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四 列傳第六十四

◎孝義下
○滕曇恭( 徐普濟 張悌等) 陶季直 沈崇傃 荀匠 吉翂 甄恬
趙拔扈 韓懷明 褚修 張景仁(宛陵女子 衛敬瑜妻王 劉景昕 )陶子鏘
成景俊 李慶緒 謝藺(子貞)殷不害(弟不佞) 司馬皓 張昭(弟乾 王
知玄)
滕曇恭,豫章南昌人也。年五歲,母楊氏患熱。思食寒瓜,土俗所不產。曇
恭歷訪不能得,銜悲哀切。俄遇一桑門問其故,曇恭具以告。桑門曰:“我有兩
瓜,分一相遺。”還以與母,舉室驚異,尋訪桑門,莫知所在。及父母卒,曇恭
並水漿不入口者旬日,感慟嘔血,絕而復甦。隆冬不著繭絮,蔬食終身。每至忌
日,思慕不自堪,晝夜哀慟。其門外有冬生樹二株,時忽有神光自樹而起,俄見
佛像及夾侍之儀,容光顯著,自門而入。曇恭家人大小,鹹共禮拜,久之乃滅。
遠近道俗鹹傳之。太守王僧虔引曇恭為功曹,固辭不就。王儉時隨僧虔在郡,號
為滕曾子。梁天監元年,陸璉奉使巡行風俗,表言其狀。曇恭有子三人,皆有行
業。
時有徐普濟者,長沙臨湘人。居喪未葬,而鄰家火起,延及其舍。普濟號慟
伏棺上,以身敝火。鄰人往救之,焚炙已悶絕,累日方蘇。
又有建康人張悌,家貧,無以供養,以情告鄰富人。富人不與,不勝忿,遂
結四人作劫,所得衣物,三劫持去,實無一錢入己。縣抵悌死罪。悌兄松訴稱:
“與弟景是前母子,後母唯生悌,松長,不能教誨,乞代悌死。”景又曰:“松
是嫡長,後母唯生悌。若從法,母亦不全。”亦請死。母又云:“悌應死,豈以
弟罪枉及諸兄?悌亦引分,全兩兄供養。”縣以上讞。帝以為孝義,特降死,後
不得為例。
陶季直,丹陽秣陵人也。祖愍祖,宋廣州刺史。父景仁,中散大夫。季直早
慧,愍祖甚愛異之,嘗以四函銀列置於前,令諸孫各取其一。季直時年四歲,獨
不取,曰:“若有賜,當先父伯,不應度及諸孫。故不取。”愍祖益奇之。五歲
喪母,哀若成人。初,母未病,令於外染衣,卒後,家人始贖。季直抱之號慟,
聞者莫不酸感。及長,好學,淡於榮利,徵召不起,時人號曰聘君。後為望蔡令,
以病免。
時劉彥節、袁粲以齊高帝權盛,將圖之。彥節素重季直,欲與謀。季直以袁、
劉儒者,必致顛殞,固辭不赴。俄而彥節等敗。齊初為尚書比部郎。時褚彥回為
尚書令,素與季直善,頻以為司空司徒主簿,委以府事。彥回卒,尚書令王儉以
彥回有至行,欲謚“文孝公”。季直曰:“文孝是司馬道子謚,恐其人非具美,
不如文簡。”儉從之。季直又請為彥回立碑,始終營護,甚有吏節。再遷東莞太
守,在郡號為清和。後為鎮西諮議參軍。齊武帝崩,明帝作相,誅鋤異己。季直
不能阿意取容,明帝頗忌之,出為輔國長史、北海太守。邊職上佐,素士罕為之
者,或勸季直造門致謝,明帝留以為驃騎諮議參軍,兼尚書左丞,遷建安太守。
為政清靜,百姓便之。
梁台建,為給事黃門侍郎,常稱仕至二千石始願畢矣,無為久預人間事,乃
辭疾還鄉里。梁天監初,就拜太中大夫。武帝曰:“梁有天下,遂不見此人。”
十年,卒於家。季直素清苦絕倫,又屏居十餘載,及死,家徒四壁,子孫無以殯
