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百三十六 列傳二百二十三
○沈桂芬 李鴻藻 翁同龢 孫毓汶
沈桂芬,字經笙,順天宛平人,本籍江蘇吳江。道光二十七年進士,選庶吉
士,授編修。鹹豐二年,大考一等,擢庶子。累遷內閣學士。先後典浙江、廣東
鄉試,督陝甘學政,充會試副總裁。八年,丁父憂。服闋,補原官。晉禮部左侍
郎。同治二年,出署山西巡撫,明年,實授。連上移屯、練兵諸疏,並稱旨。桂
芬以山西民食不敷,自洋藥弛禁,栽種ying6*粟,糧價踴增。於是刊發條約,飭屬嚴
禁。疏陳現辦情形,上韙之,頒行各省,著為令。旋丁母憂。六年,起禮部右侍
郎,充經筵講官,命為軍機大臣。歷戶部、吏部,擢都察院左都御史,兼總理各
國事務大臣。遷兵部尚書,加太子少保。光緒元年,以本官協辦大學士。京畿旱,
編修何金壽援漢代天災策免三公為言,請責斥樞臣,諭交部議。桂芬坐革職,特
旨改為革職留任。旋復原官,充翰林院掌院學士,晉太子太保。
桂芬遇事持重,自文祥逝後,以諳究外情稱。日本之滅琉球也,廷論多主戰,
桂芬獨言勞師海上,易損國威,力持不可。及與俄人議還伊犁,崇厚擅訂約,朝
議紛然;桂芬委曲斡旋,易使往議,改約始定,而言者猶激論不已。桂芬久臥病,
六年,卒,年六十有四,贈太子太傅,諡文定。
桂芬躬行謹飭,為軍機大臣十餘年,自奉若寒素,所處極湫隘,而未嘗以清
節自矜,人以為難雲。
李鴻藻,字蘭孫,直隸高陽人。鹹豐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典山西
鄉試,督河南學政。十年,上擇儒臣為皇子師,大學士彭蘊章以鴻藻應。召來京,
明年,特詔授大阿哥讀。穆宗登極,皇太后懿旨命直弘德殿。同治元年,擢侍講。
累遷內閣學士。署戶部左侍郎。四年,命直軍機。五年,授禮部右侍郎。遭母憂,
皇太后懿旨,援雍正、乾隆年大臣孫嘉淦等故事,命鴻藻開缺守孝,百日後仍授
讀,兼參機務。並諭:“移孝作忠,勿以守禮固辭。”鴻藻懇終制,不允。倭仁
等亦代為陳請,仍命恭親王傳諭慰勉。鴻藻連疏稱疾,遂得賜告,卒終制始出。
七年,捻擾畿疆,鴻藻方里居,以各路統兵大員事權不一,疏請特派親王為
大將軍,坐鎮京師,以固北路;左宗棠、李鴻章為參贊大臣,分紥保定、河間東
西兩路,各率所部兵勇相機剿辦;陳國瑞為幫辦軍務,專統一軍為游擊之師;直
隸總督官文專顧省城,籌備諸軍餉需,以資接濟;丁寶楨駐紥直、東交界,防賊
東竄;李鶴年駐紥直、豫交界,防賊南竄;直、晉交界,由左宗棠等分撥勁旅扼
要駐紥;並請敕下各該大臣和衷商辦,迅奏膚功。奏入,上遂命各路統兵大臣均
歸恭親王節制。旋起禮部左侍郎,仍直弘德殿及軍機如故。
十年,擢都察院左都御史,加太子少保。時有修葺圓明園之旨,朝臣同起力
爭。鴻藻亦言:“粵、捻初平,回氛方熾,宜培養元氣,以固根本。不應虛糜帑
糈,為此不急之務。”乃止。十三年,上有疾,命代批答章奏;旋崩,自劾輔導
