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中之下 五行志第七中之下
傳曰:“視之不明,是謂不哲,厥咎舒,厥罰恆奧,厥極疾。時則有草妖,
時則有蠃蟲之孽,時則有羊禍,時則有目疴,時則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
“視之不明,是謂不哲”,哲,知也。《詩》云:“爾德不明,以亡陪亡卿;
不明爾德,以亡背亡仄。”言上不明,暗昧蔽惑,則不能知善惡,親近勻,長同
類,亡功者受賞,有罪者不殺,百官廢亂,失在舒緩,故其咎舒也。盛夏日長,
暑以養物,政弛緩,故其罰常奧也。奧則冬溫,春夏不和,傷病民人,故極疾也。
誅不行則霜不殺草,繇臣下則殺不以時,故有草妖。凡妖,貌則以服,言則以詩,
聽則以聲。視則以色者,五色物之大分也,在於眚祥,故聖人以為草妖,失秉之
明者也。溫奧生蟲,故有蠃蟲之孽,謂螟螣之類當死不死,未當生而生,或多於
故而為災也。劉歆以為屬思心不容。於《易》,剛而包柔為“離”,“離”為火
為目。羊上角下蹄,剛而包柔,羊大目而為精明,視氣毀故有羊禍。一曰,暑歲
羊多疫死,及為怪,亦是也。及人,則多病目者,故有目疴。火色赤,故有赤眚
赤祥。凡視傷者病火氣,火氣傷則水沴之。其極疾者,順之,其福曰壽。劉歆視
傳曰有羽蟲之孽,雞禍。說以為於天文南方喙為鳥星,故為羽蟲;禍亦從羽,故
為雞;雞於《易》自在“巽”。說非是。庶征之恆奧,劉向以為《春秋》亡冰也。
小奧不書,無冰然後書,舉其大者也。京房《易傳》曰:“祿不遂行茲謂欺,厥
咎奧,雨雪四至而溫。臣安祿樂逸茲謂亂,奧而生蟲。知罪不誅茲謂舒,其奧,
夏則暑sha6*人。冬則物華實。重過不誅,茲謂亡征,其咎當寒而奧六日也。”
桓公十五年“春,亡冰”。劉向以為周春,今冬也。先是,連兵鄰國,三戰
而再敗也,內失百姓,外失諸侯,不敢行誅罰,鄭伯突篡兄而立,公與相親,長
養同類,不明善惡之罰也。董仲舒以為象夫人不正,陰失節也。
成公元年“二月,無冰”。董仲舒以為方有宣公之喪,君臣無悲哀之心,而
炕陽,作丘甲。劉向以為時公幼弱,政舒緩也。
襄公二十八年“春,無冰”。劉向以為先是公作三軍,有侵陵用武之意,於
是鄰國不和,伐其三鄙,被兵十有餘年,因之以饑饉,百姓怨望,臣下心離,公
懼而弛緩,不敢行誅罰,楚有夷狄行,公有從楚心,不明善惡之應。董仲舒指略
同。一曰,水旱之災,寒暑之變,天下皆同,故曰“無冰”,天下異也。桓公殺
兄弒君,外成宋亂,與鄭易邑,背畔周室。成公時,楚橫行中國,王札子殺召伯、
毛伯,晉敗天子之師之貿戎,天子皆不能討。襄公時,天下諸侯之大夫皆執國權,
君不能制。漸將日甚,善惡不明,誅罰不行,周失之舒,秦失之急,故周衰亡寒
歲,秦滅亡奧年。
武帝元狩六年冬,亡冰。先是,比年遣大將軍衛青、霍去病攻祁連,絕大幕,
窮追單于,斬首十餘萬級,還,大行慶賞。乃閔海內勤勞,是歲遣博士褚大等六
人持節巡行天下,存賜鰥寡,假與乏困,舉遺逸獨行君子詣行在所。郡國有以為
便宜者,上丞相、御史以聞。天下鹹喜。
昭帝始元二年冬,亡冰。是時上年九歲,大將軍霍光秉政,始行寬緩,欲以
說下。
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隕霜不殺草”。劉歆以為草妖也。劉向以為今十月,
周十二月。於《易》,五為天位,君位,九月陰氣至,五通於天位,其卦為“剝”,
剝落萬物,始大殺矣,明陰從陽命,臣受君令而後殺也。今十月隕霜而不能殺草,
此君誅不行,舒緩之應也。是時,公子遂顓權,三桓始世官,天戒若曰,自此之
後,將皆為亂矣。文公不寤,其後遂殺子赤,三家逐昭公。董仲舒指略同。京房
《易傳》曰:“臣有緩茲謂不順,厥異霜不殺也。”
《書序》曰:“伊陟相太戊,亳有祥桑穀共生。”傳曰:“俱生乎朝,七日
而大拱。伊陟戒以修德,而木枯。”劉向以為殷道既衰,高宗承敝而起,盡涼陰
之哀,天下應之,既獲顯榮,怠於政事,國將危亡,故桑穀之異見。桑猶喪也,
穀猶生也,殺生之秉失而在下,近草妖也。一曰,野木生朝而暴長,小人將暴在
大臣之位,危亡國家,象朝將為虛之應也。
《書序》又曰:“高宗祭成湯,有蜚雉登鼎耳而雊。”祖己曰:“惟先假王,
正厥事。”劉向以為雉雊鳴者雄也,以赤色為主。於《易》,“離”為雉,雉,
南方,近赤祥也。劉歆以為羽蟲之孽。《易》有“鼎卦”,鼎,宗廟之器,主器
奉宗廟者長子也。野鳥自外來,入為宗廟器主,是繼嗣將易也。一曰,鼎三足,
三公象,而以耳行。野鳥居鼎耳,小人將居公位,敗宗廟這祀。野木生朝,野鳥
入廟,敗亡之異也。武丁恐駭,謀於忠賢,修德而正事,內舉傅說,授以國政,
外伐鬼方,以安諸夏,故能攘木、鳥之妖,致百年之壽,所謂“六沴作見,若是
共御,五福乃降,用章於下”者也。一曰,金沴木曰木不曲直。
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李梅實”。劉向以為周十二月,今十月也,李梅當
剝落,今fan6*華實,近草妖也。先華而後實,不書華,舉重者也。陰成陽事,象臣
顓君作威福。一日,冬當殺,反生,象驕臣當誅,不行其罰也。故冬華者,象臣
邪謀有端而不成,至於實,則成矣。是時僖公死,公子遂顓權,文公不寤,後有
子赤之變。一曰,君舒緩甚,奧氣不臧,則華實復生。董仲舒以為李梅實,臣下
強也。記曰:“不當華而華,易大夫;不當實而實,易相室。”冬,水王,木相,
故象大臣。劉歆以為庶征皆以蟲為孽,思心蠃蟲孽也。李梅實,屬草妖。
惠帝五年十月,桃李華,棗實。昭帝時,上林苑中大柳樹斷仆地,一朝起立,
生枝葉,有蟲食其葉,成文字,曰“公孫病已立”。又,昌邑王國社有枯樹復生
枝葉。眭孟以為,木陰類,下民象,當有故廢之家公孫氏從民間受命為天子者。
昭帝富於春秋,霍光秉政,以孟妖言,誅之。後昭帝崩,無子,征昌邑王賀嗣位,
狂亂失道,光廢之,更立昭帝兄衛太子之孫,是為宣帝。宣帝本名病已。京房
《易傳》曰:“枯楊生稊,枯木復生,人君亡子。”
元帝初元四年,皇后曾祖父濟南東平陵王伯墓門梓柱卒生枝葉,上出屋。劉
向以為王氏貴盛,將代漢家之象也。後王莽篡位,自說之曰:“初元四年,莽生
之歲也,當漢九世火德之厄,而有此祥興於高祖考之門。門為開通,梓猶子也,