斂,聞者莫不傷其志事雲。
沈崇傃,字思整,吳興武康人也。父懷明,宋兗州刺史。崇傃六歲丁父
憂,哭踴過禮。及長,事所生母至孝,家貧,常傭書以養。天監二年,太守柳惲
闢為主簿。崇傃從惲到郡,還迎其母,未至而母卒。崇傃以不及侍疾,將欲
致死,水漿不入口,晝夜號哭,旬日殆將絕氣。兄弟謂曰:“殯葬未申,遽自毀
滅,非全孝道也。”崇傃心悟,乃稍進食。母權瘞,去家數里,哀至輒之瘞所,
不避雨雪。每倚墳哀慟,飛鳥翔集。夜恆有猛獸來望之,有聲狀如嘆息者。家貧
無以遷厝,乃行乞經年,始獲葬焉。既而廬於墓側,自以初行喪禮不備,復以葬
後更行服三年。久食麥屑,不啖鹽酢,坐臥於單薦,因虛腫不能起。郡縣舉至孝。
梁武聞,即遣中書舍人慰勉之,乃詔令釋服,擢補太子洗馬,旌其門閭。崇傃
奉詔釋服,而涕泣如居喪。固辭不受官,乃除永寧令。自以祿不及養,哀思不自
堪,未至縣,卒。
荀匠,字文師,潁陰人,晉太保勖九世孫也。祖瓊,年十五復父仇於成都市,
以孝聞。宋元嘉末度淮,逢武陵王舉義,為元兇追兵所殺,贈員外散騎侍郎。父
法超,仕齊為安復令,卒官。匠號慟氣絕,身體皆冷,至夜乃蘇。既而奔喪,每
宿江渚,商侶不忍聞其哭聲。梁天監元年,其兄斐為鬱林太守,征俚賊,為流矢
所中,死於陣。喪還,匠迎於豫章,望舟投水,旁人赴救,僅而得全。及至,家
貧不時葬,居父憂並兄服,歷四年不出廬戶。自括髮不復櫛沐,發皆禿落。哭無
時,聲盡則系之以泣,目眥皆爛,形骸枯悴,皮骨裁連,雖家人不復識。郡縣以
狀言,武帝詔遣中書舍人為其除服,擢為豫章王國左常侍。匠雖即吉而毀悴逾甚,
外祖孫謙誡之曰:“主上以孝臨天下,汝行過古人,故擢汝此職。非唯君父之命
難拒,故亦揚名後世,所顯豈獨汝身哉?”匠乃拜,竟以毀卒。
吉翂,字彥霄,馮翊蓮勺人也。家居襄陽。翂幼有孝性,年十一,遭所生母
憂,水漿不入口。殆將滅性,親黨異之。
梁天監初,父為吳興原鄉令,為吏所誣,逮詣廷尉。翂年十五,號泣衢路,
祈請公卿,行人見者皆為隕涕。其父理雖清白,而恥為吏訊,乃虛自引咎,罪當
大辟。翂乃撾登聞鼓,乞代父命。武帝異之,尚以其童幼,疑受教於人,敕廷尉
蔡法度嚴加脅誘,取其款實。法度乃還寺,盛陳徽纆,厲色問曰:“爾求代父
死,敕已相許,便應伏法;然刀鋸至劇,審能死不?且爾童孺,志不及此,必為
人所教,姓名是誰?若有悔異,亦相聽許。”對曰:“囚雖蒙弱,豈不知死可畏
憚;顧諸弟幼藐,唯囚為長,不忍見父極刑,自延視息,所以內斷胸臆,上乾萬
乘。今欲殉身不測,委骨泉壤,此非細故,奈何受人教邪?”法度知不可屈撓,
乃更和顏誘語之,曰:“主上知尊侯無罪,行當釋亮。觀君神儀明秀,足稱佳童,
今若轉辭,幸父子同濟,奚以此妙年苦求湯鑊?”翂曰:“凡鯤鮞螻蟻尚惜其生,
況在人斯,豈願齏粉?但父掛深劾,必正刑書,故思殞仆,冀延父命。”翂初見
囚,獄掾依法備加桎梏,法度矜之,命脫其二械,更令著一小者。翂弗聽,曰:
“翂求代父死,死囚豈可減乎?”竟不脫械。法度以聞,帝乃宥其父。
丹陽尹王志,求其在廷尉故事,並諸鄉居,欲於歲首舉充純孝。翂曰:“異
