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出處
出自清代乾隆的《暮春攜嗣子皇帝恭謁東西兩陵是日啟蹕用成長句》
全文:
昨歲瞻陵告授終,能乎與否尚疑衷。
天恩上日竟傳璽,心愿初年或匪蓬。
適百里誠九十度,付千葉那寸方窮。
輿行馬從垂常例,家法兼因詰武功。
參考注釋
行馬
攔阻人馬通行的木架。一木橫中,兩木互穿以成四角,施之於官署前,以為路障。俗亦稱鹿角,古謂梐枑。 清 末 明 初時,衙署及大第宅門旁猶有設者,俗稱拒馬叉子。《周禮·天官·掌舍》“掌舍掌王之會同之舍,設梐枑再重” 漢 鄭玄 註:“梐枑謂行馬,行馬再重者,以周圍,有外內別。” 唐 李商隱 《九日》詩:“郎君官貴施行馬,東閣無因再得窺。”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十:“ 東晉 時有檢校御史專掌行馬,外事以 吳混 為之。” 清 張之洞 《讀史絕句·李商隱》:“芙蕖霧夕樂新知, 牛 李 裴回史有辭;未卜郎君行馬貴,後賢應笑 義山 痴。”參閱 宋 程大昌 《演繁露·行馬》。
常例
(1).常規;慣例。《晉書·賈充傳》:“至於 周 之 公旦 , 漢 之 蕭何 ,或豫建元子,或封爵元妃,蓋尊顯勛庸,不同常例。”《北齊書·樊遜傳》:“才高不依常例。”《水滸傳》第三八回:“往常時,但是發來的配軍,常例送銀五兩。”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掌故·端肅案》:“惟以國計民生為念,豈能拘守常例。”
(2).“常例錢”的略稱。《京本通俗小說·拗相公》:“若或洩漏風聲,必是汝等需索地方常例,詐害民財。”《二刻拍案驚奇》卷二六:“舊規但是老爹們來,只在省城住下,寫個諭帖,知會我們開本花名冊來,秀才廩銀中,扣出一個常例,一同送到。”《說岳全傳》第七回:“他們可有常例送來么?”參見“ 常例錢 ”。
家法
(1) 家長統治本家或本族人的法度
聖賢家法。——清· 全祖望《梅花嶺記》
(2) 家長責打家人或孩子的用具
詰武
猶講武,治兵。 明 李東陽 《應制啟沃詩·講武》:“ 周 代守成方詰武, 漢 廷習射本稱文。” 清 阮元 《駕幸南苑大閱恭紀》詩:“端為太平親詰武,簫鐃歸唱帝之回。”參見“ 詰戎治兵 ”。
乾隆名句,暮春攜嗣子皇帝恭謁東西兩陵是日啟蹕用成長句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