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洪亮吉傳》原文及翻譯

清史稿

原文:

洪亮吉,字稚存,江蘇陽湖人。少孤貧,力學,孝事寡母。乾隆五十五年,成一甲第二名進士。性豪邁,喜論當世事。督貴州學政,地僻無書籍,購經、史、通典、文選置各府書院,黔士始治經史。任滿還京,入直上書房。嘉慶三年,亮吉力陳內外弊政數千言,為時所忌。以弟喪陳情歸。 
大學士硃珪書起之,供職,與修高宗實錄,第一次稿本成,意有不樂。將告歸,上書軍機王大臣言事,略曰:“今天子求治之心急矣,天下望治之心孔迫矣,而機局未轉者,推原其故,蓋有數端。亮吉以為勵精圖治,當一法祖宗初政之勤,而尚未盡法也;用人行政,當一改權臣當國之時,而尚未盡改也。風俗則日趨卑下,賞罰則仍不嚴明,言路則似通而未通,吏治則欲肅而未肅。今一則處事太緩,權私蒙蔽,事事不得其平者,不知凡幾矣。千百中無有一二能上達者;即能上達,未必即能見之施行也。一則集思廣益之法未備。蓋恐一人之聰明有限,必博收眾采,庶無失事。請自今凡召見大小臣工,必詢問人材,詢問利弊。所言可采,則存檔冊以記之;倘所舉非人,所言失實,則治其失言之罪。” 
書達成親王,以上聞,上怒其語戇,落職下廷臣會鞫,面諭勿加刑,亮吉感泣引罪。擬大辟,免死遣戍伊犁。明年,京師旱,上禱雨未應,命清獄囚,釋久戍。詔曰:“罪亮吉後言事者日少即有亦論官吏常事於君德民隱休戚相關之實絕無言者豈非因亮吉獲罪鉗口不復敢言朕不聞過下情復壅,為害甚鉅。亮吉所論,實足啟沃朕心,故銘諸座右,時常觀覽,勤政遠佞,警省朕躬。今特宣示亮吉原書,使內外諸臣,知朕非拒諫飾非之主,實為可與言之君。諸臣遇可與言之君而不與言,負朕求治苦心。”即傳諭釋亮吉回籍。亮吉至戍甫百日而赦還。後十年,卒於家。 
(選自《清史稿列傳一百四十四》,有刪節) 

譯文/翻譯:

洪亮吉,字稚存,是江蘇陽湖人。少年時就失去了父親,家裡貧窮,讀書用功,侍奉寡居的母親很孝順。乾隆五十五年,洪亮吉考中一甲第二名進士。洪亮吉性情豪邁,喜歡議論時事。洪亮吉被任命為貴州學政,貴州地處偏僻,缺少書籍,洪亮吉購買經、史、通典、文選等放置在各府書院,貴州地方的學士才開始研究經史。洪亮吉任滿回到京城後,進入上書房值班。嘉慶三年,洪亮吉竭力向朝廷陳述幾千字的內外弊政,被當時權勢所忌恨。於是洪亮吉以弟弟死為藉口陳述情況辭職歸家。 
大學士硃珪上書皇帝啟用洪亮吉,洪亮吉任職後,參與編修清高宗實錄,第一次稿本完成後,洪亮吉心中有不滿意之處。在準備告辭歸家時,洪亮吉上書軍機王大臣談論時事,大致說:“當今天子追求治理天下的心思十分著急啊,天下民眾盼望治理的心思更加急迫啊,然而社會治理情況之所以未有轉變的原因,推究其中原因,大致有幾點。我認為要勵精圖治,應當真正效法祖宗當初為政的辛勤傳統,然而可惜還沒有完全效法到;在用人行政方面,應當徹底改變權臣當政之時的狀況,然而可惜還沒完全改變。社會風氣
洪亮吉的這封信寫好後送到親王手中,親王把它交給皇上看,皇上因為信的語言戇直而發怒,削去洪亮吉的官職交給大臣會同審訊,並且當著洪亮吉的面告訴大臣們不要對洪亮吉施加刑法,洪亮吉感動得痛苦流涕承認罪過。官員們準備對洪亮吉處以死罪,皇帝免去他的死刑發配到伊犁謫戍。第二年,京城發生旱災,皇上祈禱上天下雨沒有回應,就命令清理關在監獄的囚犯,釋放哪些長久被關押的犯人。皇帝的詔書說:“判罪洪亮吉之後,在朝廷上敢談論時事的人越來越少。即使有人談論,也只是談論些官吏中經常發生的事,對於有關皇帝品德和民間利害的實情,卻一個也沒有談論的。難道是因為洪亮吉獲罪了,大家就封住嘴巴不再敢說話?我不能聽見辦錯的事,再加上下面的情況又被蔽塞,這害處十分巨大啊。洪亮吉所說的,實在足以讓我的內心豐富,所以我把它銘刻在座位右邊,時常觀覽,提醒我勤於政務、遠離奸佞,讓我時時警惕反省。現在我特意向大家宣示洪亮吉的原稿,讓朝廷內外的官員知道我並不是拒絕諫言粉飾過錯的君主,實在是一個可以與之談論時弊的君王。官員們碰到我這樣可以與之談論時弊的君王卻不同他談論,就辜負了我追求天下大治的苦心。”並且馬上傳令釋放洪亮吉回到原籍。洪亮吉到達謫戍之地剛一百天就被赦免回家。十年之後,在家中去世。 
《清史稿·洪亮吉傳》

關注字典網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很方便。

《清史稿·洪亮吉傳》原文及翻譯0
《清史稿·洪亮吉傳》原文及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