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四十二 列傳第一百一
○梁燾 王岩叟 鄭雍 孫永
梁燾,字況之,鄆州須城人。父蒨,兵部員外郎、直史館。燾以蒨任,為太
廟齋郎。舉進士中第,編校秘閣書籍,遷集賢校理、通判明州,檢詳樞密五房文
字。
元豐時久旱,上書論時政曰:
陛下日者閔雨,靖惟政事之闕,惕然自責。丁卯發詔,癸酉而雨,是上天顧
聽陛下之德言,而喜其有及民之意也。當四方仰雨十月之久,民刻於新法,嗷嗷
如焦,而京師尤甚,闤闠細民,罔不失職,智愚相視,日有大變之憂。陛下既惠
以詔旨,又施之行事,講除刻文,蠲損緡錢等,一日之間,歡聲四起。距誕節三
日而膏澤降,是天以雨壽陛下之萬年,感聖心於大寤,有以還其仁政也。
然法令乖戾,為毒於民者,所變才能萬一。人心之不解,故天意亦未釋,而
雨不再施。陛下亦以此為戒,而夙夜慮之乎?今陛下之所知者,市易事耳。法之
為害,豈特此耶?曰青苗錢也,助役錢也,方田也,保甲也,淤田也。兼是數者,
而天下之民被其害。青苗之錢未一及償,而責以免役;免役之錢未暇入,而重以
淤田;淤田方下,而復有方田;方田未息,而迫以保甲。是徒擾百姓,使不得少
休於聖澤。其為害之實,雖一有言之者,必以下主吏,主吏妄報以無是,則從而
信之,恬不復問,而反坐言者。雖間遣使循行,而苟且寵祿,巧為妄誕,成就其
事,至請遍行其法,上下相隱,習以成風。
臣謂天下之患,不患禍亂之不可去,患朋黨蔽蒙之俗成,使上不得聞所當聞,
故政日以敝,而禍亂卒至也。陛下可不深思其故乎?
疏入,不報。
內侍王中正將兵出疆,乾賞不以法。燾爭之不得,請外,出知宣州。入辭,
神宗曰:“樞臣雲卿不肯安職,何也?”對曰:“臣居官五年,非敢不安職,恐
不勝任使,故去耳。”神宗曰:“王中正功賞文書,何為獨不可?”曰:“中正
罔冒僥覬,臣不敢屈法以負陛下。”未幾,提點京西刑獄,哲宗立,召為工部郎
中,遷太常少卿、右諫議大夫。有請宣仁後御文德殿服袞冕受冊者,燾率同列諫,
引薛奎諫章獻明肅皇后不當以王服見太廟事,宣仁後欣納。又論市易已廢,乞蠲
中下戶逋負;又乞欠青苗下戶,不得令保人備償。
文彥博議遣劉奉世使夏國,御史張舜民論其不當遣,降通判虢州。燾言:
“御史持紀綱之官,得以犯顏正論,況臣下過失,安得畏忌不言哉?今御史敢言
大臣者,天下之公議;大臣不快御史者,一夫之私心。罪天下敢言之公議,便一
夫不快之私心,非公朝盛事也。”時同論者傅堯俞、王岩叟、朱光庭、王覿、孫
升、韓川,凡七人,悉召至都堂,敕諭以“事當權其輕重,故不惜一新進御史,
以慰老臣。”燾又言:“若論年齡爵祿,則老臣為重;若論法度綱紀,則老臣為
輕。御史者,天子之法官也,不可以大臣鞅鞅而斥去。願還舜民,以正國體。”
章十上,不聽。
燾又面責給事中張問不能駁還舜民制命,以為失職。坐詬同列,出為集賢殿
修撰、知潞州,辭不拜,曰:“臣本論張舜民不當罷,如以為非,即套用此受斥。
今乃得以微罪冒美職,守劇郡,如此則朝廷命令,不能明辨曲直,以好惡示天下
矣。”不報。至潞,值歲飢,不待命發常平粟振民。流人聞之,來者不絕,燾處
之有條,人不告病。
明年,以左諫議大夫召。甫就道,民攀轅不得行,逾太行,抵河內乃已。既
對,上書言:“帝富於春秋,未專宸斷;太皇保佑聖主,制政簾帷,奸人易為欺
蔽。願正綱紀,明法度,採用忠言,講求仁術。”兩宮嘉納焉。
前宰相蔡確作詩怨謗,燾與劉安世交攻之。燾又言:“方今忠於確者,多於
忠朝廷之士;敢為奸言者,多於敢正論之人。以此見確之氣焰凶赫,根株牽連,
賊化害政,為患滋大。”確卒竄新州。燾進御史中丞。鄧潤甫除吏部尚書,燾論
潤甫柔佞不立,巧為進取。不聽。改權戶部尚書,不拜,以龍圖閣直學士知鄭州。
旬日,入權禮部尚書,為翰林學士。
元祐七年,拜尚書右丞,轉左丞。蔡京帥蜀,燾曰:“元豐侍從,可用者多;
惟京輕險貪愎,不可用。”又與同列議夏國地界,不能合,遂丐去。哲宗遣近臣
問所以去意,且令密訪人才。燾曰:“信任不篤,言不見聽,而詢問人才,非臣
所敢當也。”使者再至,乃言:“人才可大任者,陛下自知之。但須識別邪正,
公天下之善惡,圖任舊人中堅正純厚有人望者,不牽左右好惡之言以移聖意,天
下幸甚。”
以疾,罷為資政殿學士、同醴泉觀使。故事,非宰相不除使,遂置同使以寵
之。力辭,改知潁昌府。既出京師,哲宗遣中貴諭以復用之旨。紹聖元年,知鄆
州。朋黨論起,哲宗曰:“梁燾每起中正之論,其開陳排擊,盡出公議,朕皆記
之。”以故最後責,竟以司馬光黨黜知鄂州。三年,再貶少府監。分司南京。明
年,三貶雷州別駕,化州安置。三年卒,年六十四。徙其子於昭州。徽宗立,始
得歸。
燾自立朝,一以引援人物為意。在鄂作《薦士錄》,具載姓名。客或見其書,
曰:“公所植桃李,乘時而發,但不向人開耳。”燾笑曰:“燾出入侍從,至位
執政,八年之間所薦,用之不盡,負愧多矣。”其好賢樂善如此。
王岩叟,字彥霖,大名清平人。幼時,語未正已知文字。仁宗患詞賦致經術
不明,初置明經科,岩叟年十八,鄉舉、省試、廷對皆第一。調欒城簿、涇州推
官,甫兩月,聞弟喪,棄官歸養。
熙寧中,韓琦留守北京,以為賢,辟管勾國子監,又辟管勾安撫司機宜文字,
監晉州折博、煉鹽務。韓絳代琦,復欲留用。岩叟謝曰:“岩叟,魏公之客,不
願出他門也。”士君子稱之。後知定州安喜縣,有法吏罷居鄉里,導人為訟,岩
叟捕撻於市,眾皆竦然。定守呂公著嘆曰:“此古良吏也。”有詔近臣舉御史,
舉者意屬岩叟而未及識,或謂可一往見。岩叟笑曰:“是所謂呈身御史也。”卒
不見。
哲宗即位,用劉摯薦,為監察御史。時六察尚未言事,岩叟入台之明日,即
