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七十三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朱弁 鄭望之 張邵 洪皓(子適 遵 邁)
朱弁,字少章,徽州婺源人。少穎悟,讀書日數千言。既冠,入太學,晁說
之見其詩,奇之,與歸新鄭,妻以兄女。新鄭介汴、洛間,多故家遺俗,弁游其
中,聞見日廣。靖康之亂,家碎於賊,弁南歸。
建炎初,議遣使問安兩宮,弁奮身自獻,詔補修武郎,借吉州團練使,為通
問副使。至雲中,見粘罕,邀說甚切。粘罕不聽,使就館,守之以兵。弁復與書,
言用兵講和利害甚悉。
紹興二年,金人忽遣宇文虛中來,言和議可成,當遣一人詣元帥府受書還,
虛中欲弁與正使王倫探策決去留,弁曰:“吾來,固自分必死,豈應今日覬幸先
歸。願正使受書歸報天子,成兩國之好,蚤申四海之養於兩宮,則吾雖暴骨外國,
猶生之年也。”倫將歸,弁請曰:“古之使者有節以為信,今無節有印,印亦信
也。願留印,使弁得抱以死,死不腐矣。”倫解以授弁,弁受而懷之,臥起與俱。
金人迫弁仕劉豫,且訹之曰:“此南歸之漸。”弁曰:“豫乃guo6*賊,吾嘗
恨不食其肉,又忍北面臣之,吾有死耳。”金人怒,絕其餼遺以困之。弁固拒驛
門,忍飢待盡,誓不為屈。金人亦感動,致禮如初。久之,復欲易其官,弁曰:
“自古兵交,使在其間,言可從從之,不可從則囚之、殺之,何必易其官?吾官
受之本朝,有死而已,誓不易以辱吾君也。”且移書耶律紹文等曰:“上國之威
命朝以至,則使人夕以死,夕以至則朝以死。”又以書訣後使洪皓曰:“殺行人
非細事,吾曹遭之,命也,要當捨生以全義爾。”乃具酒食,召被掠士夫飲,半
酣,語之曰:“吾已得近郊某寺地,一旦畢命報國,諸公幸瘞我其處,題其上曰
‘有宋通問副使朱公之墓’,於我幸矣。”眾皆泣下,莫能仰視。弁談笑自若,
曰:“此臣子之常,諸君何悲也?”金人知其終不可屈,遂不復強。
王倫還朝,言弁守節不屈,帝為官其子林,賜其家銀帛。會粘罕等相繼死滅,
弁密疏其事及金國虛實,曰:“此不可失之時也。”遣李發等間行歸報。其後,
倫復歸,又以弁奉送徽宗大行之文為獻,其辭有曰:“嘆馬角之未生,魂消雪窖;
攀龍髯而莫逮,淚灑冰天。”帝讀之感泣,官其親屬五人,賜吳興田五頃。帝謂
丞相張浚曰:“歸日,當以禁林處之。”八年,金使烏陵思謀、石慶充至,稱弁
忠節,詔附黃金三十兩以賜。
十三年,和議成,弁得歸。入見便殿,弁謝且曰:“人之所難得者時,而時
之運無已;事之不可失者幾,而幾之藏無形。惟無已也,故來遲而難遇;惟無形
也,故動微而難見。陛下與金人講和,上返梓宮,次迎太母,又其次則憐赤子之
無辜,此皆知時知幾之明驗。然時運而往,或難固執;幾動有變,宜鑒未兆。盟
可守,而詭詐之心宜嘿以待之;兵可息,而銷弭之術宜詳以講之。金人以黷武為
至德,以苟安為太平,虐民而不恤民,廣地而不廣德,此皆天助中興之勢。若時
與幾,陛下既知於始,願圖厥終。”帝納其言,賜金帛甚厚。弁又以金國所得六
朝御容及宣和御書畫為獻。秦檜惡其言敵情,奏以初補官易宣教郎、直秘閣。有
司校其考十七年,應遷數官。檜沮之,僅轉奉議郎。十四年,卒。
弁為文慕陸宣公,援據精博,曲盡事理。詩學李義山,詞氣雍容,不蹈其險
怪奇澀之弊。金國名王貴人多遣子弟就學,弁因文字往來說以和好之利。及歸,
述北方所見聞忠臣義士朱昭、史抗、張忠輔、高景平、孫益、孫谷、傅偉文、李
舟、五台僧寶真、婦人丁氏、晏氏、小校閻進、朱勣等死節事狀,請加褒錄以勸
來者。有《聘游集》四十二卷、《書解》十卷、《曲洧舊聞》三卷、《續骫骳
說》一卷,《雜書》一卷、《風月堂詩話》三卷、《新鄭舊詩》一卷、《南歸詩
文》一卷。
鄭望之,字顧道,彭城人,顯謨閣直學士僅之子也。望之少有文名,山東皆
推重。登崇寧五年進士第,自陳留簿累遷樞密院編修官,歷開封府儀、工、戶曹,
