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黃得功傳》原文及翻譯

明史

原文:

黃得功,字虎山,合肥人。出關走遼陽,投大帥為健卒,遂隸遼陽籍。為人忠勇,善騎射,帥拔之帳前親軍。每戰輒衝鋒,積功至游擊。入援山東,升參將;旋充總兵官。得功每臨陣,飲酒數斗;深入敵營,不顧生死利害。人呼為黃闖子。崇禎十五年,流寇陷廬、鳳郡邑。奉詔鎮定遠。時獻賊潛匿英山、太湖間。得功以騎五千往躡之,遇於石牌。獻忠懼,不戰走。得功追及,不尺許,欲生致之,反為逸去。乃收其所掠男女萬餘人,令各回鄉土,以甲仗輜重歸朝廷。
尋又討平叛將劉超,封靖南伯。北京之變,總兵高傑、劉良佐、劉澤清俱避賊,率兵南下。福王初立,開設四藩;興平伯高傑汛徐、泗,東平伯劉澤清汛淮、陽,廣昌伯劉良佐汛鳳、壽,而得功晉侯,汛滁、和。其家屬則置內地。傑欲得揚州,揚州人拒不聽入。督師史可法令寄瓜州,得功寄儀真。會總兵黃蜚過揚州,得功素與蜚善,因率三百騎迎之,至土橋,方緩帶蓐食,高傑猝襲之,箭集如雨,得功突圍得出,三百騎俱沒。傑又襲儀真,不克而退。得功怒,欲攻之,可法中為調解,以為其曲在傑,勸傑出馬償之。得功有母之喪,傑以千金為吊,於是乃以。
大兵渡江,福王至得功營,得功護之甚謹。劉良佐既降,即遣襲王。良佐乃潛結得功部將馬得功,使為內應。得功促兵前進,而馬得功斷浮橋,兵溺死無算。得功不知良佐已降,猶欲就而計事。流矢貫喉,乃引刀自刎。
(選自清·徐秉義著《明末忠烈紀實》卷十二,有刪改)
黃得功,號虎山,其先自合肥徙。早孤,與母徐居。少負奇氣,膽略過人。年十二,母釀酒熟,竊飲至盡。母責之,笑曰:“償易耳。”時遼事急,得功持刀雜行伍中,出斬首二級,中賞率得白金五十兩,歸奉母,曰:“兒以償酒也。”由是隸經略為親軍,累功至游擊。
得功粗猛不識文義。江南初立,王詔書指揮,多出群小。得功得詔紙或對使罵裂之。然忠義出天性,聞以國事相規誡者,輒屈己改不旋踵。及專鎮封侯,不及一年余而南北轉徙,主逃將潰,無所一用其力,束手就殪,與國俱亡而已。其軍行紀律嚴,下無敢犯,所至人感其德。廬州、桐城、定遠皆為立生祠。葬儀真方山母墓側。
(節選自《明史》卷二百六十八,有刪改)

譯文/翻譯:

黃得功,字虎山,合肥人。他出關奔往遼陽,投奔大帥成為一名健卒,於是隸屬遼陽籍。他為人忠誠勇敢,擅長騎馬射箭,大帥就提拔他為帳前親軍。每逢作戰他總是衝殺在前,累積軍功升到游擊將軍。後來入關支援山東,升任參將,不久擔任總兵官。黃得功每當要奔赴戰場,就喝上幾斗酒,深入敵方軍營,不顧生死,不計利害,人們喊他黃闖子。崇禎十五年,流竄匪寇攻陷廬江、鳳陽兩郡縣。黃得功奉皇命在定遠縣鎮守。當時張獻忠匪幫暗藏在英山縣、太湖縣之間,黃得功用五千騎兵前往鎮壓他們,在石牌與他們相遇。張獻忠畏懼了,不應戰就逃跑。黃得功追上了他,不到尺把遠,就想活捉他,反而被他逃脫離開了。黃得功就接管了張獻忠所搶掠的一萬多男女人員,命令他們各自回到家鄉,把武器、輜重收歸朝廷。
不久黃得功又討伐平定叛變將領劉超,被封為靖南伯。福王(朱由崧)新立為帝,開設四藩:興平伯高傑鎮守徐州、泗州,東平伯劉澤清防守淮安、揚州,廣昌伯劉良佐鎮守鳳陽、壽州,而黃得功晉升侯爵,鎮守滁州、和州。他們的家屬都在內地安置。高傑想得到揚州,可是揚州百姓拒絕而不讓他的軍隊進城。督師史可法就下令高傑住在瓜洲,黃得功住在儀真。恰逢總兵黃蜚路過揚州,黃得功平時與黃蜚交好,就率三百騎兵去迎接他,到了土橋,正要脫下戰袍坐下進食,高傑突然出動襲擊他們,箭像雨點一樣集中射過來,黃得功突破包圍終於出逃,三百騎兵全部損失。高傑又偷襲儀真,不能取勝就退去了。黃得功發怒了,想要攻打他,史可法從中間作調解,認為其中的過錯在高傑,勸說高傑拿出馬匹賠償黃得功。黃得功遭遇母親去世,高傑就用千金為他的母親弔孝,在這種情況下事情才平息了。
清兵大部隊渡過長江,福王來到黃得功軍營,黃得功非常小心地保護他。劉良佐投降之後,就受派遣襲擊福王。劉良佐於是暗中交結黃得功的下屬軍官馬得功,讓馬得功作內應。黃得功督促士兵前進,可是馬得功拆斷浮橋,淹死的士兵無法計算。黃得功不知道劉良佐已經投降了,仍然前往劉良佐處商議事務。黃得功被流箭射穿喉嚨,於是抽出刀zi6*殺。
(選自清•徐秉義著《明末忠烈紀實》卷十二)
黃得功,號虎山,他的先輩從合肥遷居。黃得功早年喪父,同母親徐氏生活。他年輕時就具有不平凡的志氣,膽識和才略也超過普通人。十二歲的時候,他母親酒釀熟後,他偷喝了個精光。母親要責罰他,他笑著說:“賠償您很容易呀。”當時遼陽戰事緊急,黃得功拿著刀夾雜到隊伍中,出陣,斬了兩個人的首級,獲得中賞大約得了五十兩銀子,還家後呈給母親,說:“孩兒用它來賠償您的酒。”從這以後他由隸經略升為帳前親軍,積累軍功升至游擊將軍。
黃得功粗魯勇猛不懂得文字的意義。江南剛立國,君王發詔書指揮,多出自一群小人之手。黃得功得到詔書有時對著使者罵著撕掉。然而忠貞義烈出自天性,聽到有用國家大事來規勸告誡他的,總是克制自己立即改正。到獨自管轄一鎮受封侯爵,不到一年多,南北輾轉遷移,新君流亡軍營,眾將潰敗投敵,沒有地方全部使用他的力量,只能束手就死,與國家一起滅亡罷了。他的軍隊紀律嚴明,部下沒有敢觸犯的,所到之處人們都感激他的恩德。他在世時廬州、桐城、定遠都為他建立了祠廟。葬在儀真方山他母親墓旁。
(節選自《明史》卷二百六十八)
《明史·黃得功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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