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尹默:顏真卿《述張旭筆法十二意》釋譯(11)
作者:沈尹默 書體:楷書
第十一意: 巧
又日:“巧謂布置,子知之乎?”
日:“豈不謂欲書先預想字形布置,令其平穩,或意外生體,令有異勢,是之謂巧乎?”
長史日:“然”。
落筆結字,由點畫而成,不得零星狼藉,必有合宜的布置。下筆之先,須預想形勢,如何安排,不是信手任筆,便能成字。所以真卿答“預想字形布置,令其平穩”。但一味求平穩不可,故又說“意外生體,令有異勢”。既平正,又奇變,才能算得巧意。顏楷過於整齊,但仍不失於板滯,點畫中時有奇趣。雖為米芾所不滿,然不能厚非,與蘇靈芝、翟令問諸人相比,即可瞭然。
第 十二意: 稱
又曰:“稱謂大小,子知之乎?”
曰:“嘗蒙教授,豈不謂大字促之令小,小字展之使大,兼令茂密,所以為稱乎?”
長史曰:“然。”
關於一幅字的全部安排,字形大小,必在預想之中。如何安排才能令其大小相稱,必須有一番經營才行。所以真卿答以“大字促之令小,小字展之使大”。這個大小是相對的說法,這個促、展是就全幅而言,故又說“兼令茂密”,這就可以明白他所要求的相稱之意,絕不是大小齊勻的意思,更不是單指寫小字要展大,寫大字要促小,至於小字要寬展,大字要緊湊,相反相成的作用,那是必要的,然非真卿在此處所說的意思。後人非難他,以為這種主張是錯誤的。其實這個錯誤,我以為真卿是難於承認的,因為後人的說法與真卿的看法,是兩回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