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尹默:顏真卿《述張旭筆法十二意》釋譯(2)
作者:沈尹默 書體:楷書
筆法十二意本是魏鍾繇提出的。鍾繇何以要這樣提呢?那就先得了解一下鍾繇寫字的主張。記載是這樣的:
“夫欲書者先乾研墨,凝神靜思,欲想字形(想像中的字形是包括靜和動、實和虛兩個方面的),大小偃仰,平直振動(大小平直是靜和實的一面,偃仰振動是動和虛的一面),令筋脈相連,意在筆前,然後作字。若平直相似,狀如運算元,上下方整,前後齊平,此不是書,但得其點畫耳(就是說僅能成字的點畫而已)。”
接著就敘述了宋翼被鍾繇譴責的故事:“昔宋翼常作此書 (即方整齊平之體, 翼是鍾繇弟子。)繇乃叱之。翼三年不敢見繇,即潛心改跡。每作一波 (即捺),常三過折筆,每作一點畫 (總指一切點畫而言),常隱鋒 (即藏鋒)而為之,每作一橫畫,如列陳之排雲,每作一戈,如百鈞之駑發,每作一點如高峰墜石,每作一曲折如鋼鉤,每作一牽,如萬歲枯藤,每作一放縱,如足行之趣驟。” 右軍末年書,世人曾有緩異的批評,陶弘景認為這是對代筆人書體所說的。蕭衍則不知是根據何等筆跡作出這樣的評論,在這裏自然無討論的必要,然卻反映出筆意對於書法的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