言王氏當有賢子開通祖統,起於柱石大臣之位,受命而王之符也。”
建昭五年,兗州刺史浩賞禁民私所自立社。山陽橐茅鄉社有大槐樹,吏伐斷
之,其夜樹復立其故處。成帝永始元年二月,河南街郵樗樹生支如人頭,眉、目、
須皆具亡發、耳。哀帝建平三年十月,汝南西平遂陽鄉柱仆地,生支如人形,身
青黃色,面白,頭有鬚髮,稍長大,凡長六寸一分。京房《易傳》曰:“王德衰,
下人將起,則有木生為人狀。”
哀帝建平三年,零陵有樹僵地,圍丈六尺,長十丈七尺。民斷其本,長九尺
余,皆枯。三月,樹卒自立故處。京房《易傳》曰:“棄正作淫,厥妖木斷自屬。
妃後有顓,木仆反立,斷枯復生。天辟惡之。”
元帝永光二年八月,天雨草,而葉相摎結,大如彈丸。平帝元始三年正月,
天雨草,狀如永光時,京房《易傳》曰:“君吝於祿,信衰賢去,厥妖天雨草。”
昭公二十五年“夏,有雊鵒來巢”。劉歆以為,羽蟲之孽‘其色黑,又黑祥
也,視不明、聽不聰之罰也。劉向以為,有蜚有蜮不言來者,氣所生,所謂眚也;
雊鵒言來者,氣所致,所謂祥也。雊鵒,夷狄穴藏之禽,來至中國,不穴而巢,
陰居陽位,象季氏將逐昭公,去宮室而居外野也。雊鵒白羽,旱之祥也;穴居而
好水,黑色,為主急之應也。天戒若曰,既失眾,不可急暴;急暴,陰將持節陽
以逐爾,去宮室而居外野矣。昭不寤,而舉兵圍季氏,為季氏所敗,出奔於齊,
遂死於外野。董仲舒指略同。
景帝三年十一月,有白頸烏與黑烏群斗楚國呂縣,白頸不勝,墮泗水中,死
者數千。劉向以為近白黑祥也。時楚王戊暴逆無道,刑辱申公,與吳王謀反。烏
群斗者,師戰之象也。白頸者小,明小者敗也。墮於水者,將死水地。王戊不寤,
遂舉兵應吳,與漢大戰,兵敗而走,至於丹徒,為越人所斬,墮死於水之效也。
京房《易傳》曰:“逆親親,厥妖白黑烏斗於國。”
昭帝元鳳元年,有烏與鵲斗燕王宮中池上,烏墮池死,近黑祥也。時燕王旦
謀為亂,遂不改寤,伏辜而死。楚、燕皆骨肉藩臣,以驕怨而謀逆,俱有烏鵲斗
死之祥,行同而占合,此天人之明表也。燕一烏鵲斗於宮中而黑者死,楚以萬數
斗於野外而白者死,象燕陰謀未發,獨王zi6*殺於宮,故一烏水色者死,楚炕陽舉
兵,軍師大敗於野,故眾烏金色者死,天道精微之效也。京房《易傳》曰:“專
征劫殺,厥妖烏鵲斗。”
昭帝時有鵜鶘或曰禿鶖,集昌邑王殿下,王使人射殺之。劉向以為,水鳥色
青,青祥也,時,王馳騁無度,慢侮大臣,不敬至尊、有服妖之象,故青祥見也。
野鳥入處,宮室將空。王不悟,卒以亡。京房《易傳》曰:“辟退有德,厥咎狂,
厥妖水鳥集於國中。”
成帝河平元年二月庚子,泰山山桑谷有焚其巢。男子孫通等聞山中群鳥
鵲聲,往視,見巢然,盡墮地中,有三鷇燒死。樹大四圍,巢去地五丈
五尺。太守平以聞。色黑,近黑祥,貪虐之類也。《易》曰:“鳥焚其巢,
旅人先笑後號咷。”泰山,岱宗,五嶽之長,王者易姓告代之處也。天戒若勿
近貪虐之人,聽其賊謀,將生焚巢自害其子絕世易姓之禍。其後,趙蜚燕得幸,
立為皇后,弟為昭儀,姊妹專寵,聞後宮許美人,曹偉能生皇子也,昭儀大怒,
令上奪取而殺之,皆並殺其母。成帝崩,昭儀zi6*殺,事乃發覺,趙後坐誅。此焚
巢殺子後號咷之應也。一曰,王莽貪虐而任社稷之重,卒成易姓之禍雲。京房
《易傳》曰:“人君暴虐,鳥焚其舍。”
鴻嘉二年三月,博士行大射禮,有飛雉集於庭,歷階登堂而雊。後雉又集太
常、宗正、丞相、御史大夫、大司馬車騎將軍之府,又集未央宮承明殿屋上。時
大司馬車騎將軍王音、待詔寵等上言:“天地之氣,以類相應,譴告人君,甚微
而著。雉者聽察,先聞雷聲,故《月令》以紀氣。經載高宗雊雉之異,以明轉禍
為福之驗。今雉以博士行禮之日大眾聚會,飛集於庭,歷階登堂,萬眾睢睢,驚
怪連日。徑歷三公之府,太常宗正典宗廟骨肉之官,然後入宮。其宿留告曉人,
具備深切,雖人道相戒,何以過是!”後帝使中常侍晁閎詔音曰:“聞捕得雉,
毛羽頗摧折,類拘執者,得無人為之?”音復對曰:“陛下安得亡國之語?不知
誰主為佞諂之計,誣亂聖德如此者!左右阿諛甚眾,不待臣音復諂而足。公卿以
下,保位自守,莫有正言。如令陛下覺寤,懼大禍且至身,深責臣下,繩以聖法,
臣音當先受誅,豈有以自解哉!今即位十五年,繼嗣不立,日日駕車而出,失行
流聞,海內傳之,甚於京師。外有微行之害,內有疾病之憂,皇天數見災異,欲
人變更,終已不改。天尚不能感動陛下,臣子何望?獨有極言待死,命在朝暮而
已。如有不然,老母安得處所,尚何皇太后之有!高祖天下當以誰屬乎!宜謀於
賢知,克己復禮,以求天意,繼嗣可立,災變尚可銷也。”
成帝綏和二年三月,天水平襄有燕生爵,哺食至大,俱飛去。京房《易傳》
曰:“賊臣在國,厥咎燕生爵,諸侯銷。”一曰,生非其類,子不嗣世。
史記魯定公時,季桓子穿井,得土缶,中得蟲若羊,近羊禍也。羊者,地上
之物,幽於土中,象定公不用孔子而聽季氏,暗昧不明之應也。一曰,羊去野外
而拘土缶者,象魯君失其所而拘於季氏,季氏亦將拘於家臣也。是歲,季氏家臣
陽虎囚季桓子。後三年,陽虎劫公伐孟氏,兵敗,竊寶玉大弓而出亡。
《左氏傳》魯襄公時,宋有生女子赤而毛,棄之堤下,宋平公母共姬之御者
見而收之,因名曰棄。長而美好,納之平公,生子曰佐。後宋臣伊戾讒太子痤而
殺之。先是,大夫華元出奔晉,華弱奔魯,華臣奔陳,華合比奔衛。劉向以為時
則火災赤眚之明應也。京房《易傳》曰:“尊卑不別,厥妖女生赤毛。”
惠帝二年,天雨血於宜陽,一頃所,劉向以為赤眚也。時又冬雷,桃李華,
常奧之罰也。是時,政舒緩,諸呂用事,讒口妄行,殺三皇子,建立非嗣,及不
當立之王,退王陵、趙堯、周昌。呂太后崩,大臣共誅滅諸呂,殭屍流血。京房
《易傳》曰:“歸獄不解,茲謂追非,厥咎天雨血;茲謂不親,民有怨心,不出
三年,無其宗人。”又曰:“佞人祿,功臣僇,天雨血。”
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陽湖陵雨血,廣三尺。長五尺,大者如錢,小者如麻
子。後二年,帝崩。王莽擅朝,誅貴戚丁、傅,大臣董賢等皆放徙遠方,與諸呂
同象,誅死者少,雨血亦少。
傳曰:“聽之不聰,是謂不謀,厥咎急,厥罰恆寒,厥極貧。時則有鼓妖,
時則有魚孽,時則有豕禍,時則有耳疴,時則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
