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經部六
○易類六
△《易經通注》·九卷(湖北巡撫采進本)
國朝大學士傅以漸、左庶子曹本榮奉敕撰。首載順治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諭
旨,次載順治十五年十月以漸等進書表,次為以漸恭撰序文。恭繹世祖章皇帝聖
訓,謂自魏王弼、唐孔穎達有《注》與《正義》,宋程頤有《傳》,朱熹《本義》
出,學者宗之。明永樂間,命儒臣合元以前諸儒之說匯為《大全》,皆於《易》
理多所發明。但其中同異互存,不無繁而可刪,華而寡要。且迄今幾三百年,儒
生學士發揮《經》義者亦不乏人,當加採擇,折衷諸論,簡切洞達,輯成一編,
昭示來茲。仰見聰明天稟,睿鑒高深,萬幾餘閒,游心經術,洋洋謨訓,發四聖
之精微,衡諸儒之得失,斟酌乎象數義理,折以大中,非儒生株守專門、斤斤一
家之言者所能窺見萬一。以漸等恪遵指授,亦能鎔鑄眾說,薈稡微言,詞簡理
明,可為說經之圭臬。緣其書上備乙覽,外間莫得而窺,僅有原稿尊藏曹本榮子
孫之家。今奉皇上求書明詔,湖北巡撫乃繕錄進呈。原本未標書名,恭閱《五朝
國史傳》以漸舊傳,有順治十三年十月纂修《易經通注》之文,謹據以補題。伏
思此書推闡聖經,發明精義,雖編摩於眾手,實稟受於聖裁。允宜寶軸琅函,昭
示無極,俾天下萬世共仰世祖開天明道之功,且以見國家文治,超邁古今,本本
元元,一皆欽承祖訓,故重熙累洽百有餘年,而有今日之極盛焉。
△《日講易經解義》·十八卷
康熙二十二年,聖祖仁皇帝御定。《易》為四聖所遞傳,則四聖之道法、治
法具在於是。故其大旨在即陰陽往來、剛柔進退,明治亂之倚伏、君子小人之消
長,以示人事之宜,於帝王之學,最為切要。儒者拘泥章句,株守一隅,非但占
驗禨祥,漸失其本,即推奇偶者言天而不言人,闡義理者言心而不言事,聖人
立教,豈為是無用之空言乎?是編為講幄敷陳,睿裁鑑定。其體例與宋以來奏進
講義大致略同,而於觀象之中,深明經世之道。御製《序》文所謂“以經學為治
法”者,實括是書之樞要,亦即括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樞要。信乎帝王之學,
能見其大,非鯫生一知半解所能窺測高深也。
△《御纂周易折中》·二十二卷
康熙五十四年,聖祖仁皇帝御纂。自宋以來,惟說《易》者至夥,亦惟說
《易》者多岐。門戶交爭,務求相勝,遂至各倚於一偏。故數者《易》之本,主
數太過,使魏伯陽、陳摶之說竄而相雜,而《易》入於道家。理者《易》之蘊,
主理太過,使王宗傳、楊簡之說溢而旁出,而《易》入於釋氏。明永樂中官修
《易經大全》,龐雜割裂,無所取裁,由群言淆亂,無聖人以折其中也。我聖祖
仁皇帝道契羲文,心符周孔,幾餘典學,深見彌綸天地之源。詔大學士李光地采
摭群言,恭呈乙覽,以定著是編。冠以《圖說》,殿以《啟蒙》,未嘗不用數,
而不以盛談《河》、《洛》致晦玩占觀象之原。冠以程《傳》,次以《本義》,
未嘗不主理,而不以屏斥讖緯並廢互體、變爻之用。其諸家訓解,或不合於伊川、
紫陽而實足發明《經》義者,皆兼收並采,不病異同。惟一切支離幻渺之說,鹹
斥不錄,不使溷四聖之遺文。蓋數百年分朋立異之見,至是而盡融;數千年畫卦
繫辭之旨,乃至是而大彰矣。至於《經》、《傳》分編,一從古本,尤足正費直
以來割裂綴附之失焉。
△《御纂周易述義》·十卷
乾隆二十年奉敕撰。凡《卦爻》四卷,《彖傳》一卷,《象傳》二卷,《系
辭傳》二卷,《文言傳》、《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共一卷。以多
推闡御纂《周易折中》之蘊,故賜名曰《述義》。所解皆融會群言,擷取精要,
不條列姓名,亦不駁辨得失,而遺文詮釋,簡括宏深。大旨以切於實用為本,故
於《乾卦》發例曰:“諸爻皆龍而三稱君子,明《易》之立象,皆人事也。”全
書綱領,具於斯矣。又於取象,則多從古義。如解《乾》九二曰:“九二剛中,
變《離》,文明。”解《坤》初六曰:“變《震》為足,有履象焉。”解《屯》
六二曰:“變《兌》為女,柔正,故貞。”凡斯之類,皆取於變爻也。解《屯》
六三曰:“《震》、《坎》皆木,聚於《艮》山,故為林。”解《屯》九五曰:
“陷陰互《艮》,止而不動。”解《需》九五曰:“《坎》水《兌》口,故為酒
食。”凡斯之類,皆取於互體也。解《蒙》六三曰:“三變互《兌》,故為女。”
解《訟》九二曰:“《坎》《坤》體,故為邑。又互《離》,戶象也。三百,
《離》數也。”解《訟》九四曰:“《乾》初復體,互《巽》為命,變《艮》為
渝,《艮》,止貞也。”凡斯之類,皆兼取變與互也。故解《繫辭傳》“若夫雜
物撰德,辨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曰“物謂八卦之爻,雜謂自其中四爻雜而
互之,又撰成兩卦之德也。是非者時物之是非,皆於中爻辨之。正體則二為內卦
之中,五為外卦之中。互體則三為內卦之中,四為外卦之中。故皆謂之中爻”雲
雲,誠為根據先儒,闡明《經》義。蓋漢《易》之不可訓者在於雜以讖緯,推衍
禨祥。至其象數之學,則去古未遠,授受具有端緒。故王弼不取漢《易》,而
解“七日來復”,不能不仍用六日七分之說。朱子亦不取《漢》易,而解“羝羊
觸藩”,亦不能不仍用互《兌》之義。豈非理有不可易歟?諸臣仰承指授,於宋
《易》、漢《易》酌取其平,探羲、文之奧蘊,以決王、鄭之是非。千古《易》
學,可自此更無異議矣。
△《讀易大旨》·五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孫奇逢撰。奇逢字啟泰,號鍾元,又號夏峰,容城人。前明萬曆庚子舉
人。是書乃其入國朝後流寓河南時所作。前有《自序》雲,至蘇門始學《易》,
年老才盡,偶據見之所及,撮其體要,以示門人子弟,原非逐句逐字作解,故曰
《大旨》。其門人耿極為之校訂。末附《兼山堂問答》及與三無道人李崶論
《易》之語,別為一卷。崶,雄縣人,奇逢所從學《易》者也。後奇逢曾孫
用正復取其論《易》之語散見他著述者五條,匯冠卷首,題曰《義例》。《跋》
稱原本序文、凡例皆闕,故以是補亡。案奇逢說《易》,不顯攻圖書,亦無一字
及圖書。大意發明義理,切近人事,以《象傳》通一卦之旨,由一卦通六十四卦
之義。凡所訓釋,皆先列己說,後附舊訓。其平生之學,主於實用,故所言皆關
法戒,有足取焉。
△《周易稗疏》·四卷、附《考異》·一卷(湖南巡撫采進本)
國朝王夫之撰。夫之字而農,號薑齋,漢陽人。前明舉人。是編乃其讀
《易》之時隨筆札記,故每條但舉《經》文數字標目,不全載《經》文。又遇有
疑義,乃為考辨,故不逐卦逐爻一一盡為之說。大旨不信陳摶之學,亦不信京房
之術,於先天諸圖、緯書、雜說皆排之甚力,而亦不空談玄妙,附合老莊之旨。
故言必徵實,義必切理,於近時說《易》之家為最有根據。其中如解《訟卦》
“鞶帶”云:“帶無鞶名,鞶者鞶纓,車飾也。帶所以系佩璲及芾者。”考
《左傳》“後之鞶鑒”,杜預訓鞶為帶,《說文》鞶字,許慎亦注為“大帶”,
安得曰“帶無鞶名”?又“何天之衢”,梁武帝解何為荷,見於《經典釋文》。
夫之雖亦以為負荷之義,乃引《莊子》“負雲氣”為證,而不援梁武之說,亦偶
然失考。至於“舊井無禽”,訓禽為獲,尤不免於穿鑿附會。然如引《禮》“人
君至,命士黃裳,下士雜裳”以證“黃裳”之美,引《左傳》“班馬”證“乘馬
班如”當讀乘為去聲,引《兵法》“前左下,後右高”證“師左次”,與論“帝
乙”非紂父,“王用亨於西山”非文王,以及《臨》之“八月”、《復》之“七
日”、《易》之逆數、《河圖》蓍策之辨,皆具有條理。卷帙雖少,固不失為徵
實之學焉。
△《易酌》·十四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國朝刁包撰。包字蒙吉,祁州人。前明天啟辛卯舉人。是書用註疏本,以程
《傳》、《本義》為主。雖亦偶言象數,然皆陳摶、李之才之學,非漢以來相傳
之法也。原《序》稱陸隴其官靈壽時,欲為刊板,不果。雍正初,其孫顯祖又以
己意附益之。卷首《凡例》、《雜卦》諸圖及卷中細字稱“謹案”者,皆顯祖筆。
原《序》又稱此書為“經學之津梁,亦舉業之準的”。考包在國初,與諸儒往來
講學,其著書一本於義理,惟以明道為主,絕不為程試之計。是書推闡《易》理,
亦大抵明白正大,足以羽翼程、朱,於宋學之中實深有所得。以為科舉之書,則
失包之本意多矣。
△《田間易學》·十二卷(副都御史黃登賢家藏本)
國朝錢澄之撰。澄之原名秉鐙,字飲光,自號田間老人,桐城人。家世學
《易》,又嘗問《易》於黃道周。初撰一書曰《易見》,因避兵閩地,失其本。
又追憶其意撰一編,曰《易火傳》。既而亂定歸里,復得《易見》舊稿,乃合併
二編,刪其重複,益以諸家之說,勒為此書。其學初從京房、邵康節入,故言數
頗詳,蓋黃道周之餘緒也。後乃兼求義理,參取王弼《注》、孔穎達《疏》、程
子《傳》、朱子《本義》,而大旨以朱子為宗。其說不廢圖,而以陳摶《先天圖》
及《河洛》二圖皆因《易》而生,非《易》果因此而作。圖中奇偶之數,乃揲蓍
之法,非畫卦之本。持論平允,與元錢義方之論合,而義尤明暢。故卷首圖象雖
繁,而不涉支離附會之弊。獨其《周易雜考》一條,既深慨今本非朱子之舊,而
徒以《彖傳》、《象傳》篇首之注推其說,竟不能更其次第,以復古本。蓋劉容
舊刻,國初尚未得見,故知其誤而不能改,仍用註疏本也。
△《易學象數論》·六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黃宗羲撰。宗羲字太沖,號梨洲,餘姚人。前明御史尊素之子。康熙初,
薦修《明史》,以老疾未赴。是書宗羲《自序》云:“《易》廣大無所不備,自
九流百家借之以行其說,而《易》之本義反晦。世儒過視象數以為絕學,故為所
欺。今一一疏通之,知其於《易》本了無干涉,而後反求程《傳》,亦廓清之一
端。”又稱王輔嗣《注》簡當而無浮義,而病朱子添入康節先天之學為添一障。
蓋《易》至京房、焦延壽而流為方術,至陳摶而岐入道家,學者失其初旨,彌推
衍而轇轕彌增。宗羲病其末派之支離,先糾其本原之依託。前三卷論《河圖》、
《洛書》、先天、方位、納甲、納音、月建、卦氣、卦變、互卦、筮法、占法,
而附以所著之《原象》為內篇,皆象也。後三卷論《太元》、《乾鑿度》、《元
包》、《潛虛》、《洞極》、《洪範》數、《皇極》數以及六壬、太乙、遁甲為
外篇,皆數也。大旨謂聖人以象示人,有八卦之象、六爻之象、象形之象、爻位
之象、反對之象、方位之象、互體之象,七者備而象窮矣。後儒之為偽象者,納
甲也,動爻也,卦變也,先天也,四者雜而七者晦矣。故是編崇七象而斥四象,
而七者之中又必求其合於古,以辨象學之訛。又《遁甲》、《太乙》、《六壬》
三書,世謂之“三式”,皆主九宮,以參詳人事。是編以鄭康成之太乙行九宮法
證《太乙》,以《吳越春秋》之占法、《國語》泠州鳩之對證《六壬》,而雲後
世皆失其傳,以訂數學之失。其持論皆有依據。蓋宗羲究心象數,故一一能洞曉
其始末,因而盡得其瑕疵。非但據理空談,不中窾要者比也。惟本宋薛季宣之說,
以《河圖》為即後世圖經,《洛書》為即後世地誌,《顧命》之《河圖》即今之
黃冊,則未免主持太過,至於矯枉過直,轉使傳陳摶之學者得據經典而反唇,是
其一失。然其宏綱巨目,辨論精詳,與胡渭《易圖明辨》均可謂有功《易》道者
矣。
△《周易象辭》·二十一卷、附《尋門餘論》·二卷、《圖書辨惑》·一卷
(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黃宗炎撰。宗炎字晦木,餘姚人。宗羲之弟也。其說《易》力辟陳摶之
學。故其解釋爻象,一以義理為主。如釋《坤彖》曰:“《乾》既大矣,《坤》
能配乎《乾》而與之齊,是《乾》之大,《坤》亦至焉,故曰至哉。蓋《乾》以
元施而《坤》受之,即為《坤》之元,非別有元也。”其義為前人所未發,而於
承天時行之旨、無成有終之道,皆分明融洽。他如解《豫》六二“介於石”,謂
處地之中,得土之堅,取象極為精確。解《剝》六五“貫魚”,引《儀禮》“魚
每鼎用十五頭,昏禮用十四頭,其數多,必須貫”,亦頗有根據,不為牽合。解
《解卦》初六“無咎”云:“難之初解,人人喜補過之有地,此非人力,乃天時
也,故直雲無咎。”尤能得文外之意。其他詮釋大都類此,皆可備《易》家之一
解。至於“歸妹以須”,須為女之賤者,舊解本無可易,而宗炎謂須附頤以動,
則以為鬚髮之須,未免傷於好奇。又於《易》之字義多引篆文以釋之,亦不免王
氏《新義》務用《字說》之弊。當分別觀之可也。後附錄《尋門餘論》二卷,
《圖書辨惑》一卷,宗旨大略相同。《尋門餘論》兼排釋氏之說,未免曼衍於
《易》外。其詆斥宋儒,詞氣亦傷太激。然其論四聖相傳,不應文王、周公、孔
子之外別有伏羲之《易》為不傳之密;《周易》未經秦火,不應獨禁其圖,轉為
道家藏匿二千年,至陳摶而始出:則篤論也。《圖書辨惑》謂陳摶之圖書乃道家
養生之術,與元陳應潤之說合(見應潤所作《爻變義蘊》)。謂周子《太極圖說》,
圖雜以仙真,說冒以《易》道,亦與朱彝尊、毛奇齡所考略同(彝尊說見《經義
考》二百八十三,奇齡說見所作《太極圖說遺議》)。至謂朱子從而字析之,更
流於釋,則不免有意深文,存姚江、朱、陸之門戶矣。二書各有別本單行。然考
《周易象辭》目錄,實列此二書,謂之“附錄”,則非別自為編也。今仍合之,
俾相輔而行焉。
△《周易筮述》·八卷(陝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王宏撰撰。宏撰字無異,號山史,華陰人。康熙己未嘗舉薦博學鴻詞。
宏撰以朱子謂《易》本卜筮之書,故作此編以述其義。其卷一曰《原筮》、曰
《筮儀》、曰《蓍數》。《筮儀》本朱子,並參以汴水趙氏。其卷二曰《揲法》。
其卷三曰《變占》、《尊聖經》、《黜易林》。稽之《左傳》,與朱子大同小異。
其卷四曰《九六》、曰《三極》、曰《中爻》。中爻即互體。其卷五曰《卦德》、
曰《卦象》、曰《卦氣》。卦氣本邵子、朱子,並附《太乙秘要》。其卷六曰
《卦辭》。其卷七曰《左傳國語占》、曰《餘論》。其卷八曰《推驗》。采之陸
氏,其涉於太異可駭者弗載。其書雖專為筮蓍而設,而大旨辟焦、京之術,闡文、
周之理,立論悉推本於《經》義。較之方技者流,實區以別。故進而列之《易》
類,不以術數論焉。
△《仲氏易》·三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奇齡一名甡,字大可,號秋晴,一曰初晴。又以郡望稱西河,
蕭山人。康熙己未以廩監生召試博學鴻詞,授檢討。初,奇齡之兄錫齡邃於《易》,
而未著書,惟時時口授其子文輝。後奇齡乞假歸里,錫齡已卒,乃摭文輝所聞者
以己意潤飾成是書。或傳奇齡假歸之後,僦居杭州,一日著一卦,凡六十四日而
卦成。雖以其兄為辭,實即奇齡所自解。以理斷之,或當然也。大旨謂《易》兼
五義:一曰變易,一曰交易。是為伏羲之《易》,猶前人之所知,一曰反易,謂
相其順逆,審其向背,而反見之。如《屯》轉為《蒙》,《鹹》轉為《恆》之類。
一曰對易,謂比其陰陽,絜其剛柔,而對觀之。如《上經》《需》、《訟》與
《下經》《晉》、《明夷》對,《上經》《同人》、《大有》與《下經》《夬》、
《姤》對之類。一曰移易,謂審其分聚,計其往來,而推移上下之。如《泰》
為陰陽類聚之卦,移三爻為上爻,三陽往而上陰來則為《損》,《否》為陰陽類
聚之卦,移四爻為初爻,四陽來而初陰往則為《益》之類。是為文王、周公之
《易》,實漢、晉以來所未知。故以《序卦》為用反易,以分篇為用對易,以演
《易》繫辭為用移易,其言甚辨。雖不免牽合附會、以詞求勝之失,而大致引據
古人,終不同於冥心臆測者也。
△《推易始末》·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奇齡既作《仲氏易》,復取漢、唐、宋以來言《易》之及於
卦變者,別加綜核以為是書。其名《推易》,蓋本《繫辭傳》“剛柔相推”一語,
仍《仲氏易》移易義也。大旨謂朱子《本義》雖載《卦變圖》於卷首,而止以為
孔子之《易》,未著其為文、周之《易》。因上稽乾寶、荀爽、虞翻諸家,凡有
卦變、卦綜之說與宋以後相生反對諸圖具列於卷,而以《推易折衷》之圖系於後。
朱子謂卦變乃《易》中之一義,而奇齡則以為演畫《繫辭》之本旨,未免主持太
過。然《易》義廣大,觸類旁通,見智見仁,各明一理,亦足與所撰《仲氏易》
互相發明也。
△《春秋占筮書》·三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其曰《春秋》者,摭《春秋傳》所載占筮以明古人之《易》
學。實為《易》作,不為《春秋》作也。自漢以來言占筮者不一家,而取象玩占
存於世而可驗者,莫先於《春秋傳》。奇齡既於所著《仲氏易》、《推易始末》
諸書發明其義,因復舉《春秋內、外傳》中凡有得於筮占者匯記成書。而漢、晉
以下占筮有合於法者亦隨類附見焉。《易》本卜筮之書,聖人推究天下之理,而
即數以立象。後人推究《周易》之象,而即數以明理。羲、文、周、孔之本旨如
是而已。厥後象、數、理岐為三家,而數又岐為數派。孟喜、焦贛、京房以下,
其法不可殫舉,而《易》於是乎愈雜。《春秋內、外傳》所紀,雖未必無所附會,
而要其占法則固古人之遺軌。譬之史書所載,是非褒貶,或未盡可憑,至其一代
之制度則固無偽撰者也。奇齡因《春秋》諸占以推三代之筮法,可謂能探其本,