上書論社稷安危之計,在從諫用賢,不可以小利失民心。遂言役錢斂法太重,民
力不勝,願復差法如嘉祐時。又言河北榷鹽法尚行,民受其弊,貧者不復食。錄
大名刻石《仁宗詔書》以進,又以河北天下根本,自祖宗以來,推此為惠。願復
其舊。
江西鹽害民,詔遣使者往視。岩叟曰:“一方病矣,必待使還而後改為,恐
有不及被德澤而死者。願亟罷之。”又極陳時事,以為“不絕害本,百姓無由樂
生;不屏群邪,太平終是難致。”時下詔求民疾苦,四方爭以其情赴訴,所司憚
於省錄,頗成壅滯。岩叟言:“不問則已,言則必行之。不然,天下之人必謂陛
下以空言說之,後有詔令,孰肯取信?”李定不持所生母仇氏服,岩叟論其不孝,
定遂分司。
宰相蔡確為裕陵復土使,還朝,以定策自居。岩叟曰:“陛下之立,以子繼
父,百王不易之道。且太皇太后先定於中,而確敢貪天自伐。章惇讒賊狼戾,罔
上蔽明,不忠之罪,蓋與確等。近簾前爭役法,詞氣不遜,無事上之禮。今聖政
不出房闥,豈宜容此大奸猶在廊廟!”於是二人相繼退斥。
遷左司諫兼權給事中。時並命執政,其間有不協時望者,岩叟即繳錄黃,上
疏諫。既而命不由門下省以出,岩叟請對,言之益切。退就閣上疏曰:“臣為諫
官既當言,承乏給事又當駁,非臣好為高論,喜忤大臣,恐命令斜出,尤損紀綱。”
疏凡八上,命竟寢。又言:“三省胥吏,月饗厚奉,歲累優秩。而朝廷每舉一事,
輒計功論賞,不知平日祿賜,將焉用之?姑息相承,流弊已極。望飭勵大臣,事
為之制。”即詔裁抑僥倖,定為十七條。
遷侍御史。兩省正言久闕,岩叟上疏曰:“國朝仿近古之制,諫臣才至六員,
方之先王,已為至少。今復虛而不除,臣所未諭。豈以為治道已清,而無事於言
邪?人材難稱,不若虛其位邪?二者皆非臣所望於今日也。願趣補其闕,多進正
人以壯本朝;正人進,則小人自消矣。”
諸路水災,朝廷行振貸,戶部限以災傷過七分、民戶降四等始許之。岩叟言:
“中戶以上,蓋亦艱食。乞毋問分數、等級,皆得貸,庶幾王澤無間,以召至和
矣。”坐張舜民事,改起居舍人,不拜,以直集賢院知齊州。請河北所言鹽法,
行之京東。明年,復以起居舍人召。嘗侍邇英講,進讀《寶訓》,至節費,岩叟
曰:“凡言節用,非偶節一事便能有濟。當每事以節儉為意,則積久累日,國用
自饒。”讀仁宗知人事,岩叟曰:“人主常欲虛心平意,無所偏系,觀事以理,
則事之是非,人之邪正,自然可見。”
司馬康講《洪範》,至“乂用三德”,哲宗曰:“止此三德,為更有德。”
蓋哲宗自臨御,淵默不言,岩叟喜聞之,因欲風諫,退而上疏曰:“三德者,人
君之大本,得之則治,失之則亂,不可須臾去者也。臣請別而言之。夫明是非於
朝廷之上,判忠邪於多士之間,不以順己而忘其惡,不以逆己而遺其善,私求不
徇於所愛,公議不遷於所憎。竭誠盡節者,任之當勿二;罔上盜寵者,棄之當勿
疑。惜紀綱,謹法度,重典刑,戒姑息,此人主之正直也。遠聲色之好,絕盤游
之樂,勇於救天下之弊,果於斷天下之疑,邪說不能移,非道不能說,此人主之
剛德也。居萬乘之尊而不驕,享四海之富而不溢,聰明有餘而處之若不足,俊傑
並用而求之如不及,虛心以訪道,屈己以從諫,懼若臨淵,怯若履薄,此人主之
柔德也。三者足以盡天下之要,在陛下力行何如耳。”岩叟因侍講,奏曰:“陛
下退朝無事,不知何以消日?”哲宗曰:“看文字。對曰:“陛下以讀書為樂,
天下幸甚。聖賢之學,非造次可成,須在積累。積累之要,在專與勤。屏絕它好,
始可謂之專;久而不倦,始可謂之勤。願陛下特留聖意。”哲宗然之。
岩叟館伴遼賀正旦使耶律寬,寬求觀《元會儀》,岩叟曰:“此非外國所宜
知。”止錄《笏記》與之,寬不敢求。進權吏部侍郎、天章閣待制、樞密都承旨。
湖北諸蠻互出擾邊,無有寧歲,岩叟請專以疆事委荊南唐義問。遂自草檄文,喻
義問以朝廷方敦尚恩信,勿為僥倖功賞之意,後遂安輯。
初,夏人遣使入貢,及為境上之議,故為此去彼來,牽致勞苦,每違期日。
岩叟請預戒邊臣,夏違期,一不至則勿復應,自後不復敢違。質孤、勝如二堡,
漢趙充國留屯之所,自元祐講和,在蘭州界內,夏以為形勝膏腴之地,力爭之。
二堡若失,則蘭州、熙河遂危。延帥欲以二堡與夏,蘇轍主其議。及熙河、延安
二捷同報,轍奏曰:“近邊奏稍頻,西人意在得二堡。今盛夏猶如此,入秋可虞,
不若早定議。”意在與之也。岩叟曰:“形勢之地,豈可輕棄,不知既與,還不
更求否?”太皇太后曰:“然。”議遂止。
夏人數萬侵定西之東、通遠之北,壞七厓匙堡,掠居人,轉侵涇原及河外鄜、
府州,眾遂至十萬。熙帥范育偵伺夏右廂種落大抵趣河外,三疏請乘此進堡砦,
築龕谷、勝如、相照、定西而東徑隴諾城。朝議未一,或欲以七巉經毀之地,皆
以與夏。岩叟力言不可與,彼計得行,後患未已。因請遣官諭熙帥,即以戶部員
外郎穆衍行視,築定遠以據要害。其調兵貲費,一從便宜,不必中覆。定遠遂城,
皆岩叟之力。
拜中書舍人。滕甫帥太原,為走馬承受所撼,徙潁昌。岩叟封還詞頭,言:
“進退帥臣,理宜重慎。今以小臣一言易之,使後人畏憚不自保,此風浸長,非
委任安邊之福。”乃止。
復為樞密都承旨、權知開封府。舊以推、判官二人分左右廳,共治一事,多
為異同,或累日不竟,吏疲於咨稟。岩叟創立逐官分治之法,自是署為令。都城
群偷所聚,謂之“大房”,每區容數十百人,淵藪詭僻,不可勝究。岩叟令掩捕
撤毀,隨輕重決之,根株一空。供備庫使曹續以產貿萬緡,市儈逾年負其半,續
盡力不可取。一日啟戶,則所負皆在焉。驚扣其故,儈曰:“王公今日知府矣。”
初,曹氏之隸韓絢與同隸訟,事連其主,就逮之。曹氏者,慈聖后之族也。岩叟
言:“部曲相訟,不當論其主。今不惟長告訐之風,且傷孝治。慈聖仙遊未遠,