“聽之不聰,是謂不謀”,言上偏聽不聰,下情隔塞,則不能謀慮利害,失
在嚴急,故其咎急也。盛冬日短,寒以殺物,政促迫,故其罰常寒也。寒則不生
百穀,上下俱貧,故其極貧也。君嚴猛而閉下,臣戰慄而塞耳,則妄聞之氣發於
音聲,故有鼓妖。寒氣動,故有魚孽。雨以龜以孽,龜能陸處,非極陰也;魚去
水而死,極陰之孽也。於《易》,“坎”為豕,豕大耳而不聰察,聽氣毀,故有
豕禍也,一曰,寒歲豕多死,及為怪,亦是也。及人,則多病耳者,故有耳疴。
水色黑,故有黑眚黑祥。凡聽傷者病水氣,水氣病則火疴之。其極貧者,順之,
其福曰富。劉歆聽傳曰有介蟲孽也,庶征之恆寒。劉向以為春秋無其應,周之末
世舒緩微弱,政在臣下,奧暖而已,故籍秦以為驗。秦始皇即位尚幼,委政太后,
太后淫於呂不韋及嫪毒,封毒為長信侯,以太原郡為毒國,宮室苑囿自恣,政事
斷焉。故天冬雷,以見陽不禁閉,以涉危害,舒奧迫近之變也。始皇即冠,毒懼
誅作亂,始皇誅之,斬首數百級,大臣二十人,皆車裂以徇,夷滅其宗,遷四千
余家於房陵。是歲四月,寒,民有凍死者。數年之間,緩急如此,寒奧輒應,此
其效也。劉歆以為大雨雪,及未當雨雪而雨雪,及大雨雹,隕霜殺叔草,皆常寒
之罰也。劉向以為常雨屬貌不恭。京房《易傳》曰:“有德遭險,茲謂逆命,厥
異寒。誅過深,當奧而寒,盡六日,亦為雹,害正不誅,茲謂養賊,寒七十二日,
殺蜚禽。道人始去茲謂傷,其寒物無霜而死,湧水出。戰不量敵,茲謂辱命,其
寒雖雨物不茂。聞善不予,厥咎聾。”
桓公八年“十月,雨雪”。周十月,今八月也,未可以雪,劉向以為時夫人
有淫齊之行,而桓有妒媢之心,夫人將殺,其象見也。桓不覺寤,後與夫人俱
如齊而殺死。凡雨,陰也,雪又雨之陰也,出非其時,迫近象也。董仲舒以為象
夫人專恣,陰氣盛也。
釐公十年“冬,大雨雪”。劉向以為,先是釐公立妾為夫人,陰居陽位,陰
氣盛也。《公羊經》曰“大雨雹”。董仲舒以為,公脅於齊桓公,立妾為夫人,
不敢進群妾,故專一之象見諸雹,皆為有所漸脅也,行專一之政雲。
昭公四年“正月,大雨雪”。劉向以為,昭取於吳而為同姓,謂之吳孟子。
君行於上,臣非於下。又三家已強,皆賤公行,慢侮之心生。董仲舒以為季孫宿
任政,陰氣盛也。
文帝四年六月,大雨雪。後三歲,淮南王長謀反,發覺,遷,道死。京房
《易傳》曰:“夏雨雪,戒臣為亂。”
景帝中六年三月,雨雪。其六月,匈奴入上郡取苑馬,吏卒戰死者二千餘人。
明年,條侯周亞夫下獄死。
武帝元狩元年十二月,大雨雪,民多凍死。是歲,淮南、衡山王謀反,發覺,
皆zi6*殺。使者行郡國,治黨與,坐死者數萬人。
元鼎二年三月,雪,平地厚五尺。是歲,御史大夫張湯有罪zi6*殺,丞相嚴青
翟坐與三長史謀陷湯,青翟zi6*殺,三長史皆棄市。
元鼎三年三月水冰,四月雨雪,關東十餘郡人相食。是歲,民不占緡線有告
者,以半畀之。
元帝建昭二年十一月,齊、楚地大雪,深五尺。是歲,魏郡太守京房為石顯
所告,坐與妻父淮陽王舅張博、博弟光勸視淮陽王以不義。博要斬,光、房棄市,
御史大夫鄭弘坐免為庶人。成帝即位,顯伏辜,淮陽王上書冤博,辭語增加,家
屬徙者復得還。
建昭四年三月,雨雪,燕多死。谷永對曰:“皇后桑蠶以治祭服,共事天地
宗廟,正以是日疾風自西北,大寒雨雪,壞敗其功,以章不鄉。宜齋戒辟寢,以
深自責,請皇后就宮,鬲閉門戶,毋得擅上。且令眾妾人人更進,以時博施。皇
天說喜,庶幾可以得賢明之嗣。即不行臣言,災異俞甚,天變成形,臣民欲復捐
身關策,不及事已。”其後許後坐祝詛廢。
陽朔四年四月,雨雪,燕雀死。後十二年,許皇后zi6*殺。
定公元年“十月,隕霜殺菽”。劉向以為,周十月,今八月也。消卦為“觀”,
陰氣未至君位而殺,誅罰不由君出,在臣下之象也。是時,季氏逐昭公,公死於
外,定公得立,故天見災以視公也。釐公二年“十月,隕霜不殺草”,為嗣君微,
失秉事之象也。其後卒在臣下,則災為之生矣。異故言草,災故言菽,重殺谷。
一曰菽,草之難殺者也,言殺菽,知草皆死也;言不殺草,知菽亦不死也。董仲
舒以為,菽,草之強者,天戒若曰,加誅於強臣。言菽,以微見季氏之罰也。
武帝元光四年四月,隕霜殺草木。先是二年,遣五將軍三十萬眾伏馬邑下,
欲襲單于,單于覺之而去。自是始征伐四夷,師出三十餘年,天下戶口減半。京
房《易傳》曰:“興兵妄誅,茲謂亡法,厥災霜,夏殺五穀,冬殺麥。誅不原情,
茲謂不仁,其霜,夏先大雷風,冬先雨,乃隕霜,有芒角。賢聖遭害,其霜附木
不下地。佞人依刑,茲謂私賊,其霜在草根土隙間。不教而誅茲謂虐,其霜反在
草下。”
元帝永興元年三月,隕霜殺桑;九月二日,隕霜殺稼,天下大飢。是時,中
書令石顯用事專權,與《春秋》定公時隕霜同應。成帝即位,顯坐作威福誅。
釐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劉向以為,盛陽雨水,溫暖而湯熱,陰氣脅
之不相入,則轉而為雹;盛陰雨雪,凝滯而冰寒,陽氣薄之不相入,則散而為霰。
故沸湯之在閉器,而湛於寒泉,則為冰,及雪之銷,亦冰解而散,此其驗也。故
雹者陰脅陽也,霰者陽脅陰也,《春秋》不書霰者,猶月食也。釐公末年信用公
子遂,遂專權自恣,將至於殺君,故陰脅陽之象見。釐公不寤,遂終專權,後二
年殺子赤,立宣公。《左氏傳》曰:“聖人在上無雹,雖有不為災。”說曰:
“凡物不為災不書,書大,言為災也。凡雹,皆冬之愆陽,夏之伏陰也。”
昭公三年,“大雨雹”。是時季氏專權,脅君之象見。昭公不寤,後季氏卒
逐昭公。
元封三年十二月,雷雨雹,大如馬頭。宣帝地節四年五月,山陽濟陰雨雹如
雞子,深二尺五寸,殺二十人,蜚鳥皆死。其十月,大司馬霍禹宗族謀反,誅,
霍皇后廢。
成帝河平二年四月,楚國雨雹,大如斧,蜚鳥死。
《左傳》曰釐公三十二年十二月己卯,“晉文公卒,庚辰,將殯於曲沃,出
絳,柩有聲如牛”。劉向以為近鼓妖也。喪,凶事;聲如牛,怒象也。將有急怒
之謀,以生兵革之禍。是時,秦穆公遣兵襲鄭而不假道,還,晉大夫先軫謂襄公
曰,秦師過不假塗,請擊之。遂要崤厄,以敗秦師,匹馬觭輪無反者,操之
急矣。晉不惟舊,而聽虐謀,結怨強國,四被秦寇,禍流數世,兇惡之效也。
