卿,巍言:“東南倭患方劇,參贊、巡撫俱論罪,
褒善獨倖免,又夤緣美遷,請並吏部罰治。”帝怒,停選司俸,還褒善故官。巍
既忤吏部,遂出為山西僉事。已,遷參議,分守宣府。寇入犯,偕副將馬芳擊斬
其部長,賚銀幣。尋為陽和兵備副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錄搗巢功,進
秩二級。逾年,以養母歸。歸二年,召起巡撫陝西。增補屯戍軍伍,清還屯地之
奪於藩府者。隆慶初,進右副都御史,移撫山西。所部驛遞銀歲征五十四萬,巍
請減四之一。修築沿邊城堡,檄散大盜李九經黨。復乞養母去。
神宗立,起兵部右侍郎。萬曆二年,改吏部,進左,又以終養歸。母年逾百
歲卒。十年,起南京戶部尚書,旋召為工部尚書。有詔建設行宮,近功德寺。巍
爭之,乃止。明年,改戶部,遷吏部尚書。明制,六部分蒞天下事,內閣不得侵。
至嚴嵩,始陰撓部權。迨張居正時,部權盡歸內閣,逡巡請事如屬吏,祖制由此
變。至是,申時行當國。巍素厲清操,有時望,然年耄骫骳,多聽其指揮。
御史丁此呂論科場事,時行及余有丁、許國輩皆惡之。巍論謫此呂,為御史江東
之、李植等所攻,與時行俱乞罷。帝從諸大臣請,慰留巍等而戒諭言者,巍乃起
復視事。
當居正初敗,言路張甚,帝亦心疑諸大臣朋比,欲言官摘發之以杜壅蔽。諸
大臣懼見攻,政府與銓部陰相倚以制言路。先是,九年京察,張居正令吏部盡除
異己者。十五年,復當大計,都御史辛自修欲大有所澄汰,巍徇政府指持之。出
身進士者,貶黜僅三十三人,而翰林、吏部、給事、御史無一焉。賢否混淆,群
情失望。十七年夏,帝久不視朝,中外疑帝以張鯨不用故託疾。巍率同列請以秋
日御殿。至十月,巍等復請。帝不悅,責以沽名。
巍初<敭>歷中外,甚有聲。及秉銓,素望大損。然有清操,性長厚,不為
刻核行。明年,以年幾八十,屢疏乞歸。詔乘傳、給廩隸如故事。歸十五年,年
九十二而卒。贈少保。
李戴,字仁夫,延津人。隆慶二年進士。除興化知縣,有惠政。擢戶科給事
中。廣東以軍興故,增民間稅。至萬曆初亂定,戴奏正之。累遷禮科都給事中。
出為陝西右參政,進按察使。張居正尚名法,四方大吏承風刻核,戴獨行之以寬。
由山西左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歲凶,累請蠲振。入為刑部侍郎。累
進南京戶部尚書,召拜工部尚書,以繼母憂去。
二十六年,吏部尚書蔡國珍罷。廷推代者七人,戴居末,帝特擢用之。當是
時,趙志皋、沈一貫輔政,雖不敢撓部權,然大僚缺人,九卿及科道掌印者鹹得
自舉聽上裁,而吏部諸曹郎亦由九卿推舉,尚書不得自擇其屬,在外府佐及州縣
正、佐官則盡用掣籤法,部權日輕。戴視事,謹守新令,幸無罪而已。明年,京
察。編修劉綱、中書舍人丁元薦、南京評事龍起雷嘗以言事忤當路,鹹置察中,
時議頗不直戴。而是時國本未定,皇長子冠婚久稽,戴每倡廷臣直諫。及礦稅害
劇,戴率九卿言:“陳增開礦山東,知縣吳宗堯逮。李道抽分湖口,知府吳寶秀
等又逮。天下為增、道者何限,有司安所措手足?且今水旱頻仍,田裡蕭耗,重
以東征增兵益餉,而西事又見告矣。民不聊生,奸宄方竊發,奈何反為發其機,
速其變哉!”不報。
山西稅使張忠奏調夏縣知縣韓薰簡僻。戴以內官不當擅舉刺,疏爭之。湖廣
陳奉屢奏逮有司,戴等又極論,且言:“奉及遼東高淮擅募勁卒橫民間,尤不可
不問。”帝亦弗聽。已,復偕同列言:“自去夏六月不雨至今,路殣相望,巡
撫汪應蛟所奏饑民十八萬人。加以頻值寇警,屢興征討之師,按丁增調,履畝加
租,賦額視二十年前不啻倍之矣。瘡痍未起,而采榷之害又生。不論礦稅有無,
概勒取之民間,此何理也。天下富室無幾,奸人肆虐何極。指其屋而恐之曰‘彼
有礦’,則家立破矣;‘彼漏稅’,則橐立罄矣。持無可究詰之說,用無所顧畏