一旦因廝役之過,使其子孫對吏,殆聖情有所不忍。”詔竄絢而絕其獄。岩叟常
謂:“天下積欠多名,催免不一,公私費擾,乞隨等第多寡為催法。”朝廷乃定
五年十科之令。
元祐六年,拜樞密直學士、簽書院事。入謝,太皇太后曰:“知卿才望,不
次超用。”岩叟又再拜謝,進曰:“太后聽政以來,納諫從善,務合人心,所以
朝廷清明,天下安靜。願信之勿疑,守之勿失。”復少進而西,奏哲宗曰:“陛
下今日聖學,當深辨邪正。正人在朝,則朝廷安,邪人一進,便有不安之象。非
謂一夫能然,蓋其類應之者眾,上下蔽蒙,不覺養成禍胎爾。”又進曰:“或聞
有以君子小人參用之說告陛下者,不知果有之否?此乃深誤陛下也。自古君子小
人,無參用之理。聖人但云:‘君子在內,小人在外則泰,小人在內、君子在外
則否。”小人既進,君子必引類而去。若君子與小人競進,則危亡之基也。此際
不可不察。”兩宮深然之。
上清儲詳宮成,太皇太后謂輔臣曰:“此與皇帝皆出閣中物營之,以成先帝
之志。”岩叟曰:“陛下不煩公,不勞民,真盛德事。然願自今以土木為戒。”
又以宮成將戒肆赦,岩叟曰:“昔天禧中,祥源成,治平中,醴泉成,皆未嘗赦。
古人有垂死諫君無赦者,此可見赦無益於聖治也。”
哲宗方選後,太皇太后曰:“今得狄諮女,年命以便,然為是庶出過房,事
須評議。”岩叟進曰:“按《禮經·問名篇》,女家答曰:‘臣女,夫婦所生。’
及外氏官諱,不識今者狄氏將何辭以進?”議遂寢。哲宗選後既定,太皇太后曰:
“帝得賢后,有內助功,不是小事。”岩叟對曰:“內助雖後事,其正家須在皇
帝。聖人言:‘正家而得天下’。當慎之於始。”太皇太后以是語哲宗者再。岩
叟退取歷代後事可為法者,類為《中宮懿範》上之。
宰相劉摯、右丞蘇轍以人言求避位,岩叟曰:“元祐之初,排斥奸邪,緝熙
聖治,摯與轍之功居多。原深察讒毀之意,重惜腹心之人,無輕其去就。”兩宮
然之。後摯竟為御史鄭雍所擊,岩叟連上疏論救。摯去位,御史遂指為黨,罷為
端明殿學士、知鄭州。言者猶未厭,太皇太后曰:“岩叟有大功,今日之命,出
不獲已耳。”
明年,徙河陽,數月卒,年五十一。贈左正議大夫。紹聖初,追貶雷州別駕。
司馬光以其進諫無隱,稱之曰:“吾寒心栗齒,憂在不測,公處之自如,至於再
三,或累十數章,必行其言而後已。”為文語省理該,深得制誥體。有《易》、
《詩》、《春秋傳》行於世。
鄭雍,字公肅,襄邑人。進士甲科,調兗州推官。韓琦上其文,召試秘閣校
理、知太常禮院。英宗之喪,論宗室不當嫁娶,與時相忤,通判峽州,知池州,
復還太常禮院,歷開封府判官。
熙寧、元豐間,更制變令,士大夫多違己以求合,雍獨靜默自守。改嘉王、
岐王府記室參軍。神宗末年,二王既長,猶居禁中,雍獻四箴規戒,且諷使求出
外邸。凡在邸七年,用久次,以轉運使秩留。宣仁後知其賢,及臨政,擢為起居
郎,進中書舍人。
鄧潤甫除翰林承旨,雍當制。制未出,言事者五人交章攻之,換為侍讀學士。
雍言:二職皆天下精選,以潤甫之過薄,不當革前命;以為奸邪,不當在經幄。
今中外鹹謂朝廷姑以是塞言者,如此則邪正何由可辨,善惡何由可明?若每事必
待言,是賞罰之柄,不得已而行,非所以示信天下之道。”潤甫仍為承旨。周
<禾童>乞以王安石配享神宗廟,雍言:“安石持國政,不能上副屬任,非先帝神明,
遠而弗用,則其所敗壞,可勝言哉!今穜以小臣輒肆橫議,願正其罪。”從之。
使契丹還,徙右諫議大夫,言:“朝廷重內輕外,選用牧伯,罕輟從班,以
閥閱輕淺者充員,不復為來日慮。願自今稍積資望,以慚試之。”吳中大飢,方
議振恤,以民習欺誕,敕本部料檢,家至戶到。雍言:“此令一布,吏專料民而
不救災,民皆死於飢。今富有四海,奈何謹圭撮之濫,而輕比屋之死乎?”哲宗
悟,追止之。
侍御史賈易沽激自喜,中丞趙彥若懦不自立,雍並論之,遂罷易,左轉彥若,
以雍為中丞。雍辭曰:“中丞以臣言去而身承其乏,非所以厚風俗也。”不許。
時二府禁謁加嚴,雍嘆曰:“旁招俊乂,列於庶位,宅百揆職也。彼有足不及公
卿之門者,猶當物色致之,奈何設禁若是!且二府皆天子所改容而體貌之者,乃
復防閒其私如此乎?”於是援賈誼廉恥節行之說以諫,詔弛其禁。
刑部讞囚,宰執論殺之,有司以為可生,不奉詔,得罪。雍言:“是固可罪,
然究其用心,在於廣好生之德耳,若遽以為罪,臣恐鄰於嗜殺。今使有司欲殺而
朝廷生之,猶恐仁恩德意不白於天下,而況反是者哉!”哲宗嘉納,囚遂得生。
初,邢恕以書抵宰相劉摯,摯答之,有‘自愛以俟休復’之語,排岸司茹東
濟錄書示雍與殿中侍御史楊畏,雍、畏釋其語曰:“‘俟休復’者,俟他日太后
復辟也。”遂並以此事論摯威福自恣,乞罷之以收主柄。又論王嚴叟、朱光庭、
梁燾等三十人皆為摯黨,以閉其援。及摯出知鄆州,光庭方為給事中,繳還摯麻
詞,嚴叟、燾力救之,哲宗以先入之言,不納。雍之攻摯,人以為附左相呂大防
也。又有請暴摯陰事者,雍曰:“吾為國擊宰相,非仇摯也。彼之陰事,何有於
國哉?”置不以聞。
拜尚書右丞,改左丞。雍在政地,哲宗稱其事上有禮。紹聖初,治元祐眾臣,
雍頓首自列,哲宗明其亡他心,諭使勿去。周秩乘隙抵之,謂雍初為侍從時,因
徐王私於權臣以進。哲宗怒曰:“此是何言也!使徐王聞之,豈能自安?”黜秩
知廣德軍,敕銀台毋受雍辭去奏章,東府吏毋聽雍妻子輒出,且令學士錢勰善為
留詔。二年,始以資政殿學士知陳州,徙北京留守。
初,章惇以白帖貶謫元祐臣僚,安燾爭論不已,哲宗疑之。雍欲為自安計,
謂惇曰:“熙寧初,王安石作相,常用白帖行事。”惇大喜,取其案牘懷之,以
白哲宗,遂其奸。雍雖以此結惇,然卒罷政,坐元祐黨,奪職知鄭州。數日,改
成都府。元符元年,提舉崇福宮,歸,未至而卒,年六十八。政和中,復資政殿
