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七十四 列傳第一百六十二

○史可法(任民育等 何剛等) 高弘圖 姜曰廣(周鑣 雷縯祚)
史可法,字憲之,大興籍,祥符人。世錦衣百戶。祖應元舉於鄉,官黃平知
州,有惠政。語其子從質曰:“我家必昌。”從質妻尹氏有身,夢文天祥入其舍,
生可法。以孝聞。舉崇禎元年進士,授西安府推官,稍遷戶部主事,歷員外郎、
郎中。
八年,遷右參議,分守池州、太平。其秋,總理侍郎盧象升大舉討賊。改可
法副使,分巡安慶、池州,監江北諸軍。黃梅賊掠宿松、潛山、太湖,將犯安慶,
可法追擊之潛山天堂寨。明年,祖寬破賊滁州,賊走河南。十二月,賊馬守應合
羅汝才、李萬慶自鄖陽東下。可法馳駐太湖,扼其沖。十年正月,賊從間道突安
慶石牌,尋移桐城。參將潘可大擊走賊,賊復為廬、風軍所扼,回桐城,掠四境。
知縣陳爾銘嬰城守,可法與可大剿捕。賊走廬江,犯潛山,可法與左良玉敗之楓
香驛,賊乃竄潛山、太湖山中。三月,可大及副將程龍敗歿於宿松。賊分其黨搖
天動別為一營,而合八營二十餘萬眾,分屯桐城之練潭、石井、陶沖。總兵官牟
文綬、劉良佐擊敗之掛車河。
當是時,陝寇聚漳、寧,分犯岷、洮、秦、楚、應、皖,群盜遍野。總理盧
象升既改督宣、大,代以王家禎,祖寬關外兵亦北歸。未幾,上復以熊文燦代家
禎,專撫賊。賊益狂逞,盤牙江北,南都震驚。七月擢可法右僉都御史,巡撫安
慶、廬州、太平、池州四府,及河南之光州、光山、固始、羅田,湖廣之蘄州、
廣濟、黃梅,江西之德化、湖口諸縣,提督軍務,設額兵萬人。賊已東陷和州、
含山、定遠、六合,犯天長、盱眙,趨河南。可法奏免被災田租。冬,部將汪雲
鳳敗賊潛山,京軍復連破老回回舒城、廬江,賊遁入山。時監軍僉事湯開遠善擊
賊,可法東西馳御,賊稍稍避其鋒。十一年夏,以平賊逾期,戴罪立功。
可法短小精悍,面黑,目爍爍有光。廉信,與下均勞苦。軍行,士不飽不先
食,未授衣不先御,以故得士死力。連敗賊英山、六合,順天王乞降。十二年夏,
丁外艱去。服闋,起戶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代朱大典總督漕運,巡撫鳳陽、
淮安、揚州,劾罷督糧道三人,增設漕儲道一人,大浚南河,漕政大厘。拜南京
兵部尚書,參贊機務。因武備久弛,奏行更新八事。
十七年四月朔,聞賊犯闕,誓師勤王。渡江抵浦口,聞北都既陷,縞衣發喪。
會南都議立君,張慎言、呂大器、姜曰廣等曰:“福王由崧,神宗孫也,倫序當
立,而有七不可: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讀書、干預有司也。潞王常
訁芳,神宗侄也,賢明當立。”移牒可法,可法亦以為然。鳳陽總督馬士英潛與阮
大鋮計議,主立福王,咨可法,可法以七不可告之。而士英已與黃得功、劉良佐、
劉澤清、高傑發兵送福王至儀真,於是可法等迎王。五月朔,王謁孝陵、奉先殿,
出居內守備府。群臣入朝,王色赧欲避。可法曰:“王毋避,宜正受。”既朝,
議戰守。可法曰:“王宜素服郊次,發師北征,示天下以必報仇之義。”王唯唯。
明日再朝,出議監國事。張慎言曰:“國虛無人,可遂即大位。”可法曰:“太
子存亡未卜,倘南來若何?”誠意伯劉孔昭曰:“今日既定,誰敢復更?”可法