哉王尹,何量翂之薄,夫父辱子死,斯道固然,若翂有塤面目,當其此舉,則是
因父買名,一何甚辱!”拒之而止。年十七,應闢為本州主簿,出監萬年縣。攝
官期月,風化大行。自雍還郢,湘州刺史柳忱復召為主簿。後秣陵鄉人裴儉、丹
陽郡守臧盾、揚州中正張仄連名薦翂,以為孝行純至,明通《易》、《老》。敕
付太常旌舉。初,翂以父陷罪,因成悸疾,後因發而卒。
甄恬,字彥約,中山無極人也,世居江陵。數歲喪父,哀感有若成人。家人
矜其小,以肉汁和飯飼之,恬不肯食。年八歲,嘗問其母,恨生不識父,遂悲泣
累日。忽若有見,言形貌則其父也,時以為孝感。家貧養母,常得珍羞。及居喪,
廬於墓側,恆有烏玄黃雜色集於廬樹,恬哭則嗚,哭止則止。又有白鳩白雀棲宿
其廬。州將始興王憺表其行狀,詔旌表門閭,加以爵位。恬官至安南行參軍。
趙拔扈,新城人也。兄震動,富於財,太守樊文茂求之不已,震動怒曰:
“無厭將及我。”文茂聞其語,聚其族誅之。拔扈走免,亡命聚黨,至社樹咒曰:
“文茂殺拔扈兄,今欲報之,若事克,斫樹處更生,不克即死。”三宿三枿生十
丈余,人間傳以為神,附者十餘萬。既殺文茂,轉攻旁邑。將至成都,十餘日戰
敗,退保新城求降。文茂,黎州刺史文熾弟,襄陽人也。
韓懷明,上黨人也。客居荊州。十歲,母患屍疰,每發輒危殆。懷明夜於星
下稽顙祈禱,時寒甚切,忽聞香氣,空中有人曰:“童子母須臾永差,無勞自苦。”
未曉而母平復,鄉里以此異之。十五喪父,幾至滅性,負土成墳,賻助無所受。
免喪,與鄉人郭麻俱師南陽劉虬。虬嘗一日廢講,獨居涕泣,懷明竊問虬家人,
答雲是外祖亡日。時虬母亦已亡矣。懷明聞之,即日罷學,還家就養。虬嘆曰:
“韓生無丘吾之恨矣。”家貧,肆力以供甘脆,嬉怡膝下,朝夕不離母側。母年
九十,以壽終,懷明水漿不入口一旬,號哭不絕聲。有雙白鳩巢其廬上,字乳馴
狎,若家禽焉,服釋乃去。及除喪,蔬食終身,衣衾無所改。梁天監初,刺史始
興王憺表言之。州累辟不就,卒於家。
褚修,吳郡錢唐人也。父仲都,善《周易》,為當時之冠。梁天監中,歷位
《五經》博士。修少傳父業,武陵王紀為揚州,引為宣惠參軍,兼限內記室。修
性至孝,父喪,毀瘠過禮,因患冷氣。及丁母憂,水漿不入口二十三日,每號慟
輒嘔血,遂以毀卒。
張景仁,廣平人也。父梁天監初為同縣韋法所殺,景仁時年八歲。及長,志
在復仇。普通七年,遇法於公田渚,手斬其首以祭父墓。事竟,詣郡自縛,乞依
刑法。太守蔡天起上言於州。時簡文在鎮,乃下教褒美之,原其罪,下屬長蠲其
一戶租調,以旌孝行。
又天監中,宣城宛陵女子與母同床眠,母為猛獸所取。女啼號隨挐猛獸,行
數十里,獸毛盡落,獸乃置其母而去。女抱母猶有氣息,經時乃絕。鄉里言於郡
縣,太守蕭琮表上,詔榜其門閭。
又霸城王整之姊嫁為衛敬瑜妻,年十六而敬瑜亡,父母舅姑鹹欲嫁之,誓而
不許,乃截耳置盤中為誓乃止。遂手為亡婿種樹數百株,墓前柏樹忽成連理,一
年許還復分散。女乃為詩曰:“墓前一株柏,根連復並枝。妾心能感木,頹城何
