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吳中復傳》原文及翻譯
原文:
吳中復,字仲庶,興國永興人。父仲舉,仕李煜為池陽令。曹彬平江南,仲舉嘗殺彬所招使者。城陷,彬執之,仲舉曰:“世祿李氏,國亡而死,職也。”彬義而不殺。
中復進士及第,知峨眉縣。邊夷民事淫祠太盛,中復悉廢之。廉於居官,代還,不載一物。通判潭州,御史中丞孫抃薦為監察御史,初不相識也。或問之,抃曰:“昔人恥為呈身御史,今豈有識面台官耶?”遷殿中侍御史。彈宰相梁適,仁宗曰:“馬遵亦言之矣。”且問中復曰:“唐自天寶後治亂分,何也?”中復歷引姚、宋、九齡、林甫、國忠用舍以對。適罷,中復亦通判虔州,未至,復還台。 富弼主李仲昌開六漯河,內臣劉恢密告所斷岡與國姓上名同,賈昌朝陰助之,欲以搖弼。詔中復往治,促行甚急。中復言:“獄起奸臣,非盛世所宜有。”馳至,較其名,乃趙征村也,亦無岡勢,獄以故得止。又彈宰相劉沆,沆罷。改右司諫,同知諫院。遷御史知雜事、戶部副使,擢天章閣待制,知澤州、瀛州,移河東都轉運使,進龍圖閣直學士、知江寧府。郵兵苦巡轄官苛刻,縶而鞭之。獄具,法不至死,中復以便宜戮首惡,流其餘,入奏為令。歷成德軍、成都府、永興軍。 河北行青苗法,使者至,將先下州縣。中復檄之曰:“斂散自有期,今先事擾之,何也?”拒不聽,且以報。安撫司韓琦方疏諫青苗,錄其語以上。熙寧並省郡邑,以永康為縣,中復言:“永康控威、茂,不可廢。”其後因夷竟復之。
關內大旱,民多流亡。中復請加賑恤,執政惡之,遣使往視,謂為不實,削一階,提舉玉隆觀。起知荊南,坐過用公使酒,免。卒,年六十八。中復樂易簡約,好周人之急,士大夫稱之。
譯文/翻譯:
吳中復,字仲庶,興國永興人。父親仲舉,為南唐李煜做官,為池陽令。曹彬平定江南,吳仲舉曾經殺死曹彬所招的使者。城被攻陷,曹彬逮捕了吳仲舉,仲舉說:“我家世世代代吃李氏的俸祿,國亡我死,這是我的職責。”曹彬認為他是忠義之士沒有殺死他。
吳中復進士及第,主持掌管峨眉縣。邊疆百姓濫建祠廟的現象太過興盛,吳中復全部廢除了。他在官位上清廉,重新被調回朝廷任職時,不載回一件物品。在潭州做通判,御史中丞孫抃推薦他為監察御史,最初兩人不相識。有人問他,孫抃說:“過去人們以成為自薦求仕的御史為恥,現在難道有徇私薦人的嗎?”吳中復升任殿中侍御史。彈劾宰相梁適,仁宗說:“馬遵也說了這件事。”並且問吳中復說:“唐朝自天寶後亂治分合,為什麼呢?”吳中復逐個引用姚崇、宋璟、張九齡、李林甫、楊國忠任免的事來回答。到任職結束,中復又做虔州通判,還未到任,又回到御史台。
富弼主李仲昌開六漯河,太監劉恢密告所管理的山岡與國姓上名字相同,賈昌朝暗中幫助他,想要動搖富弼的地位。皇上下詔讓中復前往治理,催促行程十分著急。中復說:“冤案(一定)由奸臣興起,這不是太平盛世應該有的。”趕到,考查他的名字,是趙征村。也沒有山岡,冤案因此得以終止。又彈劾宰相劉沆,劉沆被罷免。任龍圖閣直學士、掌管江寧府。郵兵苦於巡轄官的苛刻,郵兵把他捆起來然後用鞭子抽巡轄。(郵兵犯上作亂)。罪案已定(已詳盡、結案),按照法令不至於死,吳中復斟酌案情行事殺了首惡,流放了其他人,上奏朝廷後定為法令。歷任成德軍、成都府、永興軍。
河北實行青苗法,使者到達,要先下州縣。中復發檄文說:“糧食買進賣出自有日期,現在事先打擾,為什麼呢?”使者拒不聽從,將要上報。安撫司韓琦正上書諫青苗法,記錄他的話來呈給皇上。宋神宗合併省、郡邑,要把永康作為縣,中復說:“永康控制威州、茂州,不可廢除。”後來因為夷亂最終恢復。
關內大旱,老百姓大多流亡。中復請求增加賑濟撫恤,執政者討厭他,派使者去視察,說不符合實情,削一級官階,提拔掌管玉隆觀。起用掌管荊南知府,因為過度用公款,以酒使性犯罪,被免職。死亡,六十八歲。吳中復性格開朗平易近人生活簡樸,喜歡救濟別人的難處,士大夫都稱讚他。
《宋史·吳中復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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