曰:“徐之。”乃退。又明日,王監國,廷推閣臣,眾舉可法、高弘圖、姜曰廣。
孔昭攘臂欲並列,眾以本朝無勛臣入閣例,遏之。孔昭勃然曰:“即我不可,馬
士英何不可?”乃並推士英。又議起廢,推鄭三俊、劉宗周、徐石麒。孔昭舉大
鋮,可法曰:“先帝欽定逆案,毋復言。”越二日,拜可法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
士,與士英、弘圖並命。可法仍掌兵部事,士英仍督師鳳陽。乃定京營制,如北
都故事,侍衛及錦衣衛諸軍,悉入伍操練。錦衣東西兩司房,及南北兩鎮撫司官,
不備設,以杜告密,安人心。
當是時,士英旦夕冀入相。及命下,大怒,以可法七不可書奏之王。而擁兵
入覲,拜表即行。可法遂請督師,出鎮淮、揚。十五日,王即位。明日,可法陛
辭,加太子太保,改兵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士英即以是日入直,議分江北為
四鎮。東平伯劉澤清轄淮、海,駐淮北,經理山東一路。總兵官高傑轄徐、泗,
駐泗水,經理開、歸一路。總兵官劉良佐轄鳳、壽,駐臨淮,經理陳、杞一路。
靖南伯黃得功轄滁、和,駐廬州,經理光、固一路。可法啟行,即遣使訪大行帝
後梓宮及太子二王所在,奉命祭告鳳、泗二陵。
可法去,士英、孔昭輩益無所憚。孔昭以慎言舉吳甡,嘩殿上,拔刀逐慎言。
可法馳疏解,孔昭卒扼甡不用。可法祭二陵畢,上疏曰:“陛下踐阼初,祗謁孝
陵,哭泣盡哀,道路感動。若躬謁二陵,親見泗、鳳蒿萊滿目,雞犬無聲,當益
悲憤。願慎終如始,處深宮廣廈,則思東北諸陵魂魄之未安;享玉食大庖,則思
東北諸陵麥飯之無展;膺圖受籙,則念先帝之集木馭朽,何以忽遘危亡;早朝晏
罷,則念先帝之克儉克勤,何以卒隳大業。戰兢惕厲,無時怠荒,二祖列宗將默
佑中興。若晏處東南,不思遠略,賢奸無辨,威斷不靈,老成投簪,豪傑裹足,
祖宗怨恫,天命潛移,東南一隅未可保也。”王嘉答之。
得功、澤清、傑爭欲駐揚州。傑先至,大殺掠,屍橫野。城中恟懼,登陴
守,傑攻之浹月。澤清亦大掠淮上。臨淮不納良佐軍,亦被攻。朝命可法往解,
得功、良佐、澤清皆聽命。乃詣傑。傑素憚可法,可法來,傑夜掘坎十百,埋暴
骸。旦日朝可法帳中,辭色俱變,汗浹背。可法坦懷待之,接偏裨以溫語,傑大
喜過望。然傑亦自是易可法,用己甲士防衛,文檄必取視而後行。可法夷然為具
疏,屯其眾於瓜洲,傑又大喜。傑去,揚州以安,可法乃開府揚州。
六月,大清兵擊敗賊李自成,自成棄京師西走。青州諸郡縣爭殺偽官,據城
自保。可法請頒監國、登極二詔,慰山東、河北軍民心。開禮賢館,招四方才智,
以監紀推官應廷吉領其事。八月出巡淮安,閱澤清士馬。返揚州,請餉為進取資。
士英靳不發,可法疏趣之。因言:“邇者人才日耗,仕途日淆,由名心勝而實意
不修,議論多而成功少。今事勢更非昔比,必專主討賊復仇。舍籌兵籌餉無議論,
舍治兵治餉無人才。有摭拾浮談、巧營華要者,罰無赦!”王優詔答之。
初,可法虞傑跋扈,駐得功儀真防之。九月朔,得功、傑構兵,曲在傑。
賴可法調劑,事得解。北都降賊諸臣南還,可法言:“諸臣原籍北土者,宜令赴
吏、兵二部錄用,否則恐絕其南歸之心。”又言:“北都之變,凡屬臣子皆有罪。
在北者應從死,豈在南者非人臣?即臣可法謬典南樞,臣士英叨任鳳督,未能悉