哀帝建平二年四月乙亥朔,御史大夫朱博為丞相,少府趙玄為御史大夫,臨
延登受策,有大聲如鐘鳴,殿中郎吏陛者皆聞焉。上以問黃門侍郎楊雄、李靈,
尋對曰:“《洪範》所謂鼓妖者也。師法以為人君不聰,為眾所惑,空名得進,
則有聲無形,不知所從生。其傳曰歲月日之中,則正卿受之。今以四月日加辰巳
有異,是為中焉。正卿謂執政大臣也。宜退丞相、御史,以應天變。然雖不退,
不出期年,其人自蒙其咎。”楊雄亦以為鼓妖,聽失之象也。失博為人強毅多權
謀,宜將不宜相,恐有兇惡亟疾之怒。八月,博、玄坐為奸謀,博zi6*殺,玄減死
論。京房《易傳》曰:“今不修本,下不安,金毋故自動,若有音。”
史記秦二世元年,天無雲而雷。劉向以為,雷當托於雲,猶君托於臣,陰陽
之合也。二世不恤天下,萬民有怨畔之心。是歲,陳勝起,天下畔,趙高作亂,
秦遂以亡。一曰,《易》,“震”為雷,為貌不恭也。
史記秦始皇八年,河魚大上。劉向以為近魚孽也。是歲,始皇弟長安君將兵
擊趙,反、死屯留,軍吏皆斬,遷其民於臨洮。明年,有嫪毒之誅。魚陰類,民
之象,逆流而上者,民將不從君令為逆行也。其在天文,魚星中河而處,車騎滿
野。至於二世,暴虐愈甚,終用急亡。京房《易傳》曰:“眾逆同志,厥妖河魚
逆流上。”
武帝元鼎五年秋,蛙與蝦蟆群斗。是歲,四將軍眾十萬征南越,開九郡。
成帝鴻嘉四年秋,雨魚於信都,長五寸以下。成帝永始元年春,北海出大魚,
長六丈,高一丈,四枚。哀帝建平三年,東萊平度出大魚,長八丈,高丈一尺,
七枚,皆死。京房《易傳》曰:“海數見巨魚,邪人進,賢人疏。”
桓公五年“秋,螽”。劉歆以為貪虐取民則螽,介蟲之孽也,與魚同占。劉
向以為介蟲之孽屬言不從。是歲,公獲二國之聘,取鼎易邑,興役起城。諸螽略
皆從董仲舒說雲。
嚴公二十九年“有蜚”。劉歆以為負蠜也,性不食谷,食谷為災,介蟲
之孽。劉向以為蜚色青,近青眚也,非中國所有。南越盛暑,男女同川澤,淫風
所生,為蟲臭惡。是時,嚴公取齊yin6*女為夫人,既入,淫於兩叔,故蜚至。天戒
若曰,今誅絕之尚及,不將生臭惡,聞於四方。嚴不寤,其後夫人與兩叔作亂,
一嗣以殺,卒皆被辜。董仲舒指略同。
釐公十五年“八月,螽”。劉向以為,先是釐有鹹之會,後城緣陵,是歲,
復以兵車為牡丘會,使公孫敖帥師,及諸侯大夫救徐,丘比三年在外。
文公三年“秋,雨螽於宋”。劉向以為,先是宋殺大夫而無罪。有暴虐賦斂
之應。《穀梁傳》曰上下皆合,言甚。董仲舒以為宋三世內取,大夫專恣,殺生
不中,故螽先死而至。劉歆以為,螽為谷災,卒遇賊陰,墜而死也。
八年“十月,螽”。時公伐邾取須朐,城郚。
宣公六年“八月,螽”。劉向以為,先是時宣伐莒向,後比再如齊,謀伐萊。
十三年“秋,螽”。公孫歸父會齊伐莒。
十五年“秋,螽”。宣亡熟歲,數有軍旅。
襄公七年“八月,螽”。劉向以為,先是襄興師救陳,滕子、郯子、小邾子
皆來朝。夏,城費。
哀公十二年“十二月,螽”。是時,哀用田賦。劉向以為春用田賦,冬而螽。
十三年“九月,螽;十二月,螽”。比三螽,虐取於民之效也。劉歆以為,
周十二月,夏十月也,火星既伏,蟄蟲皆畢,天之見變,因物類之宜,不得以螽,
是歲,再失閏矣。周九月,夏七月,故傳曰:“火猶西流,司歷過也”。
宣公十五年“冬,蝝生”。劉歆以為,蝝,蚍蜉之有翼者,食谷為災,
黑眚也。董仲舒、劉向以為,蝝,螟始生也,一曰蝗始生。是時,民患上力役,
解於公田。宣是時初稅畝。稅畝,就民田畝擇美者稅者什一,亂先王制而為貪利,
故應是而蝝生,屬蠃蟲之孽。
景帝中三年秋,蝗。先是,匈奴寇邊,中尉不害將車騎材官士屯代高柳。
武帝元光五年秋,螟;六年夏,蝗。先是,五將軍眾三十萬伏馬邑,欲襲單
於也。是歲,四將軍征匈奴。
元鼎五年秋,蝗。是歲,四將軍征南越及西南夷,開十餘郡。
元封六年秋,蝗。先是,兩將軍征朝鮮,開三郡。
太初元年夏,蝗從東方蜚至敦煌;三年秋,復蝗。元年,貳師將軍征大宛,
天下奉其役連年。
征和三年秋,蝗;四年夏,蝗。先是一年,三將軍眾十餘萬征匈奴。征和三
年,貳師七萬人沒不還。
平帝元始二年秋,蝗,遍天下。是時,王莽秉政。
《左氏傳》曰嚴公八年齊襄公田於貝丘,見豕。從者曰:“公子彭生也。”
公怒曰:“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懼,墜車,傷足喪屨。劉向以為近豕禍也。
先是,齊襄淫於妹魯桓公夫人,使公子彭生殺桓公,又殺彭生以謝魯。公孫無知
有寵於先君,襄公絀之,無知帥怨恨之徒攻襄于田所,襄匿其戶間,足見於戶下,
遂殺之。傷足喪屨,卒死於足,虐急之效也。
昭帝元鳳元年,燕王宮永巷中豕出胃圂,壞都灶,銜其鬴六、七枚置殿前。
劉向以為近豕禍也。是時,燕王旦與長公主、左將軍謀為大逆,誅殺諫者,暴急
無道。灶者,生養之本,豕而敗灶,陳鬴於庭,鬴灶將不用,宮室將廢辱也。燕
王不改,卒伏其辜。京房《易傳》曰:“眾心不安君政,厥妖豕人居室。”
史記魯襄公二十三年,穀、洛水斗,將毀王宮。劉向以為近火沴水也。周靈
王將擁之,有司諫曰:“不可。長民者不崇藪,不墮山,不防川,不竇澤。今吾
執政毋乃有所辭,而滑夫二川之神,使至於爭明,以防王宮室,王而飾之,毋乃
不可乎!懼及子孫,王室愈卑。”王卒擁之。以傳推之,以四瀆比諸侯,穀、洛
其次,卿大夫之象也,為卿大夫將分爭以危亂王室也。是時,世卿專權,儋括將
有篡殺之謀,如靈王覺寤,匡其失政,懼以承戒,則災禍除矣。不聽諫謀,簡慢
大異,任其私心,塞埤擁下,以逆水勢而害鬼神。後數年有黑如日者五。是歲蚤
霜,靈王崩。景王立二年,儋括欲殺王,而立王弟佞夫。佞夫不知,景王並誅佞
夫。及景王死,五大夫爭權,或立子猛,或立子朝,王室大亂。京房《易傳》曰:
“天子弱,諸侯力政,厥異水斗。”
史記曰,秦武王三年渭水赤者三日,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赤三日。劉向以為
近火沴水也。秦連相坐之法,棄灰於道者黥,罔密而刑虐,加以武伐橫出,殘賊
鄰國。至於變亂五行,氣色謬亂。天戒若曰,勿為刻急,將致敗亡。秦遂不改,
至始皇滅六國,二世而亡。昔三代居三河,河洛出圖書,秦居渭陽,而渭水數赤,
瑞異應德之效也。京房《易傳》曰:“君湎於酒,淫於色,賢人潛,國家危,厥
異流水赤也”。
