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承政廳
官署名。清末法部所屬機構。光緒三十二年(1906)設。掌稽查各司重要事務,辦理秋、朝審進呈冊本,負責本部所轄京外各職進退,區劃各審判廳轄區,調度各檢察機關,置左、右丞各一人,參事二人等。
法部承政廳字典分解
法部的解釋 (1). 唐 時皇宮梨園訓練和演奏法曲的部門。後借指教坊或法曲。《新唐書·禮樂志十二》:“梨園法部,更置小部音聲三十餘人。” 宋 蘇軾 《集英殿秋宴教坊詞·教
官署名。清末法部所屬機構。光緒三十二年(1906)設。掌稽查各司重要事務,辦理秋、朝審進呈冊本,負責本部所轄京外各職進退,區劃各審判廳轄區,調度各檢察機關,置左、右丞各一人,參事二人等。
法部的解釋 (1). 唐 時皇宮梨園訓練和演奏法曲的部門。後借指教坊或法曲。《新唐書·禮樂志十二》:“梨園法部,更置小部音聲三十餘人。” 宋 蘇軾 《集英殿秋宴教坊詞·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