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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星期的每一天

  一個星期的七天想解脫一下,聚在一起吃喝一頓。不過每個日子都許多事情要乾,一年到頭沒有自己支配的時間。他們必須找一個奇特的完整的日子,可是只能每四年才有一次:就是為了有條不紊地計算日時而安排在二月的那個閏日①。
  在閏日的這一天,他們要聚到一起吃喝一頓。因為二月又是懺悔節所在的月份,所以他們又要依照自己的喜好和心思,穿上參加狂歡節的禮服;好好吃喝一頓,發表些演講。在無所顧忌的友愛氣氛中,講些中聽和不中聽的話。古代的戰士在吃飯的時候,把啃完的骨頭往彼此頭上亂扔。不過一星期的每一天只是講些雙關語,說些在懺悔節狂歡時不犯忌諱的逗樂話。
  閏日到了,於是他們聚到了一起。
  星期日是一個星期的頭頭,他身穿絲綢大衣,虔誠的人會以為他穿著牧師的衣服要去教堂;不過普通的孩子卻看得出,他是穿著杜米諾②的衣服來尋歡作樂的。他扣眼上插的那朵亮閃閃的石竹花,是劇院的那盞上面寫著“票已售完,請另尋消遣”的小紅燈。
  星期一是個年輕人,跟著到來了。他和星期日是一家的。他特別熱衷於尋開心,只要守衛隊一換班,他就從作坊跑了出來。
  “我得出來聽奧芬巴赫③的音樂。它既不影響我的頭腦,也不深入我的心靈,它只讓我腿部的肌肉發癢。我要跳舞,再喝上幾盅,挨揍藍了眼④,第二天又去幹活。我是一個星期的開頭!”
  星期二即曲爾日⑤,是力量的日子。
  “是的,是我!”星期二說道。“我動身幹活,把麥庫爾⑥的翅膀系在商人的靴子上;去工廠里查看輪子是否都上過了
  油在轉動,裁縫是否都坐在那裡裁衣服,鋪路工人是否都在鋪路。各人都應乾自己的事,我注意每個人,所以我穿上警察的制服,管自己叫做巡警日⑦。這個說法要是不好,那就請你們說個更好聽一點的吧!”
  “於是我來了!”星期三說道。“我站在一個星期的中間。德國人管我叫周中先生。我在店鋪里當夥計,就像一星期中其他尊貴的日子中間的一朵花;若是我們排隊向前走,那么我前面有三天,後面有三天,他們就像是我的儀仗隊。我總覺得,我是一個星期中最體面的一天!”
  星期四穿著銅匠的衣服,拿著鎯頭和銅壺,那是他的高貴出身的標誌。
  “我的出身最高貴!”他說道。“屬於原始宗教,很神聖!在北方國家我隨托爾而得名;在南方國家則隨朱庇特⑧而得名。兩位神人都會打電打閃。這些已經與這個家族分不開了!”接著他便敲了敲他的銅壺,顯示了一下他的高貴出身。
  星期五穿著姑娘的衣服,她把自己叫做弗里亞⑨,有時也改叫維納斯⑩,全看她所在的那個國家使用什麼語言。此外,她性格安靜溫柔,她自己這么說。但今天她卻有些嘻嘻哈哈,不拘小節。因為今天是閏日,閏日給予婦女自由,所以她可以打破老規矩向別人表示愛情,而不必等著別人向她表示。星期六穿著老女管家的衣服,拿著掃帚和清洗打掃的用具來了。她最喜歡的一道菜是啤酒就麵包⑾。不過她要求不要在今天這個喜慶的日子裡擺出這道菜給大家享用,她只是自己吃就行了,她也得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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