之人,蚩蚩小民,安得不窮且亂也。湖廣激變已數告,而近日武昌尤甚。此輩寧
不愛性命哉?變亦死,不變亦死,與其吞聲獨死,毋寧與仇家俱糜。故一發不可
遏耳。陛下可視為細故耶?”亦不報。
三十年二月,帝有疾,詔罷礦稅、釋繫囚、錄建言譴謫諸臣。越日,帝稍愈,
命礦稅采榷如故。戴率同官力諫。時釋罪、起廢二事,猶令閣臣議行,戴即欲疏
名上請,而刑部尚書蕭大亨謂釋罪必當奏聞。方具疏上,太僕卿南企仲以二事久
稽,劾戴等不能將順。帝怒,並停前詔。戴引罪求罷,帝不許。自是請起廢者再,
率九卿乞停礦稅者四,皆不省。稽勛郎中趙邦清素剛介,為給事中張鳳翔所劾,
疑出文選郎中鄧光祚、驗封郎中侯執躬意,辨疏侵之。御史沈正隆、給事中田大
益交章劾邦清。邦清憤,盡發光祚、執躬私事。光祚亦騰疏力攻,部中大哄,戴
無所裁抑。御史左宗郢、李培遂劾戴表率無狀,戴引疾乞去。帝諭留,為貶邦清
三秩,允光祚執躬歸,群囂乃息。
明年冬,妖書事起。錦衣官王之楨等與同官周嘉慶有隙,言妖書嘉慶所為,
下詔獄窮治。嘉慶,戴甥也,比會鞫,戴引避。帝聞而惡之。會王士騏通書事發,
下部議。士騏奏辨。帝謂士騏不宜辨,責戴不能鉗屬官。戴引罪,而疏紙誤用印,
復被譙讓,罪其司屬。戴疏謝,用印如故。帝怒,令致仕,奪郎中以下俸。
戴秉銓六年,溫然長者,然聲望出陸光祖諸人下。趙志皋、沈一貫柄政,戴
不敢為異,以是久於其位,而銓政益頹廢矣。卒贈少保。
趙煥,字文光,掖縣人。嘉靖四十四年進士。授烏程知縣。入為工部主事,
改御史。萬曆三年,中官張宏請遣其黨榷真定材木,煥及給事中侯於趙執奏,不
從。張居正遭父喪,言官交章請留,煥獨不署名。擢順天府丞,累遷左僉都御史。
十四年三月,風霾求言。煥請恢聖度,納忠言,謹嚬笑,信政令,時召大
臣商榷治理,次第舉行實政,弊在內府者一切報罷,而飭戒督撫有司務求民瘼。
帝嘉納焉。尋遷工部右侍郎。改吏部,進左。乞假去。起南京右都御史,以親老
辭。時煥兄遼東巡撫僉都御史翟亦乞歸養。吏部言二人情同,翟為長子,且
任封疆久,可聽其歸。乃趣煥就職。尋召為刑部尚書。議日本貢事,力言非策。
男子諸龍光訐奏李如鬆通倭下吏,並及其黨陳仲登枷赤日中,期滿戍瘴鄉。煥以
盛暑必斃,而二人罪不當死,兩疏力爭。忤旨,詰責。復以議浙江巡按彭應參獄
失帝意,遂引疾歸。再起南京右都御史,就改吏部尚書,皆不赴。家居十六年。
召拜刑部尚書,尋兼署兵部。
四十年二月,孫丕揚去,改署吏部。時神宗怠於於事,曹署多空。內閣惟葉
向高,杜門者已三月。六卿止一煥在,又兼署吏部,吏部無復堂上官。兵部尚書
李化龍卒,召王象乾未至,亦不除侍郎。戶、禮、工三部各止一侍郎而已。都察
院自溫純罷去,八年無正官。故事,給事中五十人,御史一百十人,至是皆不過
十人。煥累疏乞除補。帝皆不報。其年八月,遂用煥為吏部尚書,諸部亦除侍郎
四人。既而考選命下,補給事中十七人,御史五十人,言路稱盛。
然是時朋黨已成,中朝議論角立。煥素有清望,驟起田間,於朝臣本無所左
右,顧雅不善東林。諸攻東林者乘間入之。所舉措往往不協清議,先後為御史李
若星、給事中孫振基所劾。帝皆優詔慰留之。已,兵部主事卜履吉為署部事都御
史孫瑋所論。煥以履吉罪輕,擬奪俸三月。給事中趙興邦劾煥徇私。煥疏辨,再
乞罷。向高言:“今國事艱難,人才日寡。在野者既賜環無期,在朝者復晨星無
幾,乃大小臣工,日尋水火,甚非國家福也。臣願自今已後共捐成心,憂國事,
議論聽之言官,主張聽之當事。使大臣得展布而毋苦言官之掣肘,言官得發舒而
毋患當事之摧殘,天下事尚可為也。”因請諭煥起視事,煥乃出。
明年春,以年例出振基及御史王時熙、魏雲中於外。三人嘗力攻湯賓尹、熊
廷弼者,又不移咨都察院,於是御史湯兆京守故事爭,且詆煥。煥屢疏訐辯,杜