以治辦稱。臨事勁正,不受請託。宦寺有強占民田者,奏歸之。蔡京子欲奪人妾,
使人諭意,望之拒不受。除駕部員外郎兼金部。
靖康元年,金人攻汴京,假尚書工部侍郎,俾為軍前計議使。既還,金人遣
吳孝民與望之同入見。望之言金人意在金幣,且要大臣同議,乃命同知樞密院事
李梲與望之再使,斡離不以朝廷受歸朝官及賜平州張覺手詔為辭,遣蕭三寶奴偕
梲等還,以書求割三鎮,欲得宰相交地,親王送大軍過河。
時高宗在康邸慷慨請行,遂與張邦昌乘筏渡濠,自午至夜分,始達金砦。又
除望之戶部侍郎,同梲再至金營,仍以珠玉遺金人。金人拘留望之逾旬。會姚平
仲夜劫砦不克,斡離不以用兵詰責諸使者,邦昌恐懼涕泣,王不為動。金人遂不
欲留王,更請肅王,乃以兵送望之詣國王砦詰問。會再遣宇文虛中持割地詔至,
望之得還,因盛言敵勢強大,我兵削弱,不可不和。既而金兵退,朝廷以議和非
策,罷望之提舉亳州明道宮。
建炎初,李綱以望之張皇敵勢,沮損國威,以致禍敗,責海州團練副使,連
州居住。綱罷,詔望之為戶部侍郎,尋轉吏部侍郎。論王雲之冤,帝為感動,復
雲元官,與七子恩澤。尋兼主管御營司參贊軍事。論航海不便,忤旨,以集英殿
修撰再領亳州明道宮。起知宣州,逾年,以言章罷。
紹興二年,會赦,復徽猷閣待制致仕。七年,落致仕,召赴行在。望之以衰
老辭,帝謂大臣曰:“望之,朕故人也。”於是升徽猷閣直學士,復致仕。三十
一年,卒,年八十四。贈中大夫。
張邵,字才彥,烏江人。登宣和三年上舍第。建炎元年,為衢州司刑曹事。
會詔求直言,邵上疏曰:“有中原之形勢,有東南之形勢。今縱未能遽爭中原,
宜進都金陵,因江、淮、蜀、漢、閩、廣之資,以圖恢復,不應退自削弱。”
三年,金人南侵,詔求可至軍前者,邵慨然請行,轉五官,直龍圖閣,假禮
部尚書,充通問使,武官楊憲副之,即日就道。至濰州,接伴使置酒張樂,邵曰:
“二帝北遷,邵為臣子,所不忍聽,請止樂。”至於三四,聞者泣下。翌日,見
左監軍撻攬,命邵拜,邵曰:“監軍與邵為南北朝從臣,無相拜禮。”且以書抵
之曰:“兵不在強弱,在曲直。宣和以來,我非無兵也,帥臣初開邊隙,謀臣復
啟兵端,是以大國能勝之。厥後偽楚僣立,群盜蜂起,曾幾何時,電掃無餘,是
天意人心未厭宋德也。今大國復裂地以封劉豫,窮兵不已,曲有在矣。”撻攬怒,
取國書去,執邵送密州,囚於祚山砦。
明年,又送邵於劉豫,使用之。邵見劉豫,長揖而已,又呼為“殿院”,責
以君臣大義,詞氣俱厲,豫怒,械置於獄,楊憲遂降。豫知邵不屈,久之,復送
於金,拘之燕山僧寺,從者皆莫知所之。後又作書,為金言“劉豫挾大國之勢,
日夜南侵,不勝則首鼠兩端,勝則如養鷹,飽則颺去,終非大國之利”,守者密
以告,金取其書去,益北徙之會寧府,距燕三千里。金嘗大赦,許宋使者自便還
鄉,人人多占籍淮北,冀幸稍南。惟邵與洪皓、朱弁言家在江南。
十三年,和議成,及皓、弁南歸。八月,入見,奏前後使者如陳過庭、司馬
朴、滕茂實、崔縱、魏行可皆歿異域未褒贈者,乞早頒恤典。邵並攜崔縱柩歸其
家。升秘閣修撰,主管佑神觀。左司諫詹大方論其奉使無成,改台州崇道觀。移
書時相,勸其迎請欽宗與諸王后妃。十九年,以敷文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知池州,再奉祠卒,年六十一。累贈少師。
邵負氣,遇事慷慨,常以功名自許,出使囚徙,屢瀕於死。其在會寧,金人
多從之學。喜誦佛書,雖異域不廢。初,使金時,遇秦檜於濰州。及歸,上書言
檜忠節,議者以是少之。後弟祁下大理獄,將株連邵,會檜死得免。有文集十卷。
子孝覽、孝曾、孝忠。孝曾後亦以出使歿於金,金人知為邵子,尚憐之。
洪皓,字光弼,番易人。少有奇節,慷慨有經略四方誌。登政和五年進士第。
王黼、朱勔皆欲婚之,力辭。宣和中,為秀州司錄。大水,民多失業,皓白郡守
以拯荒自任,發廩損直以糶。民坌集,皓恐其紛競,乃別以青白幟,涅其手以識