而足關諸家之喙者矣。
△《易小帖》·五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說《易》之語,而其門人編次成書者也。奇齡所著經解,惟《仲
氏易》及《春秋傳》二種是其自編,餘皆出其門人之手,故中間有附入門人語者。
此《小帖》凡一百四十三條,皆講《易》之雜說,與《仲氏易》相為引伸。朱彝
尊載之《經義考》,雲皆西河氏紀說《易》之可議者。今觀其書,徵引前人之訓
詁以糾近代說《易》之失,於王弼、陳摶二派,攻擊尤力。其間雖不免有強詞漫
衍,以博濟辨之處,而自明以來申明漢儒之學,使儒者不敢以空言說經,實奇齡
開其先路。其論《子夏易傳》及《連山》、《歸藏》,尤為詳核。第五卷所記皆
商榷《仲氏易》之語。初稿原附載《仲氏易》末,後乃移入此編。舊目本十卷,
今本五卷,蓋其門人編錄有所刊削。考盛唐所為《西河傳》,又稱《易小帖》八
卷。蓋十卷刪為八卷,又刪為五卷也。儒者尊奉一先生,每一字一句奉為蓍蔡,
多以未定之說編入語錄。故《二程遺書》朱子有疑,《朱子語類》又每與《四書
章句集注》、《或問》相左,皆失於簡汰之故。若盛唐者,可謂能愛其師矣。
△《喬氏易俟》·十八卷(山東巡撫采進本)
國朝喬萊撰。萊字石林,寶應人。康熙己未召試博學鴻詞。官至翰林院侍讀。
是書雜采宋元後諸家《易》說,而參以己意。前列諸圖,不主陳摶《河圖》、
《洛書》、先天、後天、方圓、橫直之說。於卦變亦不取虞翻以下諸家,而取來
知德之反對。其解經多推求人事,參以古今之治亂得失。如謂《履卦》六三為成
卦之主,而引莽、卓、安、史解“咥人之凶”。謂三百八十四爻惟《離》九四最
凶,而引燕王旦、建成、元吉、高煦為證。謂《小畜》九三為小人籠絡君子,而
引溫體仁、文震孟近事為說。蓋《誠齋易傳》之支流。假借牽合,或所不免,而
理關法戒,終勝莊老之玄談也。於經文兼注古韻,亦得失互陳。如《觀卦》liu6*四
《象》下備引顧炎武方音之說,則非未見《音學五書》者。而《象傳》協韻仍從
吳棫之舊,則棄取有不可解者矣。《經》文用王弼之本,惟解《上經》、《下
經》,《繫辭》以下一概闕如。蓋宗旨主於隨爻闡義,故餘不及焉,非脫佚也。
△《讀易日鈔》·六卷(山東巡撫采進本)
國朝張烈撰。烈字武承,大興人。康熙庚戌進士。授內閣中書。己未召試博
學鴻詞,改翰林院編修。歷官左春坊左贊善。是書一以朱子《本義》為宗。謂
《易》者象也,言有盡,象無窮。伏羲畫為奇偶,再倍而三,因重而六,文、周
逐卦系《彖》,逐畫系爻,全是假物取象,不言理,不指事,而萬事萬理畢具。
大旨在因象設事,就事陳理,猶說《易》家之不支蔓者。前有其子益孫、升孫
《紀實》,雲“此稿已刪潤四十餘過,至易簀前數日,尚合《蒙引》、《通典》、
《存疑》諸書,考訂‘知來’、‘藏往’二義,旋加改補”云云,則其用力亦可
謂勤矣。烈之沒也,門人私謚曰志道先生。楊允長作《私謚議》一篇,冠於此書
之首。昔宋儒張載之沒,門人慾為作私謚,司馬光力言其非。當時手帖,猶載
《張子全書》之首。古人以禮處人,不欲妄相尊重,乾國家易名之典,其謹嚴如
是。允長等未之聞乎?今錄是書而削除是議,用杜標榜之漸焉。
△《周易通論》·四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李光地撰。光地字厚菴,安溪人。康熙庚戌進士。官至大學士。諡文貞。
是書綜論《易》理,各自為篇。一卷、二捲髮明《上、下經》大旨。三卷、四卷
則發明《繫辭》、《說卦》、《序卦》、《雜卦》之義。冠以《易本》、《易教》
二篇,次及卦爻、象彖、時位、德應、《河圖》、《洛書》以及占筮掛扐,正
變環互,無不條析其意,而推明其所以然。在宋學中可謂融會貫通,卓然成一家
之說。其論《復》、《無妄》、《中孚》、《離》四卦為聖賢之心學。亦皆以消
息盈虛觀天道而修人事,與《慈湖易傳》以心言《易》者迥殊。光地作《大學古
本說序》,稱於《易》之卜筮灼然無疑。蓋宗旨既明,則卮言不得而淆之矣。其
學一傳為楊名時,有《周易劄記》二卷。再傳為夏宗瀾,有《易義隨記》八卷、
《易卦劄記》二卷。雖遞相祖述,而其宏深簡括,則皆不及光地也。
△《周易觀彖》·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李光地撰。光地嘗奉命纂修《周易折中》,請復用朱子古本。是編乃仍
用註疏本,蓋成書在前也。其《語錄》及《榕村全集》所載,頗申明《先天》諸
圖。而是編則惟解《說卦傳》“天地定位”一章,附舉此義,然亦不竟其說。餘
皆發明《易》理,兼證以《易》象,而數則略焉。蓋亦謂邵子之學為《易》外別
傳也。其解《繫辭傳》“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二句,曰“《彖辭》所取,
或有直用其爻義者,或有通時宜而爻義吉凶準以為決者。故以是觀之,不中不遠。
惟其合始終以為質,故時物不能外”云云,《觀彖》之名蓋取諸此。其解九四
“重剛而不中”句,不以重字為衍文。解“履霜堅冰,陰始凝也”句,不從《魏
志》作“初六履霜”;解“後得主而有常”句,不從程《傳》增“利”字。解
“蓋言順也”句,不以順為慎,以及“比,吉也”句、“比之匪人”句、“同人
曰”句、“小利有攸往,天文也”句、“震驚百里,驚遠而懼邇也”句、“漸之
進也”句、“上九鴻漸於陸”句與“地之宜”句,皆不從程《傳》、《本義》脫
誤之說。惟據《漢律曆志》移“天一地二”二十字從程《傳》“能研諸侯之慮”
句,“侯之”二字衍文,從《本義》耳(案光地謂諸為侯之合音,想以古經旁註
字切而誤增,不知反切始自孫炎,古經安得注字切,其說殊誤。謹附訂於此)。
蓋尊信古經,不敢竄亂,猶有漢儒篤守之遺。其大旨雖與程、朱二家頗有出入,
而理足相明,有異同而無背觸也。
△《周易淺述》·八卷(內府藏本)
國朝陳夢雷撰。夢雷字省齋,閩縣人。順治己丑進士。官翰林院編修。緣事
謫戍,後蒙恩召還,校正銅板。復緣事謫戍,卒於戍所。是編成於康熙甲戌,乃
其初赴尚陽堡時所作。大旨以朱子《本義》為主,而參以王弼《注》、孔穎達
《疏》、蘇軾《傳》、胡廣《大全》、來知德注。諸家所未及及所見與《本義》
互異者,則別抒己意以明之。蓋行篋乏書,故所據止此。其《凡例》稱解《易》
數千家,未能廣覽,道其實也。然其說謂《易》之義蘊不出理、數、象、占,顧
數不可顯,理不可窮,故但寄之於象,知象則理、數在其中,而占亦可即象而玩,
故所解以明象為主。持論多切於人事,無諸家言心言天、幻窅支離之說。其詮理
雖多尊朱子,而不取其卦變之說;取象雖兼采來氏,而不取其錯綜之論:亦頗能
掃除轇轕。惟卷末所附三十圖乃其友楊道聲所作,穿鑿煩碎,實與夢雷書不
相比附。以原本所載,姑仍其舊存之,置諸不論不議可矣。
△《易原就正》·十二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國朝包儀撰。儀字羽修,邢台人。拔貢生。其始末無考。觀其《自序》,稱
早年聞有《皇極經世》而無由求得其書。自順治辛卯至康熙已酉,七經下第,貧
不自存,薄游麻城,乃得其書於王可南家。至江寧寄食僧寺,玩求其旨者一年,
始有所得。蓋亦孤寒之士,刻志自立者也。儀之學既從邵子入,故於陳摶《先天
圖》信之甚篤。其《凡例》並謂行世《易》說,種不勝數,要皆未嘗讀《皇極經
世》,無怪乎各逞私智,而總非立象盡意、觀象繫辭之本旨。其持論尤膠於一偏。
然其書發揮明簡,詞意瞭然,乃非拋荒《經》義,排比黑白,徒類算經者可比。
其謂《洛書》無與於《易》,則差勝他家之繳繞。每爻皆注所變之卦,亦尚用
《左氏》筮法,頗為近古。蓋其學雖兼講先天,而實則發明《易》理者為多。其
盛推圖學,特假以為重焉耳。
△《大易通解》·十五卷、附錄一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國朝魏荔彤撰。荔彤字念庭,柏鄉人。大學士裔介之子。官至江常鎮道。是
編乃其罷官後所作,其論畫卦,謂與《河圖》、《洛書》,只可謂其理相通,不
必穿鑿附會。又以《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
七《坤》八,非生卦之次序。其論爻則兼變爻言之,謂占法二爻變者以上爻為主,
五爻變者占不變爻,四爻變者占二不變爻,仍以下爻為主,餘占本爻與象辭。至
論《上經》首《乾》、《坤》,中間變之以《泰》、《否》,《下經》首《鹹》、
《恆》,中間交之以《損》、《益》,尤得二篇之樞紐,皆頗有所見。惟不信先
儒扶陽抑陰之說,反覆辨論。大意謂“陰陽之中,皆有過不及,皆有中正和平。
德皆有美凶,品皆有邪正,非陽定為君子,陰定為小人,陰陽中皆有君子、小人。
陽之美德剛健,其凶德則暴戾。陰之美德柔順,其凶德則奸佞。陰陽之君子俱當
扶,小人俱當抑。陰陽二者,一理一氣,調濟剛柔、損益、過不及,務期如天地
運化均平之時。此四聖人前民之用,贊化之心,而《易》所以作也”云云。其說
甚辨。然觀於《乾》、《坤》、《姤》、《復》之初爻,聖人情見乎辭矣,荔
彤究好為異論也。
△《易經衷論》·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張英撰。英字敦復,桐城人。康熙丁未進士。官至文華殿大學士。諡文
端。是書專釋六十四卦之旨,而不及《繫辭》、《說卦》、《序卦》、《雜卦》。
每卦各為一篇,詮解大意而不列《經》文。大抵以朱子《本義》為宗,然於《坎
卦》之“貳用缶”句,又以《本義》為未安,而從程《傳》以“樽酒簋貳”為句,
則固未嘗如胡炳文等膠執門戶之見也。其立說主於坦易明白,不務艱深。故解
《乾彖》“元亨利貞”云:“文王繫辭本與諸卦一例。”解《乾》、《坤》、
《文言》云:“聖人舉《乾》、《坤》兩卦,示人以讀《易》之法。”如此擴充
體會,蓋以《經》釋《經》,一掃紛紜轇轕之見,大旨具是矣。《漢書·儒
林傳》稱費直惟以《彖》、《象》、《繫辭》十篇、《文言》解說《上、下經》。
知漢代專門,不矜繁說。英作是書,其亦此志歟?
△《易圖明辨》·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胡渭撰。渭原名渭生,字朏明,號東樵,德清人。是書專為辨定圖書而
作。初,陳摶推闡《易》理,衍為諸圖。其圖本準《易》而生,故以卦爻反覆研
求,無不符合。傳者務神其說,遂歸其圖於伏羲,謂《易》反由圖而作。又因
《繫辭》“《河圖》、《洛書》”之文,取《大衍算數》作五十五點之圖,以當
《河圖》;取《乾鑿度》太乙行九宮法造四十五點之圖,以當《洛書》。其陰陽
奇偶,亦一一與《易》相應。傳者益神其說,又真以為龍馬、神龜之所負,謂伏
羲由此而有先天之圖。實則唐以前書絕無一字之符驗,而突出於北宋之初。夫測
中星而造儀器,以驗中星無不合,然不可謂中星生於儀器也。候交食而作算經,
以驗交食無不合,然不可謂交食生於算經也。由邵子以及朱子,亦但取其數之巧
合,而未暇究其太古以來從誰授受,故《易學啟蒙》及《易本義》前九圖皆沿其
說。同時袁樞、薛季宣皆有異論。然考《宋史·儒林傳》,《易學啟蒙》朱子本
屬蔡元定創稿,非所自撰。《晦菴大全》集中載《答劉君房書》曰:“《啟蒙》
本欲學者且就《大傳》所言卦畫蓍數推尋,不須過為浮說,而自今觀之,如《河
圖》、《洛書》亦不免尚有剩語。”至於《本義》卷首九圖,王懋竑《白田雜著》
以《文集》、《語類》鉤稽參考,多相矛盾,信其為門人所依附,其說尤明。則
朱子當日亦未嘗堅主其說也。元陳應潤作《爻變義蘊》,始指先天諸圖為道家假
借《易》理以為修煉之術。吳澄、歸有光諸人亦相繼排擊,各有論述。國朝毛奇
齡作《圖書原舛編》,黃宗羲作《易學象數論》,黃宗炎作《圖書辨惑》,爭之
尤力。然皆各據所見,抵其罅隙,尚未能窮溯本末,一一抉所自來。渭此書,卷
一辨《河圖》、《洛書》,卷二辨五行九宮,卷三辨周易參同、先天太極,卷四
辨龍圖易數、鉤隱圖,卷五辨啟蒙圖書,卷六、卷七辨先天古《易》,卷八辨後
天之學,卷九辨卦變,卷十辨象數流弊。皆引據舊文,互相參證,以箝依託者之
口,使學者知圖書之說,雖言之有故,執之有理,乃修煉、術數二家旁分《易》
學之支流,而非作《易》之根柢。視所作《禹貢錐指》,尤為有功於經學矣。
△《合訂刪補大易集義粹言》·八十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納喇性德編。相傳謂其稿本出陸元輔,性德歿後,徐乾學刻入《九經解》,
始署性德之名,莫之詳也。性德原作成德,字容若,滿洲正黃旗人。康熙丙辰進
士。官至乾清門侍衛。是書乃取宋陳友文《大易集義》、方聞一《大易粹言》
(案此書原本誤作曾穜,今考正)二書而合輯之。友文書本六十四卷,所集諸
儒之說凡十八家,又失姓名兩家。聞一書本七十卷,所集諸儒之說凡七家。以二
書校除重複外,《集義》視《粹言》實多得十一家。惟《粹言》有《繫辭》、
《說卦》、《序卦》、《雜卦》,而《集義》止於《上、下經》,故所引未能賅
備。性德因於十一家書中擇其論《繫辭》諸傳者,以補其闕,與《粹言》合為一
編,又刪其繁蕪,勒成此本。今《粹言》尚有傳本,已著於錄。《集義》流播較
希,尚藉此以見梗概。其中理、數兼陳,不主一說。宋儒微義,實已略備於斯。
李衡刪房審權之書,俞琬鈔李心傳之說,並以取精擷要,有勝原編。此書之作,
其功亦約略相亞矣。
△《周易傳注》·七卷、附《周易筮考》·一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國朝李塨撰。塨字剛主,號恕谷,蠡縣人。康熙庚午舉人。官通州學正。
是編大旨,謂聖教罕言性天,《乾》、《坤》四德,必歸人事。以下《屯》“建
侯”、《蒙》“初筮”,每卦亦皆以人事立言。陳摶龍圖、劉牧鉤隱以及探無極、
推先天者,皆使《易》道入於無用。《參同契》、《三易洞璣》諸書,皆異端方
技之傳,其說適足以亂《易》。即五行勝負,分卦直日,一世二世三世四世諸說,
說皆於三聖所言之外再出枝節。故其說頗為淳實,不涉支離恍惚之談。其駁卦變
之說,發例於《訟卦彖詞》。駁《河圖》、《洛書》之說,發例於《繫辭傳》。
駁先天八卦之說,發例於《說卦傳》。其餘則但明《經》義,不復駁正舊文。其
《凡例》論先儒辨難,卷不勝載,惟甚有關者,始不得已而辨之也。大抵以觀象
為主,而亦兼用互體。於古人多采李鼎祚《集解》,於近人多取毛奇齡《仲氏易》、
《圖書原舛編》、胡渭《易圖明辨》。其《自序》排擊諸儒雖未免過激,然明自
隆、萬以後,言理者以心學竄入《易》學,率持禪偈以詁《經》,言數者奇偶與
黑白遞相推衍,圖日積而日多,反置象占辭變,吉凶悔吝於不問。其蠹蝕經術,
實弊不勝窮。塨引而歸之人事,深得聖人垂教之旨。其矯枉過直,懲羹吹齏者
分別觀之,不以辭害意可矣。
△《周易札記》·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楊名時撰。名時字賓實,江陰人。康熙辛未進士。官至禮部尚書。諡文
定。是編乃其讀《易》所記,前後無序跋,未詳其成書年月,觀書中所引證,蓋
猶在欽定《周易折中》之後也。名時本李光地所取士,故其《易》學多得之光地。
雖《說卦傳》及附論《啟蒙》之類頗推衍先天諸圖,尚不至於支離附會。至其詮
解《經》、《傳》則純以義理為宗,不涉象數。大抵於程朱之義不為苟異,亦不
為苟同。在宋學之中,可謂明白而篤實矣。名時為雲南巡撫時,夏宗瀾嘗從之問
《易》,所作《易說》,皆質正於名時,其問答具載宗瀾書中。然宗瀾所說,如
《漸卦》“禦寇”證以孤雁打更之類,頗為膚廓,不及名時所論,猶有光地之遺
也。
△《周易傳義合訂》·十二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朱軾撰。軾字若瞻,高安人。康熙甲戌進士。官至大學士。諡文端。是
編因程子《易傳》、朱子《易本義》互有異同,為參校以歸一是,不復兩可其說,
以滋岐貳。惟兩義各有發明,可以並行不悖者,仍俱錄焉,而附以諸儒之論。其
諸儒之論有實勝《傳》、《義》者,則竟舍《傳》、《義》以從之,軾所見亦各
附於後。其《凡例》有曰:“遺象言理,自王輔嗣始。然《易》者象也,有象斯
有理,理從象生也。孔子《彖》、《象》二傳,何嘗非言象?雷、風、山、澤以
及《乾》馬、《坤》牛、《震》龍、《巽》雞之類,皆象也。即卦之剛柔、上下、
應比承乘,亦何莫非象乎?舍是而言理,不知所謂理者安在矣。《易》道之取類
大,精粗巨細,無所不有。即納甲、飛伏等術數之學,不可謂非《易》之一端也。
況中爻、互卦、倒《巽》、倒《兌》、厚《離》、厚《坎》之象,皆卦體之顯而
易明者乎?”又稱:“卦有對易、反易。反易之義,先儒言之已備,來知德謂之
卦綜,謬矣。”又稱:“程子不取卦變,謂凡卦皆自《乾》、《坤》來,然合之
《彖傳》,究未盡協。今一遵朱子一陰一陽自《姤》復之說。”又稱“宋元以
來《易》圖不下數千,於四聖人之精義,全無干涉,今一概不錄。止縷析朱子各
圖之義而圖仍不載”云云。其全書宗旨,具見於斯。較之分門別戶,尊一先生之
言,而先儒古義無不曲肆掊擊者,其識量相去遠矣。其書,軾存之日未及刊行,
乾隆丁巳,兩廣總督鄂彌達始為校付剞劂,恭呈御覽。蒙皇上篤念舊學,親灑宸
翰,弁於編首。稱其“簡而當,博而不支,鉤深探賾而不鑿。蓋玩之熟,故擇言
也精;體之深,故析理也密”。天藻表揚,昭垂日月,非惟是書仰托以不朽,即
天下萬世伏繹聖謨,亦均能得讀《易》之津梁,窺畫卦之閫奧,曉然知所向方也,
又豈獨軾一人之幸哉!
