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的孩子(法國)
雨果
在巴黎街上,有不少衣服破爛、身上骯髒,逛來逛去的頑皮孩子叫“街溜兒”。他們身上沒有襯衣;腳上沒有鞋子;頭上頂的是天空。
巴黎有許多這樣的“街溜兒”。他們的爸爸媽媽乾的都是非常勞苦的工作,過著很貧窮的生活,所以也就沒有心思去管自己的孩子。孩子上哪兒去玩啦,上哪兒去乾什麼啦,都沒人管。巴黎窮人們的孩子是生活在街頭上的。
夜晚的時候,巡夜的警察就能在空場子裡、沒完工的房子裡、橋洞底下,成百的抓住這些小“街溜兒”。
自然,巴黎街頭上的孩子們也就非常熟悉所有的警察。警察的外號他們知道,連想都不用想就能數給你聽:這一個叫“奸賊”;那一個叫“壞蛋”;這一個叫“大個子”;那一個叫“滑稽鬼”。
雖然這樣,參加“街溜兒”集團,可不是件簡單事。叫他們瞧得起,那也不容易。有一位夥伴,曾經看見過一個從高塔上摔下來,因而得到了他們的尊敬。另一位是親眼看見過一輛郵政馬車翻倒了。第三位是因為他知道:
一個兵士差一點把一個資本家的眼睛弄瞎了。
“街溜兒”當然是些好吵鬧的傢伙。他們喜歡吹牛,常說:“喂,看看我的勁頭多大!”對“左撇子”他們非常羨慕;對“對眼”他們也非常看得起。
現在要講的這個故事是發生在一百多年以前①在巴黎的唐波里大街上,常常有一個十一、二歲的孩子在那裡遊蕩。同伴們叫他“加弗洛什”,他穿的衣服非常有意思:男人的褲子,女人的上衣。褲子不是爸爸給的,上衣也不是媽媽給的。他有爸爸和媽媽,可是爸爸對他並不關心,媽媽也不愛他。
這個孩子就是常愛在大街上溜達。
加弗洛什臉色蒼白,手腳靈活,好吵鬧,好諷刺人,天不怕,地不怕,在街上溜達著,大聲唱著歌;有時候在垃圾坑裡挖點什麼;有時候也像貓抓麻雀似的,偷一點東西。這孩子脾氣也挺怪,誰要叫他“街溜兒”,他就笑起來;誰要叫他“光棍”,他就生氣。他自己沒有家,沒有麵包,誰也不關心他,可是他卻很快樂。
有時候他也想:該去看媽媽了。於是他就離開街道,順著碼頭,走過橋,到了郊外的小屋子裡。
加弗洛什回到家裡,也同樣地碰見了貧窮。一切都是很悽慘的,沒有誰用笑臉歡迎他。他覺得冷清清,像空爐子一樣。
每回他來了,就有人問他:
“你從哪裡來的?”
他回答:“從大街上來”
每回他走的時候,也有人問他:
“上哪裡去?”
他回答:“到大街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