時則有蠃蟲之孽,時則有羊禍,時則有目疴,時則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
“視之不明,是謂不哲”,哲,知也。《詩》云:“爾德不明,以亡陪亡卿;
不明爾德,以亡背亡仄。”言上不明,暗昧蔽惑,則不能知善惡,親近勻,長同
類,亡功者受賞,有罪者不殺,百官廢亂,失在舒緩,故其咎舒也。盛夏日長,
暑以養物,政弛緩,故其罰常奧也。奧則冬溫,春夏不和,傷病民人,故極疾也。
誅不行則霜不殺草,繇臣下則殺不以時,故有草妖。凡妖,貌則以服,言則以詩,
聽則以聲。視則以色者,五色物之大分也,在於眚祥,故聖人以為草妖,失秉之
明者也。溫奧生蟲,故有蠃蟲之孽,謂螟螣之類當死不死,未當生而生,或多於
故而為災也。劉歆以為屬思心不容。於《易》,剛而包柔為“離”,“離”為火
為目。羊上角下蹄,剛而包柔,羊大目而為精明,視氣毀故有羊禍。一曰,暑歲
羊多疫死,及為怪,亦是也。及人,則多病目者,故有目疴。火色赤,故有赤眚
赤祥。凡視傷者病火氣,火氣傷則水沴之。其極疾者,順之,其福曰壽。劉歆視
傳曰有羽蟲之孽,雞禍。說以為於天文南方喙為鳥星,故為羽蟲;禍亦從羽,故
為雞;雞於《易》自在“巽”。說非是。庶征之恆奧,劉向以為《春秋》亡冰也。
小奧不書,無冰然後書,舉其大者也。京房《易傳》曰:“祿不遂行茲謂欺,厥
咎奧,雨雪四至而溫。臣安祿樂逸茲謂亂,奧而生蟲。知罪不誅茲謂舒,其奧,
夏則暑sha6*人。冬則物華實。重過不誅,茲謂亡征,其咎當寒而奧六日也。”
桓公十五年“春,亡冰”。劉向以為周春,今冬也。先是,連兵鄰國,三戰
而再敗也,內失百姓,外失諸侯,不敢行誅罰,鄭伯突篡兄而立,公與相親,長
養同類,不明善惡之罰也。董仲舒以為象夫人不正,陰失節也。
成公元年“二月,無冰”。董仲舒以為方有宣公之喪,君臣無悲哀之心,而
炕陽,作丘甲。劉向以為時公幼弱,政舒緩也。
襄公二十八年“春,無冰”。劉向以為先是公作三軍,有侵陵用武之意,於
是鄰國不和,伐其三鄙,被兵十有餘年,因之以饑饉,百姓怨望,臣下心離,公
懼而弛緩,不敢行誅罰,楚有夷狄行,公有從楚心,不明善惡之應。董仲舒指略
同。一曰,水旱之災,寒暑之變,天下皆同,故曰“無冰”,天下異也。桓公殺
兄弒君,外成宋亂,與鄭易邑,背畔周室。成公時,楚橫行中國,王札子殺召伯、
毛伯,晉敗天子之師之貿戎,天子皆不能討。襄公時,天下諸侯之大夫皆執國權,
君不能制。漸將日甚,善惡不明,誅罰不行,周失之舒,秦失之急,故周衰亡寒
歲,秦滅亡奧年。
武帝元狩六年冬,亡冰。先是,比年遣大將軍衛青、霍去病攻祁連,絕大幕,
窮追單于,斬首十餘萬級,還,大行慶賞。乃閔海內勤勞,是歲遣博士褚大等六
人持節巡行天下,存賜鰥寡,假與乏困,舉遺逸獨行君子詣行在所。郡國有以為
便宜者,上丞相、御史以聞。天下鹹喜。
昭帝始元二年冬,亡冰。是時上年九歲,大將軍霍光秉政,始行寬緩,欲以
說下。
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隕霜不殺草”。劉歆以為草妖也。劉向以為今十月,
周十二月。於《易》,五為天位,君位,九月陰氣至,五通於天位,其卦為“剝”,
剝落萬物,始大殺矣,明陰從陽命,臣受君令而後殺也。今十月隕霜而不能殺草,
此君誅不行,舒緩之應也。是時,公子遂顓權,三桓始世官,天戒若曰,自此之
後,將皆為亂矣。文公不寤,其後遂殺子赤,三家逐昭公。董仲舒指略同。京房
《易傳》曰:“臣有緩茲謂不順,厥異霜不殺也。”
《書序》曰:“伊陟相太戊,亳有祥桑穀共生。”傳曰:“俱生乎朝,七日
而大拱。伊陟戒以修德,而木枯。”劉向以為殷道既衰,高宗承敝而起,盡涼陰
之哀,天下應之,既獲顯榮,怠於政事,國將危亡,故桑穀之異見。桑猶喪也,
穀猶生也,殺生之秉失而在下,近草妖也。一曰,野木生朝而暴長,小人將暴在
大臣之位,危亡國家,象朝將為虛之應也。
《書序》又曰:“高宗祭成湯,有蜚雉登鼎耳而雊。”祖己曰:“惟先假王,
正厥事。”劉向以為雉雊鳴者雄也,以赤色為主。於《易》,“離”為雉,雉,
南方,近赤祥也。劉歆以為羽蟲之孽。《易》有“鼎卦”,鼎,宗廟之器,主器
奉宗廟者長子也。野鳥自外來,入為宗廟器主,是繼嗣將易也。一曰,鼎三足,
三公象,而以耳行。野鳥居鼎耳,小人將居公位,敗宗廟這祀。野木生朝,野鳥
入廟,敗亡之異也。武丁恐駭,謀於忠賢,修德而正事,內舉傅說,授以國政,
外伐鬼方,以安諸夏,故能攘木、鳥之妖,致百年之壽,所謂“六沴作見,若是
共御,五福乃降,用章於下”者也。一曰,金沴木曰木不曲直。
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李梅實”。劉向以為周十二月,今十月也,李梅當
剝落,今fan6*華實,近草妖也。先華而後實,不書華,舉重者也。陰成陽事,象臣
顓君作威福。一日,冬當殺,反生,象驕臣當誅,不行其罰也。故冬華者,象臣
邪謀有端而不成,至於實,則成矣。是時僖公死,公子遂顓權,文公不寤,後有
子赤之變。一曰,君舒緩甚,奧氣不臧,則華實復生。董仲舒以為李梅實,臣下
強也。記曰:“不當華而華,易大夫;不當實而實,易相室。”冬,水王,木相,
故象大臣。劉歆以為庶征皆以蟲為孽,思心蠃蟲孽也。李梅實,屬草妖。
惠帝五年十月,桃李華,棗實。昭帝時,上林苑中大柳樹斷仆地,一朝起立,
生枝葉,有蟲食其葉,成文字,曰“公孫病已立”。又,昌邑王國社有枯樹復生
枝葉。眭孟以為,木陰類,下民象,當有故廢之家公孫氏從民間受命為天子者。
昭帝富於春秋,霍光秉政,以孟妖言,誅之。後昭帝崩,無子,征昌邑王賀嗣位,
狂亂失道,光廢之,更立昭帝兄衛太子之孫,是為宣帝。宣帝本名病已。京房
《易傳》曰:“枯楊生稊,枯木復生,人君亡子。”
元帝初元四年,皇后曾祖父濟南東平陵王伯墓門梓柱卒生枝葉,上出屋。劉
向以為王氏貴盛,將代漢家之象也。後王莽篡位,自說之曰:“初元四年,莽生
之歲也,當漢九世火德之厄,而有此祥興於高祖考之門。門為開通,梓猶子也,
言王氏當有賢子開通祖統,起於柱石大臣之位,受命而王之符也。”
建昭五年,兗州刺史浩賞禁民私所自立社。山陽橐茅鄉社有大槐樹,吏伐斷
之,其夜樹復立其故處。成帝永始元年二月,河南街郵樗樹生支如人頭,眉、目、