△《周易玩辭集解》·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查慎行撰。慎行字初白,號悔餘,海寧人。康熙癸未進士。官翰林院編
修。慎行受業黃宗羲,故能不惑於圖書之學。卷首《河圖說》二篇,一謂《河圖》
之數聖人非因之以作《易》,乃因之以用蓍,自漢唐以下未有列於《經》之前者。
一謂《河圖》出於讖緯,而附以朱子亦用《河圖》生蓍之證。次為《橫圖、圓圖、
方圖說》,論其順逆加減、奇偶相錯之理。次為《變卦說》,謂變卦為朱子之
《易》,非孔子之《易》。次為《天根月窟考》,列諸家之說凡六,而以為老氏
雙修性命之學無關於《易》。次為《八卦相錯說》,謂相錯是對待,非流行。又
謂相錯只八卦,非六十四卦相錯。次為《辟卦說》二,一論十二月自然之序,一
論陰陽升降不外《乾》、《坤》。次為《中爻說》,以孔穎達用二五者為是。次
為《中爻互體說》,謂正體則二五居中,互體則三四居中,三四之中由變而成。
次為《廣八卦說》,謂《說卦》取象不盡可解,當闕所疑。其言皆明白篤實,足
破外學附會之疑。《經》文次序用註疏本,《乾卦》之末有注曰“案胡云峰《本
義》通釋《乾》、《坤》二卦,自《文言》起至末,別為一卷,編在《說卦》之
前。竊意《本義》原本當如是,而《通釋》遵之。今原本不復見矣”云云。蓋未
見劉容刻本者。案容之舊刻,聖祖仁皇帝特命開雕,慎行侍直內廷,何以不見,
其理殆不可解。然其說經則大抵醇正而簡明,在近時講《易》之家,特為可取焉。
△《易說》·六卷(陝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惠士奇撰。士奇字仲儒,吳縣人。康熙己丑進士。官至翰林院侍讀。是
書雜釋卦爻,專宗漢學,以象為主。然有意矯王弼以來空言說經之弊,故徵引極
博,而不免稍失之雜。如釋《訟卦》,引荀爽說“訟之言凶也”,則以丹朱之
“嚚訟”為“嚚凶”;釋“弟子輿屍”,引《左傳》“彘子屍之”,以屍為軍中
元帥。釋“觀國之光”,引《聘禮》“請觀”及《左傳》季札觀樂、韓宣子觀書
以證觀國:皆失之拘。釋“系於苞桑”,以桑字為喪亡之喪,而無所考據;釋
“先張之弧,後說之弧”,以下弧字改為壺,引《昏禮》“壺尊”、《太玄》
“壺婦”為證:皆愛博嗜奇,不能自割。至編端論《乾象傳》“大明終始”,引
《莊子·在宥篇》“我為女遂於大明之上矣,至彼至陽之原也;為女入於窈冥之
間矣,至彼至陰之原也”,謂莊周精於《易》,故善道陰陽,先儒說《易》者皆
不及,尤未免失之不經。然士奇博極群書,學有根柢,其精研之處,實不可磨,
非暖暖姝姝守一先生之言者所可仿佛。一二微瑕,固不足累其大體也。
△《周易函書約存》·十八卷、《約注》·十八卷、《別集》·十六卷(刑
部尚書胡季堂家藏本)
國朝胡煦撰。煦字曉滄,光山人。康熙壬辰進士。官至禮部侍郎。是書原本
一百十八卷。其詮釋《經》文者四十九卷。冠以《原圖》八卷,用解伏羲之《易》。
《原卦》三卷,用解文王之《易》。《原爻》三卷,用解周公之《易》。又取先
儒論說,集為《原古》三十六卷,謂之《首傳》。其九十九卷,為《周易函書》
正集。外有《函書約》三卷,《易學須知》三卷,《易解辨異》三卷,《篝燈約
旨》十卷,共十九卷為《別集》。《別集》先已刊板。正集因卷帙浩繁,艱於剞
劂,乃取詮釋經文之四十九卷,約為十八卷,名曰《函書約注》。又取《首傳》
五十卷,約為十六卷,附以《續約旨》二卷,共十八卷,刊之,名曰《續集》。
皆煦所手訂也。其正集原本,煦門人李學裕欲為校刊,攜其稿去。會學裕病卒,
遂散佚。後《別集》、《續集》板並漫漶,其子季堂重為校訂。因正集未刊,
《續集》之名無所緣起,且《續集》之《原圖》、《原卦》、《原爻》、《原古》
即刪取正集之要語,非別有所增,未可目之以續。而《別集》內之《函書約》三
卷,亦即正集之《原圖》、《原卦》、《原爻》撮其大義,更不可附入《別集》。
遂以《續集》編為十五卷,取《函書約》三卷弁首,共十八卷,名為《約存》。
蓋以正集既佚,其大義僅存於是也。又以《續約旨》二卷,依《篝燈約旨》原目,
散附各篇之內,合《易學須知》三卷,《易解辨異》三卷,仍為《別集》。其釋
經文之十八卷,仍名《約注》。共為五十二卷,即此本也。煦研思《易》理,平
生精力盡在此書。其持論酌於漢學、宋學之間,與朱子頗有異同。然考《朱子語
錄》有曰“某作《易本義》,欲將文王卦辭大概略說,至其所以然之故,於孔
《彖詞》中發之。如此乃不失文王大意,但未暇整頓爾”云云,是朱子於《本義》
蓋欲有所改定而未能,則後人辨訂,亦未始非朱子之志也。陸游《渭南集》有
《朱氏易傳跋》,曰:“易道廣大,非一人所能盡,堅守一家之說,未為得也。
元晦尊程氏至矣,然其為說亦已大異,讀者當自知之。”斯可謂天下之通論矣。
△《易箋》·八卷(山東巡撫采進本)
國朝陳法撰。法字定齋,貴州安平人。康熙癸巳進士。官至直隸大名道。其
書大旨以為《易》專言人事,故彖爻之辭未嘗言天地,雷風諸象亦並不言陰陽。
考《震彖》言“震驚百里”,即象《震》雷,諸卦《彖》言“利涉大川”,即象
《坎》水。法所云《彖辭》不言象者,未為盡合。然其持論之大旨,則切實不支。
至來知德以伏卦為錯,反對之卦為綜,法則謂:“《大傳》所云錯綜者,以揲蓍
而言,錯綜其七ba6*九六之數,遂定諸卦之象,今以錯綜諸卦定象,是先錯綜其象
也。又以錯綜言數,是錯綜其象以定數也。先儒雖言卦變,未有易其陰陽剛柔之
實,顛倒其上下之位者。今以《乾》為《坤》,以水為火,以上為下,混淆汨沒,
而《易》象反自此亡矣。”其辨最為明晰。又論筮法云:“傳所謂掛者,懸之四
揲之外,原以象三而非與奇數同歸於扐,以象閏也。其曰再扐而後掛,是三
變之中有不掛者矣。夫一變之中,初扐之掛不待言矣。惟再扐不掛,故曰再
扐而後掛,故知再扐為指第二變、第三變而言也。”其說與郭、朱迥異。而
前一變掛一,後二變不掛,其掛一之策不入歸奇之中,則三變皆以四八為奇偶,
不用五九借象,與《經》義似有發明,固亦可備一解也。
△《楚蒙山房易經解》·十六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晏斯盛撰。斯盛字一齋,新喻人。康熙辛丑進士。官至湖北巡撫。是書
凡《學易初津》二卷,《易翼宗》六卷,《易翼說》八卷。《學易初津》為全書
之宗旨,謂今所傳圖書乃大衍之數,因《大傳》之言而圖之,不取《河》、《洛》
奇偶之說,所見最確。又謂辭占不遺《彖詞》而不取卦變、互體之說,則盡廢漢
《易》之古法,未免主持稍過。《易翼宗》以《經》文為主,而割《十翼》散附
於句下,意在以《經》解《經》,頗傷破碎。又每爻之首,畫一全卦而間以一動
爻,奇作○,偶作〈〉,亦自我作古。《易翼說》全解《十翼》,而先《繫辭》,
次《說卦》,次《序卦》,次《雜卦》,次《彖傳》,次《文言》,次《象傳》,
非古非今,更不知所據何本。然不廢象數而不為方技、術數之曲說,不廢義理而
不為理氣、心性之空談,在近日說《易》之家,猶可雲篤實近理焉。
△《周易孔義集說》·二十卷(編修周永年家藏本)
國朝沈起元撰。起元字子大,太倉人。康熙辛丑進士。官至光祿寺卿。是書
大旨以《十翼》為夫子所手著,又未經秦火,其書獨完,故學《易》者必當以孔
《傳》為主。因取明高攀龍《周易孔義》之名別加纂集,於古今說《易》諸書,
無所偏主,惟合於孔《傳》者即取之。其篇次則仍依今本,以《彖傳》、《象傳》
系於《經》文之下,謂《易》之亡不亡,不系於古本之復不復。王氏以《傳》附
《經》,亦足以資觀玩。惟《大象傳》往往別自起義,《文言》則引伸觸類以闡
《易》蘊,皆無容附於本卦,故別出之。前列三圖,一為《八卦方點陣圖》,一為
《乾坤生六子圖》,一為《因重圖》,皆據《繫辭》、《說卦》之文。至於《河
圖》、《洛書》、《先天》、《後天》、《方圓》諸圖,則謂此陳、邵之《易》,
非夫子所本有,概從刪薙,頗能掃除紛紜轇轕之習。其中亦多能推驗舊說,
引伸新義。如《乾彖傳》“大明終始”,王注、程《傳》、朱子皆未有確解,起
元獨取侯行果“大明,日也”之說,而證以《晉彖傳》之“順而麗乎大明”、
《禮記》之“大明生於東”,於經義頗有根據。《觀》六三、九五、上九之“觀
我生”、“觀其生”,自孔疏以動出為生,而後儒遂以動作施為解之,俱不免於
牽強。起元獨取虞翻“生謂《坤》生民也”之說,尤有合於九五《象傳》“觀民”
之旨。其釋《大象傳》比類求義,於字句相似而義不同者,推闡更為細密。在近
來說《易》家中,亦可雲有本之學矣。
△《易翼述信》·十二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國朝王又朴撰。又朴字介山,天津人。雍正癸卯進士。官至廬州府同知。是
編《經》、《傳》次序悉依王弼舊本,而冠以《讀易之法》,終以所集《諸儒雜
論》。其大旨專以《彖》、《象》、《文言》諸傳解釋《經》義,自謂篤信《十
翼》,述之為書,故名曰《易翼述信》,而以朱子所云“不可便以孔子之說為文
王之說”者為非。其徵引諸家,獨李光地之言為最夥,而於《本義》亦時有異同。
蓋見智見仁,各明一義,原不能固執一說以限天下萬世也。至其注釋各卦,每爻
必取變氣,蓋即之卦之遺法。其於《河圖》、《洛書》及《先天》、《後天》皆
不列圖,而敘其說於《雜論》之末,特為有識。其《時位德》、《大小應》、
《比主爻》諸論,亦皆恪遵御纂《周易折中》之旨,闡發證明,詞理條暢,可取
者亦頗多焉。
△《周易淺釋》·四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潘思榘撰。思榘字補堂,陽湖人。雍正甲辰進士。官至福建巡撫。是書
皆即卦變之法以求象,而即象以明理。每卦皆注自某卦來,謂之“時來”。蓋
《易》道廣大,無所不該,其中陰陽變化,宛轉關生,亦具有相通之理。故漢學
如虞翻諸家,皆有是說。宋學即程子、朱子亦闡明是理。雖非《易》之本義,要
亦易之一義也。前有白瀛《序》,稱思榘點勘通志堂所刊《易》解四十二家,竭
畢生之力以成此書。比其沒也,力疾屬草,尚闕《乾》、《坤》二卦未注,遂以
絕筆。故此本所說惟六十二卦,其《彖傳》、《象傳》則以用註疏本附《經》並
釋,而《文言》、《繫辭》、《說卦》、《序卦》、《雜卦》則未之及。蓋主理
者多發揮《十翼》,主象、主數者多研索卦爻,其宗派然也。後有松江沈大成與
其門人福唐、林迪光二《跋》。迪光述思榘之言曰:“《彖》多言象,而變在其
中,爻多言變,而象在其中。不明時來,不知卦之來處,不求爻變,不知卦之去
處。爻無所不包,舊說一概講入身心政治上去,遺卻許多道理。不如就其淺處說,
而深處亦可通也。”固足括是書之大旨矣。
△《周易洗心》·九卷(編修勵守謙家藏本)
國朝任啟運撰。啟運字翼聖,荊溪人。雍正癸丑進士。官至宗人府府丞。是
編大旨謂讀《易》者當先觀圖象,故首卷備列諸圖。自朱子、邵子而外,如國朝
李光地、胡煦所作諸圖,皆為采入,而又以己見推廣之,端緒頗為繁賾。《自序》
謂:“其要不外《論語》‘五十以學《易》’之言,文、周卦畫自羲圖出,羲圖
自河、洛出。五十者,圖書之中也。學《易》不以五十,失其本矣。”其說頗務
新奇。然其詮釋《經》義,則多發前人所未發。大抵觀象玩辭,時闡精理,實不
盡從圖書生解。其文句異同,亦多從馬、鄭、王弼、王肅諸家之本,即或有不從
舊本,必注某本作某字,以存古義,亦非圖書以外廢訓詁而不言。然則其研尋奇
偶,特好語精微而已,非如張行成等竟舍經而談數也。
△《豐川易說》·十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王心敬撰。心敬字爾輯,鄠縣人。乾隆元年薦舉賢良方正,以老病不能
赴京而罷。心敬受業於李容,而謹嚴不逮其師。所注諸經,大抵好為異論,《書》
及《春秋》為尤甚。惟此編推闡易理,最為篤實。其言曰:“學《易》可以無大
過,是孔子明《易》之切於人身,即是可以知四聖人系《易》之本旨,並可以識
學《易》之要領。”又曰:“《易》是道人事之書,陰陽消長,只是借來作影子
耳。故曰: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於陰陽消長處看得不明,是影子不真。若徒
泥陰陽消長而無得於切己之人事,亦屬捕風捉影。”又曰:“置象言《易》,是
謂懸空。執象舍義,是為泥跡。象義雙顯,則體用一源,顯微無間。”又曰:
“《中庸》一書,是子思為當日之言道者視為高深玄遠,故兩引《中庸》之說以
明道。《易翼》十篇,是孔子為當日之言《易》者視為高深玄遠,故重申易簡之
說以明《易》。後儒往往索諸隱深,欲以張皇《易》妙而不知反失其本旨。”又
曰:“若《易》不關象,不知義於何取;不屬卜筮,不知設蓍何為。”又曰:
“學者讀《易》不知求設教之本旨,讀書不知《洪範》經世之宏猷,每於《河圖》、
《洛書》穿鑿附會,何切於實事實理?”又曰“大抵漢唐之《易》,只成訓詁。
宋明之《易》,多簸弄聰明。訓詁非《易》而《易》在,聰明亂《易》而《易》
亡”。又曰:“義言象占,同體共貫,廢一不得,泥一不得。後儒紛紛主象、主
數、主理、主卜筮、主錯綜之變,是舍大道而入旁蹊”云云。其說皆明白正大,
故其書皆切近人事,於學者深為有裨。至於互卦之說,老陰、老陽始變之說,錯
綜之說,卦變之說,皆斥不信,並《左氏》所載古占法而排之。雖主持未免太過,
要其立言之大旨,則可謂正矣。
△《周易述》·二十三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國朝惠棟撰,棟字定宇,號松崖,元和人。其書主發揮漢儒之學,以荀爽、
虞翻為主,而參以鄭玄、宋鹹、乾寶諸家之說,融會其義,自為注而自疏之。其
《目錄》凡四十卷。自一卷至二十一卷,皆訓釋經文。二十二卷、二十三卷為
《易微言》,皆雜鈔經典論《易》之語。二十四卷至四十卷,凡載《易大義》、
《易例》、《易法》、《易正訛》、《明堂大道錄》、《禘說》六名,皆有錄無
書。其註疏尚闕《下經》十四卷,及《序卦》、《雜卦》兩傳,蓋未完之書。其
《易微言》二卷,亦皆雜錄舊說以備參考。他時蕆事,則此為當棄之糟粕,非欲
別勒一編,附諸註疏之末,故其文皆未詮次。棟歿之後,其門人過尊師說,並未
定殘稿而刻之,實非棟本意也。自王弼《易》行,漢學遂絕。宋元儒者類以意見
揣測,去古寢遠。中間言象數者又岐為圖書之說,其書愈衍愈繁,而未必皆四聖
之本旨。故說經之家莫多於《易》與《春秋》,而《易》尤叢雜。棟能一一原本
漢儒,推闡考證,雖掇拾散佚未能備睹專門授受之全,要其引據古義,具有根柢,
視空談說經者,則相去遠矣。
△《易漢學》·八卷(光祿寺卿陸錫熊家藏本)
國朝惠棟撰。是編乃追考漢儒《易》學,掇拾緒論以見大凡。凡《孟長卿易》
二卷,《虞仲翔易》一卷,《京君明易》二卷(《乾寶易》附見),《鄭康成易》
一卷,《荀慈明易》一卷。其末一卷則棟發明漢《易》之理,以辨正《河圖》、
《洛書》、《先天》、《太極》之學。其以虞翻次孟喜者,以翻《別傳》自稱五
世傳《孟氏易》。以鄭玄次京房者,以《後漢書》稱玄通《京氏易》也。荀爽別
為一卷,則《費氏易》之流派矣。考漢《易》自田王孫後,始岐為施、孟、梁邱
三派。然《漢書·儒林傳》稱:“孟喜得《易》家候陰陽災變書,詐言田生且死
時,枕喜膝獨傳。梁邱賀疏通證明,謂田生絕於施讎手中。時喜歸東海,安得此
事?”又稱:“焦延壽嘗從孟喜問《易》,京房以為延壽即孟氏學,而翟牧、白
生不肯,皆曰:非也。”劉向亦稱:“諸《易》家說皆祖田何、楊叔、丁將軍,
大義略同,惟京氏為異黨。”則漢學之有孟、京,亦猶宋學之有陳、邵,均所謂
《易》外別傳也。費氏學自陳元、鄭眾、馬融、鄭玄以下,遞傳以至王弼,是為
今本。然《漢書》稱:“直長於卦筮,無章句,徒以《象》、《彖》、《繫辭》
十篇、《文言》解說《上、下經》。”《隋志》五行家有直《易林》二卷,《易
內神筮》二卷,《周易筮占林》五卷,則直《易》亦兼言卜筮,特其爻象承應陰
陽變化之說,與孟、京兩家體例較異。合是三派,漢學之古法亦約略盡此矣。夫
《易》本為卜筮作,而漢儒多參以占候,未必盡合周、孔之法。然其時去古未遠,
要必有所受之。棟采輯遺聞,鉤稽考證,使學者得略見漢儒之門徑,於《易》亦
不為無功矣。孟、京兩家之學,當歸術數。然費氏為象數之正傳,鄭氏之學亦兼
用京、費之說,有未可盡目為讖緯者,故仍列之《經部》焉。
△《易例》·二卷(桂林府同知李文藻刊本)
國朝惠棟撰。棟所作《周易述》目錄,列有《易微言》等七書,惟《易微言》
二卷附刊卷末,其餘並闕。此《易例》二卷,即七書中之第三種,近始刊本於潮
陽。皆考究漢儒之傳以發明《易》之本例。凡九十類,其中有錄無書者十三類。
原《跋》稱為未成之本。今考其書,非惟採摭未完,即門目亦尚未分。蓋棟欲鎔
鑄舊說,作為《易例》,先創草本,採摭漢儒《易》說,隨手題識,筆之於冊,
以儲作論之材。其標目有當為例而立一類者,亦有不當為例而立一類者;有一類