東南甲疾趨北援,鎮臣澤清、傑以兵力不支,折而南走。是首應重論者,臣等罪
也。乃因聖明繼統,釒未鉞未加,恩榮疊被。而獨於在北諸臣毛舉而概繩之,豈
散秩閒曹,責反重於南樞、鳳督哉。宜摘罪狀顯著者,重懲示儆。若偽命未污,
身被刑辱,可置勿問。其逃避北方、俳徊而後至者,許戴罪討賊,赴臣軍前酌用。
”廷議並從之。
傑居揚州,桀驁甚。可法開誠布公,導以君臣大義。傑大感悟,奉約束。十
月,傑帥師北征。可法赴清江浦,遣官屯田開封,為經略中原計。諸鎮分汛地,
自王家營而北至宿遷,最衝要,可法自任之,築壘緣河南岸。十一月四日,舟次
鶴鎮,諜報我大清兵入宿遷。可法進至白洋河,令總兵官劉肇基往援。大清兵還
攻邳州,肇基復援之,相持半月而解。
時自成既走陝西,猶未滅,可法請頒討賊詔書,言:
自三月以來,大仇在目,一矢未加。昔晉之東也,其君臣日圖中原,而僅保
江左;宋之南也,其君臣盡力楚、蜀,而僅保臨安。蓋偏安者,恢復之退步,未
有志在偏安,而遽能自立者也。大變之初,黔黎灑泣,紳士悲哀,猶有朝氣。今
則兵驕餉絀,文恬武嬉,頓成暮氣矣。河上之防,百未經理,人心不肅,威令不
行。復仇之師不聞及關、陝,討賊之詔不聞達燕、齊。君父之仇,置諸膜外。夫
我即卑宮菲食,嘗膽臥薪,聚才智精神,枕戈待旦,合方州物力,破釜沉舟,尚
虞無救。以臣觀廟堂謀畫,百執事經營,殊未盡然。夫將所以能克敵者,氣也;
君所以能御將者,志也。廟堂志不奮,則行間氣不鼓。夏少康不忘出竇之辱,漢
光武不忘爇薪之時。臣願陛下為少康、光武,不願左右在位,僅以晉元、宋高之
說進也。
先皇帝死於賊,恭皇帝亦死於賊,此千古未有之痛也。在北諸臣,死節者無
多;在南諸臣,討賊者復少。此千古未有之恥也。庶民之家,父兄被殺,尚思穴
胸斷<月豆>,得而甘心,況在朝廷,顧可漠置。臣願陛下速發討賊之詔,責臣與諸
鎮悉簡精銳,直指秦關,懸上爵以待有功,假便宜而責成效,絲綸之布,痛切淋
漓,庶海內忠臣義士,聞而感憤也。
國家遘此大變,陛下嗣登大寶,與先朝不同。諸臣但有罪之當誅,曾無功之
足錄。今恩外加恩未已,武臣腰玉,名器濫觴。自後宜慎重,務以爵祿待有功,
庶猛將武夫有所激厲。兵行最苦無糧,搜括既不可行,勸輸亦難為繼。請將不急
之工程,可已之繁費,朝夕之燕衎,左右之進獻,一切報罷。即事關典禮,亦宜
概從節省。蓋賊一日未滅,即有深宮曲房,錦衣玉食,豈能安享!必刻刻在復仇
雪恥,振舉朝之精神,萃萬方之物力,盡並於送將練兵一事,庶人心可鼓,天意
可回。
可法每繕疏,循環諷誦,聲淚俱下,聞者無不感泣。
比大清兵已下邳、宿,可法飛章報。士英謂人曰:“渠欲敘防河將士功耳。”
慢弗省。而諸鎮逡巡無進師意,且數相攻。明年,是為大清順治之二年,正月,
餉缺,諸軍皆飢。頃之,河上告警。詔良佐、得功率師扼潁、壽,傑進兵歸、徐。
傑至睢州,為許定國所殺。部下兵大亂,屠睢旁近二百里殆盡。變聞,可法流涕
頓足嘆曰:“中原不可為矣。”遂如徐州,以總兵李本身為提督,統傑兵。本身
者,傑甥也。以胡茂順為督師中軍,李成棟為徐州總兵,諸將各分地,又立傑子
元爵為世子,請恤於朝。軍乃定。傑軍既還,於是大梁以南皆不守。土英忌可法
威名,加故中允衛胤文兵部右侍郎,總督興平軍,以奪可法權。胤文,傑同鄉也,
陷賊南還,傑請為己監軍。傑死,胤文承士英旨,疏誚可法。士英喜,故有是命,
