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出處
出自清代乾隆的《加賑山東去歲被水州縣詩以志事》
全文:
十行寬大詔,非虛貴實濟。
宣尼亦有言,急周不富繼。
念彼青齊境,田潦遭去歲。
蠲賑雖已行,未可按常例。
災重十七屬,其次廿九暨。
均與一月加,稍救閭閻匱。
仍敕方伯臣,以及大小吏。
董率善推行,俾民受真惠。
參考注釋
蠲賑
亦作“ 蠲振 ”。免除租稅,救濟飢貧。 明 沉榜 《宛署雜記·山川》:“不獲成災,少沾蠲賑。”《明史·英宗前紀》:“秋七月乙酉, 河 決 大名 ,沒三百餘里,遣使蠲振。” 清 劉光第 《美酒行》:“告災有大府,蠲賑來鄰疆。”
未可
不可
常例
(1).常規;慣例。《晉書·賈充傳》:“至於 周 之 公旦 , 漢 之 蕭何 ,或豫建元子,或封爵元妃,蓋尊顯勛庸,不同常例。”《北齊書·樊遜傳》:“才高不依常例。”《水滸傳》第三八回:“往常時,但是發來的配軍,常例送銀五兩。”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掌故·端肅案》:“惟以國計民生為念,豈能拘守常例。”
(2).“常例錢”的略稱。《京本通俗小說·拗相公》:“若或洩漏風聲,必是汝等需索地方常例,詐害民財。”《二刻拍案驚奇》卷二六:“舊規但是老爹們來,只在省城住下,寫個諭帖,知會我們開本花名冊來,秀才廩銀中,扣出一個常例,一同送到。”《說岳全傳》第七回:“他們可有常例送來么?”參見“ 常例錢 ”。
乾隆名句,加賑山東去歲被水州縣詩以志事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