之,令嚴而惠遍。浙東綱米過城下,皓白守邀留之,守不可,皓曰:“願以一身
易十萬人命。”人感之切骨,號“洪佛子”。其後秀軍叛,縱掠郡民,無一得脫,
惟過皓門曰:“此洪佛子家也。”不敢犯。
建炎三年五月,帝將如金陵,皓上書言:“內患甫平,外敵方熾,若輕至建
康,恐金人乘虛侵軼。宜先遣近臣往經營,俟告辦,迴鑾未晚。”時朝議已定,
不從,既而悔之。他日,帝問宰輔近諫移蹕者謂誰,張浚以皓對。時議遣使金國,
浚又薦皓於呂頤浩,召與語,大悅。皓方居父喪,頤浩解衣巾,俾易墨衰絰入對。
帝以國步艱難、兩宮遠播為憂。皓極言:“天道好還,金人安能久陵中夏!此正
春秋邲、郢之役,天其或者警晉訓楚也。”帝悅,遷皓五官,擢徽猷閣待制,
假禮部尚書,為大金通問使,龔
璹副之。令與執政議國書,皓欲有所易,頤浩不樂,遂抑遷官之命。
時淮南盜賊踵起,李成甫就招,即命知泗州羈縻之。乃命皓兼淮南、京東等
路撫諭使,俾成以所部衛皓至南京。比過淮南,成方與耿堅共圍楚州,責權州事
賈敦詩以降敵,實持叛心。皓先以書抵成,成以汴涸,虹有紅巾賊,軍食絕,不
可往。皓聞堅起義兵,可撼以義,遣人密諭之曰:“君數千里赴國家急,山陽縱
有罪,當稟命於朝;今擅攻圍,名勤王,實作賊爾。”堅意動,遂強成斂兵。
皓至泗境,迎騎介而來,龔璹曰:“虎口不可入。”皓遂還,上疏言:“成
以朝廷饋餉不繼,有‘引眾建康’之語。今靳賽據揚州,薛慶據高郵,萬一三叛
連衡,何以待之?此含垢之時,宜使人諭意,優進官秩,畀之以京口綱運,如晉
明帝待王敦可也。”疏奏,帝即遣使撫成,給米伍萬石。頤浩惡其直達而不先白
堂,奏皓託事稽留,貶二秩。皓遂請出滁陽路,自壽春由東京以行。至順昌,聞
群盜李閻羅、小張俊者梗潁上道。皓與其黨遇,譬曉之曰:“自古無白頭賊。”
其黨悔悟,皓使持書至賊巢,二渠魁聽命,領兵入宿衛。
皓至太原,留幾一年,金遇使人禮日薄。及至雲中,粘罕迫二使仕劉豫,皓
曰:“萬里銜命,不得奉兩宮南歸,恨力不能磔逆豫,忍事之邪!留亦死,不即
豫亦死,不願偷生鼠狗間,願就鼎鑊無悔。”粘罕怒,將殺之。旁一酋唶曰:
“此真忠臣也。”目止劍士,為之跪請,得流遞冷山。流遞,猶編竄也。惟璹至
汴受豫官。
雲中至冷山行六十日,距金主所都僅百里,地苦寒,四月草生,八月已雪,
穴居百家,陳王悟室聚落也。悟室敬皓,使教其八子。或二年不給食,盛夏衣粗
布,嘗大雪薪盡,以馬矢然火煨麵食之。或獻取蜀策,悟室持問皓,皓力折之。
悟室銳欲南侵,曰:“孰謂海大,我力可乾,但不能使天地相拍爾。”皓曰:
“兵猶火也,弗戢將zi6*焚,自古無四十年用兵不止者。”又數為言所以來為兩國
事,既不受使,乃令深入教小兒,非古者待使之禮也。悟室或答或默,忽發怒曰:
“汝作和事官,而口硬如許,謂我不能殺汝耶?”皓曰:“自分當死,顧大國無
受殺行人之名,願投之水,以墜淵為名可也。”悟室義之而止。
和議將成,悟室問所議十事,皓條析甚至。大略謂封冊乃虛名,年號本朝自
有;金三千兩景德所無,東南不宜蠶,絹不可增也;至於取淮北人,景德載書猶
可覆視。悟室曰:“誅投附人何為不可?”皓曰:“昔魏侯景歸梁,梁武帝欲以
易其侄蕭明於魏,景遂叛,陷台城,中國決不蹈其覆轍。”悟室悟曰:“汝性直
不誑我,吾與汝如燕,遣汝歸議。”遂行。會莫將北來,議不合,事復中止。留
燕甫一月,兀朮殺悟室,黨類株連者數千人,獨皓與異論幾死,故得免。
方二帝遷居五國城,皓在雲中密遣人奏書,以桃、梨、粟、面獻,二帝始知
帝即位。皓聞祐陵訃,北向泣血,旦夕臨,諱日操文以祭,其辭激烈,舊臣讀之
皆揮涕。紹興十年,因諜者趙德,書機事數萬言,藏故絮中,歸達於帝。言:
“順昌之役,金人震懼奪魄,燕山珍寶盡徙以北,意欲捐燕以南棄之。王師亟還,
自失機會,今再舉尚可。”十一年,又求得太后書,遣李微持歸,帝大喜曰:
“朕不知太后寧否幾二十年,雖遣使百輩,不如此一書。”是冬,又密奏書曰:
“金已厭兵,勢不能久,異時以婦女隨軍,今不敢也。若和議未決,不若乘勢進
擊,再zao6*反掌爾。”又言:“胡銓封事此或有之,金人知中國有人,益懼。張丞
相名動異域,惜置之散地。”又問李綱、趙鼎安否,獻六朝御容、徽宗御書。其
後梓宮及太后歸音,皓皆先報。
初,皓至燕,宇文虛中已受金官,因薦皓。金主聞其名,欲以為翰林直學士,
力辭之。皓有逃歸意,乃請於參政韓昉,乞於真定或大名以自養。昉怒,始易皓
官為中京副留守,再降為留司判官。趣行屢矣,皓乞不就職,昉竟不能屈。金法,
雖未易官而曾經任使者,永不可歸,昉遂令皓校雲中進士試,蓋欲以計墮皓也。
皓復以疾辭。未幾,金主以生子大赦,許使人還鄉,皓與張邵、朱弁三人在遣中。
金人懼為患,猶遣人追之,七騎及淮,而皓已登舟。
十二年七月,見於內殿,力求郡養母。帝曰:“卿忠貫日月,志不忘君,雖
蘇武不能過,豈可舍朕去邪!”請見慈寧宮,帟人設簾,太后曰:“吾故識尚書。”
命撤之。皓自建炎己酉出使,至是還,留北中凡十五年。同時使者十三人,惟皓、
邵、弁得生還,而忠義之聲聞於天下者,獨皓而已。皓既對,退見秦檜,語連日
不止,曰:“張和公金人所憚,乃不得用。錢塘暫居,而景靈宮、太廟皆極土木
之華,豈非示無中原意乎?”檜不懌,謂皓子適曰:“尊公信有忠節,得上眷。
但官職如讀書,速則易終而無味,須如黃鐘、大呂乃可。”八月,除徽猷閣直學
士、提舉萬壽觀兼權直學士院。
金人來取趙彬等三十人家屬,詔歸之。皓曰:“昔韓起謁環於鄭,鄭,小國
也,能引義不與。金既限淮,官屬皆吳人,宜留不遣,蓋慮知其虛實也。彼方困
於蒙兀,姑示強以嘗中國,若遽從之,謂秦無人,益輕我矣。”檜變色曰:“公
無謂秦無人。”既而復上疏曰:“恐以不與之故,或致渝盟,宜告之曰:‘俟淵
聖及皇族歸,乃遣。’”又言:“王倫、郭元邁以身徇國,棄之不取,緩急何以
使人?”檜大怒,又因言室撚寄聲,檜怒益甚,語在《檜傳》。翌日,侍御史李
文會劾皓不省母,出知饒州。
明年,大水,中官白鍔宣言:“燮理乖盭,洪尚書名聞天下,胡不用?”檜
聞之愈怒,系鍔大理獄,尋流嶺表。諫官詹大方遂論皓與鍔為刎頸交,更相稱譽,
罷皓提舉江州太平觀。鍔初不識皓,特以從太后北歸,在金國素知皓名爾。
尋居母喪,他言者猶謂皓睥睨鈞衡。終喪,除饒州通判。李勤又附檜誣皓作
欺世飛語,責濠州團練副使,安置英州。居九年,始復朝奉郎,徙袁州,至南雄
州卒,年六十八。死後一日,檜亦死。帝聞皓卒,嗟惜之,復敷文閣直學士,贈
四官。久之,復徽猷閣直學士,謚忠宣。
皓雖久在北廷,不堪其苦,然為金人所敬,所著詩文,爭鈔誦求鋟梓。既歸,
後使者至,必問皓為何官、居何地。性急義,當艱危中不少變。懿節後之戚趙伯
璘隸悟室戲下,貧甚,皓賙之。范鎮之孫祖平為傭奴,皓言於金人而釋之。劉光
世庶女為人豢豕,贖而嫁之。他貴族流落賤微者,皆力拔以出。惟為檜所嫉,不
死於敵國,乃死於讒慝。
皓博學強記,有文集五十卷及《帝王勇要》、《姓氏指南》、《松漠紀聞》、
《金國文具錄》等書。子適、遵、邁。
適字景伯,皓長子也。幼敏悟,日誦三千言。皓使朔方,適年甫十三,能任
家事。以皓出使恩,補修職郎。紹興十二年,與弟遵同中博學宏詞科。高宗曰:
“父在遠方,子能自立,此忠義報也,宜升擢。”遂除敕令所刪定官。後三年,
弟邁亦中是選,由是三洪文名滿天下。改秘書省正字。
甫數月,皓歸,忤秦檜,出知饒州,適亦出為台州通判。垂滿,皓謫英州,
適復論罷,往來嶺南省侍者九載。檜死皓還,道卒,服闋,起知荊門軍。應詔上
寬恤四事:輕茶額錢,它州代貢禮物,辟試闈以復舊額,蠲官田令不種者輸租。
改知徽州,尋提舉江東路常平茶鹽,首言役法不均之弊。
會完顏亮來侵,上親征,適覲金陵,言:“本路旱,百姓逐食於淮,復遭金
兵,今各懷歸而田產為官鬻,請聽其估贖之。”及亮斃,適上疏曰:“大定僣號,
諸國未必服從,宜多遣密詔傳諭中原義士,各取州縣,因以畀之。王師但留屯淮、