學士。
孫永,字曼叔,世為趙人,徙長社。年十歲孤,祖給事中沖,列為子行,蔭
將作監主簿,肄業西學,群試常第一。沖戒之曰:“洛陽英雋所萃,汝年少,不
宜多上人。”自是不複試。沖卒,喪除,複列為孫,換試銜,擢進士第,調襄城
尉、宜城令,至太常博士。御史中丞賈黯薦為御史,以母老不就。韓琦讀其詩,
嘆譽之,引為諸王府侍讀。神宗為潁王,出新錄《韓非子》畀宮僚讎定,永曰:
“非險薄刻核,其書背《六經》之旨,願毋留意。”王曰:“廣藏書之數耳,非
所好也。”及為皇太子,進舍人;即位,擢天章閣待制,安撫陝西。民景詢外叛,
詔捕送其孥,勿以赦原。永言:“陛下新御極,曠澤流行,惡逆者猶得虧除。今
緣坐者弗宥,非所以示信也。”
歷河北、陝西都轉運使。時邊用不足,以解鹽、市馬別為一司,外台不得與。
永奏曰:“鹽、馬,國之大計,使主者專其柄,既無以統隸,苟為非法,孰從而
制之?”
加龍圖閣直學士、知秦州。王韶以布衣入幕府,建取熙河策,永折之曰:
“邊陲方安靜,無故騷動,恐變生不測。”會新築劉家堡失利,眾請戮偏裨以塞
責。永曰:“居敵必爭之地,軍孤援絕,兵法所謂不得而守者也。尤人以自免,
於我安乎?”竟用是降天章閣待制、知和州,以詳定編敕知審官東院召還,神守
問:“青苗、助役之法,於民便否?”對曰:“法誠善,然強民出息輸錢代徭,
不能無重斂之患。若用以資經費,非臣所知也。”時倉法峻密,庾吏受百錢,則
黥為卒,府史亦如之。神宗又問:“此法既下,吏尚為奸乎?”對曰:“強盜罪
死,犯者猶眾,況配隸邪?使人畏法而不革心,雖在府史,臣亦不敢必其無犯也。”
議復肉刑,事下永。永奏曰:“刻人肌膚,深害仁政,漢文帝所不忍,陛下忍之
乎?”神宗曰:“事固未決,待卿始定耳。”不果行。
復學士,知瀛州。河決,於貝、瀛、冀尤甚,民租以災免者,州縣懼常平法,
征催如故。永連章論止,神宗從之,仍命發廩粟以振。白溝巡檢趙用以遼人漁界
河,擅引兵北度,盪其族帳,遼持此兆釁,數暴邊上,神宗遣使問故,永請正用
罪以謝,未報,遼屯兵連營互四十里,永好諭之曰:“疆吏冒禁,已置之獄矣,
今何為者?”敵意解,但求醪糒犒師而旋。
進樞密直學士、知開封府。呂嘉問言,吏欲使都人列肆輸錢以免直。下府詢
究,曹椽以為便。永占書紙尾,不暇省。既乃行市易抵當法,貸民錢而為之期,
有不能償而死者。神宗頗知之,嘉問妄變其名以罔聽。神宗慮立法未盡,詔永及
韓維究實。永奏言:“市算下逮錐刀,為人患苦。”御史張琥劾永棄同即異,罷
為提舉中太一宮。
元豐中,判軍器監。有司病皮革不給,嚴隱匿之科,亡賴輩肆情為訐,至婦
人冠飾亦不免。永請聽人以所藏之善者售於官,得貸其餘,訐訟既息,國用亦濟。
出知太原,且行,神宗訪以時務,永言:“近者造戎器倍常,外間謂將有事於征
討。兵非輕用之物,原軫不戢zi6*焚之戒。”神宗曰:“此備豫不虞,若四方安平,
豈有輕動之理?卿言是也。”忻、代產鹽,苦惡不堪食,轉運使必欲理之,以盜
販闌越之罪罪兵吏。永言:“鹽,民食也,不可禁;兵,武備也,不可闕。顧以
惡鹽累防兵,非計也。”詔弛其禁。
入判將作,進端明殿學士。病不能朝,神宗遣上醫調視,六命近侍問安否,
至虛樞密位以待。辭去益力,提舉崇福宮。逾年,起知陳州,徙潁昌。永裕起陵,
許、汝當運粟數十萬斛於陵下,調民牛數萬,永請而免。哲宗召拜工部尚書。太
皇太后下詔求言,永陳保馬、保甲、免役三事最敝,願一切罷去,復修監牧、保
伍、差徭之法。太皇太后皆納之。元祐元年,遷吏部,又屬疾,改資政殿學士兼
侍讀,提舉中太一宮,未拜而卒,年六十八。贈銀青光祿大夫,賻金帛二千,謚
曰康簡。
永外和內勁,論議常持平,不求詭異。事或悖於理,雖逼以勢,亦不為屈。
未嘗以矯亢形於色辭,與人交,終身無怨仇。范純仁、蘇頌皆稱之為國器。
論曰:“宋之衰也,人才尚多。梁燾、王岩叟盡忠事上,凡有過舉,知無不
言,雖或從或違,而隱然有虎豹在山之勢矣。第以新州之舉,於是為過。故他日
紹聖復以藉口,使元祐眾賢皆罹其禍,由是再變而為宣、政之奸臣,國日危矣。
鄭雍易其所守,肆擊劉摯,波及者三十人,欲結章惇以取容,然而終亦不免。小
人反覆,專務自全,竟何益哉?孫永之為人,庶得其中焉。
梁燾,字況之,鄆州須城人。父蒨,兵部員外郎、直史館。燾以蒨任,為太
廟齋郎。舉進士中第,編校秘閣書籍,遷集賢校理、通判明州,檢詳樞密五房文
字。
元豐時久旱,上書論時政曰:
陛下日者閔雨,靖惟政事之闕,惕然自責。丁卯發詔,癸酉而雨,是上天顧
聽陛下之德言,而喜其有及民之意也。當四方仰雨十月之久,民刻於新法,嗷嗷
如焦,而京師尤甚,闤闠細民,罔不失職,智愚相視,日有大變之憂。陛下既惠
以詔旨,又施之行事,講除刻文,蠲損緡錢等,一日之間,歡聲四起。距誕節三
日而膏澤降,是天以雨壽陛下之萬年,感聖心於大寤,有以還其仁政也。
然法令乖戾,為毒於民者,所變才能萬一。人心之不解,故天意亦未釋,而
雨不再施。陛下亦以此為戒,而夙夜慮之乎?今陛下之所知者,市易事耳。法之
為害,豈特此耶?曰青苗錢也,助役錢也,方田也,保甲也,淤田也。兼是數者,
而天下之民被其害。青苗之錢未一及償,而責以免役;免役之錢未暇入,而重以
淤田;淤田方下,而復有方田;方田未息,而迫以保甲。是徒擾百姓,使不得少
休於聖澤。其為害之實,雖一有言之者,必以下主吏,主吏妄報以無是,則從而
信之,恬不復問,而反坐言者。雖間遣使循行,而苟且寵祿,巧為妄誕,成就其
事,至請遍行其法,上下相隱,習以成風。
臣謂天下之患,不患禍亂之不可去,患朋黨蔽蒙之俗成,使上不得聞所當聞,
故政日以敝,而禍亂卒至也。陛下可不深思其故乎?