為一例者,亦有一類為數例者。如既有扶陽抑陰一類,又有陽道不絕、yin6*道絕義
一類,又有陽無死義一類。此必欲作扶陽抑陰一例,而雜錄於三處者也。曰中和,
曰《詩》尚中和,曰《禮》、《樂》尚中和,曰君道尚中和,曰建國尚中和,曰
《春秋》尚中和,分為六類,已極繁複,而其後又出中和一類,君道中和一類,
卷末更出中和之本一類,此亦必欲作《易》尚中和一例而散見於九處者也。古者
有聖人之德然後居天子之位一類,徵引繁蕪,與《易》理無關,而題xia6*注曰:
“即二升《坤》五義。”此必摭為《乾》升《坤》降之佐證,而偶置在前者也。
又如初為元士一類,即貴賤類中之一。《乾》為仁,《震》為車,《艮》為言三
類,即諸例中之三。天地之始一類,即卦無先天一類之復出。皆由未及排貫,遂
似散錢滿屋。至於《史記》讀《易》之文,《漢書》傳《易》之派,更與《易》
例無與,亦必存為佐證之文,而傳寫者誤為本書也。此類不一而足,均不可據為
定本。然棟於諸經深窺古義,其所據摭,大抵老師宿儒專門授受之微旨,一字一
句,具有淵源。苟汰其蕪雜,存其菁英,因所錄而排比參稽之,猶可以見聖人作
《易》之大綱,漢代傳經之崖略,正未可以殘闕少緒竟棄其稿矣。
△《易象大意存解》·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國朝任陳晉撰。陳晉字似武,號後山,亦曰以齋,江蘇興化人。乾隆己未進
士,官徽州府教授。是編不載《經》文,惟折衷諸家之說,明《易》象之大意,
故以為名。考《左傳》韓起聘魯,見《易象》、《春秋》,則《易》之主象,古
有明文。陳晉以象為宗,實三代以來舊法。卷首標凡例七則,多申尚象之旨。書
中首論太極五行,兼談《河》、《洛》、《先天》諸圖,然發揮明簡,惟標舉其
理所可通,凡一切支離推衍,布算經而繪弈譜者,翦除殆盡。其《凡例》有曰:
“後之言象數者流入藝術之科,其術至精,而其理亦更奧澀。然偏於一隅,似反
涉形下之器。”可雲篤論。次論彖、論爻、論象,不廢互體之說,蓋以《雜卦傳》
為據。次論六十四卦,各括其大旨,亦大抵切人事立言。終以《繫辭》、《序卦》、
《說卦》、《雜卦》,其文頗略。蓋著書之意在於六十四卦,餘皆互相發明耳。
△《大易擇言》·三十六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程廷祚撰。廷祚字綿莊,號青溪,上元人。是編因桐城方苞《緒論》,
以六條編纂諸家之說。一曰正義,諸說當於《經》義者也。二曰辨正,訂異同也。
三曰通論,謂所論在此而義通於彼與別解之理猶可通者也。四曰餘論,單辭片語
可資發明者也。五曰存疑,六曰存異,皆舊人訛舛之文,似是者謂之疑,背馳者
謂之異也。六條之外,有斷以己意者,則以“愚案”別之。其闡明爻象,但以
《說卦》健、順、動、入、陷、麗、止、說八義為八卦真象,八者之得失則以所
值之重卦為斷。其明爻義則求之本爻,而力破承乘比應諸舊解。其稽六位則專據
《繫辭》“辨貴賤者存乎位”之旨,凡陽爻陰位、陰爻陽位之說,亦盡芟除。蓋
力排象數之學,惟以義理為宗者也。
△《周易辨畫》·四十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國朝連斗山撰。斗山字叔度,潁州人。是書大旨,謂一卦之義在於爻,爻畫
有剛有柔,因剛柔之畫而立之象,即因剛柔之畫而系以辭,其道先在於辨畫,故
以為名。末有《輯圖》一卷,則即朱子舊圖而略為損益之。其說專主卦畫立義。
如《屯》之《大象》云:“四偶以次條列如絲,中畫一奇如梭。上互艮,手。下
動震,足。如織紝然,故有經綸之象。”未免穿鑿太甚。然其逐卦詳列互體,剖
析微渺,亦頗有合於精理者。蓋即爻論爻,乃能以《易》詮《易》。雖間有附會
之失,而錯綜變化之本旨,猶可藉以參觀。固與高談性道以致惝怳無歸者,尚較
有實際焉。
△《周易圖書質疑》·二十四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國朝趙繼序撰。繼序號易門,休寧人。乾隆辛酉舉人。其書以象數言《易》,
而不主陳邵《河》、《洛》之說。謂作圖者本於《易》,而反謂作《易》者本於
圖,蓋因錢義方之說而暢之。全書不分卷數。首為《古經》十二篇。次逐節詮釋
《經》義而不載《經》文,但標卦爻,用漢儒《經》、《傳》別行之例。次為圖
三十有二,各系以說,而終以《大衍象數考》、《春秋傳論易考》、《易通曆數》、
《周易考異》、《卦爻類象》。又一篇辨吳仁傑本、費直本而不立標題,列於
《周易考異》前。疑即《考異》之末簡,傳寫顛倒也。全書多從卦變起象,而兼
取漢宋之說,持論頗平允。惟以“帝出乎震”為夏之《連山》,“坤以藏之”為
殷之《歸藏》,本程智之說而推衍之,未免曲解夫子所贊《周易》也。豈忽攙說
舊法,自亂其例乎?
△《周易章句證異》·十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翟均廉撰。均廉字春沚,仁和人。乾隆乙酉舉人。官內閣中書舍人。是
書取《周易》古今諸本同異之處,互相考證。如李鼎祚卦辭前分冠《序卦》;周
燔卦辭前列《大象》,卦辭後列《彖傳》;趙汝楳卦辭前列《大象》,卦辭後
列《彖傳》,次《文言》,次爻辭;李過、方逢辰《乾卦》卦辭後列《彖傳》,
次《文言》釋《彖》處,次《大象》,次爻辭;蔡淵卦辭後列《大象》,次《彖
傳》,《文言》別為一《傳》,《傳》低一字;王洙於篇中不載卦辭,別為一篇
之類。此篇章之同異也。如《乾卦》三爻,孟喜作“夕惕若夤”句,“厲無咎”
句;苟爽、虞翻、王弼作“夕惕若厲”句;邵子、朱震、朱子作“夕惕若”句。
此句讀之同異也。逐卦逐爻,悉為臚列,間或附以己意,以“廉案”二字別之。
古今本異同之處,校勘頗為精密。雖近時之書,而所言皆有依據,轉勝郭京《舉
正》以意刊改,託言於王、韓舊本者也。
○附錄
△《乾坤鑿度》·二卷(永樂大典本)
按《乾坤鑿度》,《隋、唐志》、《崇文總目》皆未著錄。至宋元祐間始出。
《紹興續書目》有《倉頡注鑿度》二卷,後以鄭氏所注《乾鑿度》有別本單行,
故亦稱此本為《巛鑿度》。程龍謂“隋焚讖緯,無復全書,今行於世惟《乾坤二
鑿度》”者是也。其書分上、下二篇。上篇論四門四正,取象取物,以至卦爻蓍
策之數。下篇謂坤有十性,而推及於盪配、陵配。又雜引《萬形經》、《地形經》、
《制靈經》、《蓍成經》、《含靈孕》諸緯文,詞多聱牙不易曉。故晁公武疑為
宋人依託,胡應麟亦以為《元包》、《洞極》之流。而胡一桂則謂漢去古未遠,
尚有祖述,有裨《易》教。評騭紛然,真偽莫辨。伏讀御製《題乾坤鑿度詩》,
定作者後於莊子,而舉《應帝王篇》所云“儵忽、混沌”,分配乾坤太始,以推
求鑿字所以命名之義。援據審核,折衷至當。臣等因考《列子》、《bai6*虎通》、
《博雅》諸書,皆以太易、太初、太始、太素為氣、形、質之始,與《鑿度》所
言相合。獨《莊子》於外篇《天地》略及“泰初有無”之語,而其他名目,概未
之見。則儵忽、混沌,實即南華氏之變文,作《鑿度》者複本其義而緣飾之耳。
仰蒙聖明剖示,精確不刊,洵永為是書定論矣。按《七經》緯皆佚於唐,存者獨
《易》。逮宋末而盡失其傳。今《永樂大典》所載,《易》緯具存,多宋以後諸
儒所未見,而此書實為其一。謹校定訛闕,釐勘審正,冠諸《易》緯之首,而恭
疏其大旨於簡端。
△《周易乾鑿度》·二卷(永樂大典本)
案《周易乾鑿度》,鄭康成注,與《乾坤鑿度》本二書。晁公武並指為倉頡
修古籀文,誤並為一,《永樂大典》遂合加標目。今考《宋志》,有鄭康成注
《易乾鑿度》三卷,而不及《乾坤鑿度》,則知宋時固自單行也。說者稱其書出
於先秦,自《後漢書》、南北朝諸史及唐人撰《五經正義》,李鼎祚作《周易集
解》,徵引最多。皆於《易》旨有所發明,較他緯獨為醇正。至於太乙九宮四正
四維,皆本於十五之說,乃宋儒戴九履一之圖所由出,朱子取之,列於《本義·
圖說》。故程大昌謂漢、魏以降言《易》學者皆宗而用之,非後世所託為,誠稽
古者所不可廢矣。原本文字斷闕,多有訛舛。謹依經史所引各文,及旁采明錢叔
寶舊本互相校正,增損若干字。其定為上、下二卷,則鄭樵《通志》之目也。
△《易緯稽覽圖》·二卷(永樂大典本)
案《後漢書·樊英傳》注,舉《七緯》之名,以《稽覽圖》冠《易》緯之首。
《隋志》《鄭康成注易緯》八卷,《唐志》《宋均注易緯》九卷,皆不詳其篇目。
《宋志》有《鄭康成注稽覽圖》一卷,《通志》七卷。而馬氏《經籍考》載《易》
緯七種,亦首列《鄭注稽覽圖》二卷。獨陳振孫《書錄解題》別出《稽覽圖》三
卷,稱與上《易》緯相出入,而詳略不同,似後人掇拾緯文,依託為之者,非即
康成原注之本。自宋以後,其書亦久佚弗傳。今《永樂大典》載有《稽覽圖》一
卷,謹以《後漢書·郎顗楊賜傳》、《隋書·王邵傳》所見緯文及注參校,無不
符合,其為鄭注原書無疑。惟陸德明《釋文》引“無以教之曰蒙”、《太平御覽》
引“五緯各在其方”之文,此本皆闕如。則意者書亡僅存,已不免於脫佚矣。其
書首言卦氣起《中孚》,而以《坎》、《離》、《震》、《兌》為四正卦,六十
卦卦主六日七分。又以自《復》至《坤》十二卦為訊息,餘雜卦主公卿大夫候風
雨寒溫以為徵應。蓋即孟喜、京房之學所自出。漢世大儒言《易》者,悉本於此,
最為近古。至所稱軌{折}之數,以及世應游歸、乃兼通於日家推步之法。考唐
一行推大衍之策,以算術本於《易》,故其《本議》言代軌德運,及《六卦議》
言一月之策九六七八,《發斂術》言中節候卦,皆與《稽覽圖》相同。獨所云天
元甲寅以來至周宣帝宣政元年,則似甄鸞所推甲寅元歷之術。而又有雲太初癸巳,
則古無以此為元者。其他雜引宋永初、元嘉,魏始光,唐上元、先天、貞元、元
和年號,紛錯不倫。蓋皆六朝迄唐術士先後所附益,非《稽覽圖》本文。今審核
詞義,隨文附書以為區別。並援經注史文,是正訛舛。依馬氏舊錄析為上、下二
卷,庶言《易》學者或有所考見焉。
△《易緯辨終備》·一卷(永樂大典本)
案《辨終備》,一作《辨中備》。《後漢書·樊英傳》注“《易》緯凡六”,
為《稽覽圖》、《乾鑿度》、《坤靈圖》、《通卦驗》、《是類謀》而終以此篇。
馬氏《經籍考》皆稱為鄭康成注,而《辨終備》著錄一卷。今《永樂大典》所載
僅寥寥數十言,已非完本。且其文頗近《是類謀》,而《史記正義》所引《辨中
備》孔子與子貢言世應之說,與此反不類。或其書先佚而後人雜取他緯以成之者,
亦未可定也。然別無可證,姑仍舊題雲。
△《易緯通卦驗》·二卷(永樂大典本)
案《易緯通卦驗》,馬端臨《經籍考》及《宋史·藝文志》俱載其名。黃震
《日抄》謂其書大率為卦氣發。朱彝尊《經義考》則以為久佚,今載於《說郛》
者,皆從類書中湊合而成,不逮什之二三。蓋是書之失傳久矣。《經籍考》、
《藝文志》舊分二卷,此本卷帙不分。核其文義,似於“人主動而得天地之道,
則萬物之蘊盡矣”以上為上卷。“曰:凡《易》八卦之氣,驗應各如其法度”以
下為下卷。上明稽應之理,下言卦氣之徵驗也。至其中訛脫頗多,注與正文,往
往相混。其字句與諸經註疏、《續漢書》劉昭補註、歐陽詢《藝文類聚》、徐堅
《初學記》、宋白《太平御覽》、孫珏《古微書》等書所徵引,亦互有異同。第
此書久已失傳,當世並無善本可校。類書所載,亦輾轉訛舛,不盡可據。謹於各
條下擬列案語,其文與注相混者,悉為釐正,脫漏異同者,則詳加參校,與本文
兩存之。蓋通其所可知,闕其所不可知,亦闕疑仍舊之義也。
△《易緯乾元序制記》·一卷(永樂大典本)
案《乾元序制記》,《後漢書》注《七緯》名,並無其目。馬氏《經籍考》
始見一卷。陳振孫疑為後世術士附益之書。今考此篇首簡“文王比隆興始霸”雲
雲,孔穎達《詩》疏引之,作《是類謀》。疏又引《坤靈圖》“法地之瑞”云云,
今《坤靈圖》亦無其文,而與此篇文義相合,又《隋書·王邵傳》引《坤靈圖》
“泰姓商名宮”之文,亦在此篇。至其所言風雨、寒溫、訊息之術,乃與《稽覽
圖》相近。疑本古緯所無,而後人於各緯中分析以成此書者。晁公武謂其出於李
淑,當亦唐宋間人所妄題耳。
△《易緯是類謀》·一卷(永樂大典本)
案《是類謀》,一作《筮類謀》。馬氏《經籍考》一卷,鄭康成注。其書通
以韻語綴輯成文,古質錯綜,別為一體。《藝文類聚》、《太平御覽》諸書引其
文頗多,與此本參校,併合。蓋視諸緯略稱完備。其間多言禨祥推驗,並及於
姓輔名號,與《乾鑿度》所引《易歷》者義相發明。而《隋書·律曆志》載周太
史上士馬顯所上表亦有“玉羊金雞”之語。則此書固隋以前言術數者所必及也。
△《易緯坤靈圖》·一卷(永樂大典本)
案《坤靈圖》,孫瑴謂配《乾鑿度》名篇。馬氏《經籍考》著錄一卷。今僅
存論《乾》、《無妄》、《大畜》卦辭及史注所引“日月連璧”數語,則其闕佚
者蓋已夥矣。考《後漢書》注,《易》緯《坤靈圖》第三,在《辨終備》、《是
類謀》之上。而王應麟《玉海》謂三館所藏有《鄭注易緯》七卷,《稽覽圖》一,
《辨終備》四,《是類謀》五,《乾元序制記》六,《坤靈圖》七,二卷、三卷
無標目。《永樂大典》篇次亦然。今略依原第編著,蓋從宋時館閣本也。
(案:儒者多稱“讖緯”,其實讖自讖,緯自緯,非一類也。讖者詭為隱語,
預決吉凶。《史記·秦本紀》稱盧生奏錄圖書之語,是其始也。緯者,經之支流,
衍及旁義。《史記》自序引《易》“失之毫釐,差以千里”,《漢書·蓋寬饒傳》
引《易》“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注者均以為《易》緯之文是也。蓋秦漢
以來,去聖日遠,儒者推闡論說,各自成書,與經原不相比附。如伏生《尚書大
傳》、董仲舒《春秋陰陽》,核其文體,即是緯書。特以顯有主名,故不能托諸
孔子。其他私相撰述,漸雜以術數之言,既不知作者為誰,因附會以神其說。迨
彌傳彌失,又益以妖妄之詞,遂與讖合而為一。然班固稱:“聖人作經,賢者緯
之。”楊侃稱:“緯書之類,謂之秘經。圖讖之類,謂之內學。河洛之書,謂之
靈篇。”胡應麟亦謂:“讖緯二書,雖相表里,而實不同。”則緯與讖別,前人
固已分析之。後人連類而譏,非其實也。右《乾鑿度》等七書,皆《易》緯之文,
與圖讖之熒惑民志、悖理傷教者不同。以其無可附麗,故著錄於《易》類之末焉。)
──右“易類”一百五十八部,一千七百五十七卷。《附錄》八部,十二卷,
皆文淵閣著錄。
(案:盈虛訊息,理之自然也。理不可見,聖人即數以觀之,而因立象以著之。
以《乾》一卦而論,積一至六、自下而上者,數也。一潛,二見,三惕厲,四躍,
五飛,六亢者,理也,而象以見焉。至於互體變爻,錯綜貫串,《易》之數無不
盡,《易》之理無不通,《易》之象無不該矣。《左氏》所載即古占法,其條理
可覆案也。故象也者,理之當然也,進退存亡所由決也。數也者,理之所以然也,
吉凶悔吝所由生也。聖人因卜筮以示教,如是焉止矣。宋人以數言《易》,已不
甚近於人事,又務欲究數之所以然,於是由卦畫推奇偶,由奇偶推《河圖》、
《洛書》,由《河圖》、《洛書》演為黑白方圓、縱橫順逆,至於汗漫而不可紀,
曰此作《易》之本也。及其解經,則彖義爻象又絕不本圖書立說,豈畫卦者一數,
繫辭者又別一數耶?夫聖人垂訓,實教人用《易》,非教人作《易》。今不談其
所以用,而但談其所以作,是《易》之一經非千萬世遵為法戒之書,而一二人密
傳玄妙之書矣。經者,常也,曾是而可為常道乎?朱子以康節之學為《易》外別
傳,持論至確。其作《易學啟蒙》,蓋以程子《易傳》不及象數,故兼備此義以
補所闕,非專以數立教也。後人棄置《本義》而專以《啟蒙》為口實,殆倒置其
本末矣。今所編錄,於推演數學者略存梗概,以備一家。其支離曼衍,不附《經》
文,於《易》杳不相關者,則竟退置於術數家,明不以魏伯陽、陳摶等方外之學
淆《六經》之正義也。)
△《易經通注》·九卷(湖北巡撫采進本)
國朝大學士傅以漸、左庶子曹本榮奉敕撰。首載順治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諭
旨,次載順治十五年十月以漸等進書表,次為以漸恭撰序文。恭繹世祖章皇帝聖
訓,謂自魏王弼、唐孔穎達有《注》與《正義》,宋程頤有《傳》,朱熹《本義》
出,學者宗之。明永樂間,命儒臣合元以前諸儒之說匯為《大全》,皆於《易》
理多所發明。但其中同異互存,不無繁而可刪,華而寡要。且迄今幾三百年,儒
生學士發揮《經》義者亦不乏人,當加採擇,折衷諸論,簡切洞達,輯成一編,
昭示來茲。仰見聰明天稟,睿鑒高深,萬幾餘閒,游心經術,洋洋謨訓,發四聖
之精微,衡諸儒之得失,斟酌乎象數義理,折以大中,非儒生株守專門、斤斤一
家之言者所能窺見萬一。以漸等恪遵指授,亦能鎔鑄眾說,薈稡微言,詞簡理
明,可為說經之圭臬。緣其書上備乙覽,外間莫得而窺,僅有原稿尊藏曹本榮子
孫之家。今奉皇上求書明詔,湖北巡撫乃繕錄進呈。原本未標書名,恭閱《五朝
國史傳》以漸舊傳,有順治十三年十月纂修《易經通注》之文,謹據以補題。伏
