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 列傳八十七

○沈起元 何師儉 唐繼祖 馬維翰 余甸 王葉滋 劉而位
沈起元,字子大,江南太倉人。康熙六十年進士,選庶吉士,改吏部主事。
擢員外郎,以知府發福建用。總督高其倬令權福州,調興化。時世宗聞福建倉穀
虧空,遣廣東巡撫楊文乾等往按,被劾者半,受代者爭為煩苛,起元獨持平。莆
田民因訟互斗,其倬恐釀亂,令捕治。起元責兩人而釋其餘,報曰:“罪在主者,
餘不足問也。”尋攝海關,裁陋規萬餘金。巡撫常安有奴在關,以索費困商舶。
起元聞,立督收稅如額,令商舶行,白常安斥奴。自是人皆奉法。其倬奏開南洋,
報可。已,復令商出洋者,必戚里具狀,限期返,逾者連坐。起元曰:“人之生
死,貨之利鈍,皆無常,戚里豈能預料?且始不聽出洋則已,今聽之,商造船集
貨費不貲,奈何忽撓以結狀?若令商自具狀,過三年不歸,勿聽回籍,不猶愈乎?”
其倬從之。
調台灣。台灣田一甲準十一畝有奇,賦三則:上則一甲穀八石,中則六石,
下則四石,視內地數倍。然多隱佔,民不甚困。時方清丈,占者不得匿。其倬欲
使台灣賦悉視內地下則,恐不及額致部詰。起元令著籍者仍舊額,丈出者視內地
下則。俟隱佔既清,更減舊額重者均於新額,賦不虧而民無累。起元在福州,以
辨冤獄忤按察使潘體豐,體豐中以他事,鐫四級,遂告歸。
高宗即位,起江西驛鹽道副使。乾隆二年,擢河南按察使。會久雨,被災者
四十餘縣,饑民四走,或議禁之。起元謂:“民飢且死,奈何止其他徙?”令安
置未被水諸縣,給以糧,遂無出河南境者。巡撫雅爾圖檄府縣修書院,以起元總
其事,乃教群士省身克己之學。立章善坊,書孝子、悌弟、義夫、貞婦名,採訪
事實,為章善錄版行,一時風動。
七年,遷直隸布政使。大旱議賑,總督高斌欲十一月始行,起元力請先普賑
一月,俟戶口查竣,再分別加賑。有倡言賑戶不賑口者,起元曰:“一戶數口,
止賑一二,是且殺七八人矣!”檄各屬似此者罪之。戶部尚書海望奏清理直隸旗
地,有司違限,旨飭責。斌將劾數州縣應命,起元不可,曰:“旗地非旦夕可清,
州縣方賑災,何暇及此?獨劾起元可也!”乃止。九年,內轉光祿寺卿。十三年,
移疾歸。
起元自少敦厲廉恥,晚歲杜門誦先儒書。臨沒,言:“平生學無真得。年來
靜中自檢,仰不愧,俯不怍,或庶幾焉!”
何師儉,字桐叔,浙江山陰人。以納貲,於康熙六十年選授兵部員外郎。奉
職勤懇,常數月不出署。雍正元年,遷廣西右江道僉事,部請留任一年,世宗命
以升銜留任,賜人葠、貂皮。師儉以執法卻重賄,忤要人,因誣以避瘴故留
部。侍郎李紱昌言曰:“今部曹不名一錢,才者尤勞瘁,苟得郡,爭趨之,況監
司耶?”期滿,復請留,加按察司副使銜。司疏奏皆出其手,他司事難治者亦時
委之。
三年,出為江南驛鹽道副使,上召對,勉以操守,復賜人葠、貂皮,許
上疏言事。四年,調廣東糧驛道副使。歲大祲,師儉以存留米五萬石給餉,飭所
屬緩徵。或疑專擅獲咎,師儉曰:“請而後行,民已苦箠楚矣!”總督孔毓珣與
巡撫楊文乾不相能,以師儉署鹽法道,欲引以為助。文乾疑為毓珣黨,令買銅,
將以賠累困之。明年,文乾入覲,上示以毓珣彈事,亦及師儉,乃知師儉非阿毓
珣者。令署按察使,毓珣又疑師儉暱文乾。及文乾卒,劾師儉違禁開礦,侵蝕
銅價。逾年,署巡撫傅泰會鞫,事始白。上知其無罪,命往陝西佐治軍需。
師儉在兵部,諳悉諸邊形勢扼塞、戰守機宜、芻餉緩急。至涼州,每集議,
指畫如素習,總督查郎阿深重之。署涼莊道參政。師過涼州,檄至肅州支餉。兩
路遙遠,師儉即以涼州所蓄給之,師行無乏。一日羽書數過,師儉策必調取生兵,
峙餦以待。已而果然。肅州師將行,飛檄令截取公私騾馬,官民皇皇。師儉曰:
“在道官商皆赴肅者,若官頓於途,貨棄於地,非軍前所宜。進剿未有定期,何
如聽其至肅,釋所載而後供役?軍前得人與貨,亦省芻茭解送之煩,是獲兩利也。