泗,募兵積粟,以為聲援。俟蜀、漢、山東之兵數道皆集,見可而進,庶幾兵力
不頓,可以萬全。”升尚書戶部郎中,總領淮東軍馬錢糧。孝宗即位,海州解圍,
符離用兵,饋餉繁多,適究心調度,供億無闕。遷司農少卿。
隆興二年二月,召貳太常兼權直學士院。上欲除諸將環衛官,詔討論其制。
適具唐及本朝沿革十一條上之,且言:“太祖、太宗朝,常以處諸將及降王之君
臣,自後多以皇族為之,故國史以為官存而事廢。陛下修飭戎備,不必遠取唐制,
祖宗故事蓋可法則。今逕行換授,恐有減奉之患,乞如閣職兼帶節度,至刺史帶
上將軍,橫行遙郡帶大將軍,正使帶將軍,副使帶中郎將,又以下則帶左右郎將,
其官府人吏,令有司相度以聞。”除中書舍人。時金人再犯淮,羽檄沓至,書詔
填委,盜訪醻答率稱上旨,自此有大用意。金既尋盟,首為賀生辰使。金遣同
簽書樞密院事高嗣先接伴,自言其父司空有德於皓,相與甚歡,得其要領以歸。
乾道元年五月,遷翰林學士,仍兼中書舍人。秦塤久廢,忽予祠,適奏曰:
“李林甫死後,諸子皆流配嶺南。秦檜稔惡自斃,不肖之孫官職仍舊,可謂幸矣。
宮觀雖小,塤得之,則人以除用之漸,恐檜黨牽連而進。”其命遂寢。時巫伋復
召,莫汲擢樞密院編修官,余堯弼復龍圖閣學士,適謂其皆檜黨也,隨命繳之。
六月,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上諭參政錢端禮、虞允文曰:“三省
事與洪适商量。”東西府始同班奏事。八月,拜參知政事。諫議大夫林安宅以銅
錢多入北境,請禁之,即蜀中取鐵錢行之淮上。事既行,適言其不可。上問之,
適曰:“今每州不得千緡,一州以萬戶計之,每家才得數百,恐民間無以貿易。
且客旅無回貨,鹽場有大利害。”上以為然,乃寢前命,但於蜀中取十五萬緡,
行之廬、和二州而已。
十二月,拜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未幾,春霖,適引咎
乞退,林安宅抗疏論適,既而台臣複合奏。三月,除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
興國宮。尋起知紹興府、浙東安撫使。再奉祠。淳熙十一年薨,年六十八,諡文
惠。
適以文學聞望,遭時遇主,自兩制一月入政府,又四閱月居相位,又三月罷
政,然無大建明以究其學。家居十有六年,兄弟鼎立,子孫森然,以著述吟詠自
樂,近世備福鮮有及之。或謂適黨湯思退,又謂適來自淮東,言張浚妄費,浚以
此罷相,子九人:槻、柲、<木>、<木修>、樌、桴、楹、槺、梠。
遵字景嚴,皓仲子也。自兒時端重如成人,從師業文,不以歲時寒暑輟。父
留沙漠,母亡,遵孺慕攀號。既葬,兄弟即僧舍肄詞業,夜枕不解衣。以父蔭
承務郎,與兄適同試博學宏詞科,中魁選,賜進士出身。高宗以皓遠使,擢為秘
書省正字。中興以來,詞科中選即入館,自遵始。宰相秦檜子熺為官長,謦欬
為人輕重,遵恬然不附麗。二年弗遷。
皓南還,與朝論異,出守。遵遂乞外,通判常、婺、越三州。紹興二十五年,
湯思退薦之,復入為正字。八月,兼權直學士院。湯鵬舉副台端,密薦為御史。
方賜對而父訃聞。二十八年,免喪,召對,極陳父冤,曰:“先臣與龔璹同出疆,
璹仕於劉豫,以妄殺兵官為豫所誅,而秦檜贈以節旄,擢用其子。先臣拒金人之
命,留十五歲乃得歸,顧南竄嶺外,臣兄弟屏跡在外。檜不分忠逆如此。”高宗
悉為道謗語所起,且曰:“卿再登三館,嘗典書命,今以修注處卿。”遂拜起居
舍人。
奏乞以經筵官除罷及封章進對、宴會錫予、講讀問答等事,萃為一書,名之
曰《邇英記注》。其後乾道間又有《祥曦殿記注》,實自遵始。又因面對,論鑄
錢利害,帝嘉納之。遷起居郎兼權樞密院都承旨。舊制,修注官、經筵官許留身
奏事,而近例無有。遵奏請復舊制,且言起居注未修者十五年,請除見修月進外,
每月帶修,皆從之。