思此書推闡聖經,發明精義,雖編摩於眾手,實稟受於聖裁。允宜寶軸琅函,昭
示無極,俾天下萬世共仰世祖開天明道之功,且以見國家文治,超邁古今,本本
元元,一皆欽承祖訓,故重熙累洽百有餘年,而有今日之極盛焉。
△《日講易經解義》·十八卷
康熙二十二年,聖祖仁皇帝御定。《易》為四聖所遞傳,則四聖之道法、治
法具在於是。故其大旨在即陰陽往來、剛柔進退,明治亂之倚伏、君子小人之消
長,以示人事之宜,於帝王之學,最為切要。儒者拘泥章句,株守一隅,非但占
驗禨祥,漸失其本,即推奇偶者言天而不言人,闡義理者言心而不言事,聖人
立教,豈為是無用之空言乎?是編為講幄敷陳,睿裁鑑定。其體例與宋以來奏進
講義大致略同,而於觀象之中,深明經世之道。御製《序》文所謂“以經學為治
法”者,實括是書之樞要,亦即括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樞要。信乎帝王之學,
能見其大,非鯫生一知半解所能窺測高深也。
△《御纂周易折中》·二十二卷
康熙五十四年,聖祖仁皇帝御纂。自宋以來,惟說《易》者至夥,亦惟說
《易》者多岐。門戶交爭,務求相勝,遂至各倚於一偏。故數者《易》之本,主
數太過,使魏伯陽、陳摶之說竄而相雜,而《易》入於道家。理者《易》之蘊,
主理太過,使王宗傳、楊簡之說溢而旁出,而《易》入於釋氏。明永樂中官修
《易經大全》,龐雜割裂,無所取裁,由群言淆亂,無聖人以折其中也。我聖祖
仁皇帝道契羲文,心符周孔,幾餘典學,深見彌綸天地之源。詔大學士李光地采
摭群言,恭呈乙覽,以定著是編。冠以《圖說》,殿以《啟蒙》,未嘗不用數,
而不以盛談《河》、《洛》致晦玩占觀象之原。冠以程《傳》,次以《本義》,
未嘗不主理,而不以屏斥讖緯並廢互體、變爻之用。其諸家訓解,或不合於伊川、
紫陽而實足發明《經》義者,皆兼收並采,不病異同。惟一切支離幻渺之說,鹹
斥不錄,不使溷四聖之遺文。蓋數百年分朋立異之見,至是而盡融;數千年畫卦
繫辭之旨,乃至是而大彰矣。至於《經》、《傳》分編,一從古本,尤足正費直
以來割裂綴附之失焉。
△《御纂周易述義》·十卷
乾隆二十年奉敕撰。凡《卦爻》四卷,《彖傳》一卷,《象傳》二卷,《系
辭傳》二卷,《文言傳》、《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共一卷。以多
推闡御纂《周易折中》之蘊,故賜名曰《述義》。所解皆融會群言,擷取精要,
不條列姓名,亦不駁辨得失,而遺文詮釋,簡括宏深。大旨以切於實用為本,故
於《乾卦》發例曰:“諸爻皆龍而三稱君子,明《易》之立象,皆人事也。”全
書綱領,具於斯矣。又於取象,則多從古義。如解《乾》九二曰:“九二剛中,
變《離》,文明。”解《坤》初六曰:“變《震》為足,有履象焉。”解《屯》
六二曰:“變《兌》為女,柔正,故貞。”凡斯之類,皆取於變爻也。解《屯》
六三曰:“《震》、《坎》皆木,聚於《艮》山,故為林。”解《屯》九五曰:
“陷陰互《艮》,止而不動。”解《需》九五曰:“《坎》水《兌》口,故為酒
食。”凡斯之類,皆取於互體也。解《蒙》六三曰:“三變互《兌》,故為女。”
解《訟》九二曰:“《坎》《坤》體,故為邑。又互《離》,戶象也。三百,
《離》數也。”解《訟》九四曰:“《乾》初復體,互《巽》為命,變《艮》為
渝,《艮》,止貞也。”凡斯之類,皆兼取變與互也。故解《繫辭傳》“若夫雜
物撰德,辨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曰“物謂八卦之爻,雜謂自其中四爻雜而
互之,又撰成兩卦之德也。是非者時物之是非,皆於中爻辨之。正體則二為內卦
之中,五為外卦之中。互體則三為內卦之中,四為外卦之中。故皆謂之中爻”雲
雲,誠為根據先儒,闡明《經》義。蓋漢《易》之不可訓者在於雜以讖緯,推衍
禨祥。至其象數之學,則去古未遠,授受具有端緒。故王弼不取漢《易》,而
解“七日來復”,不能不仍用六日七分之說。朱子亦不取《漢》易,而解“羝羊
觸藩”,亦不能不仍用互《兌》之義。豈非理有不可易歟?諸臣仰承指授,於宋
《易》、漢《易》酌取其平,探羲、文之奧蘊,以決王、鄭之是非。千古《易》
學,可自此更無異議矣。
△《讀易大旨》·五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孫奇逢撰。奇逢字啟泰,號鍾元,又號夏峰,容城人。前明萬曆庚子舉
人。是書乃其入國朝後流寓河南時所作。前有《自序》雲,至蘇門始學《易》,
年老才盡,偶據見之所及,撮其體要,以示門人子弟,原非逐句逐字作解,故曰
《大旨》。其門人耿極為之校訂。末附《兼山堂問答》及與三無道人李崶論
《易》之語,別為一卷。崶,雄縣人,奇逢所從學《易》者也。後奇逢曾孫
用正復取其論《易》之語散見他著述者五條,匯冠卷首,題曰《義例》。《跋》
稱原本序文、凡例皆闕,故以是補亡。案奇逢說《易》,不顯攻圖書,亦無一字
及圖書。大意發明義理,切近人事,以《象傳》通一卦之旨,由一卦通六十四卦
之義。凡所訓釋,皆先列己說,後附舊訓。其平生之學,主於實用,故所言皆關
法戒,有足取焉。
△《周易稗疏》·四卷、附《考異》·一卷(湖南巡撫采進本)
國朝王夫之撰。夫之字而農,號薑齋,漢陽人。前明舉人。是編乃其讀
《易》之時隨筆札記,故每條但舉《經》文數字標目,不全載《經》文。又遇有
疑義,乃為考辨,故不逐卦逐爻一一盡為之說。大旨不信陳摶之學,亦不信京房
之術,於先天諸圖、緯書、雜說皆排之甚力,而亦不空談玄妙,附合老莊之旨。
故言必徵實,義必切理,於近時說《易》之家為最有根據。其中如解《訟卦》
“鞶帶”云:“帶無鞶名,鞶者鞶纓,車飾也。帶所以系佩璲及芾者。”考
《左傳》“後之鞶鑒”,杜預訓鞶為帶,《說文》鞶字,許慎亦注為“大帶”,
安得曰“帶無鞶名”?又“何天之衢”,梁武帝解何為荷,見於《經典釋文》。
夫之雖亦以為負荷之義,乃引《莊子》“負雲氣”為證,而不援梁武之說,亦偶
然失考。至於“舊井無禽”,訓禽為獲,尤不免於穿鑿附會。然如引《禮》“人
君至,命士黃裳,下士雜裳”以證“黃裳”之美,引《左傳》“班馬”證“乘馬
班如”當讀乘為去聲,引《兵法》“前左下,後右高”證“師左次”,與論“帝
乙”非紂父,“王用亨於西山”非文王,以及《臨》之“八月”、《復》之“七
日”、《易》之逆數、《河圖》蓍策之辨,皆具有條理。卷帙雖少,固不失為徵
實之學焉。
△《易酌》·十四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國朝刁包撰。包字蒙吉,祁州人。前明天啟辛卯舉人。是書用註疏本,以程
《傳》、《本義》為主。雖亦偶言象數,然皆陳摶、李之才之學,非漢以來相傳
之法也。原《序》稱陸隴其官靈壽時,欲為刊板,不果。雍正初,其孫顯祖又以
己意附益之。卷首《凡例》、《雜卦》諸圖及卷中細字稱“謹案”者,皆顯祖筆。
原《序》又稱此書為“經學之津梁,亦舉業之準的”。考包在國初,與諸儒往來
講學,其著書一本於義理,惟以明道為主,絕不為程試之計。是書推闡《易》理,
亦大抵明白正大,足以羽翼程、朱,於宋學之中實深有所得。以為科舉之書,則
失包之本意多矣。
△《田間易學》·十二卷(副都御史黃登賢家藏本)
國朝錢澄之撰。澄之原名秉鐙,字飲光,自號田間老人,桐城人。家世學
《易》,又嘗問《易》於黃道周。初撰一書曰《易見》,因避兵閩地,失其本。
又追憶其意撰一編,曰《易火傳》。既而亂定歸里,復得《易見》舊稿,乃合併
二編,刪其重複,益以諸家之說,勒為此書。其學初從京房、邵康節入,故言數
頗詳,蓋黃道周之餘緒也。後乃兼求義理,參取王弼《注》、孔穎達《疏》、程
子《傳》、朱子《本義》,而大旨以朱子為宗。其說不廢圖,而以陳摶《先天圖》
及《河洛》二圖皆因《易》而生,非《易》果因此而作。圖中奇偶之數,乃揲蓍
之法,非畫卦之本。持論平允,與元錢義方之論合,而義尤明暢。故卷首圖象雖
繁,而不涉支離附會之弊。獨其《周易雜考》一條,既深慨今本非朱子之舊,而
徒以《彖傳》、《象傳》篇首之注推其說,竟不能更其次第,以復古本。蓋劉容
舊刻,國初尚未得見,故知其誤而不能改,仍用註疏本也。
△《易學象數論》·六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黃宗羲撰。宗羲字太沖,號梨洲,餘姚人。前明御史尊素之子。康熙初,
薦修《明史》,以老疾未赴。是書宗羲《自序》云:“《易》廣大無所不備,自
九流百家借之以行其說,而《易》之本義反晦。世儒過視象數以為絕學,故為所
欺。今一一疏通之,知其於《易》本了無干涉,而後反求程《傳》,亦廓清之一
端。”又稱王輔嗣《注》簡當而無浮義,而病朱子添入康節先天之學為添一障。
蓋《易》至京房、焦延壽而流為方術,至陳摶而岐入道家,學者失其初旨,彌推
衍而轇轕彌增。宗羲病其末派之支離,先糾其本原之依託。前三卷論《河圖》、
《洛書》、先天、方位、納甲、納音、月建、卦氣、卦變、互卦、筮法、占法,
而附以所著之《原象》為內篇,皆象也。後三卷論《太元》、《乾鑿度》、《元
包》、《潛虛》、《洞極》、《洪範》數、《皇極》數以及六壬、太乙、遁甲為
外篇,皆數也。大旨謂聖人以象示人,有八卦之象、六爻之象、象形之象、爻位
之象、反對之象、方位之象、互體之象,七者備而象窮矣。後儒之為偽象者,納
甲也,動爻也,卦變也,先天也,四者雜而七者晦矣。故是編崇七象而斥四象,
而七者之中又必求其合於古,以辨象學之訛。又《遁甲》、《太乙》、《六壬》
三書,世謂之“三式”,皆主九宮,以參詳人事。是編以鄭康成之太乙行九宮法
證《太乙》,以《吳越春秋》之占法、《國語》泠州鳩之對證《六壬》,而雲後
世皆失其傳,以訂數學之失。其持論皆有依據。蓋宗羲究心象數,故一一能洞曉
其始末,因而盡得其瑕疵。非但據理空談,不中窾要者比也。惟本宋薛季宣之說,
以《河圖》為即後世圖經,《洛書》為即後世地誌,《顧命》之《河圖》即今之
黃冊,則未免主持太過,至於矯枉過直,轉使傳陳摶之學者得據經典而反唇,是
其一失。然其宏綱巨目,辨論精詳,與胡渭《易圖明辨》均可謂有功《易》道者
矣。
△《周易象辭》·二十一卷、附《尋門餘論》·二卷、《圖書辨惑》·一卷
(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黃宗炎撰。宗炎字晦木,餘姚人。宗羲之弟也。其說《易》力辟陳摶之
學。故其解釋爻象,一以義理為主。如釋《坤彖》曰:“《乾》既大矣,《坤》
能配乎《乾》而與之齊,是《乾》之大,《坤》亦至焉,故曰至哉。蓋《乾》以
元施而《坤》受之,即為《坤》之元,非別有元也。”其義為前人所未發,而於
承天時行之旨、無成有終之道,皆分明融洽。他如解《豫》六二“介於石”,謂
處地之中,得土之堅,取象極為精確。解《剝》六五“貫魚”,引《儀禮》“魚
每鼎用十五頭,昏禮用十四頭,其數多,必須貫”,亦頗有根據,不為牽合。解
《解卦》初六“無咎”云:“難之初解,人人喜補過之有地,此非人力,乃天時
也,故直雲無咎。”尤能得文外之意。其他詮釋大都類此,皆可備《易》家之一
解。至於“歸妹以須”,須為女之賤者,舊解本無可易,而宗炎謂須附頤以動,
則以為鬚髮之須,未免傷於好奇。又於《易》之字義多引篆文以釋之,亦不免王
氏《新義》務用《字說》之弊。當分別觀之可也。後附錄《尋門餘論》二卷,
《圖書辨惑》一卷,宗旨大略相同。《尋門餘論》兼排釋氏之說,未免曼衍於
《易》外。其詆斥宋儒,詞氣亦傷太激。然其論四聖相傳,不應文王、周公、孔
子之外別有伏羲之《易》為不傳之密;《周易》未經秦火,不應獨禁其圖,轉為
道家藏匿二千年,至陳摶而始出:則篤論也。《圖書辨惑》謂陳摶之圖書乃道家
養生之術,與元陳應潤之說合(見應潤所作《爻變義蘊》)。謂周子《太極圖說》,
圖雜以仙真,說冒以《易》道,亦與朱彝尊、毛奇齡所考略同(彝尊說見《經義
考》二百八十三,奇齡說見所作《太極圖說遺議》)。至謂朱子從而字析之,更
流於釋,則不免有意深文,存姚江、朱、陸之門戶矣。二書各有別本單行。然考
《周易象辭》目錄,實列此二書,謂之“附錄”,則非別自為編也。今仍合之,
俾相輔而行焉。
△《周易筮述》·八卷(陝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王宏撰撰。宏撰字無異,號山史,華陰人。康熙己未嘗舉薦博學鴻詞。
宏撰以朱子謂《易》本卜筮之書,故作此編以述其義。其卷一曰《原筮》、曰
《筮儀》、曰《蓍數》。《筮儀》本朱子,並參以汴水趙氏。其卷二曰《揲法》。
其卷三曰《變占》、《尊聖經》、《黜易林》。稽之《左傳》,與朱子大同小異。
其卷四曰《九六》、曰《三極》、曰《中爻》。中爻即互體。其卷五曰《卦德》、
曰《卦象》、曰《卦氣》。卦氣本邵子、朱子,並附《太乙秘要》。其卷六曰
《卦辭》。其卷七曰《左傳國語占》、曰《餘論》。其卷八曰《推驗》。采之陸
氏,其涉於太異可駭者弗載。其書雖專為筮蓍而設,而大旨辟焦、京之術,闡文、
周之理,立論悉推本於《經》義。較之方技者流,實區以別。故進而列之《易》
類,不以術數論焉。
△《仲氏易》·三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奇齡一名甡,字大可,號秋晴,一曰初晴。又以郡望稱西河,
蕭山人。康熙己未以廩監生召試博學鴻詞,授檢討。初,奇齡之兄錫齡邃於《易》,
而未著書,惟時時口授其子文輝。後奇齡乞假歸里,錫齡已卒,乃摭文輝所聞者
以己意潤飾成是書。或傳奇齡假歸之後,僦居杭州,一日著一卦,凡六十四日而
卦成。雖以其兄為辭,實即奇齡所自解。以理斷之,或當然也。大旨謂《易》兼
五義:一曰變易,一曰交易。是為伏羲之《易》,猶前人之所知,一曰反易,謂
相其順逆,審其向背,而反見之。如《屯》轉為《蒙》,《鹹》轉為《恆》之類。
一曰對易,謂比其陰陽,絜其剛柔,而對觀之。如《上經》《需》、《訟》與
《下經》《晉》、《明夷》對,《上經》《同人》、《大有》與《下經》《夬》、
《姤》對之類。一曰移易,謂審其分聚,計其往來,而推移上下之。如《泰》
為陰陽類聚之卦,移三爻為上爻,三陽往而上陰來則為《損》,《否》為陰陽類
聚之卦,移四爻為初爻,四陽來而初陰往則為《益》之類。是為文王、周公之
《易》,實漢、晉以來所未知。故以《序卦》為用反易,以分篇為用對易,以演
《易》繫辭為用移易,其言甚辨。雖不免牽合附會、以詞求勝之失,而大致引據
古人,終不同於冥心臆測者也。
△《推易始末》·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奇齡既作《仲氏易》,復取漢、唐、宋以來言《易》之及於
卦變者,別加綜核以為是書。其名《推易》,蓋本《繫辭傳》“剛柔相推”一語,
仍《仲氏易》移易義也。大旨謂朱子《本義》雖載《卦變圖》於卷首,而止以為
孔子之《易》,未著其為文、周之《易》。因上稽乾寶、荀爽、虞翻諸家,凡有
卦變、卦綜之說與宋以後相生反對諸圖具列於卷,而以《推易折衷》之圖系於後。
朱子謂卦變乃《易》中之一義,而奇齡則以為演畫《繫辭》之本旨,未免主持太
過。然《易》義廣大,觸類旁通,見智見仁,各明一理,亦足與所撰《仲氏易》
互相發明也。
△《春秋占筮書》·三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其曰《春秋》者,摭《春秋傳》所載占筮以明古人之《易》
學。實為《易》作,不為《春秋》作也。自漢以來言占筮者不一家,而取象玩占
存於世而可驗者,莫先於《春秋傳》。奇齡既於所著《仲氏易》、《推易始末》
諸書發明其義,因復舉《春秋內、外傳》中凡有得於筮占者匯記成書。而漢、晉
以下占筮有合於法者亦隨類附見焉。《易》本卜筮之書,聖人推究天下之理,而
即數以立象。後人推究《周易》之象,而即數以明理。羲、文、周、孔之本旨如
是而已。厥後象、數、理岐為三家,而數又岐為數派。孟喜、焦贛、京房以下,
其法不可殫舉,而《易》於是乎愈雜。《春秋內、外傳》所紀,雖未必無所附會,
而要其占法則固古人之遺軌。譬之史書所載,是非褒貶,或未盡可憑,至其一代
之制度則固無偽撰者也。奇齡因《春秋》諸占以推三代之筮法,可謂能探其本,
而足關諸家之喙者矣。
△《易小帖》·五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說《易》之語,而其門人編次成書者也。奇齡所著經解,惟《仲
氏易》及《春秋傳》二種是其自編,餘皆出其門人之手,故中間有附入門人語者。
此《小帖》凡一百四十三條,皆講《易》之雜說,與《仲氏易》相為引伸。朱彝
尊載之《經義考》,雲皆西河氏紀說《易》之可議者。今觀其書,徵引前人之訓
詁以糾近代說《易》之失,於王弼、陳摶二派,攻擊尤力。其間雖不免有強詞漫
衍,以博濟辨之處,而自明以來申明漢儒之學,使儒者不敢以空言說經,實奇齡
