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丘的故事(14)
那個時代跟我們的時代不同。平民的日子非常艱苦。農人的房子和村莊都被貴族們拿去作為自己的新莊園,當時還沒有辦法制止這種行為。在這種制度下,貴族的馬車夫和平人成了地方官。他們有權可以因一點小事而判一個窮人的罪,使他喪失財產,戴著枷,受鞭打。這一類法官現在還能找得到幾位。在離京城和開明的、善意的政府較遠的尤蘭,法律仍然是常常被人濫用的。雨爾根的案子被拖下去了——這還算是不壞的呢。
他在監牢里是非常淒涼的——這在什麼時候才能結束呢?他沒有犯罪而卻受到損害的痛苦——這就是他的命運!在這個世界上為什麼他該是這樣呢?他現在有時間來思索這個問題了。為什麼他有這樣的遭遇呢?“這隻有在等待著我的那個‘來生’里才可以弄清楚。”當他住在那個窮苦漁人的茅屋裡的時候,這個信念就在他的心裡生了根。在西班牙的豪華生活和太陽光中,這個信念從來沒有在他父親的心裡照耀過;而現在在寒冷和黑暗中,卻成了他的一絲安慰之光——上帝的慈悲的一個標記,而這是永遠不會僕人的。
春天的風暴開始了。只要風暴略微平靜一點,西海的呼嘯在內地許多英里路以外都可以聽到:它像幾百輛載重車子,在崎嶇不平的路上奔騰。雨爾根在監牢里聽到這聲音——這對於他說來也算是寂寞生活中的一點變化。什麼古老的音樂也比不上這聲音可以直接引其他心裡的共鳴——這個呼嘯的、自由的海。你可以在它上面到世界各地去,乘風飛翔;你可以帶著你自己的房子,像蝸牛背著自己的殼一樣,又走到它上面去。即使在生疏的國家裡,一個人也永遠是在自己的家鄉。
他靜聽著這深沉的呼嘯,他心中泛起了許多回憶——“自由!自由!哪怕你沒有鞋穿,哪怕你的衣服破爛,有自由你就是幸福的!”有時這種思想在他的心裡閃過,於是他就握著拳頭,向牆上打去。
好幾個星期,好幾個月,一整年過去了。有一個惡棍——小偷尼爾斯,別名叫“馬販子”——也被抓進來了。這時情況才開始好轉;人們可以看出,雨爾根蒙受了多么大的冤枉。那樁謀殺事件是在雨爾根離家後發生的。在頭一天的下午,小偷尼爾斯在林卻平灣附近一個農人開的啤酒店裡遇見了莫爾登。他們喝了幾杯酒——還不足以使任何人頭腦發昏,但卻足夠使莫爾登的舌頭放肆。他開始吹噓起來,說他得到了一幢房子,打算結婚。當尼爾斯問他打算到哪裡去弄錢的時候,莫爾登驕傲地拍拍衣袋。
“錢在它應該在的地方,就在這兒,”他回答說。
這種吹噓使他喪失了生命。他回到家裡來的時候,尼爾斯就在後面跟著他,用一把刀子刺進他的咽喉里去,然後劫走了他身邊所有的錢。
這件事情的詳細經過後來總算是水落石出了。就我們說來,我們只須知道雨爾根獲得了自由就夠了。不過他在牢獄和寒冷中整整受了一年罪,與所有的人斷絕來往,有什麼可以賠
償他這種損失呢?是的,人們告訴他,說他能被宣告無罪已經是很幸運的了,他應該離去。市長給了他10個馬克,作為旅費,許多市民給他食物和平酒——世界上總算還有些好人!並非所有的人都是把你“叉住、剝皮、放在鍋里炒”!不過最幸運的是:斯卡根的一個商人布洛涅——雨爾根一年以來就一直想去幫他工作——這時卻為了一件生意到林卻平來了。他聽到了這整個案情。這人有一個好心腸,他知道雨爾根吃過了許多苦頭,因此就想幫他一點忙,使他知道,世界上還有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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