疏入,不報。
內侍王中正將兵出疆,乾賞不以法。燾爭之不得,請外,出知宣州。入辭,
神宗曰:“樞臣雲卿不肯安職,何也?”對曰:“臣居官五年,非敢不安職,恐
不勝任使,故去耳。”神宗曰:“王中正功賞文書,何為獨不可?”曰:“中正
罔冒僥覬,臣不敢屈法以負陛下。”未幾,提點京西刑獄,哲宗立,召為工部郎
中,遷太常少卿、右諫議大夫。有請宣仁後御文德殿服袞冕受冊者,燾率同列諫,
引薛奎諫章獻明肅皇后不當以王服見太廟事,宣仁後欣納。又論市易已廢,乞蠲
中下戶逋負;又乞欠青苗下戶,不得令保人備償。
文彥博議遣劉奉世使夏國,御史張舜民論其不當遣,降通判虢州。燾言:
“御史持紀綱之官,得以犯顏正論,況臣下過失,安得畏忌不言哉?今御史敢言
大臣者,天下之公議;大臣不快御史者,一夫之私心。罪天下敢言之公議,便一
夫不快之私心,非公朝盛事也。”時同論者傅堯俞、王岩叟、朱光庭、王覿、孫
升、韓川,凡七人,悉召至都堂,敕諭以“事當權其輕重,故不惜一新進御史,
以慰老臣。”燾又言:“若論年齡爵祿,則老臣為重;若論法度綱紀,則老臣為
輕。御史者,天子之法官也,不可以大臣鞅鞅而斥去。願還舜民,以正國體。”
章十上,不聽。
燾又面責給事中張問不能駁還舜民制命,以為失職。坐詬同列,出為集賢殿
修撰、知潞州,辭不拜,曰:“臣本論張舜民不當罷,如以為非,即套用此受斥。
今乃得以微罪冒美職,守劇郡,如此則朝廷命令,不能明辨曲直,以好惡示天下
矣。”不報。至潞,值歲飢,不待命發常平粟振民。流人聞之,來者不絕,燾處
之有條,人不告病。
明年,以左諫議大夫召。甫就道,民攀轅不得行,逾太行,抵河內乃已。既
對,上書言:“帝富於春秋,未專宸斷;太皇保佑聖主,制政簾帷,奸人易為欺
蔽。願正綱紀,明法度,採用忠言,講求仁術。”兩宮嘉納焉。
前宰相蔡確作詩怨謗,燾與劉安世交攻之。燾又言:“方今忠於確者,多於
忠朝廷之士;敢為奸言者,多於敢正論之人。以此見確之氣焰凶赫,根株牽連,
賊化害政,為患滋大。”確卒竄新州。燾進御史中丞。鄧潤甫除吏部尚書,燾論
潤甫柔佞不立,巧為進取。不聽。改權戶部尚書,不拜,以龍圖閣直學士知鄭州。
旬日,入權禮部尚書,為翰林學士。
元祐七年,拜尚書右丞,轉左丞。蔡京帥蜀,燾曰:“元豐侍從,可用者多;
惟京輕險貪愎,不可用。”又與同列議夏國地界,不能合,遂丐去。哲宗遣近臣
問所以去意,且令密訪人才。燾曰:“信任不篤,言不見聽,而詢問人才,非臣
所敢當也。”使者再至,乃言:“人才可大任者,陛下自知之。但須識別邪正,
公天下之善惡,圖任舊人中堅正純厚有人望者,不牽左右好惡之言以移聖意,天
下幸甚。”
以疾,罷為資政殿學士、同醴泉觀使。故事,非宰相不除使,遂置同使以寵
之。力辭,改知潁昌府。既出京師,哲宗遣中貴諭以復用之旨。紹聖元年,知鄆
州。朋黨論起,哲宗曰:“梁燾每起中正之論,其開陳排擊,盡出公議,朕皆記
之。”以故最後責,竟以司馬光黨黜知鄂州。三年,再貶少府監。分司南京。明
年,三貶雷州別駕,化州安置。三年卒,年六十四。徙其子於昭州。徽宗立,始
得歸。
燾自立朝,一以引援人物為意。在鄂作《薦士錄》,具載姓名。客或見其書,
曰:“公所植桃李,乘時而發,但不向人開耳。”燾笑曰:“燾出入侍從,至位
執政,八年之間所薦,用之不盡,負愧多矣。”其好賢樂善如此。
王岩叟,字彥霖,大名清平人。幼時,語未正已知文字。仁宗患詞賦致經術
不明,初置明經科,岩叟年十八,鄉舉、省試、廷對皆第一。調欒城簿、涇州推
官,甫兩月,聞弟喪,棄官歸養。
熙寧中,韓琦留守北京,以為賢,辟管勾國子監,又辟管勾安撫司機宜文字,
監晉州折博、煉鹽務。韓絳代琦,復欲留用。岩叟謝曰:“岩叟,魏公之客,不
願出他門也。”士君子稱之。後知定州安喜縣,有法吏罷居鄉里,導人為訟,岩
叟捕撻於市,眾皆竦然。定守呂公著嘆曰:“此古良吏也。”有詔近臣舉御史,
舉者意屬岩叟而未及識,或謂可一往見。岩叟笑曰:“是所謂呈身御史也。”卒
不見。
哲宗即位,用劉摯薦,為監察御史。時六察尚未言事,岩叟入台之明日,即
上書論社稷安危之計,在從諫用賢,不可以小利失民心。遂言役錢斂法太重,民
力不勝,願復差法如嘉祐時。又言河北榷鹽法尚行,民受其弊,貧者不復食。錄
大名刻石《仁宗詔書》以進,又以河北天下根本,自祖宗以來,推此為惠。願復
其舊。
江西鹽害民,詔遣使者往視。岩叟曰:“一方病矣,必待使還而後改為,恐
有不及被德澤而死者。願亟罷之。”又極陳時事,以為“不絕害本,百姓無由樂
生;不屏群邪,太平終是難致。”時下詔求民疾苦,四方爭以其情赴訴,所司憚
於省錄,頗成壅滯。岩叟言:“不問則已,言則必行之。不然,天下之人必謂陛
下以空言說之,後有詔令,孰肯取信?”李定不持所生母仇氏服,岩叟論其不孝,
定遂分司。
宰相蔡確為裕陵復土使,還朝,以定策自居。岩叟曰:“陛下之立,以子繼
父,百王不易之道。且太皇太后先定於中,而確敢貪天自伐。章惇讒賊狼戾,罔
