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彭鵬傳》原文及翻譯

清史稿

原文:

彭鵬,字奮斯,福建莆田人。幼慧,有與其父仇,欲殺鵬,走匿得免。順治十七年,舉鄉試。耿精忠叛,迫就偽職,鵬陽狂示疾,椎齒出血,堅拒不從。事平,謁選,康熙二十三年,授三河知縣。三河當衝要,旗、民雜居,號難治。鵬拊循懲勸,不畏強御。有妄稱御前放鷹者,至縣索餼牽,鵬察其詐,縶而鞭之。治獄,摘發如神。鄰縣有疑獄,檄鵬往鞫,輒白其冤。二十七年,聖祖巡畿甸召問鵬居官及拒精忠偽命狀賜帑金三百諭曰知爾清正不受民錢以此養爾廉勝民間數萬多矣!
三十三年,疏劾順天鄉試中式舉人李仙湄闈墨刪改過多,楊文鐸文謬妄,給事中馬士芳磨勘①通賄。下九卿等察議,以鵬奏涉虛,因摘疏語有“臣言如妄,請劈臣頭,半懸國門,半懸順天府學”,以為狂妄不敬,應奪官。命鵬回奏,鵬疏言:“會議諸臣,徇試官徐倬、彭殿元欺飾,反以臣為妄,乞賜罪斥。”上不問,而予倬、殿元休致。
是年,順天學政侍郎李光地丁內憂,上命在任守制,光地乞假九月。鵬劾光地貪戀祿位,不請終制,應將光地解任,留京守制,上從之。會廷臣集議,鵬追論楊文鐸文謬妄,與廷臣忿爭,事聞,命解職,以原品效力江南河工。三十六年,召授刑科給事中。三十七年,出為貴州按察使。
廣東因借兵餉,改額賦征銀為征米,較估報時值浮多,戶部屢飭追完。鵬至官,是年歲稔米價低,以米計銀少七萬三千有奇,疏請令經管各官扣追存庫,並議嗣後額賦仍依原則征銀,採購兵米;其按年應追完之銀,實因豐歉不同,米價無定,乞免重追:詔允行。鵬視事勤敏,遇墨吏糾劾無少徇。歲旱,步禱日中,詣獄慮囚,開倉平糶,旋得雨。民大稱頌。四十三年,卒官,年六十八,上深悼惜,稱其勤勞,賜祭葬。尋祀廣東名宦。
(摘編自《清史稿·彭鵬傳》)

譯文/翻譯:

彭鵬,字奮斯,是福建莆田人。幼年聰慧,有人和他父親有仇,想要殺掉彭鵬,彭鵬逃開藏匿起來得以倖免。順治十七年,在鄉試中中舉。耿精忠反叛,逼迫彭鵬接受偽職,彭鵬假裝癲狂以示自己有病,敲打自己的牙齒出血,堅決抗拒不服從。耿精忠叛逆的事情被平定後,彭鵬赴吏部應選。康熙二十三年,被任命為三河知縣。三河縣位處要地,旗人、平民混雜居住在一起,有名的難治理。彭鵬安撫百姓,懲辦壞人,獎勵好人,不怕qiang6*暴。有一個謊稱自己是皇帝身邊放鷹的人,到縣城索要活牲畜,彭鵬察覺到他欺詐,就把他拘執起來用鞭子打。彭鵬審判案件,揭發(奸詐行為與隱秘之事)如同神靈。鄰近的縣中不易判明的案件,發檄文讓彭鵬前往審訊,總是可以昭雪冤情。康熙二十七年,聖祖皇帝巡遊京畿附近的地方,下詔詢問彭鵬做官以及抗拒耿精忠偽命令的情況,賜給他國庫銀三百兩。曉諭他說:“知道你為官清廉公正不接受百姓的錢財,用這點銀子讓你保持清廉,勝過一般人幾萬兩錢財了!”
康熙三十三年,彭鵬上疏彈劾順天府鄉試考試錄取的舉人李仙湄的試卷刪改過多,楊文鐸的文章荒謬狂妄,給事中馬士芳勘察官員政績的時候收受賄賂。皇帝將這件事下發到九卿那裡查驗討論,認為彭鵬奏疏里所提的事情是假的,於是摘錄他奏疏中的話語“我說的話如果是虛假的,就劈開我的頭,一半懸掛在國門上,一半懸掛在順天府學門口”這些話,認為他對皇帝狂妄不敬,應該罷官革職。詔命彭鵬回奏這件事,彭鵬上疏說:“集會商議的大臣們,袒護負責考試的官員徐倬、彭殿元欺騙皇上掩飾真相的事,反而認為我所奏的事情是虛假的,乞求皇帝賜罪貶斥他們。”皇上沒有問罪他,讓徐倬、彭殿元辭官。
這一年,順天學政侍郎李光地遭逢母親去世,皇上命令他在職位上守孝,李光地請求給九個月假期。彭鵬彈劾李光地貪戀俸祿官位,不請求服滿三年之喪,應該將李光地解除任職,留在京城守孝,皇帝聽從了他的建議。適逢朝廷大臣集體議事,彭鵬又追究楊文鐸文章謬誤狂妄的事,和廷臣忿怒相爭,事情被皇帝知曉,下令把彭鵬免職,按照原來的品級為江南河工效力。康熙三十六年,朝廷下詔授予他刑科給事中。康熙三十七年,彭鵬出京做了貴州按察使。
廣東因為求兵餉,改規定的徵收銀子為徵收大米,所徵收的比起估算上報時的數量要多,戶部屢次催促追繳完畢。彭鵬上任以後,(發現)當年大豐收米價很低,用大米折算成銀兩少掉了七萬三千多,(於是)上疏請求讓經營管理的各個官庫填補存庫,並建議以後規定的賦稅仍然按照原來的規則徵收銀兩,(再)用銀兩採購大米;其中按照一年應該追繳完畢的銀兩,確實是因為豐收或者減產多有不同,米價沒法定價,乞求皇帝免除重新追繳:皇帝下詔允許實行。彭鵬任職勤奮敏捷,遇到貪污官吏糾察彈劾不徇一點兒私情。遇上天旱,在正午走動禱告上天,到監獄中覆核囚徒的罪狀(是否冤枉),打開官倉用平價出售積粟,很快天下了雨,百姓對他大加稱揚。康熙四十三年,彭鵬死在官任上,年紀六十八歲,皇帝非常哀傷惋惜,稱讚他勤勞,賜給他祭祀和下葬的物品。不久入祀在廣東名宦祠中。
《清史稿·彭鵬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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