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二 史部八
○雜史類存目一
△《左逸》·一卷、《短長》·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是書凡《左傳逸文》三則,《戰國策逸文》三則。二書各有《小引》。前稱
嶧陽樵者獲石篋,得竹簡漆書《古文左傳》。讀之中有小牴牾三,余得而錄之。
或謂秦、漢人所傳而托也,余不能辨。後稱耕於齊野者,地墳得大篆竹策一帙,
曰《短長》。劉向敘《戰國策》一名《短長》。所謂《短長》者,豈《戰國逸策》
歟。然多載秦及漢初事。意文、景之世,好奇之士偽托以撰。前題延陵蔣謹手次,
及子世枋重訂。又冠以《世枋序》,稱二帙為其先人手錄,貯篋中者四十年,未
詳作者誰氏。並所序嶧陽、齊野二說亦不知何人。惟是紀事用意,筆法遒古,非
秦、漢以下所能道隻字云云。漆書竹簡,豈能閱二千年而不毀,其偽殊不足辨也。
△《戰國策談棷》·十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張文爟撰。文爟字維昇,仁和人。是書全用吳師道補正鮑彪之本。惟增入
李斯《諫逐客書》、《楚人以弱弓微繳說頃襄王》、《中山君饗都士大夫》三章,
為吳本所無。注中國名人名,或間補數言。餘皆采諸家評語,書之簡端,冗雜特
甚。所謂談棷,即指是也。棷,《集韻》蘇後切,與藪同。談棷即談藪,
特變易其字以見異耳。
△《七雄策纂》·八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明穆文熙編。文熙字敬止,東明人,嘉靖壬戌進士,官吏部員外郎。是編取
《戰國策》之文,加以評語,並集諸家議論附於上闌。大抵剿襲陳因,無所考證。
△《戰國策去毒》·二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國朝陸隴其編。隴其有《古文尚書考》,已著錄。此書前有《自記》,謂
《戰國策》一書,其文章之奇,足以悅人耳目,而其機變之巧,足以壞人心術,
如厚味之中有大毒焉。故今舉文士所共讀者,指示其得失,庶幾嚌其味而不中其
毒也,故以“去毒”名。其持論甚正。然百家諸子,各自為書,原不能盡繩以儒
理。既以縱橫為術,又安怪其但言縱橫。況自漢以來,孔孟之道大明。如《戰國
策》之類,不過史家或考其事跡,詞人或取其文章,是以至今猶存。原無人奉為
典型,懸以立教。與釋氏之近理亂真,異學之援儒入墨,必須辨別者,截然不同。
是固不必懲羹而吹齏也。
△《藝祖受禪錄》·一卷(永樂大典本)
舊本題宋趙普、曹彬同撰。記太祖初生及幼時事特詳。末云:先是,晉天福
中兩浙兒童聚戲,牽以“趙”字為語助,如得曰趙得,可曰趙可云云。亦侈陳符
瑞之故智。帝王受命自有本原,豈以小兆為驗耶?
△《龍飛記》·一卷(永樂大典本)
舊本題宋趙普撰。書作於建隆元年,記太祖受禪事。普時為樞密學士,蓋太
祖即位之初也。然普既有《受禪錄》,何以又為此書?疑與《受禪錄》皆後人所
依託,以普及曹彬為文武佐命,各假借其名耳。
△《景命萬年錄》·一卷(永樂大典本)
不著撰人名氏。記太祖受禪之事,略與趙普《龍飛記》同,而敘得姓及前數
代事特詳。末載顯德末有男子升中書政事堂,據案而坐曰:“宋州官家教我來。”
范質曰:“此人病風,急遣之。”忽不見。是時太祖始鎮許州,至是乃驗云云。
頗類小說家言,殊出於附會也。
△《青溪寇軌》·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宋方勺撰。勺字仁聲,婺州人。元祐中,蘇軾知杭州,值省試,嘗薦送之。
《浙江通志》載潘良貴之言,稱其超然遐舉,神情散朗,如晉、宋間高士。似以
隱遯終身者。而所作《泊宅編》中,記虔州安遠、龍南二縣有瘴,因自述其管勾
常平季點到邑事,則亦曾官於江右也。是編記宣和二年青溪妖寇方臘作亂,童貫、
譚稹等討平之事,原載勺《泊宅編》中。曹溶摘入《學海類編》,因改題此名。
所述睦州之陷,及譚稹之為兩浙制置使,劉延慶、王稟、王渙、楊維忠之功,皆
與《宋史》不合,蓋傳聞異詞。後附《論》二則。其一追述mo6*教之始,不署姓名。
其一署曰容齋,追敘致亂之故甚詳。並載韓世忠時為王淵裨將,潛行谿谷,問野
婦,得徑,即挺身直前,度險數重,搗其穴,格殺數十人,擒臘以出。又稱泊宅
翁之志寇軌也,蘄王猶未知名,故略之。且時宰猶多在朝,臘等陰謀亦多忌諱,
故削不載。今表而出之,以戒後世司民者。容齋為洪邁之號,疑或邁所附題歟。
《宋史·韓世忠傳》載其平青溪之功,與此所載合,當即據此載入也。
△《清溪弄兵錄》·二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宋王彌大編。彌大字約父,爵里未詳。是編記宣和中方臘寇睦州事,分前後
二篇。其前篇從方勺《泊宅編》錄出,其後篇從《續會要》第二百五十三卷《出
師門》中錄出。後有《自識》,稱嘉泰元年夏,在金陵時命表侄陳知新摘錄,以
備參考。蓋裒合舊文,非所自撰也。青溪縣即今浙江淳安縣,宋屬睦州,字當作
青。此本從水作清,傳寫者誤耳。
△《避戎夜話》·一卷(兩浙總督采進本)
宋石茂良撰。案陳振孫《書錄解題》,載茂良字太初,其爵里則振孫亦未詳,
無可考也。是編載靖康元年十一月,金人陷汴京事。蓋親在圍城之內,記所見聞。
其中多言都統制姚友仲守御東、南兩壁之功。史不為友仲立傳,然《欽宗本紀》
頗採用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第九十八卷,引此書有云:“汴京城陷,仆
逃難於鄉人王升卿舍館。夜論朝廷守御之方。一話一言,莫不驗其文,摭其實,
直而不訐。非所見聞,則略而不書”云云。蓋茂良《自敘》之詞。此本為明末李
蘅刊入《璅探》內者。檢勘並無此文,知為刪節不全之本矣。尤袤《遂初堂書
目》載有《靖康夜話》,疑即此書。晁公武《讀書志》列《金人背盟錄》七卷、
《圍城雜記》一卷、《避戎夜話》一卷、《金國行程》十卷、《南歸錄》一卷、
《朝野僉言》一卷,總注曰皇朝汪藻編。記金人叛契丹,迄於宣和乙巳犯京城。
《圍城雜記》等五書,皆記靖康時事。其意蓋謂《金人背盟錄》以下六書,皆靖
康時人所作,藻合而編之耳。而其文義混淆,似乎六書皆出於藻,故有引是書為
汪藻作者。其實《書錄解題》載《朝野僉言》為夏少曾作,《南歸錄》為直秘閣
沈琯作,此書為茂良作,各有主名也。況汪藻未從北行,安得有《金國行程》乎?
△《孤臣泣血錄》·一卷(編修汪如藻家藏本)
舊本題宋太學丁特起撰。所紀自欽宗靖康元年十一月五日起,至高宗建炎元
年五月一日即位止。載汴京失守,二帝播遷之事。徐夢莘《北盟會編》頗采之。
《文獻通考》載其書三卷,又《補遺》一卷。此本僅存一卷。然首尾完具,年月
聯貫,不似有所闕佚者,殆後人所合併耶。然其中稱范瓊為高義,而於瓊殺吳革
一事亦無貶詞,頗乖公論。特起不知何許人。又直書“太學生丁特起上書”者三,
皆不似自述之語。前載特起《自序》,粗鄙少文。其敘事亦多俚語。豈當時好事
者所為,以特起上書有名,故以托之歟。此本為明吳思所刊。前有《思序》,而
附載《汪旦複評語》。語皆凡鄙,仍多舛誤。如“吳革起兵謀反正”句,實以當
時偽楚僣號,故以“反正”為文。乃誤讀“正”字屬下句,謂以謀反書革,乃特
起之微詞。則其謬不足與辯矣。
△《靖康蒙塵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所載宋徽、欽二帝北狩事,與世所傳《南燼紀聞》文多相同。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載所採集書目甚詳,亦無此書。蓋坊賈改易其名以欺世
者。卷後附有《建炎復辟錄》一卷,似為高宗苗、劉之變而作。而所紀仍北狩本
末,寥寥數條。年月皆舛錯不合,作偽之尤甚者也。
△《靖康紀聞拾遺》·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案:《文獻通考》載《靖康拾遺錄》一卷,何烈撰。又名
《靖康小史》,又名《草史》,疑即是書也。考《東都事略》,載靖康元年閏十
一月癸巳,迎土牛以借春,不言其故。是書則謂去年十二月冬至,術者以為大忌,
因於是月借春。此類頗足以考故事。又《東都事略》載王雲以靖康元年二月使金,
十月重使金。而是書則謂九月再遣雲使金。亦可以考異。惟是書大旨,在責宋不
於太原未下之前,早割三鎮與金,致有青城之禍。考《宋史》載靖康元年十月,
金人遣楊天吉、王汭來,欲割三鎮,朝廷以三鎮稅數遣王雲與汭行。則是下太原
之後,金何嘗不仍以割三鎮要和,宋又何嘗不以三鎮稅數與之。然終無解於汾、
澤之攻陷。則此書割地請和之說,仍誤國之餘唾矣。
△《北狩行錄》·一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舊本題宋蔡鞗撰。鞗,蔡京之子,尚茂德帝姬,靖康元年從徽宗北行者也。
然是書卷末云:北狩未有行紀。太上語王若沖曰:一自北遷,於今八年。所履風
俗異事,不為不多。深欲紀錄,未得其人。詢之蔡鞗,以為學問文采無如卿者,
為予記之云云。則是此書為若沖所作。惟是《宋史·藝文志》亦以此書為蔡鞗撰,
疑不能明。或鞗述其事,而若沖潤色其文歟。馬端臨《文獻通考》載是書,亦並
列二人之名。是時去靖康僅百餘年,當尚見舊本。獨其以“鞗”為“絛”,則
刊本之誤。按《宋史》,絛於是時久已流竄嶺南,未嘗從徽宗入金也。書中多
諛頌徽宗之詞,在當時臣子之言自不得不爾,未足為異。惟稱太上紹述神考之志,
未嘗忘懷。適有貨《王安石日錄》者,欣然以絹十疋易之云云。則鞗等堅護紹述
之局,至敗亡而不變,為可恨耳。書中稱徽宗在金,嘗得《春秋》,披覽不倦。
凡理亂興廢之跡,賢君忠臣之行,莫不採摭其華實,探涉其源流,鉤纂樞要而編
節之,改歲籥而成書。並稱太上賦詩寄淵聖,用親仁善鄰事,曰此出《春秋》。
然則徽宗嘗刪纂《左傳》,勒為一書矣。此則古來志經籍者所未及,朱彝尊《經
義考》中亦未引及,是亦可資異聞矣。
△《靖炎兩朝見聞錄》·二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舊本題曰陳東撰。東字少陽,鎮江丹陽人。欽宗時貢入太學。嘗伏闕上書,
請去蔡京、王黼而用李綱。高宗即位,召至行在,又劾黃潛善、汪伯彥,為二人
所構論死。後追贈承信郎,又加贈朝奉郎秘閣修撰。事跡具《宋史》本傳。是編
記徽宗北遷,高宗改元時事特詳。末及紹興以後事,亦足資考據。然東以建炎元
年八月見殺,何由得記紹興後事。蓋傳本闕撰人,後人不考,誤題為東也。
△《建炎時政記》·三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宋李綱撰。綱字伯紀,邵武人,政和二年進士。積官至太常少卿。欽宗時授
兵部侍郎、尚書右丞。南渡後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為御史所劾,罷為觀
