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直官
官名。①唐朝亦稱府院法直官,為節度使或副大使知節度事屬官,置一人。②宋朝刑部置,掌抄錄各地旬奏大辟人數,檢查旬奏情況。③宋朝大理寺置,二員,掌檢選律條,以供斷獄,以幕府、州縣官充。
官名。宋制大理寺與刑部都設法直官。大理寺法直官員額二人,掌檢選法律以供判刑,以幕府、州縣官充任。若以京官任之,則稱為檢法官。刑部法直官掌記錄各地奏報死刑人數,檢查執行情況。
法直官字典分解
官國語字典 官 guān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屬於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