駐揚州。二月,可法還揚州。未至,得功來襲興平軍,城中大懼。可法遣官講解。
乃引去。
時大兵已取山東、河南北,逼淮南。四月朔,可法移軍駐泗州,護祖陵。將
行,左良玉稱兵犯闕,召可法入援。渡江抵燕子磯,得功已敗良玉軍。可法乃趨
天長,檄諸將救盱眙。俄報盱眙已降大清,泗州援將侯方岩全軍沒。可法一日夜
奔還揚州。訛傳定國兵將至,殲高氏部曲。城中人悉斬關出,舟楫一空。可法檄
各鎮兵,無一至者。二十日,大清兵大至,屯班竹園。明日,總兵李棲鳳、監軍
副使高岐鳳拔營出降,城中勢益單。諸文武分陴拒守。舊城西門險要,可法自守
之。作書寄母妻,且曰:“死葬我高皇帝陵側。”越二日,大清兵薄城下,炮擊
城西北隅,城遂破。可法自刎不殊,一參將擁可法出小東門,遂被執。可法大呼
曰:“我史督師也。”遂殺之。揚州知府任民育,同知曲從直、王纘爵,江都知
縣周志畏、羅伏龍,兩淮鹽運使楊振熙,監餉知縣吳道正,江都縣丞王志端,賞
功副將汪思誠,幕客盧渭等皆死。
可法初以定策功加少保兼太子太保,以太后至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敘江北戰
功加少師兼太子太師,擒劇盜程繼孔功加太傅,皆力辭,不允。後以宮殿成,加
太師,力辭,乃允。可法為督師,行不張蓋,食不重味,夏不箑,冬不裘,寢不
解衣。年四十餘,無子,其妻欲置妾。太息曰:“王事方殷,敢為兒女計乎!”
歲除遣文牒,至夜半,倦索酒。庖人報殽肉已分給將士,無可佐者,乃取鹽鼓下
之。可法素善飲,數斗不亂,在軍中絕飲。是夕,進數十觥,思先帝,泫然淚下,
憑几臥。比明,將士集轅門外,門不啟,左右遙語其故。知府民育曰:“相公此
夕臥,不易得也。”命鼓人仍擊四鼓,戒左右毋驚相公。須臾,可法寤,聞鼓聲,
大怒曰:“誰犯吾令!”將士述民育意,乃獲免。嘗孑處鈴閣或舟中,有言宜警
備者,曰:“命在天。”可法死,覓其遺骸。天暑,眾屍蒸變,不可辯識。逾年,
家人舉袍笏招魂,葬於揚州郭外之梅花領。其後四方弄兵者,多假其名號以行,
故時謂可法不死雲。
可法無子,遺命以副將史德威為之後。有弟可程,崇禎十六年進士。擢庶吉
士。京師陷,降賊。賊敗,南歸,可法請置之理。王以可法故,令養母。可程遂
居南京,後流寓宜興,閱四十年而卒。
任民育,字時澤,濟寧人。天啟中鄉舉,善騎射。真定巡撫徐標請於朝,用
為贊畫,理屯事。真定失,南還。福王時,授亳州知州。以才擢揚州知府,可法
倚之。城破,緋衣端坐堂上,遂見殺,闔家男婦盡赴井死。
從直,遼東人,與其子死東門。纘爵,鄞人,工部尚書佐孫。志畏,亦鄞人,
進士,年少好氣,數遭傑將士窘辱,求解職。會伏龍至,可法命代之。伏龍,新
喻人。故梓潼知縣,受代甫三日。振熙,臨海人。道正,餘姚人。志端,孝豐人。
思誠,字純一,貴池人。
渭,字渭生,長洲諸生,可法出鎮淮、揚,謂等伏闕上書,言:“秦檜在內,
李綱居外,宋終北轅。”不納。居禮賢館久,可法才渭。渭方歲貢,當得官,不
受職,而擬授崑山歸昭等二十餘人為通判、推官、知縣。甫二旬,城陷,渭監守
鈔關,投於河。昭死西門,從死者十七人。
時同守城死者,又有遵義知府何剛、庶吉士吳爾壎。而揚州諸生殉養者,
有高孝纘、王士琇、王纘、王績、王續等。又有武生戴之藩、醫者陳天拔、畫士