文殿大學士。事跡具《宋史》本傳。是編乃綱奉詔所編,前有《奏書原序》。起
建炎元年六月,終八月,即其《奏議》《附錄》中之一種。《永樂大典》亦別載
之,則自明以前,已析出單行矣。惟綱代高宗所草《通問徽欽二帝表》,內所稱
“臣某言”者,乃高宗署名,故諱而不書。《永樂大典》本俱誤作“臣綱言”。
蓋明人不知而妄改。今此書尚仍原文,則所據者未改之本也。
△《建炎通問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宋傅雱撰。雱始末未詳。考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載建炎元年六月,
宣議郎傅雱特遷宣教郎,充大金通問使。此錄即所述奉使之事。《文獻通考》載
此書,稱宣教郎傅雱撰,建炎初李丞相所進。蓋李綱以其書上於朝也。書終以館
伴李侗之語,其文未畢。《北盟會編》一百十卷所載,闕處亦同。蓋後人從徐氏
書中錄出也。
△《建炎維揚遺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記高宗建炎二年冬至次年三月事。高宗自建炎元年十月如揚
州,至三年二月如杭州。此所記者由揚入杭之事,故以“維揚”為名。《文獻通
考》云:《戊申維揚錄》一卷,無名氏。戊申即建炎二年,當即此書也。別有
《維揚巡幸記》一卷,自二月初十日以前與此本字句小異,而敘述盡同,惟無錫
令任讜逸其名姓。初十日以後則至十五日而止。凡此所載,詔書悉不錄。蓋一本
而傳寫互異,又有所刪竄於其間。不及此本之詳也。
△《維揚巡幸記》·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記建炎三年金兵至天長,高宗自揚州奔杭州事。起正月十三
日,盡二月十五日。大意罪汪伯彥、黃潛善之苟且晏安,變生倉卒而不知。《北
盟會編》一百二十三卷所載,與此本全同,亦後人錄出別行者也。
△《己酉航海記》·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宋李正民撰。亦曰《乘桴記》。正民字方叔,揚州人。政和二年進士。高宗
時官至中書舍人、徽猷閣待制。建炎三年己酉七月,高宗在金陵,聞金兵深入,
遂趨平江,歷越州、明州。十二月乘舟航海,避兵台、溫之間。正民時以中書舍
人從行,按日記駐蹕之所。蓋起居注體也。正民尋奉使通問隆祐宮,故所記止於
四年正月二十一日,蓋非完稿。《北盟會編》一百三十四卷,王明清《揮麈三錄》
第一卷,皆全載其文。明清記尤袤謂高宗東狩四明,數月之間,排日不可稽者。
後於茂苑得此書,所記頗備。蓋當日國史,實藉此書考定矣。
△《燕雲錄》·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宋趙子砥撰。子砥以宗室子官鴻臚寺丞。靖康丁未,隨二帝北行。建炎戊申
遁還,持徽宗御札,謁高宗於揚州,仍命以故官。子砥在金,嘗密刺其國事,備
知情狀,又與續歸之楊之翰互相參證。所述金事,一曰陷沒宗室從官,二曰陷沒
百姓,三曰金人族帳所出與設官之實,四曰政事之紀,五曰虛實之情,六曰南北
離潰之情。皆據所見聞,與《金史》或同或異。惟其末稱“金人必不可和”,則
其後驗如操券,可謂真得其虛實矣。
△《建炎復辟記》·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書錄解題》亦不知為何人作。但稱其敘苗傅、劉正彥事始
末,文頗繁冗。末敘世忠戰功特詳,疑即韓氏之客所為。理或然歟。
△《紹興甲寅通和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宋王繪撰。紹興四年,以和議未成,遣魏良臣如金,繪副之。是時金軍壓境,
朱勝非尚主和議,趙鼎頗不以為然。良臣等行至天長,僅達國書而還。繪因備錄
其事,蓋鄙勝非等之無謀也。繪父名仲通,宣和中為平海軍承宣使。以書抵蔡攸,
力言用兵有十不可。其書附載卷末,蓋其父子皆有度時之識雲。
△《順昌戰勝錄》·一卷(浙江鮑士恭家藏本)
宋楊汝翼撰。紹興十年,劉錡順昌之戰,汝翼適在軍中,因紀其事。末附順
昌倅汪若海札子,所言亦大概略同。
△《淮西從軍記》·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據書中所言,蓋劉錡幕客也。敘錡自紹興十年春赴東都留守,
中途戰於順昌。十一年戰於柘皋。及張俊、楊沂中濠州之敗,錡全軍得歸事。
△《迴鑾事實》·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宋万俟卨撰。卨事跡具《宋史》本傳。紹興十二年,宣和太后至自金。卨新
為參知政事,紀事獻頌,稱為千載一時之榮遇。蓋貢諛之詞,非其事實也。
△《採石戰勝錄》·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宋員興宗撰。興宗字顯道,仁壽人。未第時,讀書九華山,因以自號。用薦,
除教授。召試,擢著作郎、國史編修、實錄院檢討。乾道中疏劾貴幸,中讒奉祠
去,僑居潤州以終。所著《辯言》及《九華集》,歲久散佚。近始從《永樂大典》
採摭成帙。惟此書世有傳本,所記乃虞允文督師江上,拒破金海陵王之事。大致
與史文相出入。《永樂大典》亦載之,題曰《採石大戰始末》,而冠以“九華集”
字。蓋其集中之一篇,後人析出,別立此名也。
△《南渡錄》·二卷、《竊憤錄》·一卷(編修汪如藻家藏本)
此二書所載,語並相似。舊本或題無名氏,或並題為辛棄疾撰。蓋本出一手
所偽托,故所載全非事實。按金太宗建號天會,十三年崩。熙宗襲舊號,兩年乃
改元,故天會止於十五年。天輔乃金太祖年號,止於七年。此錄既誤以天輔為太
宗年號,又妄謂天輔十七年改元天眷,乖謬殊甚。金太宗生日在十月,名“天清
節”。金熙宗生日在正月,名“萬壽節”。此錄記天輔十一年徽、欽二帝在雲州,
正月值金主生日作宴。是徒聞金主生日有在正月者,而不知朝代之不合也。金太
宗天會五年三月,以宋二帝至燕,十月徙之中京。六年七月,徙之上京。八月,
以見太祖廟,封徽宗為昏德公、欽宗為重昏侯。十月,徙之韓州。熙宗天會十四
年,昏德公薨。皇統元年,改昏德公為天水郡王、重昏侯為天水郡公。事並見
《金本紀》。是天水之封,實在徽宗歿後。此錄乃雲靖康二年五月至燕京,見金
主,封太上為天水郡公、帝為天水郡侯。後徙安肅軍。又徙雲州。天輔十一年三
月,徙西漢州。十四年,徙五國城。核以正史,無一不謬且妄。夫二帝不能死社
稷,舉族北轅,其辱固甚,亦何至卑污苟賤,如錄所云云。且金朝開國,具有規
模,野利亦何至面人之祖,淫其女孫,如所謂醜惡之聲二帝共聞者耶。此必南北
宋間亂臣賊子不得志於君父者,造此以泄其憤怨,斷斷乎非實錄也。
△《禦侮錄》·二卷(浙江鄭大節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紀宋南渡後與金人構兵,及和議之事。書中稱高宗為太上皇
帝,蓋孝宗時人所作。《宋史·藝文志》載此書,作一卷。而此本實二卷,疑後
人所分析也。書中於金人初起事跡,記載頗略。至於紹興三十二年,金海陵王南
侵,及孝宗初年張浚出兵撓敗始末,則節目具詳。自乾道元年魏杞使回,和議既
成以後,則不復具載。前後皆系日編次,於朝廷拜罷、禋祀諸大事,亦間及焉。
似從日曆、國史諸書節采而成。中間如劉彥宗在遼官僉書樞密院事,國破降金,
未嘗事宋,而稱為“吾叛臣”。金世宗由東京留守即位,而以為燕京。此類皆為
失實。知為鄰國傳聞,不盡實錄也。
△《重明節館伴語錄》·一卷(永樂大典本)
宋倪思撰。思有《班馬異同》,已著錄。此書據《永樂大典》標題,乃思
《承明集》之一篇。蓋紹熙二年七月,金遣完顏兗、路伯達來賀重明節,思為館
伴。因紀一時問答之詞、饋送之禮。考宋制,凡奉使伴使皆例進語錄於朝。馬永
卿《懶真子》,記蘇洵與二子同讀《富鄭公使北語錄》,則自北宋已然。此其偶
存之一也。時金強宋弱,方承事不遑,而序謂北人事朝廷方謹,遣使以重厚為先,
已為粉飾。其他虛誇浮誕,不一而足。上下相欺,苟掩耳目,亦可謂言之不怍矣。
△《正隆事跡記》·一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宋張棣撰。棣始末無考。書中但稱歸正官,蓋自金入宋之後,述所見聞也。
所記皆金海陵煬王之事。始於初立,終於瓜州之變,凡十有二年。煬王凡三改元,
但稱正隆,要其終也。大抵約略傳聞,疏漏殊甚。末附錄世宗立後事數條,亦殊
草略。不足以為信史也。
△《金圖經》·一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一名《金國志》。自京邑至族帳、部曲,凡十七門。陳振孫《書錄解題》曰:
“淳熙中歸正人張棣撰,記金事頗詳。”振孫又言:“又一卷,不著名氏,似節
略張棣書。其末又雜錄金主亮以後事。”此本僅一卷,不著棣名,疑即陳氏所稱
節本也。
△《煬王江上錄》·一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敘宋內侍梁漢臣為金人所得,謀欲弱金事。所載漢臣勸金主
都燕山,營汴梁,開海口,進兵採石,退至瓜州,為其下所害諸事,皆首尾畢具。
觀其煬王之稱,當為金人所撰。故虞允文拒守之事,略不一言也。
△《使金錄》·一卷(編修汪如藻家藏本)
宋程卓撰。卓字從元,休寧人,大昌從子,淳熙十一年進士。歷官同知樞密
院事,封新安郡侯。贈特進資政殿大學士,謚正惠。嘉定四年,卓以刑部員外郎
同趙師岩充賀金國正旦國信使。往返凡四閱月。是書乃途中紀行所作。於山川道
里及所見古蹟,皆排日載之。中間如順天軍廳梁題名、光武廟石刻詩句之類,亦
間可以廣見聞。然簡略太甚,不能有資考證。又稱接伴使李希道等往還不交一談,
無可紀述。故於當日金人情事,全未之及。所記惟道途瑣事。世傳宋高宗泥馬渡
江,即出此書所記磁州崔府君條下。蓋建炎之初,流離潰敗,姑為此神道設教,
以聳動人心,實出權謀,初非實事。卓之所錄,亦當時臣子之言,未足據也。
△《襄陽守城錄》·一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宋趙萬年撰。萬年里籍未詳。開禧二年,元兵二十萬圍襄陽,趙淳新知府事,
以萬餘人御之。自十一月至次年二月,大戰者十二,水陸攻劫者三十有四。措置
多方,出奇制勝,元兵竟解去。萬年時為幕僚,詳錄其事。後附戰具諸法頗詳。
惟文多殘闕,不盡可辨,為足惜耳。
△《誅吳錄》·一卷(永樂大典本)
宋張革之撰。革之字西仲,潼川人。吳曦據蜀叛,合江倉官楊巨源倡義討逆,
與隨jun6*轉運安丙共謀誅曦。既而丙嫉其功,以計殺之。革之此書,蓋以鳴巨源之
冤。《自序》云:時從傍目擊,懼久失其傳,因直書以詔後世雲。
△《丁卯實編》·一卷(永樂大典本)
宋毛方平撰。方平不知何許人。安丙害楊巨源時,方平為四川茶馬司幹辦公
事,因作此書。大旨與張革之同。《自序》云:“一夫不獲,則六月飛霜。匹婦
抱恨,則三年致旱。”其詞至為痛切。考郭士寧《平叛錄》,與巨源陰謀誅曦者
