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於烈傳》(二)原文及翻譯
魏書
原文:
於烈,善射,少言,有不可犯之色。少拜羽林中郎,累遷侍中、殿中尚書。於時孝文幼沖,文明太后稱制,烈與元丕、陸睿、李沖等各賜金策,許以有罪不死。及遷洛陽,人情戀本,多有異議。帝問烈曰:“卿意云何?”烈曰:“陛下聖略深遠,非愚管所測。若隱心而言,樂遷之與戀舊,唯中半耳。”帝曰:“卿既不唱異,即是同,深感不言之益。宜且還舊都,以鎮代邑。”敕鎮代,留台庶政,一相參委。十九年,大選百僚,烈子登引例求進。烈表引已素無教訓,請乞黜落。帝曰:“此乃有識之言,不謂烈能辨此!”乃引見登詔曰朕今創禮新邑明揚天下卿父乃行謙讓之表而有直士之風故進卿為太子翊軍校尉又加烈散騎常侍,封聊城縣子。宣武即位,寵任如前。成陽王禧為宰輔,權重當時。曾遣家僮傳言於烈,求舊羽林武賁執仗出入。烈不許。禧復遣謂烈曰:“我是天子叔,元輔之命,與詔何異?”烈厲色答曰:“向亦不道王非天子叔。若是詔,應遣官人所由。若遣私奴索官家羽林,烈頭可得,羽林不可得也!”禧惡烈剛直,出之為恆州刺史。烈不願藩授,遂以疾辭。宣武以禧等專擅,潛謀廢之。會二年正月初祭,三公並致裔於廟,帝夜召烈子忠謂曰:“卿父明可早入,當有處分。”及明,烈至。詔曰:“諸父慢怠,漸不可任,今欲使卿以兵召之,卿其行乎?”烈曰:“老臣歷奉累朝,頗以乾勇賜識。今日之事,所不敢辭。”乃將直閣以下六十餘人,宣旨召成陽王禧、彭城王勰、北海王詳,衛送至帝前。諸公各稽首歸政。以烈為散騎常侍、車騎大將軍,進爵為侯。自是長直禁中,機密大事,皆所參焉。成陽王禧之謀反,宣武從禽於野。左右分散,倉卒之際,莫知其計。乃敕烈子忠馳覘虛實。烈時留守,已處分有備。因忠奏曰:“臣雖朽邁,心力猶可。願緩蹕徐還,以安物望。”帝甚以為慰。車駕還宮,禧已逃,詔烈追執之。順後既立,以世父之重,彌見優禮。及卒,宣武舉哀於朝堂,給東園第一秘器,贈太尉,封鉅鹿郡公。
(節選自《魏書·於烈傳》)
譯文/翻譯:
於烈,擅長射箭,說話不多,有不可冒犯的神色。年輕時任羽林中郎,累次升遷擔任侍中、殿中尚書。當時孝文帝年幼,由他的祖母馮太后代行皇帝的職權,於烈與元丕、陸睿、李沖等分別被賜予金策,準許有罪不被處死。等到遷都洛陽,人情依戀故土,多有不同的意見,北魏孝文帝拓跋宏(元宏)問於烈說:“你的意見是什麼?”於烈說:“陛下深謀遠慮,不是見識短淺的我所能推測的。如果就我的本心而言,樂遷與戀舊,各占一半。”孝文帝說:“你既然不提出相反的意見,就是贊同,我深感你不說話的好處。應當暫且返回舊都,以便鎮守代邑。”敕令鎮守代地,留守舊都的官署政事,一概相託付處理。十九年,大量選拔官員,於烈的兒子於登援引舊例謀求進身為官。於烈上表說自己對兒子平素沒有教導訓誡,懇求將他罷黜,使之落選。”孝文帝說:“這是有見識的言論,沒有想到於烈能明察到這個地步。”於是接見於登,下詔說:“我現在在新都創立禮儀,選拔天下人才,你父親卻呈上謙讓的表章,有正直士人的風範,所以進用你為太子翊軍校尉。”又加授於烈為散騎常侍,封爵為聊城縣子。宣武帝即位,寵愛重用如故。鹹陽王元禧是輔政宰相,當時權勢很大,曾差遣家奴傳話給於烈要求羽林虎賁手持兵仗護送自己出入。於烈不答應。元禧又派人對於烈說:“我是天子的叔父,作為首席輔政大臣,我的命令與詔令有什麼差別?”於烈神色嚴厲地回答說:“上次我也沒有說大王不是天子的叔父。如果是詔令,應當派遣官吏傳達,怎能差遣私家奴僕索要皇帝的羽林,於烈的頭可以得到,羽林卻不能得到!”元禧憎恨於烈剛強正直,於是想外遣他做恆州刺史。於烈不願到地方上任職,於是借疾病堅決推辭。宣武帝因元禧等人擅權專斷,暗中謀劃罷免他們。適逢二年正月春祭宗廟,三公都在宗廟內行齋戒之禮,宣武帝夜間召見於烈的兒子於忠對他說:“你父親明天可以早些入宮,將有吩咐。”等到天剛亮,於烈來到。宣武帝下詔說:“叔父們怠慢,逐漸不可信任,今天想派你帶兵召喚他們,你願意前去嗎?”於烈回答說:“我連續侍奉幾朝,頗以才幹勇氣受賞識。今天的事情,是不敢推辭的。”於是率領直閣以下兵將六十多人,宣讀聖旨召喚鹹陽王元禧、彭城王元勰、北海王元詳,押送到皇帝前面。三人分別叩頭交還政權。任命於烈為散騎常侍、車騎大將軍,升爵位為侯。從此長期在宮中值班,機密大事,他都能參與。鹹陽王元禧謀反時,宣武帝在郊外田獵。近臣分散,倉猝之際,沒有人知道該怎么辦。於是敕令於烈的兒子於忠驅馬疾行去察看虛實。於烈當時留守,已經做好準備。通過王盅上奏說:“我雖然衰弱老邁,心力還可以。希望皇上緩駕慢回,來使民心安定。”宣武帝聽到這番話,感到很寬慰。等到皇上回宮,元禧已經逃跑。詔令於烈追趕並擒獲他。順後確立以後,於烈以伯父之尊,更加受到優待。等到死了,宣武帝在朝堂上哀悼,賜給貴族享用的最好的棺材,追贈為太尉,追封為鉅鹿郡公。
《魏書·於烈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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