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院

台院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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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名。唐朝始置,為侍御史治事之所,御史台下屬三院之首。初設侍御史四員,後增為六員,掌監察彈劾百官、入閤承詔、受制出使、分管御史台事務,又輪直朝堂,與給事中中書舍人共同受理詞訟,與刑部大理寺會審重大案件等。以資深者一人知雜事,號雜端,處理御史台日常事務,分派殿中、監察御史職掌,台官提名、遷改,評定令史考課等第,專決台事; 一人知公廨,即管理衙署之事; 一人知彈,即糾劾百官; 二人分知東、西推,即分掌京城、地方諸州案件之審理複查,知西推者兼理贓贖、三司受事,亦號副端,知東推者兼理匭使; 一人分司東都留台。又有里行、內供奉等名目,為定員以外添派之職,員數為正官之半,俸祿有差,職事略同。又設主簿一人、錄事二人,令史十五人,書令史二十五人,亭長六人,掌固十二人。玄宗開元 (713—741)以降,令其彈奏須先稟御史中丞御史大夫,再通報中書、門下,始得奏上,職權漸輕。北宋初沿置,因侍御史用作寄祿官及武臣兼官,另以郎中員外郎侍御史知雜事,號知雜、知端,佐貳御史台長官管理台務。下設台一推、台二推,各置主推、書吏。神宗元豐 (1078—1085) 改制後,罷知雜,置侍御史一員,為御史台副長官。


官署名。唐代御史台所屬有三院,其一叫台院,侍御史即屬台院,掌專舉不如法者。見《新唐書·百官三·御史台》,參看“御史台”條。

詞語分解

  • 台的字典解釋 台 (①台⑤臺,⑥檯⑦颱) á 高平的建築物:亭台樓閣。 像台的東西,器物的座子:井台。窗台。燈台。 敬辭,用於稱呼對方或與對方有關的事物:台鑒。台甫。 量詞:一台戲。 台灣省的簡稱:台胞。台幣。 桌
  • 院的字典解釋 院 à 圍牆裡房屋四周的空地:院子。院牆。庭院。 某些機關、學校和公共場所名稱:法院。醫院。戲院。 筆畫數:; 部首:阝; 筆順編號:

歷史官職推薦:奉信郎

官名。隋煬帝大業三年以後置,五十員,從九品,為正員,尋改為散從郎,量事大小,受命出使。隸謁者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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