上蔽明,不忠之罪,蓋與確等。近簾前爭役法,詞氣不遜,無事上之禮。今聖政
不出房闥,豈宜容此大奸猶在廊廟!”於是二人相繼退斥。
遷左司諫兼權給事中。時並命執政,其間有不協時望者,岩叟即繳錄黃,上
疏諫。既而命不由門下省以出,岩叟請對,言之益切。退就閣上疏曰:“臣為諫
官既當言,承乏給事又當駁,非臣好為高論,喜忤大臣,恐命令斜出,尤損紀綱。”
疏凡八上,命竟寢。又言:“三省胥吏,月饗厚奉,歲累優秩。而朝廷每舉一事,
輒計功論賞,不知平日祿賜,將焉用之?姑息相承,流弊已極。望飭勵大臣,事
為之制。”即詔裁抑僥倖,定為十七條。
遷侍御史。兩省正言久闕,岩叟上疏曰:“國朝仿近古之制,諫臣才至六員,
方之先王,已為至少。今復虛而不除,臣所未諭。豈以為治道已清,而無事於言
邪?人材難稱,不若虛其位邪?二者皆非臣所望於今日也。願趣補其闕,多進正
人以壯本朝;正人進,則小人自消矣。”
諸路水災,朝廷行振貸,戶部限以災傷過七分、民戶降四等始許之。岩叟言:
“中戶以上,蓋亦艱食。乞毋問分數、等級,皆得貸,庶幾王澤無間,以召至和
矣。”坐張舜民事,改起居舍人,不拜,以直集賢院知齊州。請河北所言鹽法,
行之京東。明年,復以起居舍人召。嘗侍邇英講,進讀《寶訓》,至節費,岩叟
曰:“凡言節用,非偶節一事便能有濟。當每事以節儉為意,則積久累日,國用
自饒。”讀仁宗知人事,岩叟曰:“人主常欲虛心平意,無所偏系,觀事以理,
則事之是非,人之邪正,自然可見。”
司馬康講《洪範》,至“乂用三德”,哲宗曰:“止此三德,為更有德。”
蓋哲宗自臨御,淵默不言,岩叟喜聞之,因欲風諫,退而上疏曰:“三德者,人
君之大本,得之則治,失之則亂,不可須臾去者也。臣請別而言之。夫明是非於
朝廷之上,判忠邪於多士之間,不以順己而忘其惡,不以逆己而遺其善,私求不
徇於所愛,公議不遷於所憎。竭誠盡節者,任之當勿二;罔上盜寵者,棄之當勿
疑。惜紀綱,謹法度,重典刑,戒姑息,此人主之正直也。遠聲色之好,絕盤游
之樂,勇於救天下之弊,果於斷天下之疑,邪說不能移,非道不能說,此人主之
剛德也。居萬乘之尊而不驕,享四海之富而不溢,聰明有餘而處之若不足,俊傑
並用而求之如不及,虛心以訪道,屈己以從諫,懼若臨淵,怯若履薄,此人主之
柔德也。三者足以盡天下之要,在陛下力行何如耳。”岩叟因侍講,奏曰:“陛
下退朝無事,不知何以消日?”哲宗曰:“看文字。對曰:“陛下以讀書為樂,
天下幸甚。聖賢之學,非造次可成,須在積累。積累之要,在專與勤。屏絕它好,
始可謂之專;久而不倦,始可謂之勤。願陛下特留聖意。”哲宗然之。
岩叟館伴遼賀正旦使耶律寬,寬求觀《元會儀》,岩叟曰:“此非外國所宜
知。”止錄《笏記》與之,寬不敢求。進權吏部侍郎、天章閣待制、樞密都承旨。
湖北諸蠻互出擾邊,無有寧歲,岩叟請專以疆事委荊南唐義問。遂自草檄文,喻
義問以朝廷方敦尚恩信,勿為僥倖功賞之意,後遂安輯。
初,夏人遣使入貢,及為境上之議,故為此去彼來,牽致勞苦,每違期日。
岩叟請預戒邊臣,夏違期,一不至則勿復應,自後不復敢違。質孤、勝如二堡,
漢趙充國留屯之所,自元祐講和,在蘭州界內,夏以為形勝膏腴之地,力爭之。
二堡若失,則蘭州、熙河遂危。延帥欲以二堡與夏,蘇轍主其議。及熙河、延安
二捷同報,轍奏曰:“近邊奏稍頻,西人意在得二堡。今盛夏猶如此,入秋可虞,
不若早定議。”意在與之也。岩叟曰:“形勢之地,豈可輕棄,不知既與,還不
更求否?”太皇太后曰:“然。”議遂止。
夏人數萬侵定西之東、通遠之北,壞七厓匙堡,掠居人,轉侵涇原及河外鄜、
府州,眾遂至十萬。熙帥范育偵伺夏右廂種落大抵趣河外,三疏請乘此進堡砦,
築龕谷、勝如、相照、定西而東徑隴諾城。朝議未一,或欲以七巉經毀之地,皆
以與夏。岩叟力言不可與,彼計得行,後患未已。因請遣官諭熙帥,即以戶部員
外郎穆衍行視,築定遠以據要害。其調兵貲費,一從便宜,不必中覆。定遠遂城,
皆岩叟之力。
拜中書舍人。滕甫帥太原,為走馬承受所撼,徙潁昌。岩叟封還詞頭,言:
“進退帥臣,理宜重慎。今以小臣一言易之,使後人畏憚不自保,此風浸長,非
委任安邊之福。”乃止。
復為樞密都承旨、權知開封府。舊以推、判官二人分左右廳,共治一事,多
為異同,或累日不竟,吏疲於咨稟。岩叟創立逐官分治之法,自是署為令。都城
群偷所聚,謂之“大房”,每區容數十百人,淵藪詭僻,不可勝究。岩叟令掩捕
撤毀,隨輕重決之,根株一空。供備庫使曹續以產貿萬緡,市儈逾年負其半,續
盡力不可取。一日啟戶,則所負皆在焉。驚扣其故,儈曰:“王公今日知府矣。”
初,曹氏之隸韓絢與同隸訟,事連其主,就逮之。曹氏者,慈聖后之族也。岩叟
言:“部曲相訟,不當論其主。今不惟長告訐之風,且傷孝治。慈聖仙遊未遠,
一旦因廝役之過,使其子孫對吏,殆聖情有所不忍。”詔竄絢而絕其獄。岩叟常
謂:“天下積欠多名,催免不一,公私費擾,乞隨等第多寡為催法。”朝廷乃定
五年十科之令。