二十九年,拜中書舍人。殿前裨將輔逵轉防禦使,王綱轉團練使,遵言:
“近制管軍官十年始一遷,今兩人不滿歲,安得爾?”時勛臣子孫多躐居台省,
遵極言乞明有所止。高宗曰:“正立法,自今功臣子孫序遷至侍從,並令久任在
京宮觀。”遵曰:“侍從,朝廷高選,非如磨勘階官,安有遷序之制?”退而上
奏言:“今內外將家無慮二十人,若以序遷,不出十年,西清次對皆可坐致。太
祖開國功臣子孫不過諸司,惟曹彬之子琮、瑋以功名自奮,遂為節度,初不聞有
遞遷侍從之例。今旨一出,使穆清之地類皆將種,非所以示天下。望收還前詔。”
又言:“瑞昌、興國之間茶商失業,聚為盜賊。望揭榜開諭,許其自新,願充軍
者填刺,願為農者放還。”上皆可其奏。
論者欲復鄱陽永平、永豐兩監鼓鑄,詔給、舍議,遵曰:“唐有鼓鑄使,國
朝或以漕臣兼領,或分道置使,厘為三司。自中興來,置都大提點,官屬太多,
動為州縣之害。間者亟行廢罷,又無一定之論,初委運使,又委提刑,又委郡守、
貳,號令不一,鼓鑄益少。竊以為復置便。”
三十年正月,試吏部侍郎。異時選人詣曹改秩,吏倚為市,亳毛不中節,必
巧生沮閡,須賂餉滿欲乃止。遵明與約,苟於大體無害,先行後審,薦員有定限,
而舉者周遮重複,或同時一章而巧為兩牘,或當薦五員而輒逾十數,或當舉職官
而詭為京狀,或身系常調而妄稱職司,或東西分曹而交錯攙補,或已予復奪而指
雲事故,件析枚數,請凡如是者得通劾之。舊制,致仕任子,隨所在審敕牒即請
行。是時,從議者請,必令於元州判奏。遵言:“士大夫或遊宦粵、蜀,數千里
外,不幸以死。臨終謝事,其家獲歸故里已為至難,今復因此齟齬,反覆稽延,
是明與惡吏為地也。”乃止仍舊貫。
平江、湖、秀三州水,無以輸秋苗,有司抑令輸麥。遵言:“麥價珠不在米
下,民困如是,奈何指夏以為秋,衍一以為二,使擠溝壑乎?願量取其半,而被
水害者悉免之。”金人來索絳陽郭小的、安化劉孝恭二百家,遵以蜀之李特可為
至戒,願以根集未足為解,淹引日月報之。遷翰林學士兼吏部尚書。汪澈論湯思
退罷相,遵行制無貶詞,澈以為言。遂丐去,以徽猷閣直學士提舉太平興國宮。
三十一年,金主完顏亮命其尚書蘇保衡由海道窺二浙,朝廷以浙西副總管李
寶御之。寶駐兵平江,守臣朱翌素與寶異,朝議以遵嘗薦寶,乃命遵知平江。及
寶以舟師搗膠西,凡資糧、器械、舟楫皆遵供億,寶成功而歸,遵之助為多。車
駕幸金陵,禁衛士丐索無藝,它郡隨與不厭。至吳,乃相告曰:“內翰在此,汝
毋復然。”先是,朝廷慮商舶為賊得,悉拘入官,既而不返,並海縣團萃巨艦及
募水手、民兵,皆縶留未得去。遵因對論之,以船還商,而聽水手自便,吳人德
之。
孝宗即位,拜翰林學士承旨兼侍讀。詔問宰執、侍從、台諫曰:“敵人來索
舊禮,從之則不忍屈,不從則邊患未已。中原歸正人源源不絕,納之則東南力不
能給,否則絕向化之心。宜指陳定論以聞。”遵與給事中金安節、中書舍人唐文
若、起居郎周必大共為一議,其略謂:“不宜直情逕行,亦未可遽為之屈,謂宜
遺金繒如前日之數,或許稍歸侵地如海、泗之類,則彼亦可藉口而來議矣。”
知隆興元年貢舉,拜同知樞密院事。壽康殿產金芝十二,同列議表賀,遵引
李文靖奏災異故事風止之。薦眉山李燾、永嘉鄭伯熊及林光朝,未及用,會湯思
退為左相,而次相張浚罷,御史周璪策遵且超遷,上章致劾,上亟徙置他官。遵
不能安位,連章乞免,訖與御史俱去。是年七月,以端明殿學士提舉太平興國宮。
乾道六年,起知信州。徙知太平州。前守周璪以嘗論遵,聞遵來,不俟合符
馳去。遵追餞至十里,勞苦如平時,曰:“君當官而行,我何怨?”聞者以為盛
德。圩田壞,民失業,遵鳩民築圩凡萬數。方冬盛寒,遵躬履其間,載酒食親餉
饁,恩意傾盡,人忘其勞。運使張松忌功,妄奏圩未嘗決,民未嘗轉徙,必責
圩戶自閼築,且裁省募工錢米之半。遵連疏爭,至酒遣朝臣覆按。於是將作少監
馬希言、監察御史陳舉善狎至,黜松言,圩遂成,合四百五十有五。松無所泄其
忿,則別治溧水永豐圩,來調丁、米、木,數甚廣。遵曰:“郡當歲儉,方振恤
