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護
【生卒】:439—507
南朝梁僧。東平人,俗姓張。善草隸書。宋孝武帝孝建時至都住建元寺。講經論,弗尚流俗,言去浮華,從學者百餘人。凡與所游往者,必皆名輩。
法護字典分解
法的解釋 法 fǎ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
護的解釋 護 (護) hù 使不受侵犯和損害:保護。護衛。護理。護士。護航。護林。辯護。守護。 掩蔽,包庇:護短。庇護。 筆畫數:7; 部首:扌; 筆順編號:1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