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孔禎傳》原文及翻譯

舊唐書

原文:

(孔)禎,高宗時為蘇州長史。曹王明為刺史,不循法度,禎每進諫。明曰:“寡人天子之弟,豈失於為王哉!” 禎曰:“恩龍不可恃,大王不奉行國命恐今之榮位非大王所保獨不見淮南之事乎?”明不悅,明左右有侵暴下人者,禎捕而杖殺之。明後果坐法,遷於黔中,謂人曰:“吾愧不用孔長史言,以及於此!”
(選自《舊唐書•文苑傳》)

譯文/翻譯:

孔禎,唐高宗時任蘇州長史。曹王李明為刺史,不照法令,孔禎常常進諫。李明說:“寡人是皇上的弟弟,難道還怕丟失王位嗎!”孔禎說:“恩寵不可倚仗,大王如果不奉行國家法令,恐怕今天的榮位,不是大王所能保住的,難道沒看到漢代淮南王的事嗎?”李明聽後不高興。李明身邊的人欺凌老百姓,孔禎逮捕並用杖刑處死了他。李明後來果然因犯法,被貶謫到黔中,他對人說:“我慚愧沒有聽孔長史的話,以至於有這樣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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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孔禎傳》原文及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