九人,方平為首。所記當為實錄。曰丁卯者,曦之叛在開禧二年丙寅,而誅於三
年丁卯也。陳振孫《書錄解題》作李珙撰。今檢《永樂大典》標題及序中署名,
均作方平,則振孫所載誤矣。
△《平叛錄》·一卷(永樂大典本)
宋郭士寧撰。士寧始末未詳。其作此書時,則與毛方平同官四川茶馬司幹辦
公事也。吳曦之叛,不受偽官者,有蜀帥楊輔、瀘帥李寅仲、史次秦、范仲壬、
陳鹹、毛午。起義者有薛九齡。死節者有楊震仲。而陰謀誅曦者惟毛方平、李好
義、李好古、楊君玉、黨公濟、程夢錫、李坤辰、陳安、楊巨源等。此錄所載,
較史為詳,蓋亦表章忠義之志雲。
△《辛已泣蘄錄》·一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宋趙與{容衣}撰。與{容衣},宗室子。官蘄州司理,權通判事。寧宗嘉定十
四年,金兵圍蘄州,與{容衣}偕郡守李誠之拒守。時朝命權殿前司職事馮榯將
兵應援。榯逗遛不進,誠之等竭力捍禦,凡二十五日而城陷,誠之及其僚佐家
屬皆死之。與{容衣}全家十五人亦並歿於難,僅以身免。其後事定,乃為是錄。
具詳被兵始末,同時與難諸人。朝廷褒贈誠之等勘狀、告詞,一一備錄。按:與
{容衣}《宋史·李誠之傳》作與裕,蓋{容衣}轉為褣,因訛為裕。又載與{容衣}
率民兵百餘人奪關外出云云。與是編所言單身出城,及於積屍中死而復活,夜半
奔從南門之語,俱有異同。且十五人作十六人,其數亦不相合。疑十五人之數,
當以自敘為據。其奪關外出,則自敘諱之也。
△《使北日錄》·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宋鄒伸之撰。理宗紹定六年癸巳,史嵩之為京湖制置使,與蒙古會兵攻金。
(案:是時尚未建大元之號,故史仍以國名為稱。)會蒙古遣王檝來通好,因
假伸之朝奉大夫、京湖制置使參議官往使。以是歲六月,偕王檝自襄陽啟行。
至明年甲午二月,始見蒙古主於行帳。尋即遣回,以七月抵襄陽。計在途者十三
月。因取所聞見及往復問答,編次紀錄,以為此書。案:《宋史·理宗本紀》,
宋與大元合圍汴京(案:此大元為史臣追書之詞),金主奔蔡州。大元再遣使議
攻金,史嵩之以鄒伸之報謝,蓋即此事。特《宋史》稱王檝來議攻金,而此錄
只言通好。又《宋史》載伸之出使在紹定五年十二月,而此錄實以六年六月出疆。
皆當以此錄所紀為得其實。時孟珙已會蒙古滅金,廷議遂欲出師取河南。蒙古復
遣王檝來責敗盟,因再進伸之二秩,遣之報謝。史載同使為李復禮、喬仕安、
劉溥等,據此錄皆先曾副行之人。復禮假京西路副總管。溥假京西兵馬都監。仕
安以東南第七正將神勁馬軍統制,充防護官。其官爵亦史所未詳雲。
△《廣王衛王本末》·一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宋陳仲微撰。仲微字致廣,高安人,嘉泰二年舉進士。調莆田尉。鹹淳中為
兵部侍郎。丙子宋亡,從二王入廣。目擊時事,逐日抄錄。厓山敗,仲微遁入安
南而歿。事跡具《宋史》本傳。其後安南國使攜此書入覲,因傳於世。文多簡略,
不甚賅備。其書載入《宋季三朝政要》中,後人抄出別行。而卷末《跋》語猶
《政要》原文,則其失於刊削也。
△《三朝野史》·一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記理、度、恭三朝軼事瑣言,僅十有九條。疑非完本。書中
附記丙子三宮赴北事,蓋亦宋遺民所作也。詞旨猥瑣,殊不足觀。
△《平巢事跡考》·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舊本題曰宋人撰,不著名氏,曹溶收入《學海類編》。近時平湖陸烜,又刊
入《奇晉齋叢書》。後有《烜跋》,稱為元人抄本。今考其書,即明茅元儀之
《平巢事跡考》,但刪去元儀原《序》耳。蓋溶為狡黠書賈所紿,烜又沿溶之誤
也。
△《碧溪叢書》·八卷(浙江汪汝瑮家藏本)
不著編輯者名氏。諸家書目亦不著錄。其目凡八,曰《吳武安公功績記》,
記吳玠戰功;曰蔡絛(案絛當作鞗)《北狩行錄》,記從徽宗入金事;曰萬
俟卨《皇太后迴鑾事實》;記韋太后南歸事;曰《順昌戰勝錄》,記劉錡遇金兵
事;曰洪皓《松漠記聞》,記金國事;曰洪皓《金國文具錄》,記宇文虛中為金
定製事;曰湘水樵夫《紹興正論》,記不附秦檜和議人姓名;曰楊堯弼《偽豫傳》,
記劉豫僣逆事。其書皆刪節之本,蓋書賈從《說郛》中抄合,偽立此名者也。
(案:此編以八種為一帙,應從叢書之例,入之雜編。然雜編之名,為不名一家
者立也。此八種皆史之流別,故仍入之《雜史類》焉。)
△《焚椒錄》·一卷(內府藏本)
遼王鼎撰。鼎字虛中,涿州人,清寧五年進士,官至觀書殿學士,事跡具
《遼史·文學傳》。是書紀道宗懿德皇后蕭氏為宮婢單登構陷事。前有大安五年
《自序》,稱待罪可敦城,蓋謫居鎮州時也。王士禎《居易錄》曰:《契丹國志
·后妃傳》道宗蕭皇后本傳云:性恬寡慾,魯王宗元之亂,道宗同獵,未知音耗。
後勒兵鎮帖中外,甚有聲稱。崩葬祖州云云而已。《焚椒錄》所紀,絕無一字及
之。又《錄》稱南院樞密使惠之少女,而《志》雲贈同平章事顯烈之女。《志》
雲勒兵,似嫻武略,而《錄》言幼能誦詩,旁及經子所載《射虎》應制諸詩,及
《回心院》詞,皆極工,而無一語及武事。且《本紀》道宗在位四十七年,改元
者三,清寧、鹹雍、壽昌,初無太康之號。而耶律乙辛密奏太康元年十月云云,
皆牴牾不合。按《遼史·宣懿皇后傳》雖略,而與《焚椒錄》所紀同,蓋《契丹
志》之疏耳。今考葉隆禮《契丹國志》,皆雜采宋人史傳而作,故蘇天爵《三史
質疑》譏其未見國史,傳聞失實。又沈括《夢溪筆談》,稱遼人書禁甚嚴,傳至
中國者,法皆死。是書事涉宮闈,在當日益不敢宣布,宋人自無由而知。士禎以
史證隆禮之疏,誠為確論。或執《契丹國志》以疑此書,則誤矣。
△《南遷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舊題金通直郎秘書省著作郎騎都尉張師顏撰。紀金愛王大辨叛據五國城,及
元兵圍燕,貞祐遷都汴京之事。按《金史》,世宗太子允恭生章宗,而夔王允升
最幼。今此書乃作長子允升,次允猷,次允植。允升、允猷以謀害允植被誅,而
允植子得立為章宗。世次俱不合。又稱章宗被弒,磁王允明立為昭王。磁王又被
弒,立濰王允文為德宗。德宗殂,乃立淄王允德為宣宗。與史較,多一代,尤不
可信。至《金史》鄭王允蹈誅死絕後,不聞有愛王大辨其人。所稱天統、興慶等
號,《金史》亦無此紀年。舛錯謬妄,不可勝舉。故趙與旹《賓退錄》、陳
振孫《書錄解題》皆斷其偽。振孫又謂:或雲華岳所作。岳即宋殿前司軍官嘗作
《翠微南征錄》者。今觀其書所言,亂金國者章宗、大辨,皆趙氏所自出。又謂
大辨初生,其母夢一人乘馬持刀,稱南紹興主遣來云云。蓋必出於宋人雪憤之詞,
而又假造事實以證佐之。故其牴牾不合如此。或果出岳手,未可知也。羅大經
《鶴林玉露》,以遣秦檜南還事,見此書所載《張大鼎疏》而證其可信。未免好
異。然《金史》所載,宣宗見浮碧池有狐相逐而行,遂決南遷之計,其事實本此
書。不知元時修史者又何所見而採用之也。
△《南宋補遺》·(無卷數,兩淮鹽政采進本)
舊本題古吳謝朱勝復廬撰。不知朱勝為何許人。書稱南宋而中有“宋末”之
語,當為元人所作。《跋》語所稱丙申,蓋元成宗元貞二年,非宋理宗之丙申也。
載南渡後將帥軼事,並采及詩詞書啟,於韓、岳尤詳,亦間及靖康時事。然多他
書所習見,殊鮮異聞。殆亦抄撮宋人說部而成歟。
△《皇元聖武親征錄》·一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首載元太祖初起,及太宗時事。自金章宗泰和三年壬戌,始
紀甲子,迄於辛丑,凡四十年。史載元世祖中統四年,參知政事修國史王鶚,請
延訪太祖事跡,付史館。此卷疑即當時人所撰上者。其書序述無法,詞頗蹇拙。
又譯語訛異,往往失真,遂有不可盡解者。然以《元史》較之,所ji6*元初諸事實,
大概本此書也。史言太祖滅國四十,而其名不具,是書亦不能悉載。知太祖時事,
世祖時已不能詳,非盡宋濂、王禕之掛漏失。
△《平猺記》·一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元虞集撰。集字伯生,號道園,崇仁人,仕至翰林直學士,兼國子祭酒,事
跡具《元史》本傳。元統二年冬,猺寇賀州、富州,至元元年,廣西宣尉使章
伯顏討平之。集為記其始末。後有舊《跋》云:此紀章伯顏平粵西猺洞事跡,
備國史之采也。而同事出師之人,不記其姓名,及上功於朝之諸臣名,以某某概
之,失史家法矣。今核其文體,乃勒石紀功之作,非勒為一書上之於史館者。故
所存之稿皆闕其名姓以待填。猶之唐、宋文集,書首稱年月日某再拜,墓誌之末
稱某年月日葬公於某原例耳。遽以有乖史法詆之,非也。
△《大狩龍飛錄》·二卷(左都御史張若溎家藏本)
明世宗肅皇帝御撰。嘉靖十八年二月,帝幸湖廣承天府,相度顯陵。三月,
享上帝於龍飛殿,奉睿宗配。四月,還京。是編皆紀其事。上卷乃自啟行以迄回
蹕,祭告郊社宗廟,及所過山川群祀之文。下卷為前後所降敕諭,末附以《龍飛
殿奏告上帝樂章》及途中御製賦一首、詩十六首、詩餘二首。
△《洪武聖政記》·二卷(戶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明宋濂撰。濂有《篇海類編》,已著錄。是書略仿《貞觀政要》之例,標題
分記。分《嚴祀事》、《正大本》、《肅軍政》、《絕倖位》、《定民志》、
《新舊俗》六類。而《新舊俗》下又分《申禁令》、《核實效》、《育人才》、
《優前代》、《正禮樂之失》、《去海岳之封》、《嚴宮閫之法》、《厲忠節之
訓》、《剗積歲之弊》九子目。濂自為《序》,見所作《文憲集》中,蓋當時
奏御之書也。梅純《損齋備忘錄》曰:“本朝文章近臣,在洪武初,則學士宋濂,
其所記當時盛美,有《洪武聖政記》。自永樂以後,則少師楊士奇,有《三朝聖
諭錄》。至天順改元,則少保李賢,有《天順日錄》、《二錄》。皆近有印本,
而《聖政記》獨亡,僅見其《序》文,惜哉。”據其所云,則此書在成化間已無
傳本,不知何以得存於今。然勘驗文義,實非贗托。或純偶未見,遽以為佚歟。
然是書之不行於明代,亦可見矣。
△《庚申外史》·二卷(編修汪如藻家藏本)
明權衡撰。衡字以制,號葛溪,吉安人。元末兵亂,避居彰德黃華山。明初
歸江西,寓居臨川以終。是書見於《明史·藝文志》者,卷目與此相合。陳繼儒
嘗刻入秘笈,佚脫訛舛,殆不可讀。此乃別行抄本,猶當日原帙也。所紀皆元順
帝即位以後二十八年治亂大綱。時順帝猶未追謚,以其庚申年生,故稱之曰庚申
帝。又《元史》亦尚未修,故別名曰《史外見聞錄》。所言多與《元史》相合,
於宮庭構煽,盜賊縱橫之事,皆能剖析端委。至於順帝誅博囉,與秀才徐思畚謀
之,博囉誅,思畚不受賞,逃去。及危素為權臣草詔諸事,皆他書所不載。惟其
中稱順帝為瀛國公子一條,最為無稽。厥後袁忠徹著之於文集,寧王權載之於史
略,程敏政又選忠徹之文入《明文衡》,錢謙益又引余應之詩證實寧王權之說。
其端實自此書發之。蓋元之中葉,宋遺民猶有存者。因虞集草詔,有“妥歡帖睦
