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興第三十六

《詩》文宏奧,包韞六義;毛公述《傳》,獨標“興體”,豈不以“風”通
而“賦”同,“比”顯而“興”隱哉?故比者,附也;興者,起也。附理者切類
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擬議。起情故興體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比則畜憤以斥
言,興則環譬以記諷。蓋隨時之義不一,故詩人之志有二也。
觀夫興之託諭,婉而成章,稱名也小,取類也大。關雎有別,故后妃方德;
尸鳩貞一,故夫人象義。義取其貞,無從於夷禽;德貴其別,不嫌於鷙鳥;明而
未融,故發注而後見也。且何謂為比?蓋寫物以附意,颺言以切事者也。故金錫
以喻明德,珪璋以譬秀民,螟蛉以類教誨,蜩螗以寫號呼,浣衣以擬心憂,席捲
以方誌固:凡斯切象,皆比義也。至如“ma6*衣如雪”,“兩驂如舞”,若斯之類,
皆比類者也。楚襄信讒,而三閭忠烈,依《詩》制《騷》,諷兼“比”、“興”。
炎漢雖盛,而辭人誇毗,詩刺道喪,故興義銷亡。於是賦頌先鳴,故比體雲構,
紛紜雜遝,信舊章矣。
夫比之為義,取類不常:或喻於聲,或方於貌,或擬於心,或譬於事。宋玉
《高唐》云:“纖條悲鳴,聲似竽籟”,此比聲之類也;枚乘《菟園》云:“焱
焱紛紛,若塵埃之間白雲”,此則比貌之類也;賈生《鵩賦》云:“禍之與福,
何異糾纆”,此以物比理者也;王褒《洞簫》云:“優柔溫潤,如慈父之畜子
也”,此以聲比心者也;馬融《長笛》云:“繁縟絡繹,范蔡之說也”,此以響
比辯者也;張衡《南都》云:“起鄭舞,繭曳緒”,此以容比物者也。若斯之類,
辭賦所先,日用乎比,月忘乎興,習小而棄大,所以文謝於周人也。至於揚班之
倫,曹劉以下,圖狀山川,影寫雲物,莫不織綜比義,以敷其華,驚聽回視,資
此效績。又安仁《螢賦》雲“流金在沙”,季鷹《雜詩》雲“青條若總翠”,皆
其義者也。故比類雖繁,以切至為貴,若刻鵠類鶩,則無所取焉。
贊曰:詩人比興,觸物圓覽。物雖胡越,合則肝膽。
擬容取心,斷辭必敢。攢雜詠歌,如川之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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