流移,勸分乞糴,如自刲其股以充喉,不暇食,況能飽他人腹哉。”執不從。
楚地旱,旁縣振贍者慮不早,施置失後先,或得米而亡以炊,或闔戶莩藉而
廩不至。遵簡賓佐,隨遠近壯老以差賦給,蠲租至十九,又告糴於江西,得活者
不啻萬計。戍兵乘時盜利,曹伍剽於野,盡執拘以歸其軍。故當大札瘥而邑落晏
然。徙知建康府、江東安撫使兼行宮留守。孝宗諭當制舍人范成大,褒其治績,
且許入覲。
時虞允文當國,有北征志。先調侍衛馬軍出屯,其在府者五軍,悉送其孥,
謀築營砦,無慮萬灶。張松用不能罷,特敕遵同宰執赴選德殿奏事。遵奏外臣不
敢尾二府後,願需班退別引,上弗許。進資政殿學士以行。至則揭榜,民苗米唯
輸正不輸耗,聽民自持斛概,庾人不能輕重其手。遍行郊野卜砦地,求不妨民居、
不夷冢墓者,逾年始得之。營卒醉,妄言搖眾,斬之,磔於市,三軍無敢嘩。有
晝入旗亭挺刃椎壚者,械付獄,驛上奏未下,統帥懼得譴,請自治之。孝宗怒,
罷統帥,遵亦坐貶兩秩。未幾,五營成,復元官,仍拜資政殿學士。淳熙元年,
提舉洞霄宮。十一月,薨,年五十有五。諡文安。
邁字景盧,皓季子也。幼讀書日數千言,一過目輒不忘,博極載籍,雖稗官
虞初,釋老傍行,靡不涉獵。從二兄試博學宏詞科,邁獨被黜。紹興十五年始中
第,授兩浙轉運司幹辦公事,入為敕令所刪定官。皓忤秦檜投閒,檜憾未已,御
史汪勃論邁知其父不靖之謀,遂出添差教授福州。累遷吏部郎兼禮部。
上居顯仁皇后喪,當孟饗,禮官未知所從,邁請遣宰相分祭,奏可。除樞密
檢詳文字。建議令民入粟贖罪,以紓國用,又請嚴法駕出入之儀。
三十一年,議欽宗謚,邁曰:“淵聖北狩不返,臣民悲痛,當如楚人立懷王
之義,號懷宗,以系復仇之意。”不用。吳璘病篤,朝論欲徙吳拱代之。邁曰:
“吳氏以功握蜀兵三十年,宜有以新民觀聽,毋使尾大不掉。知樞密院事葉義問
出視師,奏以邁參議軍事,至鎮江,聞瓜洲官軍與金人相持,遑遽失措。會建康
走驛告急,義問遽欲還,邁力止之曰:“今退師,無益京口勝敗之數,而金陵聞
返旆,人心動搖,不可。”遷左司員外郎。
三十二年春,金主褒遣左監軍高忠建來告登位,且議和,邁為接伴使,知閣
門張掄副之。上謂執政曰:“向日講和,本為梓宮、太后,雖屈己卑辭,有所不
憚。今兩國之盟已絕,名稱以何為正,疆土以何為準,朝見之儀,歲幣之數,所
宜先定。”及邁、掄入辭,上又曰:“朕料此事終歸於和,欲首議名分,而土地
次之。”邁於是奏更接伴禮數,凡十有四事。自渡江以來,屈己含忍多過禮,至
是一切殺之,用敵國體,凡遠迎及引接金銀等皆罷。既而高忠建有責臣禮及取新
復州郡之議,邁以聞,且奏言:“土疆實利不可與,禮際虛名不足惜。”禮部侍
郎黃中聞之,亟奏曰:“名定實隨,百世不易,不可謂虛。土疆得失,一彼一此,
不可謂實。”兵部侍郎陳俊卿亦謂:“先正名分,名分正則國威張,而歲幣亦可
損矣。”
進起居舍人。時議遣使報金國聘,三月丁巳,詔侍從、台諫各舉可備使命
一人。初,邁之接伴也,既持舊禮折伏金使,至是,慨然請行。於是假翰林學士,
充賀登位使,欲令金稱兄弟敵國而歸河南地。夏四月戊子,邁辭行,書用敵國禮,
高宗親札賜邁等曰:“祖宗陵寢,隔闊三十年,不得以時灑掃祭祀,心實痛之。
若彼能以河南地見歸,必欲居尊如故,正復屈己,亦何所惜。”邁奏言:“山東
之兵未解,則兩國之好不成。”至燕,金閣門見國書,呼曰:“不如式。”抑令
使人於表中改陪臣二字,朝見之儀必欲用舊禮。邁初執不可,既而金鎖使館,自
旦及暮水漿不通,三日乃得見。金人語極不遜,大都督懷忠議欲質留,左丞相張
浩持不可,乃遣還。七月,邁回朝,則孝宗已即位矣。殿中侍御史張震以邁使金
辱命,論罷之。明年,起知泉州。
乾道二年,復知吉州。入對,遂除起居舍人,直前言:“起居注皆據諸處關
報,始加修纂,雖有日曆、時政記,亦莫得書。景祐故事,有《邇英延義二閣注
記》,凡經筵侍臣出處、封章進對、宴會賜予,皆用存記。十年間稍廢不續,陛