無狀,罷弘德殿行走。
光緒二年,命兼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尋丁本生母憂,服闋,起故官,以兵部
尚書協辦大學士,調吏部。時崇厚與俄擅定伊犁約,鴻藻堅持不可,爭於廷。卒
治崇厚罪,議改約。及法越啟釁,言路愈奮發,劾罷樞臣。鴻藻謫遷內閣學士。
後復累遷禮部尚書。
十三年,河決鄭州,上命鴻藻馳往督辦。先是河道總督李鶴年、河南巡撫倪
文蔚議於西壩興工,鴻藻至,仍之。又續興東壩工。疊遇奇險,皆力為固守。會
伏秋汛至,西壩失事,請暫停工。上以鴻藻督率無方,革職留任;並奪李鶴年河
道總督,命鴻藻暫行署理。尋回京,復以禮部具奏典禮漏繕簽改日期,再議革職,
上特寬免。大婚禮成,復原官。
二十年,日韓事棘,命鴻藻商辦軍務,再授軍機大臣。與翁同龢皆主戰,並
爭和約,卒不能阻。旋以禮部尚書協辦大學士,調吏部。歷蒙頒賞書畫及諸上方
珍物。充鄉試、會試、殿試等閱卷大臣。二十三年,以病乞假,疾篤,賞給藥餌,
命御醫往視。卒,年七十有八。遺疏入,上震悼,予諡文正,贈太子太傅。子焜
瀛、煜瀛,均賞給郎中。
鴻藻性至孝,為學守程朱,務實踐,持躬儉約。傅穆宗十餘年,盡心啟沃。
一日,穆宗學書,故為戲筆。鴻藻立前捧上手曰:“皇上心不靜,請少息。”穆
宗改容謝之。其在樞府,獨守正持大體。御史王鵬運諫止修頤和園,幾獲重譴,
鴻藻力解之,得免。德宗間日一往頤和園侍起居,時留駐蹕。言官有言其不便者,
太后大怒,欲黜之,鴻藻謂如此必失天下臣民之望,乃止。所薦引多端士。朝列
有清望者,率倚以為重,然亦不免被劫持雲。
翁同龢,字叔平,江蘇常熟人,大學士心存子。鹹豐六年一甲一名進士,授
修撰。八年,典試陝甘,旋授陝西學政,乞病回京。同治元年,擢贊善。典山西
試。父憂歸,服闋,轉中允。命在弘德殿行走,五日一進講,於簾前說治平寶鑑,
兩宮皇太后嘉之。累遷內閣學士。母憂服闋,起故官。同龢居講席,每以憂勤惕
厲,啟沃聖心。當八年武英殿之災也,恭錄康熙、嘉慶兩次遇災修省聖訓進御,
疏言:“變不虛生,遇災而懼。宜停不急之工,惜無名之費。開直臣忠諫之路,
杜小人幸進之門。”上覽奏動容。又圓明園方興工,商人李光昭矇報木價,為
李鴻章所劾論罪。廷臣多執此入諫,恭親王等尤力諍,上不懌。同龢面陳江南輿
論,中外人心惶惑,請聖意先定,待時興修。乃議定停園工,並有停工程、罷浮
費、求直言之諭。
光緒元年,署刑部右侍郎。明年四月,上典學毓慶宮,命授讀,再辭,不允。
旋遷戶部,充經筵講官,晉都察院左都御史。遷刑部尚書,調工部。六年,廷臣
爭俄約久不決,懿旨派惇親王、醇親王及同龢與潘祖蔭每日在南書房看摺件電報,
擬片進呈取進止,至俄約改定始止。八年,命充軍機大臣。十年,法越事起,同
龢主一面進兵,一面與議,庶有所備。又言劉永福不足恃,非增重兵出關不可。
旋與軍機王大臣同罷,仍直毓慶宮。前後充會試總裁、順天鄉試考官,兩蒙賜
