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柳仲郢傳》原文及翻譯

新唐書

原文:

柳仲郢,字諭蒙。長工文,著《尚書二十四司箴》。為韓愈咨賞。及進士第,為校書郎。牛僧孺辟武昌幕府,遷侍御史。有禁卒誣里人斫父墓柏,射殺之,吏以專殺論,而中尉護免其死,右補闕蔣系爭,不省。仲郢監罰,執曰:“賊不死,是亂典刑。”朝廷嘉其守。累轉吏部郎中。時詔減官冗長者,仲郢條簡浹日①,損千二百五十員,議者厭伏。遷左諫議大夫。御史崔元藻以覆按吳湘獄得罪,仲郢切諫,宰相李德裕不為嫌,奏拜京兆尹。會廢浮屠法,盡壞銅象為錢。仲郢為鑄錢使,吏請以字識錢者,不答。中書舍人紇乾臮訴甥劉詡毆其母,詡為禁軍校,仲郢不待奏,即捕取之,死杖下。宣宗初,德裕罷政事,坐所厚善,出為鄭州刺史。左遷秘書監。數月,出河南尹,以寬惠為政。或言不類京兆時,答曰:“輦轂之下,先彈壓;郡邑之治,本惠養。烏可類乎?”擢劍南東川節度使。大吏邊章簡挾勢肆貪,前帥不能制,仲郢因事殺之,官下肅然。為山南西道節度使。貶雷州刺史。以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會盜發父墓,棄官歸華原。徙華州刺史,不拜。鹹通五年,為天平節度使。卒於鎮。仲郢方嚴,尚氣義,事親甚謹。李德裕貶死,家無祿,不自振;及領鹽鐵,遂取其兄子從質為推官,知蘇州院。宰相令狐綯持不可,乃移書開諭綯,綯感悟,從之。每私居內齋,束帶正色,服用簡素。急於摘貪吏,濟單弱。每旱潦,必貸匱蠲負,里無逋家。衣冠孤女不能自歸者,斥稟為婚嫁。在朝,非慶弔不至宰相第。家有書萬卷所藏必三本上者貯庫其副常所閱下者幼學焉仲郢嘗手鈔《六經》又類所鈔它書凡三十篇號《柳氏自備》旁錄仙佛書甚眾皆楷小精真無行字。
(選自《新唐書·柳仲郢傳》,有刪改)

譯文/翻譯:

柳仲郢字諭蒙。擅長寫文章,撰著有《尚書二十四司箴》,受到韓愈的讚揚。考中進士科,任校書郎。牛僧孺徵用他到武昌幕府任職,升任侍御史。有禁軍士卒誣告鄉里有人砍掉了他父親墳墓上的柏樹,用箭射死了那個人,執法官吏以擅zi6*殺人論處那個禁軍士卒,而禁軍中尉出面要求減免禁軍士卒的死罪,右補闕蔣繫上奏爭論,皇上沒有醒悟。柳仲郢擔任監罰之職,堅持上奏說:“不處死這樣的罪犯,就是擾亂法令和刑罰。”朝廷稱讚柳仲郢守法。柳仲郢多次囀任為吏部郎中。當時皇帝下詔削減多餘無用的官員,柳仲郢花了十天時間分條核查,減少了一千二百五十人,議論的人佩服他。升任左諫議大夫。御史崔元藻因查辦吳湘案而獲罪,柳仲郢極力諫諍,宰相李德裕沒有因此事而怨恨他,反而上表奏請拜授他任京兆尹。恰逢朝廷下令廢除浮屠法,毀掉所有銅像:來鑄造錢幣。柳仲郢任鑄錢使,有屬官請求在錢幣上刻字,他不答應。中書舍人紇乾皋控告外甥劉詡毆打母親,劉詡是禁小校,柳仲郢不等上奏,馬上將劉詡逮捕,用枝打死。宣宗初年,李德裕被免去宰相之職,柳仲郢因與李德裕親善而獲罪,出任鄭州刺史。被降任為秘書監。數月後,出任河南尹,為政注重寬惠。有人說這和他任京兆尹時不一樣,他回答說:“對在天子腳下的京城,要以彈劾制服為先;對府縣的治理,要以施惠休養為本。怎能一樣呢?”升任劍南東川節度使。大吏邊章簡仗勢大肆貪暴,以前的節度使不能制服,柳仲郢借事由殺死邊章簡,手下的官吏也肅然起敬了。出任山南西道節度使。貶任為雷州刺史。以太子賓客的身份在東都任職。恰好有盜賊挖掘他父親的墳墓,他放棄官職返回華州。調任華州刺史,沒有接受任命。鹹通五年,出任天平節度使。在節鎮任上去世。柳仲郢正直嚴肅,崇尚氣節,侍奉父母特別恭謹。李德裕被貶而死,家人沒有俸祿,不能自救;等到他代理鹽鐵轉運使時,便選拔李德裕兄長的兒子李從質為推官,主管蘇州院的鹽鐵事務。宰相令狐絢堅持說這不可以,他就寫信勸說開導令狐絢,令狐絢深受感動,聽從了他的建議。他每每獨自在家居住,也是衣帽整齊神色嚴肅,服飾器用簡單樸素。所關注的是指斥貪官污吏,救濟孤單貧弱之人。每遇旱澇災害,一定借錢給窮得一無所有的人並減免虧欠的賦稅,所以鄉里沒有逃亡的人家。士大夫家的孤女無能力婚嫁的,他就贈給穀物幫助置辦嫁妝而婚嫁。在朝廷時,沒有賀喜弔唁之事不去宰相家中。柳氏家中有萬卷藏書,所收藏的書一定有三本:最好的上品保管在庫中,其次一些的是經常閱覽時用的,差些的下品為幼兒學習時用的。柳仲郢曾親手抄錄《六經》,還分類抄錄其他書籍共三十篇,取名叫《柳氏自備》,另外還抄錄了很多道教和佛教一類的書,所有抄錄的都是用精美的楷書小字,沒有用行書的情況。
《新唐書·柳仲郢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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