下言動皆罔聞知,恐非命侍本意。乞令講讀官自今各以日得聖語關送修注官,令
講筵所牒報,使謹錄之,因今所御殿名曰《祥曦記注》。”制可。
三年,遷起居郎,拜中書舍人兼侍讀、直學士院,仍參史事。父忠宣、兄適、
遵皆歷此三職,邁又踵之。邁奏:“三省事無巨細,必先經中書書黃,宰執書押,
當制舍人書行,然後過門下,給事中書讀,如給、舍有所建明,則封黃具奏,以
聽上旨。惟樞密院既得旨,即書黃過門下,例不送中書,謂之‘密白’,則封駁
之職似有所偏,況今宰相兼樞密,因而釐正,不為有嫌。望詔樞密院。凡已被制
敕,並關左右省依三省書黃,以示重出命之意。”報可。
六年,除知贛州,起學宮,造浮梁,士民安之。郡兵素驕,小不如欲則跋扈,
郡歲遣千人戍九江,是歲,或怵以至則留不復返,眾遂反戈。民訛言相驚,百姓
恟懼。邁不為動,但遣一校婉說之,俾歸營,眾皆聽,垂橐而入,徐詰什五長
兩人,械送潯陽,斬於市。辛卯歲飢,贛適中熟,邁移粟濟鄰郡。僚屬有諫止者,
邁笑曰:“秦、越瘠肥,臣子義耶?”尋知建寧府。富民有睚眥sha6*人衷刃篡獄者,
久拒捕,邁正其罪,黥流嶺外。
十一年,知婺州,奏:“金華田多沙,勢不受水,五日不雨則旱,故境內陂
湖最當繕治。命耕者出力,田主出谷,凡為公私塘堰及湖,總之為八百三十七所。”
婺軍素無律,春給衣,欲以緡易帛,吏不可,則群呼嘯聚於郡將之治,郡將惴恐,
姑息如其欲。邁至,眾狃前事,至以飛語榜譙門。邁以計逮捕四十有八人,置之
理,黨眾相嗾,哄擁邁轎,邁曰:“彼罪人也,汝等何預?”眾逡巡散去。邁戮
首惡二人,梟之市,余黥撻有差,莫敢嘩者。事聞,上語輔臣曰:“不謂書生能
臨事達權。”特遷敷文閣待制。
明年,召對,首論淮東邊備六要地:曰海陵,曰喻洳,曰鹽城,曰寶應,曰
清口,曰盱眙。謂宜修城池,嚴屯兵,立游樁,益戍卒。又言:“許浦宜開河
三十六里,梅里鎮宜築二大堰,作斗門,遇行師,則決防送船。”又言:“馮湛
創多槳船,底平檣浮,雖尺水可運。今十五六年,修葺數少,不足用。”謂宜募
瀕海富商入船予爵,招善操舟者以補水軍,上嘉之。以提舉佑神觀兼侍講、同修
國史。
邁初入史館,預修《四朝帝紀》,進敷文閣直學士、直學士院。講讀官宿直,
上時召入,談論至夜分。十三年九月,拜翰林學士,遂上《四朝史》,一祖八宗
百七十八年為一書。
紹熙改元,進煥章閣學士、知紹興府。過闕奏事,言新政宜以十漸為戒。上
曰:“浙東民困於和市,卿往,為朕正之。”邁再拜曰:“誓盡力。”邁至郡,
核實詭戶四萬八千三百有奇,所減絹以匹計者,略如其數。提舉玉隆萬壽宮。明
年,再上章告老,進龍圖閣學士。尋以端明殿學士致仕,是歲卒,年八十。贈光
祿大夫,諡文敏。
邁兄弟皆以文章取盛名,躋貴顯,邁尤以博洽受知孝宗,謂其文備眾體。邁
考閱典故,漁獵經史,極鬼神事物之變,手書《資治通鑑》凡三。有《容齋五筆》、
《夷堅志》行於世,其他著述尤多。所修《欽宗紀》多本之孫覿,附耿南仲,惡
李綱,所紀多失實,故朱熹舉王允之論,言佞臣不可使執筆,以為不當取覿所紀
雲。
論曰:孔子云:“使於四方,不辱君命,可謂士矣。”當建炎、紹興之際,
凡使金者,如探虎口,能全節而歸,若朱弁、張邵、洪皓其庶幾乎,望之不足議
也。皓留北十五年,忠節尤著,高宗謂蘇武不能過,誠哉。然竟以忤秦檜謫死,
悲夫!其子適、遵、邁相繼登詞科,文名滿天下,適位極台輔,而邁文學尤高,
立朝議論最多,所謂忠議之報,詎不信夫。
卷三百七十三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_宋史原文_國學 史部0
卷三百七十三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_宋史原文_國學 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