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
刑法名目。即處死人犯之刑罰。歷代規定不同,但均為刑罰中之最重者。唐律定為“五刑”之五。分絞與斬二等。死刑執行日期在秋冬二季,即秋分以後,立春以前,非此期不得執行。但犯*惡逆以上及奴婢、部曲殺主者則無限期。此外,在大祭祀、致齋(皇帝大祭前齋戒)、朔望(初一、十五日)、上下弦日、二十四節氣日、雨未晴、夜未明、斷屠月(正、五、九月)及假日均不得執行。行刑前仍應三次請奏皇帝(三覆奏),批准後三日始能執行。懷孕婦女犯死罪者,產後百日始能行刑。能贖罪者,贖銅一百二十斤。
死刑字典分解
死刑的解釋 [capital punishment;death penalty] 處死的刑罰判處死刑
死的解釋 死 sǐ 喪失生命,與“生”、“活”相對:死亡。死訊。死刑。死囚。死棋。死地。生離死別。死有餘辜。 不顧生命:死志(犧牲生命的決心)。死士(敢死的武士)。死戰。
刑的解釋 刑 xíng 對犯罪的處罰:刑罰。刑法。刑律。刑事。執刑。服刑。 特指對犯人的體罰:刑訊。受刑。刑具。 筆畫數:6; 部首:刂; 筆順編號:11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