“壽”,加太子太保,賜雙眼花翎、紫韁。嘗請假修墓,傳旨海上風險,命馳驛
回京,恩眷甚篤。
二十年,再授軍機大臣。懿旨命撤講,上請如故。同龢善伺上意,得遇事進
言。上親政久,英爽非復常度,剖決精當。每事必問同龢,眷倚尤重。時日韓起
釁,同龢與李鴻藻主戰,孫毓汶、徐用儀主和。會海陸軍皆敗,懿旨命赴天津傳
諭李鴻章詰責之,同龢並言太后意決不即和。歸薦唐仁廉忠赤可用,請設巡防處
籌辦團防。於是命恭親王督辦軍務,同龢、鴻藻等會商辦理。上嘗問諸臣:“時
事至此,和戰皆無可恃!”言及宗社,聲淚並發。及和議起,同龢與鴻藻力爭改
約稿,並陳:“寧增賠款,必不可割地。”上曰:“台灣去,則人心皆去。朕何
以為天下主?”毓汶以前敵屢敗對,上責以賞罰不嚴,故至於此。諸臣皆引咎。
上以和約事徘徊不能決,天顏憔悴。同龢以俄、英、德三國謀阻割地,請展期換
約,以待轉圜。與毓汶等執爭,終不可挽,和約遂定。明年,兼總理各國事務大
臣。二十三年,以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二十四年,上初召用主事康有為,議行新政。四月,朱諭:“協辦大學士翁
同龢近來辦事多不允協,以致眾論不服,屢經有人參奏。且每於召對時諮詢事件,
任意可否,喜怒見於詞色,漸露攬權狂悖情狀,斷難勝樞機之任。本應查明究辦,
予以重懲;姑念其在毓慶宮行走有年,不忍遽加嚴譴。翁同龢著即開缺回籍,以
示保全。”八月,政變作,太后復訓政。十月,又奉朱諭:“翁同龢授讀以來,
輔導無方,往往巧藉事端,刺探朕意。至甲午年中東之役,信口侈陳,任意慫恿。
辦理諸務,種種乖謬,以致不可收拾。今春力陳變法,濫保非人,罪無可逭。事
後追維,深堪痛恨!前令其開缺回籍,實不足以蔽辜,翁同龢著革職,永不敘用,
交地方官嚴加管束。”三十年,卒於家,年七十有五。宣統元年,詔復原官。後
追諡文恭。
同龢久侍講幃,參機務,遇事專斷。與左右時有爭執,群責怙權。晚遭讒沮,
幾獲不測,遂斥逐以終。著有瓶廬詩稿八卷、文稿二十卷。其書法自成一家,尤
為世所宗雲。
孫毓汶,字萊山,山東濟寧州人,尚書瑞珍子。鹹豐六年,以一甲二名進士
授編修。八年,丁父憂。十年,以在籍辦團抗捐被劾,革職遣戍。恭親王以毓汶
世受國恩,首抗捐餉,深惡之。同治元年,以輸餉復原官。五年,大考一等一名,
擢侍講學士。先後典四川鄉試,督福建學政。光緒元年,丁母憂。服闋,起故官。
尋遷詹事,視學安徽。擢內閣學士,授工部左侍郎。十年,命赴江南等省按事。
時法越事起,毓汶以習於醇親王,漸與聞機要。適奉朱諭盡罷軍機王大臣,毓汶
還,遂命入直軍機,兼總理各國事務大臣。時當國益厭言路紛囂,出張佩綸等會
辦南北洋、閩海軍務,餘亦因事先後去之,風氣為之一變。十五年,擢刑部尚書,
尋調兵部,加太子少保。歷典會試、順天鄉試,賞黃馬褂、雙眼花翎、紫韁。二
十年,中日媾和,李鴻章遣人齎約至。廷臣章奏凡百上,皆斥和非計。翁同龢、