開其先路。其論《子夏易傳》及《連山》、《歸藏》,尤為詳核。第五卷所記皆
商榷《仲氏易》之語。初稿原附載《仲氏易》末,後乃移入此編。舊目本十卷,
今本五卷,蓋其門人編錄有所刊削。考盛唐所為《西河傳》,又稱《易小帖》八
卷。蓋十卷刪為八卷,又刪為五卷也。儒者尊奉一先生,每一字一句奉為蓍蔡,
多以未定之說編入語錄。故《二程遺書》朱子有疑,《朱子語類》又每與《四書
章句集注》、《或問》相左,皆失於簡汰之故。若盛唐者,可謂能愛其師矣。
△《喬氏易俟》·十八卷(山東巡撫采進本)
國朝喬萊撰。萊字石林,寶應人。康熙己未召試博學鴻詞。官至翰林院侍讀。
是書雜采宋元後諸家《易》說,而參以己意。前列諸圖,不主陳摶《河圖》、
《洛書》、先天、後天、方圓、橫直之說。於卦變亦不取虞翻以下諸家,而取來
知德之反對。其解經多推求人事,參以古今之治亂得失。如謂《履卦》六三為成
卦之主,而引莽、卓、安、史解“咥人之凶”。謂三百八十四爻惟《離》九四最
凶,而引燕王旦、建成、元吉、高煦為證。謂《小畜》九三為小人籠絡君子,而
引溫體仁、文震孟近事為說。蓋《誠齋易傳》之支流。假借牽合,或所不免,而
理關法戒,終勝莊老之玄談也。於經文兼注古韻,亦得失互陳。如《觀卦》liu6*四
《象》下備引顧炎武方音之說,則非未見《音學五書》者。而《象傳》協韻仍從
吳棫之舊,則棄取有不可解者矣。《經》文用王弼之本,惟解《上經》、《下
經》,《繫辭》以下一概闕如。蓋宗旨主於隨爻闡義,故餘不及焉,非脫佚也。
△《讀易日鈔》·六卷(山東巡撫采進本)
國朝張烈撰。烈字武承,大興人。康熙庚戌進士。授內閣中書。己未召試博
學鴻詞,改翰林院編修。歷官左春坊左贊善。是書一以朱子《本義》為宗。謂
《易》者象也,言有盡,象無窮。伏羲畫為奇偶,再倍而三,因重而六,文、周
逐卦系《彖》,逐畫系爻,全是假物取象,不言理,不指事,而萬事萬理畢具。
大旨在因象設事,就事陳理,猶說《易》家之不支蔓者。前有其子益孫、升孫
《紀實》,雲“此稿已刪潤四十餘過,至易簀前數日,尚合《蒙引》、《通典》、
《存疑》諸書,考訂‘知來’、‘藏往’二義,旋加改補”云云,則其用力亦可
謂勤矣。烈之沒也,門人私謚曰志道先生。楊允長作《私謚議》一篇,冠於此書
之首。昔宋儒張載之沒,門人慾為作私謚,司馬光力言其非。當時手帖,猶載
《張子全書》之首。古人以禮處人,不欲妄相尊重,乾國家易名之典,其謹嚴如
是。允長等未之聞乎?今錄是書而削除是議,用杜標榜之漸焉。
△《周易通論》·四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李光地撰。光地字厚菴,安溪人。康熙庚戌進士。官至大學士。諡文貞。
是書綜論《易》理,各自為篇。一卷、二捲髮明《上、下經》大旨。三卷、四卷
則發明《繫辭》、《說卦》、《序卦》、《雜卦》之義。冠以《易本》、《易教》
二篇,次及卦爻、象彖、時位、德應、《河圖》、《洛書》以及占筮掛扐,正
變環互,無不條析其意,而推明其所以然。在宋學中可謂融會貫通,卓然成一家
之說。其論《復》、《無妄》、《中孚》、《離》四卦為聖賢之心學。亦皆以消
息盈虛觀天道而修人事,與《慈湖易傳》以心言《易》者迥殊。光地作《大學古
本說序》,稱於《易》之卜筮灼然無疑。蓋宗旨既明,則卮言不得而淆之矣。其
學一傳為楊名時,有《周易劄記》二卷。再傳為夏宗瀾,有《易義隨記》八卷、
《易卦劄記》二卷。雖遞相祖述,而其宏深簡括,則皆不及光地也。
△《周易觀彖》·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李光地撰。光地嘗奉命纂修《周易折中》,請復用朱子古本。是編乃仍
用註疏本,蓋成書在前也。其《語錄》及《榕村全集》所載,頗申明《先天》諸
圖。而是編則惟解《說卦傳》“天地定位”一章,附舉此義,然亦不竟其說。餘
皆發明《易》理,兼證以《易》象,而數則略焉。蓋亦謂邵子之學為《易》外別
傳也。其解《繫辭傳》“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二句,曰“《彖辭》所取,
或有直用其爻義者,或有通時宜而爻義吉凶準以為決者。故以是觀之,不中不遠。
惟其合始終以為質,故時物不能外”云云,《觀彖》之名蓋取諸此。其解九四
“重剛而不中”句,不以重字為衍文。解“履霜堅冰,陰始凝也”句,不從《魏
志》作“初六履霜”;解“後得主而有常”句,不從程《傳》增“利”字。解
“蓋言順也”句,不以順為慎,以及“比,吉也”句、“比之匪人”句、“同人
曰”句、“小利有攸往,天文也”句、“震驚百里,驚遠而懼邇也”句、“漸之
進也”句、“上九鴻漸於陸”句與“地之宜”句,皆不從程《傳》、《本義》脫
誤之說。惟據《漢律曆志》移“天一地二”二十字從程《傳》“能研諸侯之慮”
句,“侯之”二字衍文,從《本義》耳(案光地謂諸為侯之合音,想以古經旁註
字切而誤增,不知反切始自孫炎,古經安得注字切,其說殊誤。謹附訂於此)。
蓋尊信古經,不敢竄亂,猶有漢儒篤守之遺。其大旨雖與程、朱二家頗有出入,
而理足相明,有異同而無背觸也。
△《周易淺述》·八卷(內府藏本)
國朝陳夢雷撰。夢雷字省齋,閩縣人。順治己丑進士。官翰林院編修。緣事
謫戍,後蒙恩召還,校正銅板。復緣事謫戍,卒於戍所。是編成於康熙甲戌,乃
其初赴尚陽堡時所作。大旨以朱子《本義》為主,而參以王弼《注》、孔穎達
《疏》、蘇軾《傳》、胡廣《大全》、來知德注。諸家所未及及所見與《本義》
互異者,則別抒己意以明之。蓋行篋乏書,故所據止此。其《凡例》稱解《易》
數千家,未能廣覽,道其實也。然其說謂《易》之義蘊不出理、數、象、占,顧
數不可顯,理不可窮,故但寄之於象,知象則理、數在其中,而占亦可即象而玩,
故所解以明象為主。持論多切於人事,無諸家言心言天、幻窅支離之說。其詮理
雖多尊朱子,而不取其卦變之說;取象雖兼采來氏,而不取其錯綜之論:亦頗能
掃除轇轕。惟卷末所附三十圖乃其友楊道聲所作,穿鑿煩碎,實與夢雷書不
相比附。以原本所載,姑仍其舊存之,置諸不論不議可矣。
△《易原就正》·十二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國朝包儀撰。儀字羽修,邢台人。拔貢生。其始末無考。觀其《自序》,稱
早年聞有《皇極經世》而無由求得其書。自順治辛卯至康熙已酉,七經下第,貧
不自存,薄游麻城,乃得其書於王可南家。至江寧寄食僧寺,玩求其旨者一年,
始有所得。蓋亦孤寒之士,刻志自立者也。儀之學既從邵子入,故於陳摶《先天
圖》信之甚篤。其《凡例》並謂行世《易》說,種不勝數,要皆未嘗讀《皇極經
世》,無怪乎各逞私智,而總非立象盡意、觀象繫辭之本旨。其持論尤膠於一偏。
然其書發揮明簡,詞意瞭然,乃非拋荒《經》義,排比黑白,徒類算經者可比。
其謂《洛書》無與於《易》,則差勝他家之繳繞。每爻皆注所變之卦,亦尚用
《左氏》筮法,頗為近古。蓋其學雖兼講先天,而實則發明《易》理者為多。其
盛推圖學,特假以為重焉耳。
△《大易通解》·十五卷、附錄一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國朝魏荔彤撰。荔彤字念庭,柏鄉人。大學士裔介之子。官至江常鎮道。是
編乃其罷官後所作,其論畫卦,謂與《河圖》、《洛書》,只可謂其理相通,不
必穿鑿附會。又以《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
七《坤》八,非生卦之次序。其論爻則兼變爻言之,謂占法二爻變者以上爻為主,
五爻變者占不變爻,四爻變者占二不變爻,仍以下爻為主,餘占本爻與象辭。至
論《上經》首《乾》、《坤》,中間變之以《泰》、《否》,《下經》首《鹹》、
《恆》,中間交之以《損》、《益》,尤得二篇之樞紐,皆頗有所見。惟不信先
儒扶陽抑陰之說,反覆辨論。大意謂“陰陽之中,皆有過不及,皆有中正和平。
德皆有美凶,品皆有邪正,非陽定為君子,陰定為小人,陰陽中皆有君子、小人。
陽之美德剛健,其凶德則暴戾。陰之美德柔順,其凶德則奸佞。陰陽之君子俱當
扶,小人俱當抑。陰陽二者,一理一氣,調濟剛柔、損益、過不及,務期如天地
運化均平之時。此四聖人前民之用,贊化之心,而《易》所以作也”云云。其說
甚辨。然觀於《乾》、《坤》、《姤》、《復》之初爻,聖人情見乎辭矣,荔
彤究好為異論也。
△《易經衷論》·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張英撰。英字敦復,桐城人。康熙丁未進士。官至文華殿大學士。諡文
端。是書專釋六十四卦之旨,而不及《繫辭》、《說卦》、《序卦》、《雜卦》。
每卦各為一篇,詮解大意而不列《經》文。大抵以朱子《本義》為宗,然於《坎
卦》之“貳用缶”句,又以《本義》為未安,而從程《傳》以“樽酒簋貳”為句,
則固未嘗如胡炳文等膠執門戶之見也。其立說主於坦易明白,不務艱深。故解
《乾彖》“元亨利貞”云:“文王繫辭本與諸卦一例。”解《乾》、《坤》、
《文言》云:“聖人舉《乾》、《坤》兩卦,示人以讀《易》之法。”如此擴充
體會,蓋以《經》釋《經》,一掃紛紜轇轕之見,大旨具是矣。《漢書·儒
林傳》稱費直惟以《彖》、《象》、《繫辭》十篇、《文言》解說《上、下經》。
知漢代專門,不矜繁說。英作是書,其亦此志歟?
△《易圖明辨》·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胡渭撰。渭原名渭生,字朏明,號東樵,德清人。是書專為辨定圖書而
作。初,陳摶推闡《易》理,衍為諸圖。其圖本準《易》而生,故以卦爻反覆研
求,無不符合。傳者務神其說,遂歸其圖於伏羲,謂《易》反由圖而作。又因
《繫辭》“《河圖》、《洛書》”之文,取《大衍算數》作五十五點之圖,以當
《河圖》;取《乾鑿度》太乙行九宮法造四十五點之圖,以當《洛書》。其陰陽
奇偶,亦一一與《易》相應。傳者益神其說,又真以為龍馬、神龜之所負,謂伏
羲由此而有先天之圖。實則唐以前書絕無一字之符驗,而突出於北宋之初。夫測
中星而造儀器,以驗中星無不合,然不可謂中星生於儀器也。候交食而作算經,
以驗交食無不合,然不可謂交食生於算經也。由邵子以及朱子,亦但取其數之巧
合,而未暇究其太古以來從誰授受,故《易學啟蒙》及《易本義》前九圖皆沿其
說。同時袁樞、薛季宣皆有異論。然考《宋史·儒林傳》,《易學啟蒙》朱子本
屬蔡元定創稿,非所自撰。《晦菴大全》集中載《答劉君房書》曰:“《啟蒙》
本欲學者且就《大傳》所言卦畫蓍數推尋,不須過為浮說,而自今觀之,如《河
圖》、《洛書》亦不免尚有剩語。”至於《本義》卷首九圖,王懋竑《白田雜著》
以《文集》、《語類》鉤稽參考,多相矛盾,信其為門人所依附,其說尤明。則
朱子當日亦未嘗堅主其說也。元陳應潤作《爻變義蘊》,始指先天諸圖為道家假
借《易》理以為修煉之術。吳澄、歸有光諸人亦相繼排擊,各有論述。國朝毛奇
齡作《圖書原舛編》,黃宗羲作《易學象數論》,黃宗炎作《圖書辨惑》,爭之
尤力。然皆各據所見,抵其罅隙,尚未能窮溯本末,一一抉所自來。渭此書,卷
一辨《河圖》、《洛書》,卷二辨五行九宮,卷三辨周易參同、先天太極,卷四
辨龍圖易數、鉤隱圖,卷五辨啟蒙圖書,卷六、卷七辨先天古《易》,卷八辨後
天之學,卷九辨卦變,卷十辨象數流弊。皆引據舊文,互相參證,以箝依託者之
口,使學者知圖書之說,雖言之有故,執之有理,乃修煉、術數二家旁分《易》
學之支流,而非作《易》之根柢。視所作《禹貢錐指》,尤為有功於經學矣。
△《合訂刪補大易集義粹言》·八十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納喇性德編。相傳謂其稿本出陸元輔,性德歿後,徐乾學刻入《九經解》,
始署性德之名,莫之詳也。性德原作成德,字容若,滿洲正黃旗人。康熙丙辰進
士。官至乾清門侍衛。是書乃取宋陳友文《大易集義》、方聞一《大易粹言》
(案此書原本誤作曾穜,今考正)二書而合輯之。友文書本六十四卷,所集諸
儒之說凡十八家,又失姓名兩家。聞一書本七十卷,所集諸儒之說凡七家。以二
書校除重複外,《集義》視《粹言》實多得十一家。惟《粹言》有《繫辭》、
《說卦》、《序卦》、《雜卦》,而《集義》止於《上、下經》,故所引未能賅
備。性德因於十一家書中擇其論《繫辭》諸傳者,以補其闕,與《粹言》合為一
編,又刪其繁蕪,勒成此本。今《粹言》尚有傳本,已著於錄。《集義》流播較
希,尚藉此以見梗概。其中理、數兼陳,不主一說。宋儒微義,實已略備於斯。
李衡刪房審權之書,俞琬鈔李心傳之說,並以取精擷要,有勝原編。此書之作,
其功亦約略相亞矣。
△《周易傳注》·七卷、附《周易筮考》·一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國朝李塨撰。塨字剛主,號恕谷,蠡縣人。康熙庚午舉人。官通州學正。
是編大旨,謂聖教罕言性天,《乾》、《坤》四德,必歸人事。以下《屯》“建
侯”、《蒙》“初筮”,每卦亦皆以人事立言。陳摶龍圖、劉牧鉤隱以及探無極、
推先天者,皆使《易》道入於無用。《參同契》、《三易洞璣》諸書,皆異端方
技之傳,其說適足以亂《易》。即五行勝負,分卦直日,一世二世三世四世諸說,
說皆於三聖所言之外再出枝節。故其說頗為淳實,不涉支離恍惚之談。其駁卦變
之說,發例於《訟卦彖詞》。駁《河圖》、《洛書》之說,發例於《繫辭傳》。
駁先天八卦之說,發例於《說卦傳》。其餘則但明《經》義,不復駁正舊文。其
《凡例》論先儒辨難,卷不勝載,惟甚有關者,始不得已而辨之也。大抵以觀象
為主,而亦兼用互體。於古人多采李鼎祚《集解》,於近人多取毛奇齡《仲氏易》、
《圖書原舛編》、胡渭《易圖明辨》。其《自序》排擊諸儒雖未免過激,然明自
隆、萬以後,言理者以心學竄入《易》學,率持禪偈以詁《經》,言數者奇偶與
黑白遞相推衍,圖日積而日多,反置象占辭變,吉凶悔吝於不問。其蠹蝕經術,
實弊不勝窮。塨引而歸之人事,深得聖人垂教之旨。其矯枉過直,懲羹吹齏者
分別觀之,不以辭害意可矣。
△《周易札記》·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楊名時撰。名時字賓實,江陰人。康熙辛未進士。官至禮部尚書。諡文
定。是編乃其讀《易》所記,前後無序跋,未詳其成書年月,觀書中所引證,蓋
猶在欽定《周易折中》之後也。名時本李光地所取士,故其《易》學多得之光地。
雖《說卦傳》及附論《啟蒙》之類頗推衍先天諸圖,尚不至於支離附會。至其詮
解《經》、《傳》則純以義理為宗,不涉象數。大抵於程朱之義不為苟異,亦不
為苟同。在宋學之中,可謂明白而篤實矣。名時為雲南巡撫時,夏宗瀾嘗從之問
《易》,所作《易說》,皆質正於名時,其問答具載宗瀾書中。然宗瀾所說,如
《漸卦》“禦寇”證以孤雁打更之類,頗為膚廓,不及名時所論,猶有光地之遺
也。
△《周易傳義合訂》·十二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朱軾撰。軾字若瞻,高安人。康熙甲戌進士。官至大學士。諡文端。是
編因程子《易傳》、朱子《易本義》互有異同,為參校以歸一是,不復兩可其說,
以滋岐貳。惟兩義各有發明,可以並行不悖者,仍俱錄焉,而附以諸儒之論。其
諸儒之論有實勝《傳》、《義》者,則竟舍《傳》、《義》以從之,軾所見亦各
附於後。其《凡例》有曰:“遺象言理,自王輔嗣始。然《易》者象也,有象斯
有理,理從象生也。孔子《彖》、《象》二傳,何嘗非言象?雷、風、山、澤以
及《乾》馬、《坤》牛、《震》龍、《巽》雞之類,皆象也。即卦之剛柔、上下、
應比承乘,亦何莫非象乎?舍是而言理,不知所謂理者安在矣。《易》道之取類
大,精粗巨細,無所不有。即納甲、飛伏等術數之學,不可謂非《易》之一端也。
況中爻、互卦、倒《巽》、倒《兌》、厚《離》、厚《坎》之象,皆卦體之顯而
易明者乎?”又稱:“卦有對易、反易。反易之義,先儒言之已備,來知德謂之
卦綜,謬矣。”又稱:“程子不取卦變,謂凡卦皆自《乾》、《坤》來,然合之
《彖傳》,究未盡協。今一遵朱子一陰一陽自《姤》復之說。”又稱“宋元以
來《易》圖不下數千,於四聖人之精義,全無干涉,今一概不錄。止縷析朱子各
圖之義而圖仍不載”云云。其全書宗旨,具見於斯。較之分門別戶,尊一先生之
言,而先儒古義無不曲肆掊擊者,其識量相去遠矣。其書,軾存之日未及刊行,
乾隆丁巳,兩廣總督鄂彌達始為校付剞劂,恭呈御覽。蒙皇上篤念舊學,親灑宸
翰,弁於編首。稱其“簡而當,博而不支,鉤深探賾而不鑿。蓋玩之熟,故擇言
也精;體之深,故析理也密”。天藻表揚,昭垂日月,非惟是書仰托以不朽,即
天下萬世伏繹聖謨,亦均能得讀《易》之津梁,窺畫卦之閫奧,曉然知所向方也,
又豈獨軾一人之幸哉!