檄雖嚴,吾自當之。”於是官商皆安,軍事亦無誤。
尋調補西安鹽驛道副使。關中旱,詔以湖廣米十萬石自商州龍駒寨運陝西。
師儉董其役,未半,大雨谿漲,騾馬少,不足供轉輸。商於山中無頓積所,水次
隘,運艘不齊。師儉以秋穀將登,請止運,民亦不飢。軍中馬缺,檄取驛馬。師
儉謂:“置郵傳命,如人身血脈,不能一日廢。”拒不可,事竟寢。
擢按察使,數平疑獄。吏有故入人罪者,必按如法,雖貴勢賢親不徇縱。十
三年,以目疾乞休。高宗即位,赦詔至,時目已失明,令吏誦案牘,諦聽,得邀
赦典者,立出之而後上陳。留兩月,畢其事始歸。後卒於家,陝西祀名宦。
唐繼祖,字序皇,江南江都人。康熙六十年進士,選庶吉士。雍正元年,散
館,授編修,轉禮部員外郎。五年,考選浙江道御史。七年,授工科給事中。命
察八旗虧帑,律侵挪皆不赦,犯者貧,羈獄二三十年不結。繼祖為核減開除,奏
請豁免,積牘一清。命巡西城,回民聚居,頑獷不法,嚴治之,有犯必懲,悉
斂戢。建倉東便門外,多發冢墓,毀祠宇,繼祖陳其不便,改地建設,冢墓祠宇
並修復。南漕愆期,命赴淮安巡視。繼祖馳至,不更張成法,惟選幹吏催督,懲
其疲惰。兩閱月,糧艘悉抵通州。條上漕務利病,下部議行。
七年,命往湖南讞獄,並巡察湖南、湖北兩省,裹糧出,有餽觴酒豆肉,
皆卻之,令行禁止。與巡撫趙申喬同按永順苗變獄,群情帖服,苗疆以安。湖南
捕役多通盜,奏請捕役為盜,加重治罪,報可,入新例。八年,擢通政司參議。
九年,擢鴻臚寺卿。尋命以本銜署河南按察使,旋授湖北按察使。繼祖在兩湖久,
熟知吏民情偽。楚俗刁健,黠吏與奸豪通,伺官喜怒,訟益難治。繼祖閉諸胥於
一室,不令與外通,訟風衰減。雪監利女子冤獄,按鍾祥民變,皆為時所稱。世
宗馭吏嚴,內外大僚凜凜,救過不暇。繼祖一意展舒,所陳奏無不允。上欲大用
之,出巡察,賜以摺匣,許奏事,曰:“朕於督撫賢者始賜摺匣,汝宜好為之!”
調江西,未之任,以疾乞歸。病癒將出,遽卒。
馬維翰,字墨麟,浙江海鹽人。康熙六十年進士。雍正元年,授吏部主事。
甫視事,杖奸胥,銓政清肅。轉員外郎,考選陝西道御史,遷工科給事中,監督
倉場,所至有聲。六年,命赴四川清丈田畝,時同奉使者四。維翰分赴建昌道屬,
具有條理,糧浮於田者必請減,逾年事竣。御史吳濤在川東丈田不實,以維翰助
之。至則發其弊,遂以維翰代任。巡撫憲德薦可大用。八年,留補建昌道副使,
疏陳二事:四川俗好訟,州縣斷獄苟簡,案牘不具,奸民輒翻控,淆亂是非,請
設幕職以襄治理;又民鮮土著,多結草屋,輕於遷徙,焚劫輒致災,請發官款造
磚甓,勸民多建瓦屋。上斥其非政要,以其疏示憲德,謂:“汝薦可大用者乃若
此!”然維翰勇於任事,相度要害,改黎州千戶所設清溪縣。烏蒙苗亂,出師會
剿,維翰治軍需,供糗糧芻茭,鑿雪通道,與廝卒同甘苦。論剿撫悉中機宜,事
乃定。涼山地震數百里,勘災散賑,民感之。礦廠擾蠻,起為亂,方進剿。維翰
力陳營兵不戢及各廠病蠻狀,請罷廠撤兵,撫各番,止誅其魁。
在川七年,不阿上官。旋被構,維翰揭部請解職赴質。時親王總部事,特威
重,捽使免冠。維翰以手按冠抗聲曰:“奉旨不免冠!”譙問故,則又抗聲曰:
“旨解職,非革職也!”部乃疏請奪官。事旋白。乾隆二年,起授江南常鎮道參
議。丁父憂,歸,卒於家。
余甸,字田生,福建福清人。康熙四十五年進士。居鄉勵名節,巡撫張伯行
重之,延主鼇峰書院。授四川江津知縣,民投牒者,片言立決遣,訟為之簡。日
與諸生誦說文藝,疏解性理。所徵賦即儲庫,不入私室。時青海用兵,巡撫年羹
堯督餉,多額外急徵,檄再三至,甸不應。乃使仆持檄告諭,自朝至晡,甸不出,
使者譁。甸坐堂皇,命反接,將杖之,丞簿力為請,久之乃釋其縛。越日,使
者索檄,甸曰:“汝還報,我閉門待劾,檄已達京師矣。”羹堯亦置之。行取吏
部主事,時尚書張鵬翮、侍郎湯右曾皆以幹濟名,甸遇當爭辯者,侃侃無所撓。