李鴻藻主緩,俄、法、德三國亦請毋遽換約。毓汶素與鴻章相結納,力言戰不可
恃,亟請署,上為流涕書之,和約遂成。明年,稱疾乞休。二十五年,卒,予謚
文恪。
毓汶權奇饒智略,直軍機逾十年。初,醇親王以尊親參機密,不常入直,疏
牘日送邸閱,謂之“過府”。諭旨陳奏,皆毓汶為傳達。同列或不得預聞,故其
權特重雲。
論曰:光緒初元,復逢訓政,勵精圖治,宰輔多賢,頗有振興之象。首輔文
祥既逝,沈桂芬等承其遺風,以忠懇結主知,遇事能持之以正,雖無老成,尚有
典型。及甲申法越、甲午日韓,外患內憂,國家多故。慈聖倦勤,經營園囿,稍
事游幸,而政紀亦漸弛矣。鴻藻久參樞密,眷遇獨隆。桂芬以持重見賞,同龢以
專斷致嫌。毓汶奔走其間,勤勞亦著,大體彌縫,賴以無事。然以政見異同,門
戶之爭,牽及朝局,至數十年而未已。賢者之責,亦不能免焉。
沈桂芬,字經笙,順天宛平人,本籍江蘇吳江。道光二十七年進士,選庶吉
士,授編修。鹹豐二年,大考一等,擢庶子。累遷內閣學士。先後典浙江、廣東
鄉試,督陝甘學政,充會試副總裁。八年,丁父憂。服闋,補原官。晉禮部左侍
郎。同治二年,出署山西巡撫,明年,實授。連上移屯、練兵諸疏,並稱旨。桂
芬以山西民食不敷,自洋藥弛禁,栽種ying6*粟,糧價踴增。於是刊發條約,飭屬嚴
禁。疏陳現辦情形,上韙之,頒行各省,著為令。旋丁母憂。六年,起禮部右侍
郎,充經筵講官,命為軍機大臣。歷戶部、吏部,擢都察院左都御史,兼總理各
國事務大臣。遷兵部尚書,加太子少保。光緒元年,以本官協辦大學士。京畿旱,
編修何金壽援漢代天災策免三公為言,請責斥樞臣,諭交部議。桂芬坐革職,特
旨改為革職留任。旋復原官,充翰林院掌院學士,晉太子太保。
桂芬遇事持重,自文祥逝後,以諳究外情稱。日本之滅琉球也,廷論多主戰,
桂芬獨言勞師海上,易損國威,力持不可。及與俄人議還伊犁,崇厚擅訂約,朝
議紛然;桂芬委曲斡旋,易使往議,改約始定,而言者猶激論不已。桂芬久臥病,
六年,卒,年六十有四,贈太子太傅,諡文定。
桂芬躬行謹飭,為軍機大臣十餘年,自奉若寒素,所處極湫隘,而未嘗以清
節自矜,人以為難雲。
李鴻藻,字蘭孫,直隸高陽人。鹹豐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典山西
鄉試,督河南學政。十年,上擇儒臣為皇子師,大學士彭蘊章以鴻藻應。召來京,
明年,特詔授大阿哥讀。穆宗登極,皇太后懿旨命直弘德殿。同治元年,擢侍講。
累遷內閣學士。署戶部左侍郎。四年,命直軍機。五年,授禮部右侍郎。遭母憂,
皇太后懿旨,援雍正、乾隆年大臣孫嘉淦等故事,命鴻藻開缺守孝,百日後仍授
讀,兼參機務。並諭:“移孝作忠,勿以守禮固辭。”鴻藻懇終制,不允。倭仁
等亦代為陳請,仍命恭親王傳諭慰勉。鴻藻連疏稱疾,遂得賜告,卒終制始出。
七年,捻擾畿疆,鴻藻方里居,以各路統兵大員事權不一,疏請特派親王為
大將軍,坐鎮京師,以固北路;左宗棠、李鴻章為參贊大臣,分紥保定、河間東