元祐六年,拜樞密直學士、簽書院事。入謝,太皇太后曰:“知卿才望,不
次超用。”岩叟又再拜謝,進曰:“太后聽政以來,納諫從善,務合人心,所以
朝廷清明,天下安靜。願信之勿疑,守之勿失。”復少進而西,奏哲宗曰:“陛
下今日聖學,當深辨邪正。正人在朝,則朝廷安,邪人一進,便有不安之象。非
謂一夫能然,蓋其類應之者眾,上下蔽蒙,不覺養成禍胎爾。”又進曰:“或聞
有以君子小人參用之說告陛下者,不知果有之否?此乃深誤陛下也。自古君子小
人,無參用之理。聖人但云:‘君子在內,小人在外則泰,小人在內、君子在外
則否。”小人既進,君子必引類而去。若君子與小人競進,則危亡之基也。此際
不可不察。”兩宮深然之。
上清儲詳宮成,太皇太后謂輔臣曰:“此與皇帝皆出閣中物營之,以成先帝
之志。”岩叟曰:“陛下不煩公,不勞民,真盛德事。然願自今以土木為戒。”
又以宮成將戒肆赦,岩叟曰:“昔天禧中,祥源成,治平中,醴泉成,皆未嘗赦。
古人有垂死諫君無赦者,此可見赦無益於聖治也。”
哲宗方選後,太皇太后曰:“今得狄諮女,年命以便,然為是庶出過房,事
須評議。”岩叟進曰:“按《禮經·問名篇》,女家答曰:‘臣女,夫婦所生。’
及外氏官諱,不識今者狄氏將何辭以進?”議遂寢。哲宗選後既定,太皇太后曰:
“帝得賢后,有內助功,不是小事。”岩叟對曰:“內助雖後事,其正家須在皇
帝。聖人言:‘正家而得天下’。當慎之於始。”太皇太后以是語哲宗者再。岩
叟退取歷代後事可為法者,類為《中宮懿範》上之。
宰相劉摯、右丞蘇轍以人言求避位,岩叟曰:“元祐之初,排斥奸邪,緝熙
聖治,摯與轍之功居多。原深察讒毀之意,重惜腹心之人,無輕其去就。”兩宮
然之。後摯竟為御史鄭雍所擊,岩叟連上疏論救。摯去位,御史遂指為黨,罷為
端明殿學士、知鄭州。言者猶未厭,太皇太后曰:“岩叟有大功,今日之命,出
不獲已耳。”
明年,徙河陽,數月卒,年五十一。贈左正議大夫。紹聖初,追貶雷州別駕。
司馬光以其進諫無隱,稱之曰:“吾寒心栗齒,憂在不測,公處之自如,至於再
三,或累十數章,必行其言而後已。”為文語省理該,深得制誥體。有《易》、
《詩》、《春秋傳》行於世。
鄭雍,字公肅,襄邑人。進士甲科,調兗州推官。韓琦上其文,召試秘閣校
理、知太常禮院。英宗之喪,論宗室不當嫁娶,與時相忤,通判峽州,知池州,
復還太常禮院,歷開封府判官。
熙寧、元豐間,更制變令,士大夫多違己以求合,雍獨靜默自守。改嘉王、
岐王府記室參軍。神宗末年,二王既長,猶居禁中,雍獻四箴規戒,且諷使求出
外邸。凡在邸七年,用久次,以轉運使秩留。宣仁後知其賢,及臨政,擢為起居
郎,進中書舍人。
鄧潤甫除翰林承旨,雍當制。制未出,言事者五人交章攻之,換為侍讀學士。
雍言:二職皆天下精選,以潤甫之過薄,不當革前命;以為奸邪,不當在經幄。
今中外鹹謂朝廷姑以是塞言者,如此則邪正何由可辨,善惡何由可明?若每事必
待言,是賞罰之柄,不得已而行,非所以示信天下之道。”潤甫仍為承旨。周
<禾童>乞以王安石配享神宗廟,雍言:“安石持國政,不能上副屬任,非先帝神明,
遠而弗用,則其所敗壞,可勝言哉!今穜以小臣輒肆橫議,願正其罪。”從之。
使契丹還,徙右諫議大夫,言:“朝廷重內輕外,選用牧伯,罕輟從班,以
閥閱輕淺者充員,不復為來日慮。願自今稍積資望,以慚試之。”吳中大飢,方
議振恤,以民習欺誕,敕本部料檢,家至戶到。雍言:“此令一布,吏專料民而
不救災,民皆死於飢。今富有四海,奈何謹圭撮之濫,而輕比屋之死乎?”哲宗
悟,追止之。
侍御史賈易沽激自喜,中丞趙彥若懦不自立,雍並論之,遂罷易,左轉彥若,
以雍為中丞。雍辭曰:“中丞以臣言去而身承其乏,非所以厚風俗也。”不許。
時二府禁謁加嚴,雍嘆曰:“旁招俊乂,列於庶位,宅百揆職也。彼有足不及公
卿之門者,猶當物色致之,奈何設禁若是!且二府皆天子所改容而體貌之者,乃
復防閒其私如此乎?”於是援賈誼廉恥節行之說以諫,詔弛其禁。
刑部讞囚,宰執論殺之,有司以為可生,不奉詔,得罪。雍言:“是固可罪,
然究其用心,在於廣好生之德耳,若遽以為罪,臣恐鄰於嗜殺。今使有司欲殺而
朝廷生之,猶恐仁恩德意不白於天下,而況反是者哉!”哲宗嘉納,囚遂得生。
初,邢恕以書抵宰相劉摯,摯答之,有‘自愛以俟休復’之語,排岸司茹東
濟錄書示雍與殿中侍御史楊畏,雍、畏釋其語曰:“‘俟休復’者,俟他日太后
復辟也。”遂並以此事論摯威福自恣,乞罷之以收主柄。又論王嚴叟、朱光庭、
梁燾等三十人皆為摯黨,以閉其援。及摯出知鄆州,光庭方為給事中,繳還摯麻
詞,嚴叟、燾力救之,哲宗以先入之言,不納。雍之攻摯,人以為附左相呂大防
也。又有請暴摯陰事者,雍曰:“吾為國擊宰相,非仇摯也。彼之陰事,何有於
國哉?”置不以聞。
拜尚書右丞,改左丞。雍在政地,哲宗稱其事上有禮。紹聖初,治元祐眾臣,
雍頓首自列,哲宗明其亡他心,諭使勿去。周秩乘隙抵之,謂雍初為侍從時,因
徐王私於權臣以進。哲宗怒曰:“此是何言也!使徐王聞之,豈能自安?”黜秩