足奇。”所住戶有燕巢,常雙飛來去,後忽孤飛。女感其偏棲,乃以縷系腳為志。
後歲此燕果復更來,猶帶前縷。女復為詩曰:“昔年無偶去,今春猶獨歸。故人
恩既重,不忍復雙飛。”雍州刺史西昌侯藻嘉其美節,乃起樓於門,題曰“貞義
衛婦之閭”。又表於台。
後有河東劉景昕,事母孝謹,母常病癖三十餘年,一朝而瘳,鄉里以為景昕
誠感。荊州刺史湘東王繹闢為主簿。
陶子鏘,字海育,丹陽秣陵人也。父延,尚書比部郎。兄尚,宋末為幸臣所
怨,被系。子鏘公私緣訴,流血稽顙,行路嗟傷。逢謝超宗下車相訪,回入縣詣
建康令勞彥遠曰:“豈忍見人昆季如此而不留心?”勞感之,兄得釋。母終,居
喪盡禮。與范雲鄰,雲每聞其哭聲,必動容改色,欲相申薦,會雲卒。初,子鏘
母嗜蓴,母沒後,恆以供奠。梁武義師初至,此年冬營蓴不得,子鏘痛恨,慟哭
而絕,久之乃蘇。遂長斷蓴味。
成景俊,字超,范陽人也。祖興,仕魏為五兵尚書。父安樂,淮陽太守。梁
天監六年,常邕和殺安樂,以城內附。景俊謀復仇,因殺魏宿預城主,以地南入。
普通六年,邕和為鄱陽內史,景俊購人刺殺之。未久,重購邕和家人,鴆殺其子
弟,噍類俱盡。武帝義之,每為屈法。景俊家仇既雪,每思報效,後除北豫州刺
史,侵魏,所向必推其智勇,時以比馬仙琕。兼有政績見懷,北豫州吏人樹碑
紀德,卒,謚曰忠烈雲。
李慶緒,字孝緒,廣漢郪人也。父為人所害,慶緒九歲而孤,為兄所養,
日夜號泣,志在復仇。投州將陳顯達,仍於部伍白日手刃其仇,自縛歸罪,州將
義而釋之。梁天監中,為東莞太守。丁母憂去職,廬於墓側,每慟嘔血數升。後
為巴郡太守,號良吏。累遷衛尉,封安陸縣侯。益州三百年無復貴仕,慶緒承恩
至此,便欲西歸。尋徙太子右衛率,未拜而卒。
謝藺,字希如,陳郡陽夏人,晉太傅安之八世孫也。父經,北中郎諮議參軍。
藺五歲時,父未食,乳媼欲令先飯,藺終不進。舅阮孝緒聞之,嘆曰:“此兒在
家則曾子之流,事君則藺生之匹。”因名曰藺。稍授以經史,過目便能諷誦,孝
緒每曰:“吾家陽元也。”及丁父憂,晝夜號慟,毀瘠骨立。母阮氏常自守視譬
抑之。服闕,吏部尚書蕭子顯嘉其至行,擢為王府法曹行參軍。累遷外兵、記室
參軍。時甘露降士林館,藺獻頌,武帝嘉之。有詔使制北兗州刺史蕭楷德政碑。
又奉詔令制宣城王《奉述中庸頌》。後為兼散騎常侍,使魏。會侯景入附,境上
交兵,藺母既慮不得還,感氣而卒。及藺還,入境夜夢不祥,旦便投列馳歸。及
至,號慟嘔血,氣絕久之,水漿不入口。每哭,眼耳口鼻皆血流,經月余日,因
夜臨而卒。所制詩賦碑頌數十篇,子貞。
貞,字元正,幼聰敏,有至性。祖母阮氏先苦風眩,每發,便一二日不能飲
食。貞時年七歲,祖母不食,貞亦不食,往往如此。母王氏授以《論語》、《孝
經》,讀訖便誦。八歲,嘗為《春日閒居》詩,從舅王筠奇之,謂所親曰:“至
如‘風定花猶落’,乃追步惠連矣。”年十三,尤善《左氏春秋》,工草隸蟲篆。
十四,丁父艱,號頓於地,絕而復甦者數矣。初貞父藺以憂毀卒,家人賓客復憂
貞,從父洽、族兄皓乃共請華嚴寺長爪禪師為貞說法。仍譬以母須侍養,不宜毀
滅,乃少進饘粥。及魏克江陵,入長安。皓逃難番禺,貞母出家於宣明寺。及