陸愉、義兵張有德、市民馮應昌、舟子徐某,並自盡。他婦女死節者,不可勝紀。
何剛,字愨人,上海人。崇禎三年舉於鄉。見海內大亂,慨然有濟世之志。
交天下豪俊,與東陽許都善,語之曰:“子所居天下精兵處,盍練一旅以待用。”
都諾而去。
十七年正月,入都上書,言:“國家設制科,立資格,以約束天下豪傑。此
所以弭亂,非所以戡亂也。今日救生民,匡君國,莫急於治兵。陛下誠簡強壯英
敏之士,命知兵大臣教習之,講韜鈐,練筋骨,拓膽智,時召而試之。學成優其
秩,寄以兵柄,必能建奇功。臣讀戚繼光書,繼光數言義烏、東陽兵可用。誠得
召募數千,加之訓練,準繼光遺法,分布河南郡縣,大寇可平。”因薦都及錢塘
進士姚奇胤、桐城諸生周岐、陝西諸生劉湘客、絳州舉人韓霖。帝壯其言,即擢
剛職方主事,募兵金華。而都作亂已前死,霖亦為賊用,剛不知,故並薦之。
剛出都,都城陷,馳還南京。先是,賊逼京師,剛友陳子龍、夏允彝將聯海
舟達天津,備緩急,募卒二千人,至是令剛統之。子龍入為兵科,言防江莫如水
師,更乞廣行召募,委剛訓練,從之。剛乃上疏言:“臣請陛下三年之內,宮室
不必修,百官禮樂不必備。惟日救天下才,智者決策,廉者理財,勇者禦敵。爵
賞無出此三者,則國富兵強,大敵可服。若以驕悍之將馭無制之兵,空言恢復,
是卻行而求前也。優遊歲月,潤色偏安,錮豪傑於草間,迫梟雄為盜賊,是株守
以待盡也。惟廟堂不以浮文取士,而以實績課人,則真才皆為國用,而議論亦省
矣。分遣使者羅草澤英豪,得才多者受上賞,則梟傑皆畢命封疆,而盜魁亦少矣。
東南人滿,徙之江北,或賜爵,或贖罪,則豪右皆盡力南畝,而軍餉亦充矣。”
時不能用。
尋進本司員外郎,以其兵隸史可法。可法大喜得剛,剛亦自喜遇可法知已。
士英惡之,出剛遵義知府。可法垂涕曰:“子去,吾誰仗?”剛亦泣,願死生無
相背。逾月,揚州被圍,佐可法拒守。城破,投井死。
吳爾壎,崇德人。崇禎十六年進士,授庶吉士。賊敗南還,謁可法,請從
軍贖罪,可法遂留參軍事。其父子屏方督學福建,爾壎斷一指畀故人祝淵曰:
“君歸語我父母,悉出私財畀我餉軍。我他日不歸,以指葬可也。”從高傑北征
至睢州,傑被難,爾壎流寓祥符。遇一婦人,自言福王妃。爾壎因守臣附疏
以進,詔斥其妄言,逮之,可法為救免。後守揚州新城,投井死。
高弘圖,字研文,膠州人。萬曆三十八年進士。授中書舍人,擢御史。柧
棱自持,不依麗人。天啟初,陳時政八患,請用鄒元標、趙南星。巡按陝西,題
薦屬吏,趙南星糾之,弘圖不能無望,代還,移疾去。魏忠賢亟攻東林,其黨以
弘圖嘗與南星有隙,召起弘圖故官。入都,則楊漣、左光斗、魏大中等已下詔獄,
鍛鍊嚴酷。弘圖果疏論南星,然言“國是已明,雷霆不宜頻擊”,“詔獄諸臣,
生殺宜聽司敗法”,則頗謂忠賢過當者。疏中又引漢元帝乘船事,忠賢方導帝游
幸,不悅,矯旨切責之。後諫帝毋出蹕東郊,又極論前陝西巡撫喬應甲罪,又嘗
語刺崔呈秀。呈秀、應甲皆忠賢黨,由是忠賢大怒,擬順天巡按不用。弘圖乞歸,
遂令閒住。
莊烈帝即位,起故官。劾罪田詔、劉志選、梁夢環。擢太僕少卿,復移疾去。
三年春,召拜左僉都御史,進左副都御史。五年遷工部右侍郎。方入署,總理戶、
工二部中官張彝憲來會,弘圖恥之,不與共坐,七疏乞休。帝怒,遂削籍歸,家
居十年不起。
十六年,召拜南京兵部右侍郎,就遷戶部尚書。明年三月,京師陷,福王立,