爾非明宗之子”一語,遂造此言以泄其怨。明人又讎視元人,遂附合而盛傳之。
核以事實,渺無可據,實為荒誕之尤,非信史也。書前別附一《序》,稱洪武二
年迪簡受命訪庚申帝史事云云,不著其姓。詳其文,乃《庚申帝大事紀序》,非
此書之《序》,後人移綴此書中耳。考王禕《造邦勛賢錄》,稱劉迪簡,宜春人,
國初徵授尚賓副使,則迪簡當為劉姓。又考黃溥《間中今古錄》,稱劉尚賓集
《庚申帝大事紀》,則此《序》為劉迪簡《大事紀序》明矣。
△《國初禮賢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舊本題明劉基撰。基字伯溫,青田人。元至順中舉進士。除高安丞,罷去。
旋起為江浙儒學副提舉,再投劾歸。復闢為元帥府都事,為方國珍所構,羈管紹
興。後從石抹宜遜剿捕山寇,執政者抑其功,僅授總管府判,遂棄官還里。明初
聘入禮賢館,參預機密,拜御史中丞,兼太史令。又授弘文館學士,敘功封誠意
伯。正德九年,追諡文成。事跡具《明史》本傳。此書《藝文志》、《千頃堂書
目》皆作基撰。然錄中所載,即明太祖任用基及葉琛、章溢、宋濂四人事,且有
“基馳驛歸里,居家一月而薨”之文,則非基所作審矣。其中紀述,多與史傳相
合,無他異同。又基、溢皆載其卒時事,而宋濂得罪徙蜀事則無之,葉琛事跡亦
甚寥寥。蓋後人雜采成書,故詳略不同如此也。
△《平蜀記》·一卷(戶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載明洪武四年遣湯和等伐蜀,明昇出降事。後附劉基《平西
蜀頌》一篇。末有《袁褧跋》,稱《定遠黃金開國功臣錄》,載平蜀事於潁川侯
傅友德、德慶侯廖永忠《傳》中甚詳。惟平章楊璟《與明昇書》,乃詳於斯記雲。
△《北平錄》·一卷(戶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載明洪武三年徐達、李文忠分道出塞,追王保保及襲破應昌
府事。紀錄頗為簡略。惟達與文忠所上二表及太祖封爵諸臣詔諭,則全篇載之。
疑後人從實錄中抄出者也。
△《別本北平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紀明洪武元年命徐達、常遇春等北征之事,而終以君臣鑑戒
之語。其年月皆與史合。核檢其文,亦從實錄抄出也。
△《雲南機務鈔黃》·一卷(戶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明張紞編。紞字季昭,富平人。洪武初,以通經舉送京師。歷官雲南左布政
使,召為吏部尚書。燕王篡立,仍其故官。後以建文時變亂祖制事詰責,紞懼自
殺。事跡具《明史》本傳。是編乃洪武初以雲南梁王未下,命潁川侯傅友德等帥
師征之,紞以左參政在行間。後平定雲南,紞擢布政使,留治其地。因檢閱錄黃
稿本,取前後制敕詔誥之文有關軍務者,匯為一編,藏之文廟尊經閣。自十五年
二月至二十一年七月,凡三十七篇。紞自為之序。《明史》本傳載紞出為左參政
在平定雲南之後,殆偶未考紞此《序》歟。
△《明高皇后傳》·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前有永樂四年明成祖與徐皇后二《序》,俱謂永樂九年類輯
《古今列女傳》,以高皇后聖訓與古后妃為一卷,而諸侯大夫、士庶人妻各為卷。
徐後請以《高皇后傳》別刻之,遍賜內外,然則此即《古今列女傳》之文而別出
之者。其文則永樂初詞臣所撰也。又前有世宗《致楚王書》,並《章聖太后誥諭
楚藩》一道。章聖太后即興獻後也,嘉靖七年上尊號曰慈仁。九年頒太后制《女
訓》於天下。此在十年之春,蓋與所頒《女訓》同賜藩服。其時高帝、高后之謚
號尚未改定,故仍前號也。其楚王即端王榮氵戒,以嘉靖十三年卒,為昭王楨之
四世孫。故世宗以叔祖稱之雲。(案:此編亦傳記之類。然皇后為天下母儀,敵
體人主,不可參錯諸傳記中。今變例置之於《雜史》,亦所謂禮以義起者也。)
△《漢唐秘史》·二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明寧王權撰。權自號臞仙,太祖第十七子。洪武二十四年封。逾二年,就
藩大寧。燕王謀反,挾之同行。為燕王草檄,約中分天下。永樂元年秋,封南昌
而仍其故號。正統十三年始薨。事跡具《明史》本傳。傳載此書作二卷,與今本
合。權《自序》云:洪武二十九年,奉命纂輯,成於辛巳六月。考是年為建文三
年,權已為燕軍所劫,故不書建文年號。而其弟安王楹《跋》,亦第書歲在壬午
也。其書以劉三吾等洪武間進講漢唐事實類次成編,故詞多通俗。其諸帝《論贊》,
皆太祖御撰。唐末系《司馬光論》,亦奉敕載入,故特題曰“欽取”。其大旨以
後世之亂亡,皆推本於貽謀之不善,所論不為無理。而擇焉弗精,多取委巷之談,
如高帝斬蛇、蛇後轉生王莽之類,皆偽妄不足辨也。
△《奉天靖難記》·四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紀明成祖初起至即位事。蓋永樂初年人所作。其於懿文太子
及惠帝,皆誣以罪惡,極其醜詆。於王師皆斥為賊。故黃虞稷《千頃堂書目》稱
其語多誣偽,殊不可信。按建文元年十一月,成祖戰勝白溝河,上惠帝書,並移
檄天下,軍中倉卒,語多可笑。姜氏《秘史》所載,最得其真。是書於《上惠帝
書》頗有刪潤,而《移檄》則置之不錄。則其文飾概可見矣。
△《別本洪武聖政記》·十二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其書與宋濂《洪武聖政記》同名,而載至太祖之末。又有成
祖時夏元吉等進《太祖實錄》表文。卷端有浙江丁敬題語數行。稱其繕寫古雅,
疑出永樂時沈度諸人手。檢連江陳氏所藏只四卷。絳雲樓所藏亦只八卷。此得一
十二卷,真秘冊也云云。然其文皆抄撮實錄,別無異聞。其繕寫亦抄胥俗書,未
見所謂古雅者。疑書與跋語皆書賈贗托耳。
△《國初事跡》·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劉辰撰。辰字伯靜,金華人。太祖起兵之初,署吳王典簽。又入李文忠幕
府,建文中擢監察御史,永樂初李景隆薦修《太祖實錄》。後官至北京刑部左侍
郎。事跡具《明史》本傳。此書卷首,有“臣劉辰今將太祖高皇帝國初事跡開寫”
一行。後俱分條件系,頗似案牘之詞。蓋即修《實錄》時所進事略草本也。辰於
明初,嘗使方國珍,又嘗在李文忠幕下,所見舊事皆真確。而其文質直,無所隱
諱,明代史乘多採用之。故其文並散見於他書,轉無異聞之可取焉。
△《北征錄》·一卷、《後北征錄》·一卷(戶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明金幼孜撰。幼孜本名善,以字行,新淦人。建文己卯舉人。授戶科給事中。
燕王篡位後,改翰林檢討,歷官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卒諡文靖。事跡具
《明史》本傳。幼孜在永樂中,參預機務。因北征阿嚕台時扈從出塞,紀所歷山
川古蹟,及行營之所見聞,以成《前錄》。本傳稱成祖重幼孜文學,所過山川要
害,輒命記之,幼孜據鞍起草立就。又稱所撰有《北征前後二錄》,即此本也。
《前錄》自永樂八年二月至七月,《後錄》自永樂十二年三月至八月,並按日記
載。其往返大綱,均與史傳相合。其瑣語雜事,則史所不錄者也。
△《後北征記》·一卷(戶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明楊榮撰。榮初名子榮,字勉仁,建安人。建文庚辰進士。除翰林編修。燕
王篡位後,入直內閣,更今名。歷官工部尚書,兼謹身殿大學士。卒諡文敏。事
跡具《明史》本傳。榮以永樂二十二年四月扈從北征,記其往還始末,著此書。
編排月日,敘述頗詳。榆木川之事,即是役也。其事世多異說,榮所記則與史符
合。蓋史官以其帷幄之臣,身預顧命,故用以為據。然其實錄與否,亦無可考矣。
△《小史摘鈔》·二卷(副都御史黃登賢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明史·藝文志》亦未著錄。蓋洪、永間人所編。皆載明太
祖瑣事,末附建文遺事八條。大抵多委巷之語。如李文忠納款於張士誠、劉基死
後焚屍揚灰,皆必無之事。其謬妄固不待辨也。
△《左逸》·一卷、《短長》·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是書凡《左傳逸文》三則,《戰國策逸文》三則。二書各有《小引》。前稱
嶧陽樵者獲石篋,得竹簡漆書《古文左傳》。讀之中有小牴牾三,余得而錄之。
或謂秦、漢人所傳而托也,余不能辨。後稱耕於齊野者,地墳得大篆竹策一帙,
曰《短長》。劉向敘《戰國策》一名《短長》。所謂《短長》者,豈《戰國逸策》
歟。然多載秦及漢初事。意文、景之世,好奇之士偽托以撰。前題延陵蔣謹手次,
及子世枋重訂。又冠以《世枋序》,稱二帙為其先人手錄,貯篋中者四十年,未
詳作者誰氏。並所序嶧陽、齊野二說亦不知何人。惟是紀事用意,筆法遒古,非
秦、漢以下所能道隻字云云。漆書竹簡,豈能閱二千年而不毀,其偽殊不足辨也。
△《戰國策談棷》·十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張文爟撰。文爟字維昇,仁和人。是書全用吳師道補正鮑彪之本。惟增入
李斯《諫逐客書》、《楚人以弱弓微繳說頃襄王》、《中山君饗都士大夫》三章,
為吳本所無。注中國名人名,或間補數言。餘皆采諸家評語,書之簡端,冗雜特
甚。所謂談棷,即指是也。棷,《集韻》蘇後切,與藪同。談棷即談藪,
特變易其字以見異耳。
△《七雄策纂》·八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明穆文熙編。文熙字敬止,東明人,嘉靖壬戌進士,官吏部員外郎。是編取
《戰國策》之文,加以評語,並集諸家議論附於上闌。大抵剿襲陳因,無所考證。
△《戰國策去毒》·二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國朝陸隴其編。隴其有《古文尚書考》,已著錄。此書前有《自記》,謂
《戰國策》一書,其文章之奇,足以悅人耳目,而其機變之巧,足以壞人心術,
如厚味之中有大毒焉。故今舉文士所共讀者,指示其得失,庶幾嚌其味而不中其
毒也,故以“去毒”名。其持論甚正。然百家諸子,各自為書,原不能盡繩以儒
理。既以縱橫為術,又安怪其但言縱橫。況自漢以來,孔孟之道大明。如《戰國
策》之類,不過史家或考其事跡,詞人或取其文章,是以至今猶存。原無人奉為
典型,懸以立教。與釋氏之近理亂真,異學之援儒入墨,必須辨別者,截然不同。
是固不必懲羹而吹齏也。
△《藝祖受禪錄》·一卷(永樂大典本)
舊本題宋趙普、曹彬同撰。記太祖初生及幼時事特詳。末云:先是,晉天福
中兩浙兒童聚戲,牽以“趙”字為語助,如得曰趙得,可曰趙可云云。亦侈陳符
瑞之故智。帝王受命自有本原,豈以小兆為驗耶?