陳武帝受禪,皓還鄉里,供養貞母,將二十年。
初,貞在周,嘗侍周武帝愛弟趙王招讀,招厚禮之。聞其獨處,必晝夜涕泣,
私問知母在鄉,乃謂曰:“寡人若出居藩,當遣侍讀還家。”後數年,招果出,
因辭面奏,請放貞還。帝奇招仁愛,遣隨聘使杜子暉歸國。是歲陳太建五年也。
始自周還時,始興王叔陵為揚州刺史,引祠部侍郎阮卓為記室,辟貞為主簿。
尋遷府錄事參軍,領丹陽丞。貞知叔陵有異志,因與卓自疏。每有宴遊,輒以疾
辭,未嘗參預,叔陵雅重之,弗之罪也。及叔陵肆逆,唯貞與卓不坐。再遷南平
王友,掌記室事。府長史汝南周確,新除都官尚書,請貞為讓表,後主覽而奇之。
及問,知貞所作,因敕舍人施文慶曰:“謝貞在王家未有祿秩,可賜米百石。”
以母憂去職。頃之,敕起還府,累啟固辭,敕不許。貞哀毀羸瘠,終不能之官舍。
吏部尚書姚察與貞友善,及貞病篤,問以後事。貞曰:“孤子釁禍所集,將隨灰
壤,族子凱等,粗自成立,已有疏付之,此固不足仰塵厚德。弱兒年甫六歲,名
靖,字依仁,情累所不能忘,敢以為托。”是夜卒。後主問察曰:“謝貞有何親
屬?”察以靖答,即敕長給衣糧。初,貞之病,有遺疏告族子凱:“氣絕之後,
若依僧家屍陀林法,是吾所願,正恐過為獨異。可用薄板周身,載以露車,覆以
草蓆,坎山次而埋之。又靖年尚小,未閱人事,但可三月施小床,設香水,盡卿
兄弟相厚之情。即除之,無益之事,勿為也。”
殷不害,字長卿,陳郡長平人也。祖汪,齊豫章王行參軍。父高明,梁尚書
兵部郎。不害性至孝,居父憂過禮,由是少知名。家世儉約,居甚貧窶。有弟五
人,皆幼弱。不害事老母,養小弟,勤劇無所不至,士大夫以篤行稱之。年十七,
仕梁為廷尉平,長於政事,兼飾以儒術,名法有輕重不便者,輒上書言之,多見
納用。大同五年,兼東宮通事舍人。時朝政多委東宮,不害與舍人庾肩吾直日奏
事,梁武帝嘗謂肩吾曰:“卿是文學之士,吏事非卿所長,何不使殷不害來邪?”
其見知如此。簡文以不害善事親,賜其母蔡氏錦裙襦氈席被褥,單復畢備。
侯景之亂,不害從簡文入台。及台城陷,簡文在中書省。景帶甲將兵,入朝
陛見,過謁簡文,左右甚不遜,侍衛者莫不驚恐辟易,唯不害與中庶子徐摛侍側
不動。簡文為景所幽,遣人請不害與居處,景許之,不害供侍益謹。梁元帝立,
以不害為中書郎,兼廷尉卿,魏平江陵,失母所在。時甚寒雪,凍死者填滿溝壑。
不害行哭尋求,聲不暫輟,過見死人溝中,即投身捧視,舉體凍僵,水漿不入口
者七日,始得母屍。憑屍而哭,每輒氣絕,行路皆為流涕。即江陵權殯,與王褒、
庾信俱入長安。自是蔬食布衣,枯槁骨立,見者莫不哀之。
太建七年,自周還陳,除司農卿。遷晉陵太守。在郡感疾,詔以光祿大夫征
還養疾。後主即位,加給事中。初,不害之還也,周留其長子僧首,因居關中。
禎明三年,陳亡,僧首來迎,不害道卒,年八十五。不害弟不佞。
不佞,字季卿,少立名節,居父喪以至孝稱。好讀書,尤長吏術。梁承聖初,
為武康令。時兵荒饑饉,百姓流移,不佞循撫招集,襁負至者以千數。會魏克江