西兩路,各率所部兵勇相機剿辦;陳國瑞為幫辦軍務,專統一軍為游擊之師;直
隸總督官文專顧省城,籌備諸軍餉需,以資接濟;丁寶楨駐紥直、東交界,防賊
東竄;李鶴年駐紥直、豫交界,防賊南竄;直、晉交界,由左宗棠等分撥勁旅扼
要駐紥;並請敕下各該大臣和衷商辦,迅奏膚功。奏入,上遂命各路統兵大臣均
歸恭親王節制。旋起禮部左侍郎,仍直弘德殿及軍機如故。
十年,擢都察院左都御史,加太子少保。時有修葺圓明園之旨,朝臣同起力
爭。鴻藻亦言:“粵、捻初平,回氛方熾,宜培養元氣,以固根本。不應虛糜帑
糈,為此不急之務。”乃止。十三年,上有疾,命代批答章奏;旋崩,自劾輔導
無狀,罷弘德殿行走。
光緒二年,命兼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尋丁本生母憂,服闋,起故官,以兵部
尚書協辦大學士,調吏部。時崇厚與俄擅定伊犁約,鴻藻堅持不可,爭於廷。卒
治崇厚罪,議改約。及法越啟釁,言路愈奮發,劾罷樞臣。鴻藻謫遷內閣學士。
後復累遷禮部尚書。
十三年,河決鄭州,上命鴻藻馳往督辦。先是河道總督李鶴年、河南巡撫倪
文蔚議於西壩興工,鴻藻至,仍之。又續興東壩工。疊遇奇險,皆力為固守。會
伏秋汛至,西壩失事,請暫停工。上以鴻藻督率無方,革職留任;並奪李鶴年河
道總督,命鴻藻暫行署理。尋回京,復以禮部具奏典禮漏繕簽改日期,再議革職,
上特寬免。大婚禮成,復原官。
二十年,日韓事棘,命鴻藻商辦軍務,再授軍機大臣。與翁同龢皆主戰,並
爭和約,卒不能阻。旋以禮部尚書協辦大學士,調吏部。歷蒙頒賞書畫及諸上方
珍物。充鄉試、會試、殿試等閱卷大臣。二十三年,以病乞假,疾篤,賞給藥餌,
命御醫往視。卒,年七十有八。遺疏入,上震悼,予諡文正,贈太子太傅。子焜
瀛、煜瀛,均賞給郎中。
鴻藻性至孝,為學守程朱,務實踐,持躬儉約。傅穆宗十餘年,盡心啟沃。
一日,穆宗學書,故為戲筆。鴻藻立前捧上手曰:“皇上心不靜,請少息。”穆
宗改容謝之。其在樞府,獨守正持大體。御史王鵬運諫止修頤和園,幾獲重譴,
鴻藻力解之,得免。德宗間日一往頤和園侍起居,時留駐蹕。言官有言其不便者,
太后大怒,欲黜之,鴻藻謂如此必失天下臣民之望,乃止。所薦引多端士。朝列
有清望者,率倚以為重,然亦不免被劫持雲。
翁同龢,字叔平,江蘇常熟人,大學士心存子。鹹豐六年一甲一名進士,授
修撰。八年,典試陝甘,旋授陝西學政,乞病回京。同治元年,擢贊善。典山西
試。父憂歸,服闋,轉中允。命在弘德殿行走,五日一進講,於簾前說治平寶鑑,
兩宮皇太后嘉之。累遷內閣學士。母憂服闋,起故官。同龢居講席,每以憂勤惕
厲,啟沃聖心。當八年武英殿之災也,恭錄康熙、嘉慶兩次遇災修省聖訓進御,
疏言:“變不虛生,遇災而懼。宜停不急之工,惜無名之費。開直臣忠諫之路,
杜小人幸進之門。”上覽奏動容。又圓明園方興工,商人李光昭矇報木價,為
李鴻章所劾論罪。廷臣多執此入諫,恭親王等尤力諍,上不懌。同龢面陳江南輿