知廣德軍,敕銀台毋受雍辭去奏章,東府吏毋聽雍妻子輒出,且令學士錢勰善為
留詔。二年,始以資政殿學士知陳州,徙北京留守。
初,章惇以白帖貶謫元祐臣僚,安燾爭論不已,哲宗疑之。雍欲為自安計,
謂惇曰:“熙寧初,王安石作相,常用白帖行事。”惇大喜,取其案牘懷之,以
白哲宗,遂其奸。雍雖以此結惇,然卒罷政,坐元祐黨,奪職知鄭州。數日,改
成都府。元符元年,提舉崇福宮,歸,未至而卒,年六十八。政和中,復資政殿
學士。
孫永,字曼叔,世為趙人,徙長社。年十歲孤,祖給事中沖,列為子行,蔭
將作監主簿,肄業西學,群試常第一。沖戒之曰:“洛陽英雋所萃,汝年少,不
宜多上人。”自是不複試。沖卒,喪除,複列為孫,換試銜,擢進士第,調襄城
尉、宜城令,至太常博士。御史中丞賈黯薦為御史,以母老不就。韓琦讀其詩,
嘆譽之,引為諸王府侍讀。神宗為潁王,出新錄《韓非子》畀宮僚讎定,永曰:
“非險薄刻核,其書背《六經》之旨,願毋留意。”王曰:“廣藏書之數耳,非
所好也。”及為皇太子,進舍人;即位,擢天章閣待制,安撫陝西。民景詢外叛,
詔捕送其孥,勿以赦原。永言:“陛下新御極,曠澤流行,惡逆者猶得虧除。今
緣坐者弗宥,非所以示信也。”
歷河北、陝西都轉運使。時邊用不足,以解鹽、市馬別為一司,外台不得與。
永奏曰:“鹽、馬,國之大計,使主者專其柄,既無以統隸,苟為非法,孰從而
制之?”
加龍圖閣直學士、知秦州。王韶以布衣入幕府,建取熙河策,永折之曰:
“邊陲方安靜,無故騷動,恐變生不測。”會新築劉家堡失利,眾請戮偏裨以塞
責。永曰:“居敵必爭之地,軍孤援絕,兵法所謂不得而守者也。尤人以自免,
於我安乎?”竟用是降天章閣待制、知和州,以詳定編敕知審官東院召還,神守
問:“青苗、助役之法,於民便否?”對曰:“法誠善,然強民出息輸錢代徭,
不能無重斂之患。若用以資經費,非臣所知也。”時倉法峻密,庾吏受百錢,則
黥為卒,府史亦如之。神宗又問:“此法既下,吏尚為奸乎?”對曰:“強盜罪
死,犯者猶眾,況配隸邪?使人畏法而不革心,雖在府史,臣亦不敢必其無犯也。”
議復肉刑,事下永。永奏曰:“刻人肌膚,深害仁政,漢文帝所不忍,陛下忍之
乎?”神宗曰:“事固未決,待卿始定耳。”不果行。
復學士,知瀛州。河決,於貝、瀛、冀尤甚,民租以災免者,州縣懼常平法,
征催如故。永連章論止,神宗從之,仍命發廩粟以振。白溝巡檢趙用以遼人漁界
河,擅引兵北度,盪其族帳,遼持此兆釁,數暴邊上,神宗遣使問故,永請正用
罪以謝,未報,遼屯兵連營互四十里,永好諭之曰:“疆吏冒禁,已置之獄矣,
今何為者?”敵意解,但求醪糒犒師而旋。
進樞密直學士、知開封府。呂嘉問言,吏欲使都人列肆輸錢以免直。下府詢
究,曹椽以為便。永占書紙尾,不暇省。既乃行市易抵當法,貸民錢而為之期,
有不能償而死者。神宗頗知之,嘉問妄變其名以罔聽。神宗慮立法未盡,詔永及
韓維究實。永奏言:“市算下逮錐刀,為人患苦。”御史張琥劾永棄同即異,罷
為提舉中太一宮。
元豐中,判軍器監。有司病皮革不給,嚴隱匿之科,亡賴輩肆情為訐,至婦
人冠飾亦不免。永請聽人以所藏之善者售於官,得貸其餘,訐訟既息,國用亦濟。
出知太原,且行,神宗訪以時務,永言:“近者造戎器倍常,外間謂將有事於征
討。兵非輕用之物,原軫不戢zi6*焚之戒。”神宗曰:“此備豫不虞,若四方安平,
豈有輕動之理?卿言是也。”忻、代產鹽,苦惡不堪食,轉運使必欲理之,以盜
販闌越之罪罪兵吏。永言:“鹽,民食也,不可禁;兵,武備也,不可闕。顧以
惡鹽累防兵,非計也。”詔弛其禁。
入判將作,進端明殿學士。病不能朝,神宗遣上醫調視,六命近侍問安否,
至虛樞密位以待。辭去益力,提舉崇福宮。逾年,起知陳州,徙潁昌。永裕起陵,
許、汝當運粟數十萬斛於陵下,調民牛數萬,永請而免。哲宗召拜工部尚書。太
皇太后下詔求言,永陳保馬、保甲、免役三事最敝,願一切罷去,復修監牧、保
伍、差徭之法。太皇太后皆納之。元祐元年,遷吏部,又屬疾,改資政殿學士兼
侍讀,提舉中太一宮,未拜而卒,年六十八。贈銀青光祿大夫,賻金帛二千,謚
曰康簡。
永外和內勁,論議常持平,不求詭異。事或悖於理,雖逼以勢,亦不為屈。
未嘗以矯亢形於色辭,與人交,終身無怨仇。范純仁、蘇頌皆稱之為國器。
論曰:“宋之衰也,人才尚多。梁燾、王岩叟盡忠事上,凡有過舉,知無不
言,雖或從或違,而隱然有虎豹在山之勢矣。第以新州之舉,於是為過。故他日
紹聖復以藉口,使元祐眾賢皆罹其禍,由是再變而為宣、政之奸臣,國日危矣。
鄭雍易其所守,肆擊劉摯,波及者三十人,欲結章惇以取容,然而終亦不免。小
人反覆,專務自全,竟何益哉?孫永之為人,庶得其中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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