陵,而母卒,道路隔絕,久不得奔赴。四載之中,晝夜號泣,居處飲食,常為居
喪之禮。陳武帝受禪,除婁令。至是第四兄不齊,始於江陵迎母喪柩歸葬。不佞
居處之節,如始聞問,若此者又三年。身自負土,手植松柏,每歲時伏臘,必三
日不食。
文帝時,兼尚書右丞,遷東宮通事舍人。及廢帝嗣立,宣帝為太傅、錄尚書
輔政,甚為朝望所歸。不佞素以名節自立,又受委東宮,乃與僕射到仲舉、中書
舍人劉師知、尚書左丞王暹等謀,矯詔出宣帝。眾人猶豫未敢先發,不佞乃馳詣
相府,面宣詔旨,令相王還第。及事發,仲舉等皆伏誅,宣帝雅重不佞,特赦之,
免其官而已。及即位,以為軍師始興王諮議參軍。後兼尚書左丞,加通直散騎常
侍,卒官。不佞兄不疑、不占、不齊並早亡,事第二寡嫂張氏甚謹,所得錄奉,
不入私室。長子梵童,位尚書金部郎。
司馬皓,字文升,河內溫人也。高祖柔之,晉侍中,以南頓王孫紹齊文獻王
攸後。父子產,即梁武帝之外兄也,位岳陽太守。皓幼聰警,有至性。年十二,
丁內艱,哀慕過禮,水漿不入口,殆經一旬。每號慟,必至悶絕,父每喻之,令
進粥,然猶毀瘠骨立。服闋,以姻戚子弟入問訊,梁武帝見其羸疾,嘆息久之。
字其小字謂其父曰:“昨見羅兒面顏憔悴,使人惻然,便是不墜家風,為有子矣。”
後累遷正員郎。丁父艱,哀毀愈甚,廬於墓側,日進薄麥粥一升。墓在新林,連
接山阜,舊多猛獸,皓結廬數載,豺狼絕跡。常有兩鳩棲宿廬所,馴狎異常。承
聖中,除太子庶子。魏克江陵,隨列入長安。而梁宗屠戮,太子殯瘞失所,及周
受禪,皓以宮臣,乃抗表求還江陵改葬,辭甚酸切。周朝優詔答之,即敕荊州以
禮安厝。陳太建八年,自周還,宣帝特降殊禮。歷位通直散騎常侍、太中大夫,
卒。有集十卷。
子延義,字希忠,少沉敏好學。初隨父入關,丁母憂,喪過於禮。及皓還都,
延義乃躬負靈櫬,晝伏宵行,冒履冰霜,手足皸瘃。至都,遂致攣廢,數年乃愈。
位司徒從事中郎。
張昭,字德明,吳郡吳人也。幼有孝性,父穀常患消渴,嗜鮮魚,昭乃身自
結網捕魚,以供朝夕。弟乾,字玄明,聰敏好學,亦有至性。及父卒,兄弟並不
衣綿帛,不食鹽酢,日唯食一升麥屑粥。每一感慟,必致歐血,鄰里聞之,皆為
涕泣。父服未終,母陸氏又卒,兄弟遂六年哀毀,形容骨立。家貧,未得大葬,
遂布衣蔬食,十有餘年。杜門不出,屏絕人事。時衡陽王伯信臨郡,舉乾孝廉,
固辭不就。兄弟並因毀成疾,昭一眼失明,乾亦中冷苦癖,年並未五十,終於家,
子胤俱絕。
宣帝時,有太原王知玄者,僑居會稽剡縣,居家以孝聞。及丁憂,哀毀而卒。
帝嘉之,詔改所居青苦裡為孝家裡。
論曰:自澆風一起,人倫毀薄。蓋抑引之教,導俗所先,變里旌閭,義存勸
獎。是以漢世士務修身,故忠孝成俗,至於乘軒服冕,非此莫由。晉、宋以來,
風衰義缺,刻身厲行,事薄膏腴。若使孝立閨庭,忠被史策,多發溝畎之中,非
出衣簪之下。以此而言聲教,不亦卿大夫之恥乎?
卷七十四  列傳第六十四_南史原文_國學 史部0
卷七十四  列傳第六十四_南史原文_國學 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