論,中外人心惶惑,請聖意先定,待時興修。乃議定停園工,並有停工程、罷浮
費、求直言之諭。
光緒元年,署刑部右侍郎。明年四月,上典學毓慶宮,命授讀,再辭,不允。
旋遷戶部,充經筵講官,晉都察院左都御史。遷刑部尚書,調工部。六年,廷臣
爭俄約久不決,懿旨派惇親王、醇親王及同龢與潘祖蔭每日在南書房看摺件電報,
擬片進呈取進止,至俄約改定始止。八年,命充軍機大臣。十年,法越事起,同
龢主一面進兵,一面與議,庶有所備。又言劉永福不足恃,非增重兵出關不可。
旋與軍機王大臣同罷,仍直毓慶宮。前後充會試總裁、順天鄉試考官,兩蒙賜
“壽”,加太子太保,賜雙眼花翎、紫韁。嘗請假修墓,傳旨海上風險,命馳驛
回京,恩眷甚篤。
二十年,再授軍機大臣。懿旨命撤講,上請如故。同龢善伺上意,得遇事進
言。上親政久,英爽非復常度,剖決精當。每事必問同龢,眷倚尤重。時日韓起
釁,同龢與李鴻藻主戰,孫毓汶、徐用儀主和。會海陸軍皆敗,懿旨命赴天津傳
諭李鴻章詰責之,同龢並言太后意決不即和。歸薦唐仁廉忠赤可用,請設巡防處
籌辦團防。於是命恭親王督辦軍務,同龢、鴻藻等會商辦理。上嘗問諸臣:“時
事至此,和戰皆無可恃!”言及宗社,聲淚並發。及和議起,同龢與鴻藻力爭改
約稿,並陳:“寧增賠款,必不可割地。”上曰:“台灣去,則人心皆去。朕何
以為天下主?”毓汶以前敵屢敗對,上責以賞罰不嚴,故至於此。諸臣皆引咎。
上以和約事徘徊不能決,天顏憔悴。同龢以俄、英、德三國謀阻割地,請展期換
約,以待轉圜。與毓汶等執爭,終不可挽,和約遂定。明年,兼總理各國事務大
臣。二十三年,以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二十四年,上初召用主事康有為,議行新政。四月,朱諭:“協辦大學士翁
同龢近來辦事多不允協,以致眾論不服,屢經有人參奏。且每於召對時諮詢事件,
任意可否,喜怒見於詞色,漸露攬權狂悖情狀,斷難勝樞機之任。本應查明究辦,
予以重懲;姑念其在毓慶宮行走有年,不忍遽加嚴譴。翁同龢著即開缺回籍,以
示保全。”八月,政變作,太后復訓政。十月,又奉朱諭:“翁同龢授讀以來,
輔導無方,往往巧藉事端,刺探朕意。至甲午年中東之役,信口侈陳,任意慫恿。
辦理諸務,種種乖謬,以致不可收拾。今春力陳變法,濫保非人,罪無可逭。事
後追維,深堪痛恨!前令其開缺回籍,實不足以蔽辜,翁同龢著革職,永不敘用,
交地方官嚴加管束。”三十年,卒於家,年七十有五。宣統元年,詔復原官。後
追諡文恭。
同龢久侍講幃,參機務,遇事專斷。與左右時有爭執,群責怙權。晚遭讒沮,
幾獲不測,遂斥逐以終。著有瓶廬詩稿八卷、文稿二十卷。其書法自成一家,尤
為世所宗雲。
孫毓汶,字萊山,山東濟寧州人,尚書瑞珍子。鹹豐六年,以一甲二名進士
授編修。八年,丁父憂。十年,以在籍辦團抗捐被劾,革職遣戍。恭親王以毓汶
世受國恩,首抗捐餉,深惡之。同治元年,以輸餉復原官。五年,大考一等一名,