門不出,詔慰起之。兆京以爭不得,投劾徑歸。其同官李邦華、周起元、孫居相,
及戶部郎中賀烺交章劾煥擅權,請還振基等於言路。帝為奪諸臣俸,貶烺官
以慰煥。煥請去益力。九月,遂叩首闕前,出城待命。帝猶遣諭留。給事中李成
名復劾煥伐異黨同,煥遂稱疾篤,堅不起。逾月,乃許乘傳歸。
四十六年,吏部尚書鄭繼之去國。時黨人勢成,清流斥逐已盡。齊黨亓詩教
摯尤張。以煥為鄉人老而易制,力引煥代繼之,年七十有七矣。比至,一聽詩教
指揮,不敢異同,由是素望益損。帝終以煥清操,委信之。及明年七月,遼東告
警,煥率廷臣詣文華門固請帝臨朝議政。抵暮,始遣中官諭之退,而諸軍機要務
廢閣如故。煥等復具疏趣之,且作危語曰:“他日薊門rou6*躪,敵人叩閽,陛下能
高枕深宮,稱疾謝卻之乎?”帝由是嗛焉。考滿當增秩,寢不報。煥尋卒,恤
典不及。光宗立,始賜如制。熹宗初,贈太子太保。
鄭繼之,字伯孝,襄陽人。嘉靖四十四年進士。除餘干知縣。遷戶部主事,
歷郎中。遷寧國知府,進四川副使,以養親歸。服除,久之不出。萬曆十九年,
用給事中陳尚象薦,起官江西,進右參政。召為太僕少卿,累遷大理卿。東征師
罷,吏部尚書李戴議留戍兵萬五千,令朝鮮供億。繼之曰:“既留兵,自當轉餉,
柰何疲敝屬國。”議者韙之。為大理九年,擢南京戶部尚書,就改吏部。
四十一年,吏部尚書趙煥罷。時帝雖倦勤,特謹銓部選,久不除代。以繼之
有清望,明年二月,乃召之代煥。繼之久處散地,無黨援。然是時言路持權,齊、
楚、浙三黨尤橫,大僚進退,惟其喜怒。繼之故楚產,習楚人議論,且年八十餘,
耄而憒,遂一聽黨人意指。文選郎中王大智者,繼之所倚信。其秋以年例出御史
宋匋、潘之祥,給事中張鍵,南京給事中張篤敬於外,皆嘗攻湯賓尹、熊廷弼者
也。時定製,科道外遷必會都察院吏科,繼之不令與聞。比考選科道,中書舍人
張光房,知縣趙運昌、張廷拱、曠鳴鸞、濮中玉當預,而持議頗右于玉立、李三
才,遂見抑,改授部曹。大智同官趙國琦以為言。大智怒,構於繼之逐之去。
由是御史孫居相、張五典、周起元等援年例故事以爭,且為光房等五人稱枉,吏
科都給事中李瑾亦以失職抗疏劾大智。御史唐世濟則右吏部,詆居相等。居相、
瑾怒,交章劾世濟。給事中、御史復助世濟排擊居相。居相再疏力攻大智,大智
乃引疾去。繼之亦覺其非,不為辯。
至明年二月,胡來朝為文選,出兵科都給事中張國儒、御史馬孟禎、徐良彥
於外,復不咨都察院、吏科。國儒已陪推京卿,法不當出外;孟禎、良彥則素忤
黨人,故來朝抑之。繼之不能禁。時居相等已去國,獨瑾再爭,詆繼之、來朝甚
力。來朝等不能難,其黨思以眾力勝之,於是諸御史群起攻瑾。瑾爭之強,疏三
上。來朝等亦三疏詆訐,詞頗窮。來朝乃言:“年例協贊之旨,實秉國者調停兩
袒,非可為制,乞改前令從事。”帝一無所處分。瑾方奉使,自引去。其秋,給
事中梅之煥、御史李若星、張五典年例外轉,所司復不預聞。吏科韓光裕、御史
徐養量稍言之,然勢孤,竟不能爭也。時縉雲李鋕以刑部尚書兼署都察院,亦
浙黨所推轂。四十五年,大計京官,繼之與鋕司其事,考功郎中趙士諤、給事
中徐紹吉、御史韓浚佐之。所去留悉出紹吉等意,繼之受成而已。一時與黨人異
趣者,貶黜殆盡,大僚則中以拾遺,善類為空。
繼之以篤老累疏乞休,帝輒慰留不允。明年春,稽首闕下,出郊待命。帝聞,
命乘傳歸。又數年卒,年九十二。贈少保。
贊曰:張瀚、王國光、梁夢龍皆以才辦稱,楊巍、趙煥、鄭繼之亦負清望,
及秉銓政,蒙詬議焉。於時政府參懷,言路脅制,固積重難返,然以公滅私之節,
諸人蓋不能無愧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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