△《周易玩辭集解》·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查慎行撰。慎行字初白,號悔餘,海寧人。康熙癸未進士。官翰林院編
修。慎行受業黃宗羲,故能不惑於圖書之學。卷首《河圖說》二篇,一謂《河圖》
之數聖人非因之以作《易》,乃因之以用蓍,自漢唐以下未有列於《經》之前者。
一謂《河圖》出於讖緯,而附以朱子亦用《河圖》生蓍之證。次為《橫圖、圓圖、
方圖說》,論其順逆加減、奇偶相錯之理。次為《變卦說》,謂變卦為朱子之
《易》,非孔子之《易》。次為《天根月窟考》,列諸家之說凡六,而以為老氏
雙修性命之學無關於《易》。次為《八卦相錯說》,謂相錯是對待,非流行。又
謂相錯只八卦,非六十四卦相錯。次為《辟卦說》二,一論十二月自然之序,一
論陰陽升降不外《乾》、《坤》。次為《中爻說》,以孔穎達用二五者為是。次
為《中爻互體說》,謂正體則二五居中,互體則三四居中,三四之中由變而成。
次為《廣八卦說》,謂《說卦》取象不盡可解,當闕所疑。其言皆明白篤實,足
破外學附會之疑。《經》文次序用註疏本,《乾卦》之末有注曰“案胡云峰《本
義》通釋《乾》、《坤》二卦,自《文言》起至末,別為一卷,編在《說卦》之
前。竊意《本義》原本當如是,而《通釋》遵之。今原本不復見矣”云云。蓋未
見劉容刻本者。案容之舊刻,聖祖仁皇帝特命開雕,慎行侍直內廷,何以不見,
其理殆不可解。然其說經則大抵醇正而簡明,在近時講《易》之家,特為可取焉。
△《易說》·六卷(陝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惠士奇撰。士奇字仲儒,吳縣人。康熙己丑進士。官至翰林院侍讀。是
書雜釋卦爻,專宗漢學,以象為主。然有意矯王弼以來空言說經之弊,故徵引極
博,而不免稍失之雜。如釋《訟卦》,引荀爽說“訟之言凶也”,則以丹朱之
“嚚訟”為“嚚凶”;釋“弟子輿屍”,引《左傳》“彘子屍之”,以屍為軍中
元帥。釋“觀國之光”,引《聘禮》“請觀”及《左傳》季札觀樂、韓宣子觀書
以證觀國:皆失之拘。釋“系於苞桑”,以桑字為喪亡之喪,而無所考據;釋
“先張之弧,後說之弧”,以下弧字改為壺,引《昏禮》“壺尊”、《太玄》
“壺婦”為證:皆愛博嗜奇,不能自割。至編端論《乾象傳》“大明終始”,引
《莊子·在宥篇》“我為女遂於大明之上矣,至彼至陽之原也;為女入於窈冥之
間矣,至彼至陰之原也”,謂莊周精於《易》,故善道陰陽,先儒說《易》者皆
不及,尤未免失之不經。然士奇博極群書,學有根柢,其精研之處,實不可磨,
非暖暖姝姝守一先生之言者所可仿佛。一二微瑕,固不足累其大體也。
△《周易函書約存》·十八卷、《約注》·十八卷、《別集》·十六卷(刑
部尚書胡季堂家藏本)
國朝胡煦撰。煦字曉滄,光山人。康熙壬辰進士。官至禮部侍郎。是書原本
一百十八卷。其詮釋《經》文者四十九卷。冠以《原圖》八卷,用解伏羲之《易》。
《原卦》三卷,用解文王之《易》。《原爻》三卷,用解周公之《易》。又取先
儒論說,集為《原古》三十六卷,謂之《首傳》。其九十九卷,為《周易函書》
正集。外有《函書約》三卷,《易學須知》三卷,《易解辨異》三卷,《篝燈約
旨》十卷,共十九卷為《別集》。《別集》先已刊板。正集因卷帙浩繁,艱於剞
劂,乃取詮釋經文之四十九卷,約為十八卷,名曰《函書約注》。又取《首傳》
五十卷,約為十六卷,附以《續約旨》二卷,共十八卷,刊之,名曰《續集》。
皆煦所手訂也。其正集原本,煦門人李學裕欲為校刊,攜其稿去。會學裕病卒,
遂散佚。後《別集》、《續集》板並漫漶,其子季堂重為校訂。因正集未刊,
《續集》之名無所緣起,且《續集》之《原圖》、《原卦》、《原爻》、《原古》
即刪取正集之要語,非別有所增,未可目之以續。而《別集》內之《函書約》三
卷,亦即正集之《原圖》、《原卦》、《原爻》撮其大義,更不可附入《別集》。
遂以《續集》編為十五卷,取《函書約》三卷弁首,共十八卷,名為《約存》。
蓋以正集既佚,其大義僅存於是也。又以《續約旨》二卷,依《篝燈約旨》原目,
散附各篇之內,合《易學須知》三卷,《易解辨異》三卷,仍為《別集》。其釋
經文之十八卷,仍名《約注》。共為五十二卷,即此本也。煦研思《易》理,平
生精力盡在此書。其持論酌於漢學、宋學之間,與朱子頗有異同。然考《朱子語
錄》有曰“某作《易本義》,欲將文王卦辭大概略說,至其所以然之故,於孔
《彖詞》中發之。如此乃不失文王大意,但未暇整頓爾”云云,是朱子於《本義》
蓋欲有所改定而未能,則後人辨訂,亦未始非朱子之志也。陸游《渭南集》有
《朱氏易傳跋》,曰:“易道廣大,非一人所能盡,堅守一家之說,未為得也。
元晦尊程氏至矣,然其為說亦已大異,讀者當自知之。”斯可謂天下之通論矣。
△《易箋》·八卷(山東巡撫采進本)
國朝陳法撰。法字定齋,貴州安平人。康熙癸巳進士。官至直隸大名道。其
書大旨以為《易》專言人事,故彖爻之辭未嘗言天地,雷風諸象亦並不言陰陽。
考《震彖》言“震驚百里”,即象《震》雷,諸卦《彖》言“利涉大川”,即象
《坎》水。法所云《彖辭》不言象者,未為盡合。然其持論之大旨,則切實不支。
至來知德以伏卦為錯,反對之卦為綜,法則謂:“《大傳》所云錯綜者,以揲蓍
而言,錯綜其七ba6*九六之數,遂定諸卦之象,今以錯綜諸卦定象,是先錯綜其象
也。又以錯綜言數,是錯綜其象以定數也。先儒雖言卦變,未有易其陰陽剛柔之
實,顛倒其上下之位者。今以《乾》為《坤》,以水為火,以上為下,混淆汨沒,
而《易》象反自此亡矣。”其辨最為明晰。又論筮法云:“傳所謂掛者,懸之四
揲之外,原以象三而非與奇數同歸於扐,以象閏也。其曰再扐而後掛,是三
變之中有不掛者矣。夫一變之中,初扐之掛不待言矣。惟再扐不掛,故曰再
扐而後掛,故知再扐為指第二變、第三變而言也。”其說與郭、朱迥異。而
前一變掛一,後二變不掛,其掛一之策不入歸奇之中,則三變皆以四八為奇偶,
不用五九借象,與《經》義似有發明,固亦可備一解也。
△《楚蒙山房易經解》·十六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晏斯盛撰。斯盛字一齋,新喻人。康熙辛丑進士。官至湖北巡撫。是書
凡《學易初津》二卷,《易翼宗》六卷,《易翼說》八卷。《學易初津》為全書
之宗旨,謂今所傳圖書乃大衍之數,因《大傳》之言而圖之,不取《河》、《洛》
奇偶之說,所見最確。又謂辭占不遺《彖詞》而不取卦變、互體之說,則盡廢漢
《易》之古法,未免主持稍過。《易翼宗》以《經》文為主,而割《十翼》散附
於句下,意在以《經》解《經》,頗傷破碎。又每爻之首,畫一全卦而間以一動
爻,奇作○,偶作〈〉,亦自我作古。《易翼說》全解《十翼》,而先《繫辭》,
次《說卦》,次《序卦》,次《雜卦》,次《彖傳》,次《文言》,次《象傳》,
非古非今,更不知所據何本。然不廢象數而不為方技、術數之曲說,不廢義理而
不為理氣、心性之空談,在近日說《易》之家,猶可雲篤實近理焉。
△《周易孔義集說》·二十卷(編修周永年家藏本)
國朝沈起元撰。起元字子大,太倉人。康熙辛丑進士。官至光祿寺卿。是書
大旨以《十翼》為夫子所手著,又未經秦火,其書獨完,故學《易》者必當以孔
《傳》為主。因取明高攀龍《周易孔義》之名別加纂集,於古今說《易》諸書,
無所偏主,惟合於孔《傳》者即取之。其篇次則仍依今本,以《彖傳》、《象傳》
系於《經》文之下,謂《易》之亡不亡,不系於古本之復不復。王氏以《傳》附
《經》,亦足以資觀玩。惟《大象傳》往往別自起義,《文言》則引伸觸類以闡
《易》蘊,皆無容附於本卦,故別出之。前列三圖,一為《八卦方點陣圖》,一為
《乾坤生六子圖》,一為《因重圖》,皆據《繫辭》、《說卦》之文。至於《河
圖》、《洛書》、《先天》、《後天》、《方圓》諸圖,則謂此陳、邵之《易》,
非夫子所本有,概從刪薙,頗能掃除紛紜轇轕之習。其中亦多能推驗舊說,
引伸新義。如《乾彖傳》“大明終始”,王注、程《傳》、朱子皆未有確解,起
元獨取侯行果“大明,日也”之說,而證以《晉彖傳》之“順而麗乎大明”、
《禮記》之“大明生於東”,於經義頗有根據。《觀》六三、九五、上九之“觀
我生”、“觀其生”,自孔疏以動出為生,而後儒遂以動作施為解之,俱不免於
牽強。起元獨取虞翻“生謂《坤》生民也”之說,尤有合於九五《象傳》“觀民”
之旨。其釋《大象傳》比類求義,於字句相似而義不同者,推闡更為細密。在近
來說《易》家中,亦可雲有本之學矣。
△《易翼述信》·十二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國朝王又朴撰。又朴字介山,天津人。雍正癸卯進士。官至廬州府同知。是
編《經》、《傳》次序悉依王弼舊本,而冠以《讀易之法》,終以所集《諸儒雜
論》。其大旨專以《彖》、《象》、《文言》諸傳解釋《經》義,自謂篤信《十
翼》,述之為書,故名曰《易翼述信》,而以朱子所云“不可便以孔子之說為文
王之說”者為非。其徵引諸家,獨李光地之言為最夥,而於《本義》亦時有異同。
蓋見智見仁,各明一義,原不能固執一說以限天下萬世也。至其注釋各卦,每爻
必取變氣,蓋即之卦之遺法。其於《河圖》、《洛書》及《先天》、《後天》皆
不列圖,而敘其說於《雜論》之末,特為有識。其《時位德》、《大小應》、
《比主爻》諸論,亦皆恪遵御纂《周易折中》之旨,闡發證明,詞理條暢,可取
者亦頗多焉。
△《周易淺釋》·四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潘思榘撰。思榘字補堂,陽湖人。雍正甲辰進士。官至福建巡撫。是書
皆即卦變之法以求象,而即象以明理。每卦皆注自某卦來,謂之“時來”。蓋
《易》道廣大,無所不該,其中陰陽變化,宛轉關生,亦具有相通之理。故漢學
如虞翻諸家,皆有是說。宋學即程子、朱子亦闡明是理。雖非《易》之本義,要
亦易之一義也。前有白瀛《序》,稱思榘點勘通志堂所刊《易》解四十二家,竭
畢生之力以成此書。比其沒也,力疾屬草,尚闕《乾》、《坤》二卦未注,遂以
絕筆。故此本所說惟六十二卦,其《彖傳》、《象傳》則以用註疏本附《經》並
釋,而《文言》、《繫辭》、《說卦》、《序卦》、《雜卦》則未之及。蓋主理
者多發揮《十翼》,主象、主數者多研索卦爻,其宗派然也。後有松江沈大成與
其門人福唐、林迪光二《跋》。迪光述思榘之言曰:“《彖》多言象,而變在其
中,爻多言變,而象在其中。不明時來,不知卦之來處,不求爻變,不知卦之去
處。爻無所不包,舊說一概講入身心政治上去,遺卻許多道理。不如就其淺處說,
而深處亦可通也。”固足括是書之大旨矣。
△《周易洗心》·九卷(編修勵守謙家藏本)
國朝任啟運撰。啟運字翼聖,荊溪人。雍正癸丑進士。官至宗人府府丞。是
編大旨謂讀《易》者當先觀圖象,故首卷備列諸圖。自朱子、邵子而外,如國朝
李光地、胡煦所作諸圖,皆為采入,而又以己見推廣之,端緒頗為繁賾。《自序》
謂:“其要不外《論語》‘五十以學《易》’之言,文、周卦畫自羲圖出,羲圖
自河、洛出。五十者,圖書之中也。學《易》不以五十,失其本矣。”其說頗務
新奇。然其詮釋《經》義,則多發前人所未發。大抵觀象玩辭,時闡精理,實不
盡從圖書生解。其文句異同,亦多從馬、鄭、王弼、王肅諸家之本,即或有不從
舊本,必注某本作某字,以存古義,亦非圖書以外廢訓詁而不言。然則其研尋奇
偶,特好語精微而已,非如張行成等竟舍經而談數也。
△《豐川易說》·十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王心敬撰。心敬字爾輯,鄠縣人。乾隆元年薦舉賢良方正,以老病不能
赴京而罷。心敬受業於李容,而謹嚴不逮其師。所注諸經,大抵好為異論,《書》
及《春秋》為尤甚。惟此編推闡易理,最為篤實。其言曰:“學《易》可以無大
過,是孔子明《易》之切於人身,即是可以知四聖人系《易》之本旨,並可以識
學《易》之要領。”又曰:“《易》是道人事之書,陰陽消長,只是借來作影子
耳。故曰: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於陰陽消長處看得不明,是影子不真。若徒
泥陰陽消長而無得於切己之人事,亦屬捕風捉影。”又曰:“置象言《易》,是
謂懸空。執象舍義,是為泥跡。象義雙顯,則體用一源,顯微無間。”又曰:
“《中庸》一書,是子思為當日之言道者視為高深玄遠,故兩引《中庸》之說以
明道。《易翼》十篇,是孔子為當日之言《易》者視為高深玄遠,故重申易簡之
說以明《易》。後儒往往索諸隱深,欲以張皇《易》妙而不知反失其本旨。”又
曰:“若《易》不關象,不知義於何取;不屬卜筮,不知設蓍何為。”又曰:
“學者讀《易》不知求設教之本旨,讀書不知《洪範》經世之宏猷,每於《河圖》、
《洛書》穿鑿附會,何切於實事實理?”又曰“大抵漢唐之《易》,只成訓詁。
宋明之《易》,多簸弄聰明。訓詁非《易》而《易》在,聰明亂《易》而《易》
亡”。又曰:“義言象占,同體共貫,廢一不得,泥一不得。後儒紛紛主象、主
數、主理、主卜筮、主錯綜之變,是舍大道而入旁蹊”云云。其說皆明白正大,
故其書皆切近人事,於學者深為有裨。至於互卦之說,老陰、老陽始變之說,錯
綜之說,卦變之說,皆斥不信,並《左氏》所載古占法而排之。雖主持未免太過,
要其立言之大旨,則可謂正矣。
△《周易述》·二十三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國朝惠棟撰,棟字定宇,號松崖,元和人。其書主發揮漢儒之學,以荀爽、
虞翻為主,而參以鄭玄、宋鹹、乾寶諸家之說,融會其義,自為注而自疏之。其
《目錄》凡四十卷。自一卷至二十一卷,皆訓釋經文。二十二卷、二十三卷為
《易微言》,皆雜鈔經典論《易》之語。二十四卷至四十卷,凡載《易大義》、
《易例》、《易法》、《易正訛》、《明堂大道錄》、《禘說》六名,皆有錄無
書。其註疏尚闕《下經》十四卷,及《序卦》、《雜卦》兩傳,蓋未完之書。其
《易微言》二卷,亦皆雜錄舊說以備參考。他時蕆事,則此為當棄之糟粕,非欲
別勒一編,附諸註疏之末,故其文皆未詮次。棟歿之後,其門人過尊師說,並未
定殘稿而刻之,實非棟本意也。自王弼《易》行,漢學遂絕。宋元儒者類以意見
揣測,去古寢遠。中間言象數者又岐為圖書之說,其書愈衍愈繁,而未必皆四聖
之本旨。故說經之家莫多於《易》與《春秋》,而《易》尤叢雜。棟能一一原本
漢儒,推闡考證,雖掇拾散佚未能備睹專門授受之全,要其引據古義,具有根柢,
視空談說經者,則相去遠矣。
△《易漢學》·八卷(光祿寺卿陸錫熊家藏本)
國朝惠棟撰。是編乃追考漢儒《易》學,掇拾緒論以見大凡。凡《孟長卿易》
二卷,《虞仲翔易》一卷,《京君明易》二卷(《乾寶易》附見),《鄭康成易》
一卷,《荀慈明易》一卷。其末一卷則棟發明漢《易》之理,以辨正《河圖》、
《洛書》、《先天》、《太極》之學。其以虞翻次孟喜者,以翻《別傳》自稱五
世傳《孟氏易》。以鄭玄次京房者,以《後漢書》稱玄通《京氏易》也。荀爽別
為一卷,則《費氏易》之流派矣。考漢《易》自田王孫後,始岐為施、孟、梁邱
三派。然《漢書·儒林傳》稱:“孟喜得《易》家候陰陽災變書,詐言田生且死
時,枕喜膝獨傳。梁邱賀疏通證明,謂田生絕於施讎手中。時喜歸東海,安得此
事?”又稱:“焦延壽嘗從孟喜問《易》,京房以為延壽即孟氏學,而翟牧、白
生不肯,皆曰:非也。”劉向亦稱:“諸《易》家說皆祖田何、楊叔、丁將軍,
大義略同,惟京氏為異黨。”則漢學之有孟、京,亦猶宋學之有陳、邵,均所謂
《易》外別傳也。費氏學自陳元、鄭眾、馬融、鄭玄以下,遞傳以至王弼,是為
今本。然《漢書》稱:“直長於卦筮,無章句,徒以《象》、《彖》、《繫辭》
十篇、《文言》解說《上、下經》。”《隋志》五行家有直《易林》二卷,《易
內神筮》二卷,《周易筮占林》五卷,則直《易》亦兼言卜筮,特其爻象承應陰
陽變化之說,與孟、京兩家體例較異。合是三派,漢學之古法亦約略盡此矣。夫
《易》本為卜筮作,而漢儒多參以占候,未必盡合周、孔之法。然其時去古未遠,
要必有所受之。棟采輯遺聞,鉤稽考證,使學者得略見漢儒之門徑,於《易》亦
不為無功矣。孟、京兩家之學,當歸術數。然費氏為象數之正傳,鄭氏之學亦兼
用京、費之說,有未可盡目為讖緯者,故仍列之《經部》焉。
△《易例》·二卷(桂林府同知李文藻刊本)