須皆具亡發、耳。哀帝建平三年十月,汝南西平遂陽鄉柱仆地,生支如人形,身
青黃色,面白,頭有鬚髮,稍長大,凡長六寸一分。京房《易傳》曰:“王德衰,
下人將起,則有木生為人狀。”
哀帝建平三年,零陵有樹僵地,圍丈六尺,長十丈七尺。民斷其本,長九尺
余,皆枯。三月,樹卒自立故處。京房《易傳》曰:“棄正作淫,厥妖木斷自屬。
妃後有顓,木仆反立,斷枯復生。天辟惡之。”
元帝永光二年八月,天雨草,而葉相摎結,大如彈丸。平帝元始三年正月,
天雨草,狀如永光時,京房《易傳》曰:“君吝於祿,信衰賢去,厥妖天雨草。”
昭公二十五年“夏,有雊鵒來巢”。劉歆以為,羽蟲之孽‘其色黑,又黑祥
也,視不明、聽不聰之罰也。劉向以為,有蜚有蜮不言來者,氣所生,所謂眚也;
雊鵒言來者,氣所致,所謂祥也。雊鵒,夷狄穴藏之禽,來至中國,不穴而巢,
陰居陽位,象季氏將逐昭公,去宮室而居外野也。雊鵒白羽,旱之祥也;穴居而
好水,黑色,為主急之應也。天戒若曰,既失眾,不可急暴;急暴,陰將持節陽
以逐爾,去宮室而居外野矣。昭不寤,而舉兵圍季氏,為季氏所敗,出奔於齊,
遂死於外野。董仲舒指略同。
景帝三年十一月,有白頸烏與黑烏群斗楚國呂縣,白頸不勝,墮泗水中,死
者數千。劉向以為近白黑祥也。時楚王戊暴逆無道,刑辱申公,與吳王謀反。烏
群斗者,師戰之象也。白頸者小,明小者敗也。墮於水者,將死水地。王戊不寤,
遂舉兵應吳,與漢大戰,兵敗而走,至於丹徒,為越人所斬,墮死於水之效也。
京房《易傳》曰:“逆親親,厥妖白黑烏斗於國。”
昭帝元鳳元年,有烏與鵲斗燕王宮中池上,烏墮池死,近黑祥也。時燕王旦
謀為亂,遂不改寤,伏辜而死。楚、燕皆骨肉藩臣,以驕怨而謀逆,俱有烏鵲斗
死之祥,行同而占合,此天人之明表也。燕一烏鵲斗於宮中而黑者死,楚以萬數
斗於野外而白者死,象燕陰謀未發,獨王zi6*殺於宮,故一烏水色者死,楚炕陽舉
兵,軍師大敗於野,故眾烏金色者死,天道精微之效也。京房《易傳》曰:“專
征劫殺,厥妖烏鵲斗。”
昭帝時有鵜鶘或曰禿鶖,集昌邑王殿下,王使人射殺之。劉向以為,水鳥色
青,青祥也,時,王馳騁無度,慢侮大臣,不敬至尊、有服妖之象,故青祥見也。
野鳥入處,宮室將空。王不悟,卒以亡。京房《易傳》曰:“辟退有德,厥咎狂,
厥妖水鳥集於國中。”
成帝河平元年二月庚子,泰山山桑谷有焚其巢。男子孫通等聞山中群鳥
鵲聲,往視,見巢然,盡墮地中,有三鷇燒死。樹大四圍,巢去地五丈
五尺。太守平以聞。色黑,近黑祥,貪虐之類也。《易》曰:“鳥焚其巢,
旅人先笑後號咷。”泰山,岱宗,五嶽之長,王者易姓告代之處也。天戒若勿
近貪虐之人,聽其賊謀,將生焚巢自害其子絕世易姓之禍。其後,趙蜚燕得幸,
立為皇后,弟為昭儀,姊妹專寵,聞後宮許美人,曹偉能生皇子也,昭儀大怒,
令上奪取而殺之,皆並殺其母。成帝崩,昭儀zi6*殺,事乃發覺,趙後坐誅。此焚
巢殺子後號咷之應也。一曰,王莽貪虐而任社稷之重,卒成易姓之禍雲。京房
《易傳》曰:“人君暴虐,鳥焚其舍。”
鴻嘉二年三月,博士行大射禮,有飛雉集於庭,歷階登堂而雊。後雉又集太
常、宗正、丞相、御史大夫、大司馬車騎將軍之府,又集未央宮承明殿屋上。時
大司馬車騎將軍王音、待詔寵等上言:“天地之氣,以類相應,譴告人君,甚微
而著。雉者聽察,先聞雷聲,故《月令》以紀氣。經載高宗雊雉之異,以明轉禍
為福之驗。今雉以博士行禮之日大眾聚會,飛集於庭,歷階登堂,萬眾睢睢,驚
怪連日。徑歷三公之府,太常宗正典宗廟骨肉之官,然後入宮。其宿留告曉人,
具備深切,雖人道相戒,何以過是!”後帝使中常侍晁閎詔音曰:“聞捕得雉,
毛羽頗摧折,類拘執者,得無人為之?”音復對曰:“陛下安得亡國之語?不知
誰主為佞諂之計,誣亂聖德如此者!左右阿諛甚眾,不待臣音復諂而足。公卿以
下,保位自守,莫有正言。如令陛下覺寤,懼大禍且至身,深責臣下,繩以聖法,
臣音當先受誅,豈有以自解哉!今即位十五年,繼嗣不立,日日駕車而出,失行
流聞,海內傳之,甚於京師。外有微行之害,內有疾病之憂,皇天數見災異,欲
人變更,終已不改。天尚不能感動陛下,臣子何望?獨有極言待死,命在朝暮而
已。如有不然,老母安得處所,尚何皇太后之有!高祖天下當以誰屬乎!宜謀於
賢知,克己復禮,以求天意,繼嗣可立,災變尚可銷也。”
成帝綏和二年三月,天水平襄有燕生爵,哺食至大,俱飛去。京房《易傳》
曰:“賊臣在國,厥咎燕生爵,諸侯銷。”一曰,生非其類,子不嗣世。
史記魯定公時,季桓子穿井,得土缶,中得蟲若羊,近羊禍也。羊者,地上
之物,幽於土中,象定公不用孔子而聽季氏,暗昧不明之應也。一曰,羊去野外
而拘土缶者,象魯君失其所而拘於季氏,季氏亦將拘於家臣也。是歲,季氏家臣
陽虎囚季桓子。後三年,陽虎劫公伐孟氏,兵敗,竊寶玉大弓而出亡。
《左氏傳》魯襄公時,宋有生女子赤而毛,棄之堤下,宋平公母共姬之御者
見而收之,因名曰棄。長而美好,納之平公,生子曰佐。後宋臣伊戾讒太子痤而
殺之。先是,大夫華元出奔晉,華弱奔魯,華臣奔陳,華合比奔衛。劉向以為時
則火災赤眚之明應也。京房《易傳》曰:“尊卑不別,厥妖女生赤毛。”
惠帝二年,天雨血於宜陽,一頃所,劉向以為赤眚也。時又冬雷,桃李華,
常奧之罰也。是時,政舒緩,諸呂用事,讒口妄行,殺三皇子,建立非嗣,及不
當立之王,退王陵、趙堯、周昌。呂太后崩,大臣共誅滅諸呂,殭屍流血。京房
《易傳》曰:“歸獄不解,茲謂追非,厥咎天雨血;茲謂不親,民有怨心,不出
三年,無其宗人。”又曰:“佞人祿,功臣僇,天雨血。”
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陽湖陵雨血,廣三尺。長五尺,大者如錢,小者如麻
子。後二年,帝崩。王莽擅朝,誅貴戚丁、傅,大臣董賢等皆放徙遠方,與諸呂
同象,誅死者少,雨血亦少。
傳曰:“聽之不聰,是謂不謀,厥咎急,厥罰恆寒,厥極貧。時則有鼓妖,
時則有魚孽,時則有豕禍,時則有耳疴,時則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
“聽之不聰,是謂不謀”,言上偏聽不聰,下情隔塞,則不能謀慮利害,失
在嚴急,故其咎急也。盛冬日短,寒以殺物,政促迫,故其罰常寒也。寒則不生