改弘圖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疏陳新政八事。一,宣義問。請聲逆賊之罪,鼓
發忠義。一,勤聖學。請不俟釋服,日御講筵。一,設記注。請召詞臣入侍,日
記言動。一,睦親藩。請如先朝踐極故事,遣官齎璽書慰問。一,議廟祀。請權
附列聖神主於奉先殿,仍於孝陵側望祀列聖山陵。一,嚴章奏。請禁奸宄小人借
端妄言,脫罪僥倖。一,收人心。請蠲江北、河南、山東田租,毋使賊徒藉口。
一,擇詔使。請遣官招諭朝鮮,示牽制之勢。並褒納焉。
當是時,朝廷大議多出弘圖手。馬士英疏薦阮大鋮,弘圖不可。士英曰:“
我自任之。”乃命大鋮假冠帶陛見。大鋮入見,歷陳冤狀,以弘圖不附東林引為
證。弘圖則力言逆案不可翻,大鋮、士英並怒。一日,閣中語及故庶吉士張溥,
士英曰:“我故人也,死,酹而哭之。”姜曰廣笑曰:“公哭東林者,亦東林耶?
”士英曰:“我非畔東林者,東林拒我耳。”弘圖因縱臾之,士英意解。而劉宗
周劾疏自外至,大鋮宣言曰廣實使之,於是士英怒不可止。而薦張捷、謝升之疏
出,朝端益水火矣。內札用戶部侍郎張有譽為尚書,弘圖封還,具奏力諫,卒以
廷推簡用。中官議設東廠,弘圖爭不得。遂乞休,不許,加太子少師,改戶部尚
書,文淵閣。尋以太后至,進太子太保。
其年十月,弘圖四疏乞休,乃許之。弘圖既謝政,無家可歸,流寓會稽。國
破,逃野寺中,絕粒而卒。
姜曰廣,字居之,新建人。萬曆末,舉進士,授庶吉士,進編修。天啟六年
奉使朝鮮,不攜中國一物往,不取朝鮮一錢歸,朝鮮人為立懷潔之碑。明年夏,
魏忠賢黨以曰廣東林,削其藉。崇禎初,起右中充。九年,積官至吏部右侍郎。
坐事左遷南京太常卿,遂引疾去。十五年,起詹事,掌南京翰林院。莊烈帝嘗言:
“曰廣在講筵,言詞激切,朕知其人。”每優容之。
北都變聞,諸大臣議所立。曰廣、呂大器用周鑣、雷縯祚言,主立潞王,
而諸帥奉福藩至江上。於是文武官並集內官宅,韓贊周令各署名籍。曰廣曰:“
卷二百七十四  列傳第一百六十二_明史原文_國學 史部遽,請祭告奉先殿而後行。”明日至奉先殿,諸勛臣語侵史可法,曰廣呵之,
於是群小鹹目攝曰廣。廷推閣臣,以曰廣異議不用,用史可法、高弘圖、馬士英。
及再推詞臣,以王鐸、陳子壯、黃道周名上,而首曰廣。乃改曰廣禮部尚書兼東
閣大學士,與鐸並命。鐸未至,可法督師揚州,曰廣與弘圖協心輔政。而士英挾
擁戴功,內結勛臣朱國弼、劉孔昭、趙之龍,外連諸鎮劉澤清、劉良佐等,謀擅
朝權,深忌曰廣。
未幾,士英特薦起阮大鋮。曰廣力爭不得,遂乞休,言:
前見文武交競,既慚無術調和;近睹逆案忽翻,又愧不能寢弭。遂棄先帝十
七年之定力,反陛下數日前之明詔。臣請以前事言之。臣觀先帝之善政雖多,而
以堅持逆案為尤美;先帝之害政間有,而以頻出口宣為亂階。用閣臣內傳矣,用
部臣勛臣內傳矣,用大將用言官內傳矣。而所得閣臣,則淫貪巧猾之周延儒也,
逢君朘民奸險刻毒之溫體仁、楊嗣昌也,偷生從賊之魏藻德也;所得部臣,則陰
邪貪狡之王永光、陳新甲;所得勛臣,則力阻南遷盡撤守御狂稚之李國禎;所得
大將,則紈絝支離之王朴、。倪寵;所得言官,則貪橫無賴之史褷、陳啟新也。
凡此皆力排眾議,簡目中旨,後效可睹。
今又不然。不必僉同,但求面對,立談取官。陰奪會推之柄,陽避中旨之名,
決廉恥之大防,長便佞之惡習。此豈可訓哉!
