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辟
即死刑。先秦時即定為五刑中最重之刑,而內容形式略有不同,分凌遲、處斬、處死(包括絞、重杖打死)等數種。唐宋以後,對死刑審理制度逐漸確立。宋初,凡州、軍斷大辟,須由刑部複審。淳化二年(991),改由審刑院詳議。後仍歸刑部。行刑前,由長官聚集當職官,親自提審犯人,核對姓名、年齡、籍貫、簡歷等。行刑時,派官吏監臨,差人護送。以後歷朝基本沿襲其制,報刑部而後行。
大辟字典分解
大辟的解釋 [capital punishment;sentence of death;crime punishable by death] 古代五刑之一,死刑 惟大辟無可
大的解釋 大 dà 指面積、體積、容量、數量、強度、力量超過一般或超過所比較的對象,與“小”相對:大廳。大政。大氣候。夜郎自大。大腹便便。 指大小的對比:這間房有那間兩個
辟的解釋 辟 bì 君主:復辟。 指君主招來,授予官職:辟召。辟引。辟書。辟除(徵召推舉授官)。辟舉。 古同“避”,躲,設法躲開。 古同“睥”,睥睨。 辟 (①辟③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