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司
官署名。北洋政府於民國二年(公元1913年)設定,屬農商部。其職掌為:一、農業、林業的保護、監督、獎勵、改良;二、農產物、蠶絲;三、耕地整理、水利;四、氣候測驗、天災、蟲害的預防善後;五、官有荒地處分;六、官有林、保全林;七,狩獵;八、農會和農業、林業團體;九、萬國農會,考察外國農業。實即包括原農林部農務司和山林司的全部職掌。以司長為主官,下設僉事、主事,分理司事。
農林司字典分解
農林的解釋 1.農業和林業的並稱。
司國語字典 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司機。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別方向的儀器,為現在指南針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長官;b.複姓)。司徒(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