臣待罪綸扉,苟好盡言,終蹈不測之禍。聊取充位,又來鮮恥之譏。願乞骸
骨還鄉里。
得旨慰留,士英、大鋮等滋不悅。國弼、孔昭遂以誹謗先帝,誣衊忠臣李國
禎為言,交章攻之。
劉澤清故附東林,擁立議起,亦主潞王。至是入朝,則力詆東林以自解免。
且曰:“中興所恃在政府。今用輔臣,宜令大帥僉議。”曰廣愕然。越數日,澤
清疏劾呂大器、雷縯祚,而薦張捷、鄒之麟、張孫振、劉光斗等。已,又請免
故輔周延儒髒。曰廣曰:“是欲漸乾朝政也。”乃下部議,竟不許。
曰廣嘗與士英交詆王前。宗室朱統釒類者,素無行,士英啖以官,使擊曰廣。
澤清又假諸鎮疏攻劉宗周及曰廣,以三案舊事及迎立異議為言,請執下法司,正
謀危君父之罪。頃之,統釒類復劾曰廣五大罪,請並劉士楨、王重、楊廷麟、劉
宗周、陳必謙、周鑣、雷縯祚置之理,必謙、鑣以是逮。曰廣既連遭誣衊,屢
疏乞休,其年九月始得請。入辭,諸大臣在列。曰廣曰:“微臣觸忤權奸,自分
萬死,上恩寬大,猶許歸田。臣歸後,願陛下以國事為重。”士英熟視曰廣,詈
曰:“我權奸,汝且老而賊也。”既出,復於朝堂相詬詈而罷。
曰廣骨鯁,扼於憸邪,不竟其用,遂歸。其後左良玉部將金聲桓者,已降
於我大清,既而反江西,迎曰廣以資號召。聲桓敗,曰廣投偰家池死。
周鑣,字仲馭,金壇人。父秦峙,雲南布政使。鑣舉鄉試第一,崇禎元年成
進士,授南京戶部主事,榷稅蕪湖。憂歸,服闋,授南京禮部主事。極論內臣言
官二事,言:“張彝憲用而高弘圖、金鉉罷,王坤用而魏呈潤、趙東曦斥,鄧希
詔用而曹文衡罷閒,王弘祖、李曰輔、熊開元罹罪。每讀邸報,半屬內侍溫綸。
自今鍛鍊臣子,委褻天言,祗徇中貴之心,臣不知何所極也。言官言出禍隨,黃
道周諸臣薦賢不效,而惠世揚、劉宗周勿獲進;華允誠諸臣驅奸無濟,而陳於廷、
姚希孟、鄭三俊皆蒙譴。每奉嚴諭,率皆直臣封章。自今播棄忠良,獎成宵小,
祗快奸人之計,臣益不知何所極矣。”帝怒斥為民,鑣由是名聞天下。
初,鑣世父尚書應秋、叔父御史維持,以附魏忠賢並麗逆案,鑣恥之。通籍
後,即交東林,矯矯樹名節。及被放,與宣城沈壽民讀書茅山,廷臣多論薦之。
十五年起禮部主事,進郎中,為吏部尚書鄭三俊所倚。然為人好名,頗飾偽,給
事中韓如愈疏論之,罷歸。
福王立於南京。馬士英既逐呂大器,以鑣及雷縯祚曾立潞王議,令朱統
釒類劾曰廣,因言鑣、縯祚等皆曰廣私黨,請悉置於理,遂令逮治。而士英劾鑣
從弟鍾從逆,並及鑣。鍾亦逮治。阮大鋮居金陵時,諸生顧杲等出《留都防亂公
揭》討之,主之者鑣也,大鋮以故恨鑣。鑣獄急,屬御史陳丹衷求解於士英,為
緝事者所獲,丹衷出為長沙知州。於是察處御史羅萬爵希大鋮指,上疏痛詆鑣。
而光祿卿祁逢吉,鑣同邑人,見人輒詈鑣,遂得為戶部侍郎。亡何,左良玉稱兵
