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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尹默:顏真卿《述張旭筆法十二意》釋譯(6)

作者:沈尹默 書體:楷書

第四意: 密

又曰:“密謂際,子知之乎?”

曰:“豈不謂築鋒下筆,皆令完成,不令其疏之謂乎?”

長史曰:“然”。

“際”是指字的筆畫與筆畫相銜接之外。兩畫之際,似斷實連,似連實斷。密的要求,就是要顯得連住,同時又要顯得脫開,所以真卿用“築鋒下筆,皆令完成,不令其疏”答之。築鋒所有筆力是比藏鋒要重些,而比藏頭則要輕得多。字畫之際,就是兩畫出入相接之處,點畫出入之跡,必由筆鋒所形成,而出入皆須逆入逆收,“際”處不但露鋒會失掉密的作用,即僅用藏鋒,還嫌不夠,故必用築鋒。藏鋒之力是虛的多,而築鋒用力則較著實。求密必須如此才行。這是講行筆的過程,而其要求則是“皆令其完成”。這一“皆”字是指兩畫出入而言。“完成”是說明相銜得宜,不露痕跡,故無偏疏之弊。近代書家往往喜歡稱道兩句話:“疏處可使走馬,密處不使通風。”疏就疏到底,密就密到底,這種要求就太絕對化了,恰恰與上面所說的均密兩意相反。若果主張疏就一味疏,密便一味密,其結果不是雕疏無實,就是黑氣滿紙。這種用一點論的方法去分析事物,就無法觸到事物的本質,也就無法掌握其規律,這樣要想不碰壁,要想達到預計的要求,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沈尹默:顏真卿《述張旭筆法十二意》釋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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