△《龍飛記》·一卷(永樂大典本)
舊本題宋趙普撰。書作於建隆元年,記太祖受禪事。普時為樞密學士,蓋太
祖即位之初也。然普既有《受禪錄》,何以又為此書?疑與《受禪錄》皆後人所
依託,以普及曹彬為文武佐命,各假借其名耳。
△《景命萬年錄》·一卷(永樂大典本)
不著撰人名氏。記太祖受禪之事,略與趙普《龍飛記》同,而敘得姓及前數
代事特詳。末載顯德末有男子升中書政事堂,據案而坐曰:“宋州官家教我來。”
范質曰:“此人病風,急遣之。”忽不見。是時太祖始鎮許州,至是乃驗云云。
頗類小說家言,殊出於附會也。
△《青溪寇軌》·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宋方勺撰。勺字仁聲,婺州人。元祐中,蘇軾知杭州,值省試,嘗薦送之。
《浙江通志》載潘良貴之言,稱其超然遐舉,神情散朗,如晉、宋間高士。似以
隱遯終身者。而所作《泊宅編》中,記虔州安遠、龍南二縣有瘴,因自述其管勾
常平季點到邑事,則亦曾官於江右也。是編記宣和二年青溪妖寇方臘作亂,童貫、
譚稹等討平之事,原載勺《泊宅編》中。曹溶摘入《學海類編》,因改題此名。
所述睦州之陷,及譚稹之為兩浙制置使,劉延慶、王稟、王渙、楊維忠之功,皆
與《宋史》不合,蓋傳聞異詞。後附《論》二則。其一追述mo6*教之始,不署姓名。
其一署曰容齋,追敘致亂之故甚詳。並載韓世忠時為王淵裨將,潛行谿谷,問野
婦,得徑,即挺身直前,度險數重,搗其穴,格殺數十人,擒臘以出。又稱泊宅
翁之志寇軌也,蘄王猶未知名,故略之。且時宰猶多在朝,臘等陰謀亦多忌諱,
故削不載。今表而出之,以戒後世司民者。容齋為洪邁之號,疑或邁所附題歟。
《宋史·韓世忠傳》載其平青溪之功,與此所載合,當即據此載入也。
△《清溪弄兵錄》·二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宋王彌大編。彌大字約父,爵里未詳。是編記宣和中方臘寇睦州事,分前後
二篇。其前篇從方勺《泊宅編》錄出,其後篇從《續會要》第二百五十三卷《出
師門》中錄出。後有《自識》,稱嘉泰元年夏,在金陵時命表侄陳知新摘錄,以
備參考。蓋裒合舊文,非所自撰也。青溪縣即今浙江淳安縣,宋屬睦州,字當作
青。此本從水作清,傳寫者誤耳。
△《避戎夜話》·一卷(兩浙總督采進本)
宋石茂良撰。案陳振孫《書錄解題》,載茂良字太初,其爵里則振孫亦未詳,
無可考也。是編載靖康元年十一月,金人陷汴京事。蓋親在圍城之內,記所見聞。
其中多言都統制姚友仲守御東、南兩壁之功。史不為友仲立傳,然《欽宗本紀》
頗採用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第九十八卷,引此書有云:“汴京城陷,仆
逃難於鄉人王升卿舍館。夜論朝廷守御之方。一話一言,莫不驗其文,摭其實,
直而不訐。非所見聞,則略而不書”云云。蓋茂良《自敘》之詞。此本為明末李
蘅刊入《璅探》內者。檢勘並無此文,知為刪節不全之本矣。尤袤《遂初堂書
目》載有《靖康夜話》,疑即此書。晁公武《讀書志》列《金人背盟錄》七卷、
《圍城雜記》一卷、《避戎夜話》一卷、《金國行程》十卷、《南歸錄》一卷、
《朝野僉言》一卷,總注曰皇朝汪藻編。記金人叛契丹,迄於宣和乙巳犯京城。
《圍城雜記》等五書,皆記靖康時事。其意蓋謂《金人背盟錄》以下六書,皆靖
康時人所作,藻合而編之耳。而其文義混淆,似乎六書皆出於藻,故有引是書為
汪藻作者。其實《書錄解題》載《朝野僉言》為夏少曾作,《南歸錄》為直秘閣
沈琯作,此書為茂良作,各有主名也。況汪藻未從北行,安得有《金國行程》乎?
△《孤臣泣血錄》·一卷(編修汪如藻家藏本)
舊本題宋太學丁特起撰。所紀自欽宗靖康元年十一月五日起,至高宗建炎元
年五月一日即位止。載汴京失守,二帝播遷之事。徐夢莘《北盟會編》頗采之。
《文獻通考》載其書三卷,又《補遺》一卷。此本僅存一卷。然首尾完具,年月
聯貫,不似有所闕佚者,殆後人所合併耶。然其中稱范瓊為高義,而於瓊殺吳革
一事亦無貶詞,頗乖公論。特起不知何許人。又直書“太學生丁特起上書”者三,
皆不似自述之語。前載特起《自序》,粗鄙少文。其敘事亦多俚語。豈當時好事
者所為,以特起上書有名,故以托之歟。此本為明吳思所刊。前有《思序》,而
附載《汪旦複評語》。語皆凡鄙,仍多舛誤。如“吳革起兵謀反正”句,實以當
時偽楚僣號,故以“反正”為文。乃誤讀“正”字屬下句,謂以謀反書革,乃特
起之微詞。則其謬不足與辯矣。
△《靖康蒙塵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所載宋徽、欽二帝北狩事,與世所傳《南燼紀聞》文多相同。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載所採集書目甚詳,亦無此書。蓋坊賈改易其名以欺世
者。卷後附有《建炎復辟錄》一卷,似為高宗苗、劉之變而作。而所紀仍北狩本
末,寥寥數條。年月皆舛錯不合,作偽之尤甚者也。
△《靖康紀聞拾遺》·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案:《文獻通考》載《靖康拾遺錄》一卷,何烈撰。又名
《靖康小史》,又名《草史》,疑即是書也。考《東都事略》,載靖康元年閏十
一月癸巳,迎土牛以借春,不言其故。是書則謂去年十二月冬至,術者以為大忌,
因於是月借春。此類頗足以考故事。又《東都事略》載王雲以靖康元年二月使金,
十月重使金。而是書則謂九月再遣雲使金。亦可以考異。惟是書大旨,在責宋不
於太原未下之前,早割三鎮與金,致有青城之禍。考《宋史》載靖康元年十月,
金人遣楊天吉、王汭來,欲割三鎮,朝廷以三鎮稅數遣王雲與汭行。則是下太原
之後,金何嘗不仍以割三鎮要和,宋又何嘗不以三鎮稅數與之。然終無解於汾、
澤之攻陷。則此書割地請和之說,仍誤國之餘唾矣。
△《北狩行錄》·一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舊本題宋蔡鞗撰。鞗,蔡京之子,尚茂德帝姬,靖康元年從徽宗北行者也。
然是書卷末云:北狩未有行紀。太上語王若沖曰:一自北遷,於今八年。所履風
俗異事,不為不多。深欲紀錄,未得其人。詢之蔡鞗,以為學問文采無如卿者,
為予記之云云。則是此書為若沖所作。惟是《宋史·藝文志》亦以此書為蔡鞗撰,
疑不能明。或鞗述其事,而若沖潤色其文歟。馬端臨《文獻通考》載是書,亦並
列二人之名。是時去靖康僅百餘年,當尚見舊本。獨其以“鞗”為“絛”,則
刊本之誤。按《宋史》,絛於是時久已流竄嶺南,未嘗從徽宗入金也。書中多
諛頌徽宗之詞,在當時臣子之言自不得不爾,未足為異。惟稱太上紹述神考之志,
未嘗忘懷。適有貨《王安石日錄》者,欣然以絹十疋易之云云。則鞗等堅護紹述
之局,至敗亡而不變,為可恨耳。書中稱徽宗在金,嘗得《春秋》,披覽不倦。
凡理亂興廢之跡,賢君忠臣之行,莫不採摭其華實,探涉其源流,鉤纂樞要而編
節之,改歲籥而成書。並稱太上賦詩寄淵聖,用親仁善鄰事,曰此出《春秋》。
然則徽宗嘗刪纂《左傳》,勒為一書矣。此則古來志經籍者所未及,朱彝尊《經
義考》中亦未引及,是亦可資異聞矣。
△《靖炎兩朝見聞錄》·二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舊本題曰陳東撰。東字少陽,鎮江丹陽人。欽宗時貢入太學。嘗伏闕上書,
請去蔡京、王黼而用李綱。高宗即位,召至行在,又劾黃潛善、汪伯彥,為二人
所構論死。後追贈承信郎,又加贈朝奉郎秘閣修撰。事跡具《宋史》本傳。是編
記徽宗北遷,高宗改元時事特詳。末及紹興以後事,亦足資考據。然東以建炎元
年八月見殺,何由得記紹興後事。蓋傳本闕撰人,後人不考,誤題為東也。
△《建炎時政記》·三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宋李綱撰。綱字伯紀,邵武人,政和二年進士。積官至太常少卿。欽宗時授
兵部侍郎、尚書右丞。南渡後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為御史所劾,罷為觀
文殿大學士。事跡具《宋史》本傳。是編乃綱奉詔所編,前有《奏書原序》。起
建炎元年六月,終八月,即其《奏議》《附錄》中之一種。《永樂大典》亦別載
之,則自明以前,已析出單行矣。惟綱代高宗所草《通問徽欽二帝表》,內所稱
“臣某言”者,乃高宗署名,故諱而不書。《永樂大典》本俱誤作“臣綱言”。
蓋明人不知而妄改。今此書尚仍原文,則所據者未改之本也。
△《建炎通問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宋傅雱撰。雱始末未詳。考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載建炎元年六月,
宣議郎傅雱特遷宣教郎,充大金通問使。此錄即所述奉使之事。《文獻通考》載
此書,稱宣教郎傅雱撰,建炎初李丞相所進。蓋李綱以其書上於朝也。書終以館
伴李侗之語,其文未畢。《北盟會編》一百十卷所載,闕處亦同。蓋後人從徐氏
書中錄出也。
△《建炎維揚遺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記高宗建炎二年冬至次年三月事。高宗自建炎元年十月如揚
州,至三年二月如杭州。此所記者由揚入杭之事,故以“維揚”為名。《文獻通
考》云:《戊申維揚錄》一卷,無名氏。戊申即建炎二年,當即此書也。別有
《維揚巡幸記》一卷,自二月初十日以前與此本字句小異,而敘述盡同,惟無錫
令任讜逸其名姓。初十日以後則至十五日而止。凡此所載,詔書悉不錄。蓋一本
而傳寫互異,又有所刪竄於其間。不及此本之詳也。
