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顯
【生卒】:約337—約422
東晉僧。平陽武陽人,俗姓龔。三歲出家。二十歲受大戒,志行明敏,儀軌整肅。常在長安,慨律藏殘缺,誓志尋求。晉安帝隆安三年,與慧景、道整等四僧入西域求經。度流沙,經鄯善國,以至烏耆,到于闐。度蔥嶺,到北天竺。南度小雪山,慧景死。進至中天竺。巡禮佛教故跡,於巴連弗邑住最久,得《摩訶僧祇眾律》、《方等泥洹經》等。留三年學梵語梵書。後由師子國歸,前後凡十五年,遊歷三十餘國。歸國後,在建康道場寺與佛馱跋陀羅共譯經律論五部。並撰有《佛國記》,亦稱《高僧法顯傳》,為研究古代中亞、南亞諸國史和中外交通史重要資料。
法顯字典分解
法顯的解釋 法顯(約337-約422) : 東晉旅行家,高僧。本姓龔,平陽武陽(今山西臨汾縣境)人。為求佛法,於公元399年西行取經,從長安(今西安)出發,經西域,前後十五
法的解釋 法 fǎ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
顯的解釋 顯 (顯) xiǎn 露在外面容易看出來:明顯。顯著。顯學(著名的學說或學派)。 表現,露出:顯露。顯示。顯山露水(喻顯示自己,引人注目)。 舊時稱有權勢的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