百穀,上下俱貧,故其極貧也。君嚴猛而閉下,臣戰慄而塞耳,則妄聞之氣發於
音聲,故有鼓妖。寒氣動,故有魚孽。雨以龜以孽,龜能陸處,非極陰也;魚去
水而死,極陰之孽也。於《易》,“坎”為豕,豕大耳而不聰察,聽氣毀,故有
豕禍也,一曰,寒歲豕多死,及為怪,亦是也。及人,則多病耳者,故有耳疴。
水色黑,故有黑眚黑祥。凡聽傷者病水氣,水氣病則火疴之。其極貧者,順之,
其福曰富。劉歆聽傳曰有介蟲孽也,庶征之恆寒。劉向以為春秋無其應,周之末
世舒緩微弱,政在臣下,奧暖而已,故籍秦以為驗。秦始皇即位尚幼,委政太后,
太后淫於呂不韋及嫪毒,封毒為長信侯,以太原郡為毒國,宮室苑囿自恣,政事
斷焉。故天冬雷,以見陽不禁閉,以涉危害,舒奧迫近之變也。始皇即冠,毒懼
誅作亂,始皇誅之,斬首數百級,大臣二十人,皆車裂以徇,夷滅其宗,遷四千
余家於房陵。是歲四月,寒,民有凍死者。數年之間,緩急如此,寒奧輒應,此
其效也。劉歆以為大雨雪,及未當雨雪而雨雪,及大雨雹,隕霜殺叔草,皆常寒
之罰也。劉向以為常雨屬貌不恭。京房《易傳》曰:“有德遭險,茲謂逆命,厥
異寒。誅過深,當奧而寒,盡六日,亦為雹,害正不誅,茲謂養賊,寒七十二日,
殺蜚禽。道人始去茲謂傷,其寒物無霜而死,湧水出。戰不量敵,茲謂辱命,其
寒雖雨物不茂。聞善不予,厥咎聾。”
桓公八年“十月,雨雪”。周十月,今八月也,未可以雪,劉向以為時夫人
有淫齊之行,而桓有妒媢之心,夫人將殺,其象見也。桓不覺寤,後與夫人俱
如齊而殺死。凡雨,陰也,雪又雨之陰也,出非其時,迫近象也。董仲舒以為象
夫人專恣,陰氣盛也。
釐公十年“冬,大雨雪”。劉向以為,先是釐公立妾為夫人,陰居陽位,陰
氣盛也。《公羊經》曰“大雨雹”。董仲舒以為,公脅於齊桓公,立妾為夫人,
不敢進群妾,故專一之象見諸雹,皆為有所漸脅也,行專一之政雲。
昭公四年“正月,大雨雪”。劉向以為,昭取於吳而為同姓,謂之吳孟子。
君行於上,臣非於下。又三家已強,皆賤公行,慢侮之心生。董仲舒以為季孫宿
任政,陰氣盛也。
文帝四年六月,大雨雪。後三歲,淮南王長謀反,發覺,遷,道死。京房
《易傳》曰:“夏雨雪,戒臣為亂。”
景帝中六年三月,雨雪。其六月,匈奴入上郡取苑馬,吏卒戰死者二千餘人。
明年,條侯周亞夫下獄死。
武帝元狩元年十二月,大雨雪,民多凍死。是歲,淮南、衡山王謀反,發覺,
皆zi6*殺。使者行郡國,治黨與,坐死者數萬人。
元鼎二年三月,雪,平地厚五尺。是歲,御史大夫張湯有罪zi6*殺,丞相嚴青
翟坐與三長史謀陷湯,青翟zi6*殺,三長史皆棄市。
元鼎三年三月水冰,四月雨雪,關東十餘郡人相食。是歲,民不占緡線有告
者,以半畀之。
元帝建昭二年十一月,齊、楚地大雪,深五尺。是歲,魏郡太守京房為石顯
所告,坐與妻父淮陽王舅張博、博弟光勸視淮陽王以不義。博要斬,光、房棄市,
御史大夫鄭弘坐免為庶人。成帝即位,顯伏辜,淮陽王上書冤博,辭語增加,家
屬徙者復得還。
建昭四年三月,雨雪,燕多死。谷永對曰:“皇后桑蠶以治祭服,共事天地
宗廟,正以是日疾風自西北,大寒雨雪,壞敗其功,以章不鄉。宜齋戒辟寢,以
深自責,請皇后就宮,鬲閉門戶,毋得擅上。且令眾妾人人更進,以時博施。皇
天說喜,庶幾可以得賢明之嗣。即不行臣言,災異俞甚,天變成形,臣民欲復捐
身關策,不及事已。”其後許後坐祝詛廢。
陽朔四年四月,雨雪,燕雀死。後十二年,許皇后zi6*殺。
定公元年“十月,隕霜殺菽”。劉向以為,周十月,今八月也。消卦為“觀”,
陰氣未至君位而殺,誅罰不由君出,在臣下之象也。是時,季氏逐昭公,公死於
外,定公得立,故天見災以視公也。釐公二年“十月,隕霜不殺草”,為嗣君微,
失秉事之象也。其後卒在臣下,則災為之生矣。異故言草,災故言菽,重殺谷。
一曰菽,草之難殺者也,言殺菽,知草皆死也;言不殺草,知菽亦不死也。董仲
舒以為,菽,草之強者,天戒若曰,加誅於強臣。言菽,以微見季氏之罰也。
武帝元光四年四月,隕霜殺草木。先是二年,遣五將軍三十萬眾伏馬邑下,
欲襲單于,單于覺之而去。自是始征伐四夷,師出三十餘年,天下戶口減半。京
房《易傳》曰:“興兵妄誅,茲謂亡法,厥災霜,夏殺五穀,冬殺麥。誅不原情,
茲謂不仁,其霜,夏先大雷風,冬先雨,乃隕霜,有芒角。賢聖遭害,其霜附木
不下地。佞人依刑,茲謂私賊,其霜在草根土隙間。不教而誅茲謂虐,其霜反在
草下。”
元帝永興元年三月,隕霜殺桑;九月二日,隕霜殺稼,天下大飢。是時,中
書令石顯用事專權,與《春秋》定公時隕霜同應。成帝即位,顯坐作威福誅。
釐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劉向以為,盛陽雨水,溫暖而湯熱,陰氣脅
之不相入,則轉而為雹;盛陰雨雪,凝滯而冰寒,陽氣薄之不相入,則散而為霰。
故沸湯之在閉器,而湛於寒泉,則為冰,及雪之銷,亦冰解而散,此其驗也。故
雹者陰脅陽也,霰者陽脅陰也,《春秋》不書霰者,猶月食也。釐公末年信用公
子遂,遂專權自恣,將至於殺君,故陰脅陽之象見。釐公不寤,遂終專權,後二
年殺子赤,立宣公。《左氏傳》曰:“聖人在上無雹,雖有不為災。”說曰:
“凡物不為災不書,書大,言為災也。凡雹,皆冬之愆陽,夏之伏陰也。”
昭公三年,“大雨雹”。是時季氏專權,脅君之象見。昭公不寤,後季氏卒
逐昭公。
元封三年十二月,雷雨雹,大如馬頭。宣帝地節四年五月,山陽濟陰雨雹如
雞子,深二尺五寸,殺二十人,蜚鳥皆死。其十月,大司馬霍禹宗族謀反,誅,
霍皇后廢。
成帝河平二年四月,楚國雨雹,大如斧,蜚鳥死。
《左傳》曰釐公三十二年十二月己卯,“晉文公卒,庚辰,將殯於曲沃,出
絳,柩有聲如牛”。劉向以為近鼓妖也。喪,凶事;聲如牛,怒象也。將有急怒
之謀,以生兵革之禍。是時,秦穆公遣兵襲鄭而不假道,還,晉大夫先軫謂襄公
曰,秦師過不假塗,請擊之。遂要崤厄,以敗秦師,匹馬觭輪無反者,操之
急矣。晉不惟舊,而聽虐謀,結怨強國,四被秦寇,禍流數世,兇惡之效也。
哀帝建平二年四月乙亥朔,御史大夫朱博為丞相,少府趙玄為御史大夫,臨
延登受策,有大聲如鐘鳴,殿中郎吏陛者皆聞焉。上以問黃門侍郎楊雄、李靈,
尋對曰:“《洪範》所謂鼓妖者也。師法以為人君不聰,為眾所惑,空名得進,