△《維揚巡幸記》·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記建炎三年金兵至天長,高宗自揚州奔杭州事。起正月十三
日,盡二月十五日。大意罪汪伯彥、黃潛善之苟且晏安,變生倉卒而不知。《北
盟會編》一百二十三卷所載,與此本全同,亦後人錄出別行者也。
△《己酉航海記》·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宋李正民撰。亦曰《乘桴記》。正民字方叔,揚州人。政和二年進士。高宗
時官至中書舍人、徽猷閣待制。建炎三年己酉七月,高宗在金陵,聞金兵深入,
遂趨平江,歷越州、明州。十二月乘舟航海,避兵台、溫之間。正民時以中書舍
人從行,按日記駐蹕之所。蓋起居注體也。正民尋奉使通問隆祐宮,故所記止於
四年正月二十一日,蓋非完稿。《北盟會編》一百三十四卷,王明清《揮麈三錄》
第一卷,皆全載其文。明清記尤袤謂高宗東狩四明,數月之間,排日不可稽者。
後於茂苑得此書,所記頗備。蓋當日國史,實藉此書考定矣。
△《燕雲錄》·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宋趙子砥撰。子砥以宗室子官鴻臚寺丞。靖康丁未,隨二帝北行。建炎戊申
遁還,持徽宗御札,謁高宗於揚州,仍命以故官。子砥在金,嘗密刺其國事,備
知情狀,又與續歸之楊之翰互相參證。所述金事,一曰陷沒宗室從官,二曰陷沒
百姓,三曰金人族帳所出與設官之實,四曰政事之紀,五曰虛實之情,六曰南北
離潰之情。皆據所見聞,與《金史》或同或異。惟其末稱“金人必不可和”,則
其後驗如操券,可謂真得其虛實矣。
△《建炎復辟記》·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書錄解題》亦不知為何人作。但稱其敘苗傅、劉正彥事始
末,文頗繁冗。末敘世忠戰功特詳,疑即韓氏之客所為。理或然歟。
△《紹興甲寅通和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宋王繪撰。紹興四年,以和議未成,遣魏良臣如金,繪副之。是時金軍壓境,
朱勝非尚主和議,趙鼎頗不以為然。良臣等行至天長,僅達國書而還。繪因備錄
其事,蓋鄙勝非等之無謀也。繪父名仲通,宣和中為平海軍承宣使。以書抵蔡攸,
力言用兵有十不可。其書附載卷末,蓋其父子皆有度時之識雲。
△《順昌戰勝錄》·一卷(浙江鮑士恭家藏本)
宋楊汝翼撰。紹興十年,劉錡順昌之戰,汝翼適在軍中,因紀其事。末附順
昌倅汪若海札子,所言亦大概略同。
△《淮西從軍記》·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據書中所言,蓋劉錡幕客也。敘錡自紹興十年春赴東都留守,
中途戰於順昌。十一年戰於柘皋。及張俊、楊沂中濠州之敗,錡全軍得歸事。
△《迴鑾事實》·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宋万俟卨撰。卨事跡具《宋史》本傳。紹興十二年,宣和太后至自金。卨新
為參知政事,紀事獻頌,稱為千載一時之榮遇。蓋貢諛之詞,非其事實也。
△《採石戰勝錄》·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宋員興宗撰。興宗字顯道,仁壽人。未第時,讀書九華山,因以自號。用薦,
除教授。召試,擢著作郎、國史編修、實錄院檢討。乾道中疏劾貴幸,中讒奉祠
去,僑居潤州以終。所著《辯言》及《九華集》,歲久散佚。近始從《永樂大典》
採摭成帙。惟此書世有傳本,所記乃虞允文督師江上,拒破金海陵王之事。大致
與史文相出入。《永樂大典》亦載之,題曰《採石大戰始末》,而冠以“九華集”
字。蓋其集中之一篇,後人析出,別立此名也。
△《南渡錄》·二卷、《竊憤錄》·一卷(編修汪如藻家藏本)
此二書所載,語並相似。舊本或題無名氏,或並題為辛棄疾撰。蓋本出一手
所偽托,故所載全非事實。按金太宗建號天會,十三年崩。熙宗襲舊號,兩年乃
改元,故天會止於十五年。天輔乃金太祖年號,止於七年。此錄既誤以天輔為太
宗年號,又妄謂天輔十七年改元天眷,乖謬殊甚。金太宗生日在十月,名“天清
節”。金熙宗生日在正月,名“萬壽節”。此錄記天輔十一年徽、欽二帝在雲州,
正月值金主生日作宴。是徒聞金主生日有在正月者,而不知朝代之不合也。金太
宗天會五年三月,以宋二帝至燕,十月徙之中京。六年七月,徙之上京。八月,
以見太祖廟,封徽宗為昏德公、欽宗為重昏侯。十月,徙之韓州。熙宗天會十四
年,昏德公薨。皇統元年,改昏德公為天水郡王、重昏侯為天水郡公。事並見
《金本紀》。是天水之封,實在徽宗歿後。此錄乃雲靖康二年五月至燕京,見金
主,封太上為天水郡公、帝為天水郡侯。後徙安肅軍。又徙雲州。天輔十一年三
月,徙西漢州。十四年,徙五國城。核以正史,無一不謬且妄。夫二帝不能死社
稷,舉族北轅,其辱固甚,亦何至卑污苟賤,如錄所云云。且金朝開國,具有規
模,野利亦何至面人之祖,淫其女孫,如所謂醜惡之聲二帝共聞者耶。此必南北
宋間亂臣賊子不得志於君父者,造此以泄其憤怨,斷斷乎非實錄也。
△《禦侮錄》·二卷(浙江鄭大節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紀宋南渡後與金人構兵,及和議之事。書中稱高宗為太上皇
帝,蓋孝宗時人所作。《宋史·藝文志》載此書,作一卷。而此本實二卷,疑後
人所分析也。書中於金人初起事跡,記載頗略。至於紹興三十二年,金海陵王南
侵,及孝宗初年張浚出兵撓敗始末,則節目具詳。自乾道元年魏杞使回,和議既
成以後,則不復具載。前後皆系日編次,於朝廷拜罷、禋祀諸大事,亦間及焉。
似從日曆、國史諸書節采而成。中間如劉彥宗在遼官僉書樞密院事,國破降金,
未嘗事宋,而稱為“吾叛臣”。金世宗由東京留守即位,而以為燕京。此類皆為
失實。知為鄰國傳聞,不盡實錄也。
△《重明節館伴語錄》·一卷(永樂大典本)
宋倪思撰。思有《班馬異同》,已著錄。此書據《永樂大典》標題,乃思
《承明集》之一篇。蓋紹熙二年七月,金遣完顏兗、路伯達來賀重明節,思為館
伴。因紀一時問答之詞、饋送之禮。考宋制,凡奉使伴使皆例進語錄於朝。馬永
卿《懶真子》,記蘇洵與二子同讀《富鄭公使北語錄》,則自北宋已然。此其偶
存之一也。時金強宋弱,方承事不遑,而序謂北人事朝廷方謹,遣使以重厚為先,
已為粉飾。其他虛誇浮誕,不一而足。上下相欺,苟掩耳目,亦可謂言之不怍矣。
△《正隆事跡記》·一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宋張棣撰。棣始末無考。書中但稱歸正官,蓋自金入宋之後,述所見聞也。
所記皆金海陵煬王之事。始於初立,終於瓜州之變,凡十有二年。煬王凡三改元,
但稱正隆,要其終也。大抵約略傳聞,疏漏殊甚。末附錄世宗立後事數條,亦殊
草略。不足以為信史也。
△《金圖經》·一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一名《金國志》。自京邑至族帳、部曲,凡十七門。陳振孫《書錄解題》曰:
“淳熙中歸正人張棣撰,記金事頗詳。”振孫又言:“又一卷,不著名氏,似節
略張棣書。其末又雜錄金主亮以後事。”此本僅一卷,不著棣名,疑即陳氏所稱
節本也。
△《煬王江上錄》·一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敘宋內侍梁漢臣為金人所得,謀欲弱金事。所載漢臣勸金主
都燕山,營汴梁,開海口,進兵採石,退至瓜州,為其下所害諸事,皆首尾畢具。
觀其煬王之稱,當為金人所撰。故虞允文拒守之事,略不一言也。
△《使金錄》·一卷(編修汪如藻家藏本)
宋程卓撰。卓字從元,休寧人,大昌從子,淳熙十一年進士。歷官同知樞密
院事,封新安郡侯。贈特進資政殿大學士,謚正惠。嘉定四年,卓以刑部員外郎
同趙師岩充賀金國正旦國信使。往返凡四閱月。是書乃途中紀行所作。於山川道
里及所見古蹟,皆排日載之。中間如順天軍廳梁題名、光武廟石刻詩句之類,亦
間可以廣見聞。然簡略太甚,不能有資考證。又稱接伴使李希道等往還不交一談,
無可紀述。故於當日金人情事,全未之及。所記惟道途瑣事。世傳宋高宗泥馬渡
江,即出此書所記磁州崔府君條下。蓋建炎之初,流離潰敗,姑為此神道設教,
以聳動人心,實出權謀,初非實事。卓之所錄,亦當時臣子之言,未足據也。
△《襄陽守城錄》·一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宋趙萬年撰。萬年里籍未詳。開禧二年,元兵二十萬圍襄陽,趙淳新知府事,
以萬餘人御之。自十一月至次年二月,大戰者十二,水陸攻劫者三十有四。措置
多方,出奇制勝,元兵竟解去。萬年時為幕僚,詳錄其事。後附戰具諸法頗詳。
惟文多殘闕,不盡可辨,為足惜耳。
△《誅吳錄》·一卷(永樂大典本)
宋張革之撰。革之字西仲,潼川人。吳曦據蜀叛,合江倉官楊巨源倡義討逆,
與隨jun6*轉運安丙共謀誅曦。既而丙嫉其功,以計殺之。革之此書,蓋以鳴巨源之
冤。《自序》云:時從傍目擊,懼久失其傳,因直書以詔後世雲。
△《丁卯實編》·一卷(永樂大典本)
宋毛方平撰。方平不知何許人。安丙害楊巨源時,方平為四川茶馬司幹辦公
事,因作此書。大旨與張革之同。《自序》云:“一夫不獲,則六月飛霜。匹婦
抱恨,則三年致旱。”其詞至為痛切。考郭士寧《平叛錄》,與巨源陰謀誅曦者
九人,方平為首。所記當為實錄。曰丁卯者,曦之叛在開禧二年丙寅,而誅於三
年丁卯也。陳振孫《書錄解題》作李珙撰。今檢《永樂大典》標題及序中署名,
均作方平,則振孫所載誤矣。