檄討士英罪,言引用大鋮,構陷鑣、縯祚,鍛鍊周內。士英、大鋮益怒。大
鋮謂鑣實召良玉兵,王乃賜鑣、縯祚自盡,鍾棄市。
雷縯祚,太湖人。崇禎三年舉於鄉。十三年夏,帝思破格用人,而考選止
及進士,特命舉人貢生就試教職者,悉用為部寺司屬推官知縣,凡二百六十三人,
號為庚辰特用。而縯祚得刑部主事。明年三月劾楊嗣昌六大罪可斬,鳳陽總督
朱大典、安慶巡撫鄭二陽、河南巡撫高名衡、山東巡撫王公弼宜急易,帝不悅。
十五年擢武德道兵備僉事。山東被兵,縯祚守德州,有詔獎勵。乃疏劾督師範
志完縱兵淫掠,折除軍餉,構結大黨。帝心善其言,以淫掠事責兵部,而令縯
祚再陳。志完者,首輔周延儒門生也,縯祚意有所忌,久不奏。
明年五月,延儒下廷議,寅祚乃奏言:“志完兩載僉事,驟陟督師,非有大
黨,何以至是。大僚則尚書范景文等,詞林則諭德方拱乾等,言路則給事中朱徽、
沈胤培、袁彭年等,皆其黨也。方德州被攻,不克去,掠臨清,又五日,志完始
至。聞後部破景州,則大懼,欲避入德州城。漏三下,邀臣議。臣不聽,志完乃
偕流寓詞臣拱乾見臣南城古廟。臣告以督師非入城官,薊州失事,由降丁內潰,
志完不懌而去。若夫座主當朝,罔利曲庇,只手有燎原之勢,片語操生死之權,
稱功頌德,遍於班聯。臣不忍見陛下以周、召待大臣,而大臣以嚴嵩、傅國觀自
待也。臣外藩小吏,乙榜孤蹤,不言不敢,盡言不敢,感陛下虛懷俯納,故不避
首輔延儒與舉國媚附時局,略進一言。至中樞主計請餉必饋常例,天下共知,他
乾沒更無算。”
疏入,帝益心動。命議舊計臣李待問、傅淑訓,樞臣張國維及戶科荊永祚,
兵科沈迅、張嘉言罪,而召縯祚陛見。越數日,抵京。又數日入封,召志完、
拱乾質前疏中語,拱乾為志完辨,帝頷之。問縯祚稱功頌德者誰,對曰:“延
儒招權納賄,如起廢、清獄、蠲租,皆自居為功。考選台諫,盡收門下。凡求總
兵巡撫者,必先賄幕客董廷獻。”帝怒,逮廷獻,誅志完,而令縯祚還任。
縯祚尋以憂去。
福王時,統釒類劾曰廣,因及之,遂逮治。明年四月與鑣同賜自盡。故事,
小臣無賜自盡者。因良玉兵東下,故大鋮輩急殺之。
贊曰:史可法憫國步多艱,忠義奮發,提兵江滸,以當南北之沖,四鎮棋布,
聯絡聲援,力圖興復。然而天方降割,權臣掣肘於內,悍將跋扈於外,遂致兵頓
餉竭,疆圉曰蹙,孤城不保,志決身殲,亦可悲矣!高弘圖、姜曰廣皆蘊忠謀,
協心戮力,而扼於權奸,不安其位。蓋明祚傾移,固非區區一二人之所能挽也。
卷二百七十四  列傳第一百六十二_明史原文_國學 史部0
卷二百七十四  列傳第一百六十二_明史原文_國學 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