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言
書名。西漢揚雄著。凡十三卷。因文字型例效法《論語》,故名。闡發儒家思想,以尊經宗聖為指歸。崇尚孔子,自比孟子,以堯舜文王之道為正道。認為不合於儒家經義之書不能稱書,不合於儒家經義之言不能稱一家之言。主張“眾言淆亂,則折諸聖”(《吾子》),以聖人之言定是非。書為語錄體,形式模仿《論語》,分《學行》、《吾子》、《修身》、《問道》、《問神》、《問明》、《寡見》、《五百》、《先知》、《重黎》、《淵騫》、《君子》、《孝至》十三卷。主張由聖人君子推行王道,教化人民,並強調封建倫理道德的作用。部分內容有反對神權和宿命論的傾向,所言多因襲前人而少新意,被蘇軾譏為“以艱深之詞,文淺易之說”。此書在宋以前頗為世所重,注家甚多。最早有東漢侯芭、宋衷注,不傳。晉李軌《揚子法言注》,為現存之最早注本。清汪榮寶《法言疏證》(又名《法言義疏》)集北宋司馬光《法言集注》以後的研究成果,頗為詳備。
《法言》書影
法言字典分解
法言的解釋 (1).合乎禮法的言論。《孝經·卿大夫》:“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 唐 楊炯 《右將軍魏哲神道碑》:“君升朝翊贊,道先王之法言;公府弼諧,
法的解釋 法 fǎ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
言的解釋 言 yán 講,說:言說。言喻。言道。言歡。言情。言必有中(zh恘g )(一說就說到點子上)。 說的話:言論。言辭(亦作“言詞”)。語言。言語。言簡意賅。 漢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