△《平叛錄》·一卷(永樂大典本)
宋郭士寧撰。士寧始末未詳。其作此書時,則與毛方平同官四川茶馬司幹辦
公事也。吳曦之叛,不受偽官者,有蜀帥楊輔、瀘帥李寅仲、史次秦、范仲壬、
陳鹹、毛午。起義者有薛九齡。死節者有楊震仲。而陰謀誅曦者惟毛方平、李好
義、李好古、楊君玉、黨公濟、程夢錫、李坤辰、陳安、楊巨源等。此錄所載,
較史為詳,蓋亦表章忠義之志雲。
△《辛已泣蘄錄》·一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宋趙與{容衣}撰。與{容衣},宗室子。官蘄州司理,權通判事。寧宗嘉定十
四年,金兵圍蘄州,與{容衣}偕郡守李誠之拒守。時朝命權殿前司職事馮榯將
兵應援。榯逗遛不進,誠之等竭力捍禦,凡二十五日而城陷,誠之及其僚佐家
屬皆死之。與{容衣}全家十五人亦並歿於難,僅以身免。其後事定,乃為是錄。
具詳被兵始末,同時與難諸人。朝廷褒贈誠之等勘狀、告詞,一一備錄。按:與
{容衣}《宋史·李誠之傳》作與裕,蓋{容衣}轉為褣,因訛為裕。又載與{容衣}
率民兵百餘人奪關外出云云。與是編所言單身出城,及於積屍中死而復活,夜半
奔從南門之語,俱有異同。且十五人作十六人,其數亦不相合。疑十五人之數,
當以自敘為據。其奪關外出,則自敘諱之也。
△《使北日錄》·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宋鄒伸之撰。理宗紹定六年癸巳,史嵩之為京湖制置使,與蒙古會兵攻金。
(案:是時尚未建大元之號,故史仍以國名為稱。)會蒙古遣王檝來通好,因
假伸之朝奉大夫、京湖制置使參議官往使。以是歲六月,偕王檝自襄陽啟行。
至明年甲午二月,始見蒙古主於行帳。尋即遣回,以七月抵襄陽。計在途者十三
月。因取所聞見及往復問答,編次紀錄,以為此書。案:《宋史·理宗本紀》,
宋與大元合圍汴京(案:此大元為史臣追書之詞),金主奔蔡州。大元再遣使議
攻金,史嵩之以鄒伸之報謝,蓋即此事。特《宋史》稱王檝來議攻金,而此錄
只言通好。又《宋史》載伸之出使在紹定五年十二月,而此錄實以六年六月出疆。
皆當以此錄所紀為得其實。時孟珙已會蒙古滅金,廷議遂欲出師取河南。蒙古復
遣王檝來責敗盟,因再進伸之二秩,遣之報謝。史載同使為李復禮、喬仕安、
劉溥等,據此錄皆先曾副行之人。復禮假京西路副總管。溥假京西兵馬都監。仕
安以東南第七正將神勁馬軍統制,充防護官。其官爵亦史所未詳雲。
△《廣王衛王本末》·一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宋陳仲微撰。仲微字致廣,高安人,嘉泰二年舉進士。調莆田尉。鹹淳中為
兵部侍郎。丙子宋亡,從二王入廣。目擊時事,逐日抄錄。厓山敗,仲微遁入安
南而歿。事跡具《宋史》本傳。其後安南國使攜此書入覲,因傳於世。文多簡略,
不甚賅備。其書載入《宋季三朝政要》中,後人抄出別行。而卷末《跋》語猶
《政要》原文,則其失於刊削也。
△《三朝野史》·一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記理、度、恭三朝軼事瑣言,僅十有九條。疑非完本。書中
附記丙子三宮赴北事,蓋亦宋遺民所作也。詞旨猥瑣,殊不足觀。
△《平巢事跡考》·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舊本題曰宋人撰,不著名氏,曹溶收入《學海類編》。近時平湖陸烜,又刊
入《奇晉齋叢書》。後有《烜跋》,稱為元人抄本。今考其書,即明茅元儀之
《平巢事跡考》,但刪去元儀原《序》耳。蓋溶為狡黠書賈所紿,烜又沿溶之誤
也。
△《碧溪叢書》·八卷(浙江汪汝瑮家藏本)
不著編輯者名氏。諸家書目亦不著錄。其目凡八,曰《吳武安公功績記》,
記吳玠戰功;曰蔡絛(案絛當作鞗)《北狩行錄》,記從徽宗入金事;曰萬
俟卨《皇太后迴鑾事實》;記韋太后南歸事;曰《順昌戰勝錄》,記劉錡遇金兵
事;曰洪皓《松漠記聞》,記金國事;曰洪皓《金國文具錄》,記宇文虛中為金
定製事;曰湘水樵夫《紹興正論》,記不附秦檜和議人姓名;曰楊堯弼《偽豫傳》,
記劉豫僣逆事。其書皆刪節之本,蓋書賈從《說郛》中抄合,偽立此名者也。
(案:此編以八種為一帙,應從叢書之例,入之雜編。然雜編之名,為不名一家
者立也。此八種皆史之流別,故仍入之《雜史類》焉。)
△《焚椒錄》·一卷(內府藏本)
遼王鼎撰。鼎字虛中,涿州人,清寧五年進士,官至觀書殿學士,事跡具
《遼史·文學傳》。是書紀道宗懿德皇后蕭氏為宮婢單登構陷事。前有大安五年
《自序》,稱待罪可敦城,蓋謫居鎮州時也。王士禎《居易錄》曰:《契丹國志
·后妃傳》道宗蕭皇后本傳云:性恬寡慾,魯王宗元之亂,道宗同獵,未知音耗。
後勒兵鎮帖中外,甚有聲稱。崩葬祖州云云而已。《焚椒錄》所紀,絕無一字及
之。又《錄》稱南院樞密使惠之少女,而《志》雲贈同平章事顯烈之女。《志》
雲勒兵,似嫻武略,而《錄》言幼能誦詩,旁及經子所載《射虎》應制諸詩,及
《回心院》詞,皆極工,而無一語及武事。且《本紀》道宗在位四十七年,改元
者三,清寧、鹹雍、壽昌,初無太康之號。而耶律乙辛密奏太康元年十月云云,
皆牴牾不合。按《遼史·宣懿皇后傳》雖略,而與《焚椒錄》所紀同,蓋《契丹
志》之疏耳。今考葉隆禮《契丹國志》,皆雜采宋人史傳而作,故蘇天爵《三史
質疑》譏其未見國史,傳聞失實。又沈括《夢溪筆談》,稱遼人書禁甚嚴,傳至
中國者,法皆死。是書事涉宮闈,在當日益不敢宣布,宋人自無由而知。士禎以
史證隆禮之疏,誠為確論。或執《契丹國志》以疑此書,則誤矣。
△《南遷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舊題金通直郎秘書省著作郎騎都尉張師顏撰。紀金愛王大辨叛據五國城,及
元兵圍燕,貞祐遷都汴京之事。按《金史》,世宗太子允恭生章宗,而夔王允升
最幼。今此書乃作長子允升,次允猷,次允植。允升、允猷以謀害允植被誅,而
允植子得立為章宗。世次俱不合。又稱章宗被弒,磁王允明立為昭王。磁王又被
弒,立濰王允文為德宗。德宗殂,乃立淄王允德為宣宗。與史較,多一代,尤不
可信。至《金史》鄭王允蹈誅死絕後,不聞有愛王大辨其人。所稱天統、興慶等
號,《金史》亦無此紀年。舛錯謬妄,不可勝舉。故趙與旹《賓退錄》、陳
振孫《書錄解題》皆斷其偽。振孫又謂:或雲華岳所作。岳即宋殿前司軍官嘗作
《翠微南征錄》者。今觀其書所言,亂金國者章宗、大辨,皆趙氏所自出。又謂
大辨初生,其母夢一人乘馬持刀,稱南紹興主遣來云云。蓋必出於宋人雪憤之詞,
而又假造事實以證佐之。故其牴牾不合如此。或果出岳手,未可知也。羅大經
《鶴林玉露》,以遣秦檜南還事,見此書所載《張大鼎疏》而證其可信。未免好
異。然《金史》所載,宣宗見浮碧池有狐相逐而行,遂決南遷之計,其事實本此
書。不知元時修史者又何所見而採用之也。
△《南宋補遺》·(無卷數,兩淮鹽政采進本)
舊本題古吳謝朱勝復廬撰。不知朱勝為何許人。書稱南宋而中有“宋末”之
語,當為元人所作。《跋》語所稱丙申,蓋元成宗元貞二年,非宋理宗之丙申也。
載南渡後將帥軼事,並采及詩詞書啟,於韓、岳尤詳,亦間及靖康時事。然多他
書所習見,殊鮮異聞。殆亦抄撮宋人說部而成歟。
△《皇元聖武親征錄》·一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首載元太祖初起,及太宗時事。自金章宗泰和三年壬戌,始
紀甲子,迄於辛丑,凡四十年。史載元世祖中統四年,參知政事修國史王鶚,請
延訪太祖事跡,付史館。此卷疑即當時人所撰上者。其書序述無法,詞頗蹇拙。
又譯語訛異,往往失真,遂有不可盡解者。然以《元史》較之,所ji6*元初諸事實,
大概本此書也。史言太祖滅國四十,而其名不具,是書亦不能悉載。知太祖時事,
世祖時已不能詳,非盡宋濂、王禕之掛漏失。
△《平猺記》·一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元虞集撰。集字伯生,號道園,崇仁人,仕至翰林直學士,兼國子祭酒,事
跡具《元史》本傳。元統二年冬,猺寇賀州、富州,至元元年,廣西宣尉使章
伯顏討平之。集為記其始末。後有舊《跋》云:此紀章伯顏平粵西猺洞事跡,
備國史之采也。而同事出師之人,不記其姓名,及上功於朝之諸臣名,以某某概
之,失史家法矣。今核其文體,乃勒石紀功之作,非勒為一書上之於史館者。故
所存之稿皆闕其名姓以待填。猶之唐、宋文集,書首稱年月日某再拜,墓誌之末
稱某年月日葬公於某原例耳。遽以有乖史法詆之,非也。
△《大狩龍飛錄》·二卷(左都御史張若溎家藏本)
明世宗肅皇帝御撰。嘉靖十八年二月,帝幸湖廣承天府,相度顯陵。三月,
享上帝於龍飛殿,奉睿宗配。四月,還京。是編皆紀其事。上卷乃自啟行以迄回
蹕,祭告郊社宗廟,及所過山川群祀之文。下卷為前後所降敕諭,末附以《龍飛
殿奏告上帝樂章》及途中御製賦一首、詩十六首、詩餘二首。
△《洪武聖政記》·二卷(戶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明宋濂撰。濂有《篇海類編》,已著錄。是書略仿《貞觀政要》之例,標題
分記。分《嚴祀事》、《正大本》、《肅軍政》、《絕倖位》、《定民志》、
《新舊俗》六類。而《新舊俗》下又分《申禁令》、《核實效》、《育人才》、
《優前代》、《正禮樂之失》、《去海岳之封》、《嚴宮閫之法》、《厲忠節之
訓》、《剗積歲之弊》九子目。濂自為《序》,見所作《文憲集》中,蓋當時
奏御之書也。梅純《損齋備忘錄》曰:“本朝文章近臣,在洪武初,則學士宋濂,
其所記當時盛美,有《洪武聖政記》。自永樂以後,則少師楊士奇,有《三朝聖
諭錄》。至天順改元,則少保李賢,有《天順日錄》、《二錄》。皆近有印本,