國朝惠棟撰。棟所作《周易述》目錄,列有《易微言》等七書,惟《易微言》
二卷附刊卷末,其餘並闕。此《易例》二卷,即七書中之第三種,近始刊本於潮
陽。皆考究漢儒之傳以發明《易》之本例。凡九十類,其中有錄無書者十三類。
原《跋》稱為未成之本。今考其書,非惟採摭未完,即門目亦尚未分。蓋棟欲鎔
鑄舊說,作為《易例》,先創草本,採摭漢儒《易》說,隨手題識,筆之於冊,
以儲作論之材。其標目有當為例而立一類者,亦有不當為例而立一類者;有一類
為一例者,亦有一類為數例者。如既有扶陽抑陰一類,又有陽道不絕、yin6*道絕義
一類,又有陽無死義一類。此必欲作扶陽抑陰一例,而雜錄於三處者也。曰中和,
曰《詩》尚中和,曰《禮》、《樂》尚中和,曰君道尚中和,曰建國尚中和,曰
《春秋》尚中和,分為六類,已極繁複,而其後又出中和一類,君道中和一類,
卷末更出中和之本一類,此亦必欲作《易》尚中和一例而散見於九處者也。古者
有聖人之德然後居天子之位一類,徵引繁蕪,與《易》理無關,而題xia6*注曰:
“即二升《坤》五義。”此必摭為《乾》升《坤》降之佐證,而偶置在前者也。
又如初為元士一類,即貴賤類中之一。《乾》為仁,《震》為車,《艮》為言三
類,即諸例中之三。天地之始一類,即卦無先天一類之復出。皆由未及排貫,遂
似散錢滿屋。至於《史記》讀《易》之文,《漢書》傳《易》之派,更與《易》
例無與,亦必存為佐證之文,而傳寫者誤為本書也。此類不一而足,均不可據為
定本。然棟於諸經深窺古義,其所據摭,大抵老師宿儒專門授受之微旨,一字一
句,具有淵源。苟汰其蕪雜,存其菁英,因所錄而排比參稽之,猶可以見聖人作
《易》之大綱,漢代傳經之崖略,正未可以殘闕少緒竟棄其稿矣。
△《易象大意存解》·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國朝任陳晉撰。陳晉字似武,號後山,亦曰以齋,江蘇興化人。乾隆己未進
士,官徽州府教授。是編不載《經》文,惟折衷諸家之說,明《易》象之大意,
故以為名。考《左傳》韓起聘魯,見《易象》、《春秋》,則《易》之主象,古
有明文。陳晉以象為宗,實三代以來舊法。卷首標凡例七則,多申尚象之旨。書
中首論太極五行,兼談《河》、《洛》、《先天》諸圖,然發揮明簡,惟標舉其
理所可通,凡一切支離推衍,布算經而繪弈譜者,翦除殆盡。其《凡例》有曰:
“後之言象數者流入藝術之科,其術至精,而其理亦更奧澀。然偏於一隅,似反
涉形下之器。”可雲篤論。次論彖、論爻、論象,不廢互體之說,蓋以《雜卦傳》
為據。次論六十四卦,各括其大旨,亦大抵切人事立言。終以《繫辭》、《序卦》、
《說卦》、《雜卦》,其文頗略。蓋著書之意在於六十四卦,餘皆互相發明耳。
△《大易擇言》·三十六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程廷祚撰。廷祚字綿莊,號青溪,上元人。是編因桐城方苞《緒論》,
以六條編纂諸家之說。一曰正義,諸說當於《經》義者也。二曰辨正,訂異同也。
三曰通論,謂所論在此而義通於彼與別解之理猶可通者也。四曰餘論,單辭片語
可資發明者也。五曰存疑,六曰存異,皆舊人訛舛之文,似是者謂之疑,背馳者
謂之異也。六條之外,有斷以己意者,則以“愚案”別之。其闡明爻象,但以
《說卦》健、順、動、入、陷、麗、止、說八義為八卦真象,八者之得失則以所
值之重卦為斷。其明爻義則求之本爻,而力破承乘比應諸舊解。其稽六位則專據
《繫辭》“辨貴賤者存乎位”之旨,凡陽爻陰位、陰爻陽位之說,亦盡芟除。蓋
力排象數之學,惟以義理為宗者也。
△《周易辨畫》·四十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國朝連斗山撰。斗山字叔度,潁州人。是書大旨,謂一卦之義在於爻,爻畫
有剛有柔,因剛柔之畫而立之象,即因剛柔之畫而系以辭,其道先在於辨畫,故
以為名。末有《輯圖》一卷,則即朱子舊圖而略為損益之。其說專主卦畫立義。
如《屯》之《大象》云:“四偶以次條列如絲,中畫一奇如梭。上互艮,手。下
動震,足。如織紝然,故有經綸之象。”未免穿鑿太甚。然其逐卦詳列互體,剖
析微渺,亦頗有合於精理者。蓋即爻論爻,乃能以《易》詮《易》。雖間有附會
之失,而錯綜變化之本旨,猶可藉以參觀。固與高談性道以致惝怳無歸者,尚較
有實際焉。
△《周易圖書質疑》·二十四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國朝趙繼序撰。繼序號易門,休寧人。乾隆辛酉舉人。其書以象數言《易》,
而不主陳邵《河》、《洛》之說。謂作圖者本於《易》,而反謂作《易》者本於
圖,蓋因錢義方之說而暢之。全書不分卷數。首為《古經》十二篇。次逐節詮釋
《經》義而不載《經》文,但標卦爻,用漢儒《經》、《傳》別行之例。次為圖
三十有二,各系以說,而終以《大衍象數考》、《春秋傳論易考》、《易通曆數》、
《周易考異》、《卦爻類象》。又一篇辨吳仁傑本、費直本而不立標題,列於
《周易考異》前。疑即《考異》之末簡,傳寫顛倒也。全書多從卦變起象,而兼
取漢宋之說,持論頗平允。惟以“帝出乎震”為夏之《連山》,“坤以藏之”為
殷之《歸藏》,本程智之說而推衍之,未免曲解夫子所贊《周易》也。豈忽攙說
舊法,自亂其例乎?
△《周易章句證異》·十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翟均廉撰。均廉字春沚,仁和人。乾隆乙酉舉人。官內閣中書舍人。是
書取《周易》古今諸本同異之處,互相考證。如李鼎祚卦辭前分冠《序卦》;周
燔卦辭前列《大象》,卦辭後列《彖傳》;趙汝楳卦辭前列《大象》,卦辭後
列《彖傳》,次《文言》,次爻辭;李過、方逢辰《乾卦》卦辭後列《彖傳》,
次《文言》釋《彖》處,次《大象》,次爻辭;蔡淵卦辭後列《大象》,次《彖
傳》,《文言》別為一《傳》,《傳》低一字;王洙於篇中不載卦辭,別為一篇
之類。此篇章之同異也。如《乾卦》三爻,孟喜作“夕惕若夤”句,“厲無咎”
句;苟爽、虞翻、王弼作“夕惕若厲”句;邵子、朱震、朱子作“夕惕若”句。
此句讀之同異也。逐卦逐爻,悉為臚列,間或附以己意,以“廉案”二字別之。
古今本異同之處,校勘頗為精密。雖近時之書,而所言皆有依據,轉勝郭京《舉
正》以意刊改,託言於王、韓舊本者也。
○附錄
△《乾坤鑿度》·二卷(永樂大典本)
按《乾坤鑿度》,《隋、唐志》、《崇文總目》皆未著錄。至宋元祐間始出。
《紹興續書目》有《倉頡注鑿度》二卷,後以鄭氏所注《乾鑿度》有別本單行,
故亦稱此本為《巛鑿度》。程龍謂“隋焚讖緯,無復全書,今行於世惟《乾坤二
鑿度》”者是也。其書分上、下二篇。上篇論四門四正,取象取物,以至卦爻蓍
策之數。下篇謂坤有十性,而推及於盪配、陵配。又雜引《萬形經》、《地形經》、
《制靈經》、《蓍成經》、《含靈孕》諸緯文,詞多聱牙不易曉。故晁公武疑為
宋人依託,胡應麟亦以為《元包》、《洞極》之流。而胡一桂則謂漢去古未遠,
尚有祖述,有裨《易》教。評騭紛然,真偽莫辨。伏讀御製《題乾坤鑿度詩》,
定作者後於莊子,而舉《應帝王篇》所云“儵忽、混沌”,分配乾坤太始,以推
求鑿字所以命名之義。援據審核,折衷至當。臣等因考《列子》、《bai6*虎通》、
《博雅》諸書,皆以太易、太初、太始、太素為氣、形、質之始,與《鑿度》所
言相合。獨《莊子》於外篇《天地》略及“泰初有無”之語,而其他名目,概未
之見。則儵忽、混沌,實即南華氏之變文,作《鑿度》者複本其義而緣飾之耳。
仰蒙聖明剖示,精確不刊,洵永為是書定論矣。按《七經》緯皆佚於唐,存者獨
《易》。逮宋末而盡失其傳。今《永樂大典》所載,《易》緯具存,多宋以後諸
儒所未見,而此書實為其一。謹校定訛闕,釐勘審正,冠諸《易》緯之首,而恭
疏其大旨於簡端。
△《周易乾鑿度》·二卷(永樂大典本)
案《周易乾鑿度》,鄭康成注,與《乾坤鑿度》本二書。晁公武並指為倉頡
修古籀文,誤並為一,《永樂大典》遂合加標目。今考《宋志》,有鄭康成注
《易乾鑿度》三卷,而不及《乾坤鑿度》,則知宋時固自單行也。說者稱其書出
於先秦,自《後漢書》、南北朝諸史及唐人撰《五經正義》,李鼎祚作《周易集
解》,徵引最多。皆於《易》旨有所發明,較他緯獨為醇正。至於太乙九宮四正
四維,皆本於十五之說,乃宋儒戴九履一之圖所由出,朱子取之,列於《本義·
圖說》。故程大昌謂漢、魏以降言《易》學者皆宗而用之,非後世所託為,誠稽
古者所不可廢矣。原本文字斷闕,多有訛舛。謹依經史所引各文,及旁采明錢叔
寶舊本互相校正,增損若干字。其定為上、下二卷,則鄭樵《通志》之目也。
△《易緯稽覽圖》·二卷(永樂大典本)
案《後漢書·樊英傳》注,舉《七緯》之名,以《稽覽圖》冠《易》緯之首。
《隋志》《鄭康成注易緯》八卷,《唐志》《宋均注易緯》九卷,皆不詳其篇目。
《宋志》有《鄭康成注稽覽圖》一卷,《通志》七卷。而馬氏《經籍考》載《易》
緯七種,亦首列《鄭注稽覽圖》二卷。獨陳振孫《書錄解題》別出《稽覽圖》三
卷,稱與上《易》緯相出入,而詳略不同,似後人掇拾緯文,依託為之者,非即
康成原注之本。自宋以後,其書亦久佚弗傳。今《永樂大典》載有《稽覽圖》一
卷,謹以《後漢書·郎顗楊賜傳》、《隋書·王邵傳》所見緯文及注參校,無不
符合,其為鄭注原書無疑。惟陸德明《釋文》引“無以教之曰蒙”、《太平御覽》
引“五緯各在其方”之文,此本皆闕如。則意者書亡僅存,已不免於脫佚矣。其
書首言卦氣起《中孚》,而以《坎》、《離》、《震》、《兌》為四正卦,六十
卦卦主六日七分。又以自《復》至《坤》十二卦為訊息,餘雜卦主公卿大夫候風
雨寒溫以為徵應。蓋即孟喜、京房之學所自出。漢世大儒言《易》者,悉本於此,
最為近古。至所稱軌{折}之數,以及世應游歸、乃兼通於日家推步之法。考唐
一行推大衍之策,以算術本於《易》,故其《本議》言代軌德運,及《六卦議》
言一月之策九六七八,《發斂術》言中節候卦,皆與《稽覽圖》相同。獨所云天
元甲寅以來至周宣帝宣政元年,則似甄鸞所推甲寅元歷之術。而又有雲太初癸巳,
則古無以此為元者。其他雜引宋永初、元嘉,魏始光,唐上元、先天、貞元、元
和年號,紛錯不倫。蓋皆六朝迄唐術士先後所附益,非《稽覽圖》本文。今審核
詞義,隨文附書以為區別。並援經注史文,是正訛舛。依馬氏舊錄析為上、下二
卷,庶言《易》學者或有所考見焉。
△《易緯辨終備》·一卷(永樂大典本)
案《辨終備》,一作《辨中備》。《後漢書·樊英傳》注“《易》緯凡六”,
為《稽覽圖》、《乾鑿度》、《坤靈圖》、《通卦驗》、《是類謀》而終以此篇。
馬氏《經籍考》皆稱為鄭康成注,而《辨終備》著錄一卷。今《永樂大典》所載
僅寥寥數十言,已非完本。且其文頗近《是類謀》,而《史記正義》所引《辨中
備》孔子與子貢言世應之說,與此反不類。或其書先佚而後人雜取他緯以成之者,
亦未可定也。然別無可證,姑仍舊題雲。
△《易緯通卦驗》·二卷(永樂大典本)
案《易緯通卦驗》,馬端臨《經籍考》及《宋史·藝文志》俱載其名。黃震
《日抄》謂其書大率為卦氣發。朱彝尊《經義考》則以為久佚,今載於《說郛》
者,皆從類書中湊合而成,不逮什之二三。蓋是書之失傳久矣。《經籍考》、
《藝文志》舊分二卷,此本卷帙不分。核其文義,似於“人主動而得天地之道,
則萬物之蘊盡矣”以上為上卷。“曰:凡《易》八卦之氣,驗應各如其法度”以
下為下卷。上明稽應之理,下言卦氣之徵驗也。至其中訛脫頗多,注與正文,往
往相混。其字句與諸經註疏、《續漢書》劉昭補註、歐陽詢《藝文類聚》、徐堅
《初學記》、宋白《太平御覽》、孫珏《古微書》等書所徵引,亦互有異同。第
此書久已失傳,當世並無善本可校。類書所載,亦輾轉訛舛,不盡可據。謹於各
條下擬列案語,其文與注相混者,悉為釐正,脫漏異同者,則詳加參校,與本文
兩存之。蓋通其所可知,闕其所不可知,亦闕疑仍舊之義也。
△《易緯乾元序制記》·一卷(永樂大典本)
案《乾元序制記》,《後漢書》注《七緯》名,並無其目。馬氏《經籍考》
始見一卷。陳振孫疑為後世術士附益之書。今考此篇首簡“文王比隆興始霸”雲
雲,孔穎達《詩》疏引之,作《是類謀》。疏又引《坤靈圖》“法地之瑞”云云,
今《坤靈圖》亦無其文,而與此篇文義相合,又《隋書·王邵傳》引《坤靈圖》
“泰姓商名宮”之文,亦在此篇。至其所言風雨、寒溫、訊息之術,乃與《稽覽
圖》相近。疑本古緯所無,而後人於各緯中分析以成此書者。晁公武謂其出於李
淑,當亦唐宋間人所妄題耳。
△《易緯是類謀》·一卷(永樂大典本)
案《是類謀》,一作《筮類謀》。馬氏《經籍考》一卷,鄭康成注。其書通
以韻語綴輯成文,古質錯綜,別為一體。《藝文類聚》、《太平御覽》諸書引其
文頗多,與此本參校,併合。蓋視諸緯略稱完備。其間多言禨祥推驗,並及於
姓輔名號,與《乾鑿度》所引《易歷》者義相發明。而《隋書·律曆志》載周太
史上士馬顯所上表亦有“玉羊金雞”之語。則此書固隋以前言術數者所必及也。
△《易緯坤靈圖》·一卷(永樂大典本)
案《坤靈圖》,孫瑴謂配《乾鑿度》名篇。馬氏《經籍考》著錄一卷。今僅
存論《乾》、《無妄》、《大畜》卦辭及史注所引“日月連璧”數語,則其闕佚
者蓋已夥矣。考《後漢書》注,《易》緯《坤靈圖》第三,在《辨終備》、《是
類謀》之上。而王應麟《玉海》謂三館所藏有《鄭注易緯》七卷,《稽覽圖》一,
《辨終備》四,《是類謀》五,《乾元序制記》六,《坤靈圖》七,二卷、三卷
無標目。《永樂大典》篇次亦然。今略依原第編著,蓋從宋時館閣本也。
(案:儒者多稱“讖緯”,其實讖自讖,緯自緯,非一類也。讖者詭為隱語,
預決吉凶。《史記·秦本紀》稱盧生奏錄圖書之語,是其始也。緯者,經之支流,
衍及旁義。《史記》自序引《易》“失之毫釐,差以千里”,《漢書·蓋寬饒傳》
引《易》“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注者均以為《易》緯之文是也。蓋秦漢
以來,去聖日遠,儒者推闡論說,各自成書,與經原不相比附。如伏生《尚書大
傳》、董仲舒《春秋陰陽》,核其文體,即是緯書。特以顯有主名,故不能托諸
孔子。其他私相撰述,漸雜以術數之言,既不知作者為誰,因附會以神其說。迨
彌傳彌失,又益以妖妄之詞,遂與讖合而為一。然班固稱:“聖人作經,賢者緯
之。”楊侃稱:“緯書之類,謂之秘經。圖讖之類,謂之內學。河洛之書,謂之
靈篇。”胡應麟亦謂:“讖緯二書,雖相表里,而實不同。”則緯與讖別,前人
固已分析之。後人連類而譏,非其實也。右《乾鑿度》等七書,皆《易》緯之文,
與圖讖之熒惑民志、悖理傷教者不同。以其無可附麗,故著錄於《易》類之末焉。)
──右“易類”一百五十八部,一千七百五十七卷。《附錄》八部,十二卷,
皆文淵閣著錄。
(案:盈虛訊息,理之自然也。理不可見,聖人即數以觀之,而因立象以著之。
以《乾》一卦而論,積一至六、自下而上者,數也。一潛,二見,三惕厲,四躍,
五飛,六亢者,理也,而象以見焉。至於互體變爻,錯綜貫串,《易》之數無不
盡,《易》之理無不通,《易》之象無不該矣。《左氏》所載即古占法,其條理
可覆案也。故象也者,理之當然也,進退存亡所由決也。數也者,理之所以然也,
吉凶悔吝所由生也。聖人因卜筮以示教,如是焉止矣。宋人以數言《易》,已不
甚近於人事,又務欲究數之所以然,於是由卦畫推奇偶,由奇偶推《河圖》、
《洛書》,由《河圖》、《洛書》演為黑白方圓、縱橫順逆,至於汗漫而不可紀,
曰此作《易》之本也。及其解經,則彖義爻象又絕不本圖書立說,豈畫卦者一數,
繫辭者又別一數耶?夫聖人垂訓,實教人用《易》,非教人作《易》。今不談其
所以用,而但談其所以作,是《易》之一經非千萬世遵為法戒之書,而一二人密
傳玄妙之書矣。經者,常也,曾是而可為常道乎?朱子以康節之學為《易》外別
傳,持論至確。其作《易學啟蒙》,蓋以程子《易傳》不及象數,故兼備此義以
補所闕,非專以數立教也。後人棄置《本義》而專以《啟蒙》為口實,殆倒置其
本末矣。今所編錄,於推演數學者略存梗概,以備一家。其支離曼衍,不附《經》
文,於《易》杳不相關者,則竟退置於術數家,明不以魏伯陽、陳摶等方外之學
淆《六經》之正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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