擢侍講學士。先後典四川鄉試,督福建學政。光緒元年,丁母憂。服闋,起故官。
尋遷詹事,視學安徽。擢內閣學士,授工部左侍郎。十年,命赴江南等省按事。
時法越事起,毓汶以習於醇親王,漸與聞機要。適奉朱諭盡罷軍機王大臣,毓汶
還,遂命入直軍機,兼總理各國事務大臣。時當國益厭言路紛囂,出張佩綸等會
辦南北洋、閩海軍務,餘亦因事先後去之,風氣為之一變。十五年,擢刑部尚書,
尋調兵部,加太子少保。歷典會試、順天鄉試,賞黃馬褂、雙眼花翎、紫韁。二
十年,中日媾和,李鴻章遣人齎約至。廷臣章奏凡百上,皆斥和非計。翁同龢、
李鴻藻主緩,俄、法、德三國亦請毋遽換約。毓汶素與鴻章相結納,力言戰不可
恃,亟請署,上為流涕書之,和約遂成。明年,稱疾乞休。二十五年,卒,予謚
文恪。
毓汶權奇饒智略,直軍機逾十年。初,醇親王以尊親參機密,不常入直,疏
牘日送邸閱,謂之“過府”。諭旨陳奏,皆毓汶為傳達。同列或不得預聞,故其
權特重雲。
論曰:光緒初元,復逢訓政,勵精圖治,宰輔多賢,頗有振興之象。首輔文
祥既逝,沈桂芬等承其遺風,以忠懇結主知,遇事能持之以正,雖無老成,尚有
典型。及甲申法越、甲午日韓,外患內憂,國家多故。慈聖倦勤,經營園囿,稍
事游幸,而政紀亦漸弛矣。鴻藻久參樞密,眷遇獨隆。桂芬以持重見賞,同龢以
專斷致嫌。毓汶奔走其間,勤勞亦著,大體彌縫,賴以無事。然以政見異同,門
戶之爭,牽及朝局,至數十年而未已。賢者之責,亦不能免焉。
0
猜你喜歡
包法利夫人(下)-第三部-05
《包法利夫人》 星卷三百三 列傳九十
《清史稿》 ○福敏 陳世倌 史貽直 阿外篇 雜說中第八
《史通》 ○諸晉史(六條) 東晉之史卷一百九十二 志第一百四十五
《宋史》 ◎兵六(鄉兵三) ○保甲邦斯舅舅(下)-第23章-施穆克登上了上帝的寶座
《邦斯舅舅》 &悲慘世界(六)-第五部-冉阿讓-第七卷-最後一口苦酒
《悲慘世界》 $卷三十八 宋微子世家第八
《史記》 微子開者,殷帝乙之首子而帝紂之庶沉船-第05章
《沉船》 料卷三百七十七 列傳一百六十四
《清史稿》 ○鮑桂星 顧蓴 吳孝銘 陳卷五十 吳書五
《裴注三國志》 ◎妃嬪傳第五 孫破虜吳夫人內儲說上七術第三十
《韓非子》 主之所用也七術,所察也六微。七術安娜_卡列寧娜(上)-第4部-02
《安娜·卡列尼娜》 回卷二百十一 表五十一
《清史稿》 (表略)百家姓
《百家姓》《百家姓》出《兔園集》,乃宋初錢唐老儒所卷二百九十三 列傳八十
《清史稿》 ○李紱 蔡珽 謝濟世(陳學海卷五十八 孟子八
《朱子語類》 ◎萬章上 △問舜往于田章並下章一之源
《茶經》 茶者,南方之嘉木也,一尺二尺,乃九章 哀郢
《楚辭》 皇天之不純命兮,何百姓之震愆?第六病室-01
《第六病室》 醫第二十四回 醉金剛輕財尚義俠 痴女兒遺帕惹相思
《紅樓夢》 話說林黛玉正自情思縈逗,纏綿固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