而《聖政記》獨亡,僅見其《序》文,惜哉。”據其所云,則此書在成化間已無
傳本,不知何以得存於今。然勘驗文義,實非贗托。或純偶未見,遽以為佚歟。
然是書之不行於明代,亦可見矣。
△《庚申外史》·二卷(編修汪如藻家藏本)
明權衡撰。衡字以制,號葛溪,吉安人。元末兵亂,避居彰德黃華山。明初
歸江西,寓居臨川以終。是書見於《明史·藝文志》者,卷目與此相合。陳繼儒
嘗刻入秘笈,佚脫訛舛,殆不可讀。此乃別行抄本,猶當日原帙也。所紀皆元順
帝即位以後二十八年治亂大綱。時順帝猶未追謚,以其庚申年生,故稱之曰庚申
帝。又《元史》亦尚未修,故別名曰《史外見聞錄》。所言多與《元史》相合,
於宮庭構煽,盜賊縱橫之事,皆能剖析端委。至於順帝誅博囉,與秀才徐思畚謀
之,博囉誅,思畚不受賞,逃去。及危素為權臣草詔諸事,皆他書所不載。惟其
中稱順帝為瀛國公子一條,最為無稽。厥後袁忠徹著之於文集,寧王權載之於史
略,程敏政又選忠徹之文入《明文衡》,錢謙益又引余應之詩證實寧王權之說。
其端實自此書發之。蓋元之中葉,宋遺民猶有存者。因虞集草詔,有“妥歡帖睦
爾非明宗之子”一語,遂造此言以泄其怨。明人又讎視元人,遂附合而盛傳之。
核以事實,渺無可據,實為荒誕之尤,非信史也。書前別附一《序》,稱洪武二
年迪簡受命訪庚申帝史事云云,不著其姓。詳其文,乃《庚申帝大事紀序》,非
此書之《序》,後人移綴此書中耳。考王禕《造邦勛賢錄》,稱劉迪簡,宜春人,
國初徵授尚賓副使,則迪簡當為劉姓。又考黃溥《間中今古錄》,稱劉尚賓集
《庚申帝大事紀》,則此《序》為劉迪簡《大事紀序》明矣。
△《國初禮賢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舊本題明劉基撰。基字伯溫,青田人。元至順中舉進士。除高安丞,罷去。
旋起為江浙儒學副提舉,再投劾歸。復闢為元帥府都事,為方國珍所構,羈管紹
興。後從石抹宜遜剿捕山寇,執政者抑其功,僅授總管府判,遂棄官還里。明初
聘入禮賢館,參預機密,拜御史中丞,兼太史令。又授弘文館學士,敘功封誠意
伯。正德九年,追諡文成。事跡具《明史》本傳。此書《藝文志》、《千頃堂書
目》皆作基撰。然錄中所載,即明太祖任用基及葉琛、章溢、宋濂四人事,且有
“基馳驛歸里,居家一月而薨”之文,則非基所作審矣。其中紀述,多與史傳相
合,無他異同。又基、溢皆載其卒時事,而宋濂得罪徙蜀事則無之,葉琛事跡亦
甚寥寥。蓋後人雜采成書,故詳略不同如此也。
△《平蜀記》·一卷(戶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載明洪武四年遣湯和等伐蜀,明昇出降事。後附劉基《平西
蜀頌》一篇。末有《袁褧跋》,稱《定遠黃金開國功臣錄》,載平蜀事於潁川侯
傅友德、德慶侯廖永忠《傳》中甚詳。惟平章楊璟《與明昇書》,乃詳於斯記雲。
△《北平錄》·一卷(戶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載明洪武三年徐達、李文忠分道出塞,追王保保及襲破應昌
府事。紀錄頗為簡略。惟達與文忠所上二表及太祖封爵諸臣詔諭,則全篇載之。
疑後人從實錄中抄出者也。
△《別本北平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紀明洪武元年命徐達、常遇春等北征之事,而終以君臣鑑戒
之語。其年月皆與史合。核檢其文,亦從實錄抄出也。
△《雲南機務鈔黃》·一卷(戶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明張紞編。紞字季昭,富平人。洪武初,以通經舉送京師。歷官雲南左布政
使,召為吏部尚書。燕王篡立,仍其故官。後以建文時變亂祖制事詰責,紞懼自
殺。事跡具《明史》本傳。是編乃洪武初以雲南梁王未下,命潁川侯傅友德等帥
師征之,紞以左參政在行間。後平定雲南,紞擢布政使,留治其地。因檢閱錄黃
稿本,取前後制敕詔誥之文有關軍務者,匯為一編,藏之文廟尊經閣。自十五年
二月至二十一年七月,凡三十七篇。紞自為之序。《明史》本傳載紞出為左參政
在平定雲南之後,殆偶未考紞此《序》歟。
△《明高皇后傳》·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前有永樂四年明成祖與徐皇后二《序》,俱謂永樂九年類輯
《古今列女傳》,以高皇后聖訓與古后妃為一卷,而諸侯大夫、士庶人妻各為卷。
徐後請以《高皇后傳》別刻之,遍賜內外,然則此即《古今列女傳》之文而別出
之者。其文則永樂初詞臣所撰也。又前有世宗《致楚王書》,並《章聖太后誥諭
楚藩》一道。章聖太后即興獻後也,嘉靖七年上尊號曰慈仁。九年頒太后制《女
訓》於天下。此在十年之春,蓋與所頒《女訓》同賜藩服。其時高帝、高后之謚
號尚未改定,故仍前號也。其楚王即端王榮氵戒,以嘉靖十三年卒,為昭王楨之
四世孫。故世宗以叔祖稱之雲。(案:此編亦傳記之類。然皇后為天下母儀,敵
體人主,不可參錯諸傳記中。今變例置之於《雜史》,亦所謂禮以義起者也。)
△《漢唐秘史》·二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明寧王權撰。權自號臞仙,太祖第十七子。洪武二十四年封。逾二年,就
藩大寧。燕王謀反,挾之同行。為燕王草檄,約中分天下。永樂元年秋,封南昌
而仍其故號。正統十三年始薨。事跡具《明史》本傳。傳載此書作二卷,與今本
合。權《自序》云:洪武二十九年,奉命纂輯,成於辛巳六月。考是年為建文三
年,權已為燕軍所劫,故不書建文年號。而其弟安王楹《跋》,亦第書歲在壬午
也。其書以劉三吾等洪武間進講漢唐事實類次成編,故詞多通俗。其諸帝《論贊》,
皆太祖御撰。唐末系《司馬光論》,亦奉敕載入,故特題曰“欽取”。其大旨以
後世之亂亡,皆推本於貽謀之不善,所論不為無理。而擇焉弗精,多取委巷之談,
如高帝斬蛇、蛇後轉生王莽之類,皆偽妄不足辨也。
△《奉天靖難記》·四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紀明成祖初起至即位事。蓋永樂初年人所作。其於懿文太子
及惠帝,皆誣以罪惡,極其醜詆。於王師皆斥為賊。故黃虞稷《千頃堂書目》稱
其語多誣偽,殊不可信。按建文元年十一月,成祖戰勝白溝河,上惠帝書,並移
檄天下,軍中倉卒,語多可笑。姜氏《秘史》所載,最得其真。是書於《上惠帝
書》頗有刪潤,而《移檄》則置之不錄。則其文飾概可見矣。
△《別本洪武聖政記》·十二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其書與宋濂《洪武聖政記》同名,而載至太祖之末。又有成
祖時夏元吉等進《太祖實錄》表文。卷端有浙江丁敬題語數行。稱其繕寫古雅,
疑出永樂時沈度諸人手。檢連江陳氏所藏只四卷。絳雲樓所藏亦只八卷。此得一
十二卷,真秘冊也云云。然其文皆抄撮實錄,別無異聞。其繕寫亦抄胥俗書,未
見所謂古雅者。疑書與跋語皆書賈贗托耳。
△《國初事跡》·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劉辰撰。辰字伯靜,金華人。太祖起兵之初,署吳王典簽。又入李文忠幕
府,建文中擢監察御史,永樂初李景隆薦修《太祖實錄》。後官至北京刑部左侍
郎。事跡具《明史》本傳。此書卷首,有“臣劉辰今將太祖高皇帝國初事跡開寫”
一行。後俱分條件系,頗似案牘之詞。蓋即修《實錄》時所進事略草本也。辰於
明初,嘗使方國珍,又嘗在李文忠幕下,所見舊事皆真確。而其文質直,無所隱
諱,明代史乘多採用之。故其文並散見於他書,轉無異聞之可取焉。
△《北征錄》·一卷、《後北征錄》·一卷(戶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明金幼孜撰。幼孜本名善,以字行,新淦人。建文己卯舉人。授戶科給事中。
燕王篡位後,改翰林檢討,歷官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卒諡文靖。事跡具
《明史》本傳。幼孜在永樂中,參預機務。因北征阿嚕台時扈從出塞,紀所歷山
川古蹟,及行營之所見聞,以成《前錄》。本傳稱成祖重幼孜文學,所過山川要
害,輒命記之,幼孜據鞍起草立就。又稱所撰有《北征前後二錄》,即此本也。
《前錄》自永樂八年二月至七月,《後錄》自永樂十二年三月至八月,並按日記
載。其往返大綱,均與史傳相合。其瑣語雜事,則史所不錄者也。
△《後北征記》·一卷(戶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明楊榮撰。榮初名子榮,字勉仁,建安人。建文庚辰進士。除翰林編修。燕
王篡位後,入直內閣,更今名。歷官工部尚書,兼謹身殿大學士。卒諡文敏。事
跡具《明史》本傳。榮以永樂二十二年四月扈從北征,記其往還始末,著此書。
編排月日,敘述頗詳。榆木川之事,即是役也。其事世多異說,榮所記則與史符
合。蓋史官以其帷幄之臣,身預顧命,故用以為據。然其實錄與否,亦無可考矣。
△《小史摘鈔》·二卷(副都御史黃登賢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明史·藝文志》亦未著錄。蓋洪、永間人所編。皆載明太
祖瑣事,末附建文遺事八條。大抵多委巷之語。如李文忠納款於張士誠、劉基死
後焚屍揚灰,皆必無之事。其謬妄固不待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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