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尹默:顏真卿《述張旭筆法十二意》釋譯(9)
作者:沈尹默 書體:楷書
第七意: 輕
又曰:“輕謂曲折,子知之乎?”
曰:“豈不謂鉤筆轉角,折鋒輕過,亦謂轉角為暗過之謂乎?”
長史曰:“然。”
“曲折”,蕭衍文中作“屈”,是一樣的意義。真卿答以“鉤筆轉角,折鋒輕過”。字的筆畫轉角處,筆鋒必是由左向右,再折而下行,當它要到轉角處時,筆鋒若不回顧而仍順行,則無力而失勢,故鋒必須折,就是使鋒尖略顧左而向右,轉而下行。《九勢》轉筆條的“宜左右回顧”,就是這個道理。何以要輕,不輕則節目易於孤露,便不好看。暗過就是輕過,含有筆鋒隱藏的意思。
第八 意: 決
又曰:“決謂牽掣,子知之乎?”
曰:“豈不謂牽掣為撇,決意挫鋒,使不能怯滯,令險峻而成,以謂之決乎?”
長史曰:“然。”
“決謂牽掣”,真卿以“牽掣為撇”(即掠筆),專就這個回答用決之意。主張險峻,用挫鋒筆法。挫鋒也可叫它作折鋒,與築鋒相似,而用筆略輕而快,這樣形成的掠筆,就不會怯滯,因意不猶豫,決然行之,其結果必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