主選三年,權要富人請託多格不行。將告歸,條文書已駁議未奏者十餘事,曰:
“此皆作奸巧法易為所蒙,必上聞,吾乃去。”父憂免喪,猶廬墓。
以河道總督陳鵬年疏薦,擢山東兗寧道。釐工剔弊,一袪積習,甚得士民心。
鵬年卒,齊蘇勒為河督,以工事劾甸,行河至濟寧,士民群聚乞還甸。齊蘇勒疏
陳,召入見。雍正二年四月,授山東按察使。攜二仆,買驢之官,務崇禮教,輕
刑罰,政化大行。十一月,召詣京師。三年,擢順天府丞。
甸歷官盡革陋規,為按察使,愍囚不能自衣食,取鹽商歲饋三之一以資給之。
兼完囹圄,修學宮、書院,委有司出入注籍。既去官,上命內閣學士繆沅清察山
東鹽政諸弊,舉是劾甸,奪官,歸。甸用唐人詩語為人書楹帖,其人有怨家,訐
於有司,以為怨望。有司以甸所書也,並下甸於獄。事白,遽卒。
王葉滋,字槐青,江南華亭人。弱冠,補諸生。浙江巡撫朱軾辟佐幕,器其
才。雍正元年,重開明史館,軾薦之,引見稱旨,命入館纂修。舉順天鄉試。福
敏督湖廣,世宗命葉滋往贊其幕。五年,應禮部試,甫畢,上召見,問湖廣吏治、
民生利弊,奏對甚悉,趣馳傳還湖廣。榜發中式,未與殿試,賜二甲進士,即授
常德知府。常德例,知府至,行戶更新照,規費四千金,葉滋革其例。境數被水
災,請帑增築花貓新陂堤堰,豁被水荒田額糧,民德之。辰州關木稅為利藪,時
議移關常德,葉滋恐累民,拒之,請仍舊制。行法不避豪貴,興學造士,薦舉優
行諸生陳悌為武平知縣,貴金馬為上蔡知縣,劉樵為清平知縣,並為良吏。
署岳州、辰州二府,攝岳常道副使。久之,授辰沅靖道副使。時苗疆初辟,
清林箐,增汛堠,規模肅然。所屬綏寧、城步與黔疆犬牙錯。嘗率數騎,持酒肉
鹽菸,循行苗砦。群苗迎拜,謂“上官親我”。召諸頭人集校場,賜花紅銀牌,
宣上德意,勸以禮義。因偕總兵閱兵耀軍容,群苗帖服。署按察使,調糧儲道,
舊有漕費,悉歸公用。值貴州苗亂,師進剿,葉滋駐辰州治軍需,剋期辦。綏
寧苗蠢動,為貴州苗應。葉滋條上剿撫事,悉中窾要。大吏令駐綏寧指揮,積勞
疾作,卒於山中。
葉滋初以文學受知,及官於外,所至有聲績。卒時年僅五十五,世鹹惜之。
劉而位,字爾爵,山西汾陽人。康熙五十二年舉人,授河南安陽知縣。有兄
弟爭產構訟十餘年者,為據理剖解,至淚下,皆叩頭求罷,案牘遂稀。雍正中,
遷福建泉州知府,再遷興泉道參議。鹽政窳敝,商居奇索高直,民苦淡食,不獲
已,增價以市。既而鹽不足,民惡其壟斷,聚而毆之。海舶私梟動逾千百,往捕
則持械拒,大獄迭興,羅織牽連,數歲不息。而位創議裁引革商,歲額課稅歸灶
完納,如農完賦,任人轉運,聽其所之,則諸弊可革而國賦不乏。巡撫趙國麟心
韙之,格於例不行。未幾,引疾歸。乾隆三年,起官四川鹽茶道副使。蜀鹽產於
井,課由井納,民便之。雍正中有請設引招商增課者,四川鹽政自此壞。商無餘
貲,運不足額,民持錢不得鹽,而井鹽滯積不售,因以致訌。而位欲事釐剔,大
吏畏難不可,力爭,愈嫉之。改松茂道,調永寧道參議。居常鬱郁,不得行其志,
惟與諸生講學。尋卒於官。
而位生平服膺王守仁,曰:“尊所聞,行所知,須不流於弊。尊陽明而不知
其流弊,非善學陽明;尊朱子而不知其流弊,亦非善學朱子。”蓋謂王氏高明,
弊在躐等;朱子格物,弊恐拘而不化。著省克引、劉氏家訓,為學者所稱。
論曰:起元深於經術,當朝政尚嚴,能持以平恕。師儉以勤敏,繼祖以明肅,
並見重於時。維翰有幹局,甸尤能澤以儒效。葉滋撫循苗疆,未竟其用。而位議
變鹽法,亦不得申其志,而但以學術名。國家重視監司,所以擴循良之績,儲封
疆之選,若諸人者,可謂無忝矣。
卷三百  列傳八十七_清史稿原文_國學 史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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