則有聲無形,不知所從生。其傳曰歲月日之中,則正卿受之。今以四月日加辰巳
有異,是為中焉。正卿謂執政大臣也。宜退丞相、御史,以應天變。然雖不退,
不出期年,其人自蒙其咎。”楊雄亦以為鼓妖,聽失之象也。失博為人強毅多權
謀,宜將不宜相,恐有兇惡亟疾之怒。八月,博、玄坐為奸謀,博zi6*殺,玄減死
論。京房《易傳》曰:“今不修本,下不安,金毋故自動,若有音。”
史記秦二世元年,天無雲而雷。劉向以為,雷當托於雲,猶君托於臣,陰陽
之合也。二世不恤天下,萬民有怨畔之心。是歲,陳勝起,天下畔,趙高作亂,
秦遂以亡。一曰,《易》,“震”為雷,為貌不恭也。
史記秦始皇八年,河魚大上。劉向以為近魚孽也。是歲,始皇弟長安君將兵
擊趙,反、死屯留,軍吏皆斬,遷其民於臨洮。明年,有嫪毒之誅。魚陰類,民
之象,逆流而上者,民將不從君令為逆行也。其在天文,魚星中河而處,車騎滿
野。至於二世,暴虐愈甚,終用急亡。京房《易傳》曰:“眾逆同志,厥妖河魚
逆流上。”
武帝元鼎五年秋,蛙與蝦蟆群斗。是歲,四將軍眾十萬征南越,開九郡。
成帝鴻嘉四年秋,雨魚於信都,長五寸以下。成帝永始元年春,北海出大魚,
長六丈,高一丈,四枚。哀帝建平三年,東萊平度出大魚,長八丈,高丈一尺,
七枚,皆死。京房《易傳》曰:“海數見巨魚,邪人進,賢人疏。”
桓公五年“秋,螽”。劉歆以為貪虐取民則螽,介蟲之孽也,與魚同占。劉
向以為介蟲之孽屬言不從。是歲,公獲二國之聘,取鼎易邑,興役起城。諸螽略
皆從董仲舒說雲。
嚴公二十九年“有蜚”。劉歆以為負蠜也,性不食谷,食谷為災,介蟲
之孽。劉向以為蜚色青,近青眚也,非中國所有。南越盛暑,男女同川澤,淫風
所生,為蟲臭惡。是時,嚴公取齊yin6*女為夫人,既入,淫於兩叔,故蜚至。天戒
若曰,今誅絕之尚及,不將生臭惡,聞於四方。嚴不寤,其後夫人與兩叔作亂,
一嗣以殺,卒皆被辜。董仲舒指略同。
釐公十五年“八月,螽”。劉向以為,先是釐有鹹之會,後城緣陵,是歲,
復以兵車為牡丘會,使公孫敖帥師,及諸侯大夫救徐,丘比三年在外。
文公三年“秋,雨螽於宋”。劉向以為,先是宋殺大夫而無罪。有暴虐賦斂
之應。《穀梁傳》曰上下皆合,言甚。董仲舒以為宋三世內取,大夫專恣,殺生
不中,故螽先死而至。劉歆以為,螽為谷災,卒遇賊陰,墜而死也。
八年“十月,螽”。時公伐邾取須朐,城郚。
宣公六年“八月,螽”。劉向以為,先是時宣伐莒向,後比再如齊,謀伐萊。
十三年“秋,螽”。公孫歸父會齊伐莒。
十五年“秋,螽”。宣亡熟歲,數有軍旅。
襄公七年“八月,螽”。劉向以為,先是襄興師救陳,滕子、郯子、小邾子
皆來朝。夏,城費。
哀公十二年“十二月,螽”。是時,哀用田賦。劉向以為春用田賦,冬而螽。
十三年“九月,螽;十二月,螽”。比三螽,虐取於民之效也。劉歆以為,
周十二月,夏十月也,火星既伏,蟄蟲皆畢,天之見變,因物類之宜,不得以螽,
是歲,再失閏矣。周九月,夏七月,故傳曰:“火猶西流,司歷過也”。
宣公十五年“冬,蝝生”。劉歆以為,蝝,蚍蜉之有翼者,食谷為災,
黑眚也。董仲舒、劉向以為,蝝,螟始生也,一曰蝗始生。是時,民患上力役,
解於公田。宣是時初稅畝。稅畝,就民田畝擇美者稅者什一,亂先王制而為貪利,
故應是而蝝生,屬蠃蟲之孽。
景帝中三年秋,蝗。先是,匈奴寇邊,中尉不害將車騎材官士屯代高柳。
武帝元光五年秋,螟;六年夏,蝗。先是,五將軍眾三十萬伏馬邑,欲襲單
於也。是歲,四將軍征匈奴。
元鼎五年秋,蝗。是歲,四將軍征南越及西南夷,開十餘郡。
元封六年秋,蝗。先是,兩將軍征朝鮮,開三郡。
太初元年夏,蝗從東方蜚至敦煌;三年秋,復蝗。元年,貳師將軍征大宛,
天下奉其役連年。
征和三年秋,蝗;四年夏,蝗。先是一年,三將軍眾十餘萬征匈奴。征和三
年,貳師七萬人沒不還。
平帝元始二年秋,蝗,遍天下。是時,王莽秉政。
《左氏傳》曰嚴公八年齊襄公田於貝丘,見豕。從者曰:“公子彭生也。”
公怒曰:“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懼,墜車,傷足喪屨。劉向以為近豕禍也。
先是,齊襄淫於妹魯桓公夫人,使公子彭生殺桓公,又殺彭生以謝魯。公孫無知
有寵於先君,襄公絀之,無知帥怨恨之徒攻襄于田所,襄匿其戶間,足見於戶下,
遂殺之。傷足喪屨,卒死於足,虐急之效也。
昭帝元鳳元年,燕王宮永巷中豕出胃圂,壞都灶,銜其鬴六、七枚置殿前。
劉向以為近豕禍也。是時,燕王旦與長公主、左將軍謀為大逆,誅殺諫者,暴急
無道。灶者,生養之本,豕而敗灶,陳鬴於庭,鬴灶將不用,宮室將廢辱也。燕
王不改,卒伏其辜。京房《易傳》曰:“眾心不安君政,厥妖豕人居室。”
史記魯襄公二十三年,穀、洛水斗,將毀王宮。劉向以為近火沴水也。周靈
王將擁之,有司諫曰:“不可。長民者不崇藪,不墮山,不防川,不竇澤。今吾
執政毋乃有所辭,而滑夫二川之神,使至於爭明,以防王宮室,王而飾之,毋乃
不可乎!懼及子孫,王室愈卑。”王卒擁之。以傳推之,以四瀆比諸侯,穀、洛
其次,卿大夫之象也,為卿大夫將分爭以危亂王室也。是時,世卿專權,儋括將
有篡殺之謀,如靈王覺寤,匡其失政,懼以承戒,則災禍除矣。不聽諫謀,簡慢
大異,任其私心,塞埤擁下,以逆水勢而害鬼神。後數年有黑如日者五。是歲蚤
霜,靈王崩。景王立二年,儋括欲殺王,而立王弟佞夫。佞夫不知,景王並誅佞
夫。及景王死,五大夫爭權,或立子猛,或立子朝,王室大亂。京房《易傳》曰:
“天子弱,諸侯力政,厥異水斗。”
史記曰,秦武王三年渭水赤者三日,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赤三日。劉向以為
近火沴水也。秦連相坐之法,棄灰於道者黥,罔密而刑虐,加以武伐橫出,殘賊
鄰國。至於變亂五行,氣色謬亂。天戒若曰,勿為刻急,將致敗亡。秦遂不改,
至始皇滅六國,二世而亡。昔三代居三河,河洛出圖書,秦居渭陽,而渭水數赤,
瑞異應德之效也。京房《易傳》曰:“君湎於酒,淫於色,賢人潛,國家危,厥
異流水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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