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梁肅傳》原文及翻譯

金史

原文:

梁肅,字孟容,奉聖州人。天眷二年,擢進士第,調平遙縣主簿,遷望都令。以廉,入為尚書省令史。攝大名少尹。正隆末,境內盜起,驅百姓平人陷賊中不能自辨者數千人,皆系大名獄。肅到官,考驗得其情讞,出者十ba6*九。改大興少尹。肅上疏言:“方今用度不足,非但邊兵耗費而已吏部以常調除漕司僚佐皆年老資高者為之類不稱職臣謂凡知錢穀利害能使國用饒足而不傷民者許上書自言。就擇其可用,授以職事。每五年委吏部視其增耗而黜陟之。”不報。除河北東路轉運副使。是時,窩斡亂後,兵食不足,詔肅措置沿邊兵食。移牒肇州、北京、廣寧鹽場,許民以米易鹽,兵民皆得其利。轉吏部尚書。上疏論台諫,其大旨謂:“台官自大夫至監察,諫官自大夫至拾遺,陛下宜親擇,不可委之宰相,恐樹私恩,塞言路也。”上嘉納之。 
肅舉同安主簿高旭,除平陽酒使,肅奏曰:“明君用人,必器使之。旭儒士,優於治民,若使榷酒酤,非所能也。”上曰:“善。”久之,為濟南尹,上疏曰:“刑罰之重,於斯為甚。今太平日久,當用中典,有司猶用重法,臣實痛之。”拜參知政事。上謂侍臣曰:“梁肅以治入異等,遂至大任,廉吏亦可以勸矣。”肅奏:“漢之羽林,皆通《孝經》。今之親軍,即漢之羽林也。臣乞每百戶賜《孝經》一部,使知臣子之道。”上曰:“善。”詔與護衛俱賜焉。二十三年,肅請老,上謂宰臣曰:“梁肅知無不言,正人也。卿等知而不言,朕實鄙之。雖然,肅老矣,宜從其請。”遂致仕。二十八年,薨。謚正憲。 
(《金史•列傳第三十四》) 

譯文/翻譯:

梁肅,字孟容,是奉聖州人。天眷二年考中了進士,調任平遙縣主簿,升任望都縣令。因為清廉,被召入朝廷擔任尚書省令史。又擔任大名府少尹。正隆末年,大名境內出現盜賊,官府把那些陷身於盜賊中而無法辯白自己的數千平民百姓,都抓起來關進大名監獄。梁肅到任後,經過考察得到實情進行審理,放出了十分之ba6*九。改任大興府少尹。梁肅上疏說:“當今國家財力匱乏,不僅是邊境軍隊耗費的。吏部按常規任命各漕司的官員,都是讓年老有資格的人去擔任,大都不稱職。我認為,凡是懂得錢糧事務和知道怎樣做能使國家用度充足而且不傷害百姓的人,允許他們上書推薦自己,朝廷從中選擇那些可以任用的,授予他們職務。每五年,吏部派官員視察財用的增減情況而升降他們的職位。”皇帝未予批覆。被任命為河北東路轉運副使。這時正值窩斡變亂之後,軍糧不足,皇帝下詔讓梁肅籌措邊兵的軍糧。梁肅發布命令要求肇州、北京、廣寧的鹽場,允許百姓以米換鹽,軍隊和百姓都得到了好處。轉任吏部尚書。上疏談論御史台的進諫事務,其基本意思是:“御史台官員從大夫升任監察,諫官從大夫升任拾遺,陛下應該親自挑選,不能把這事委託給宰相,擔心這樣會讓宰相施予私人恩惠,堵塞了進言之路。”皇帝讚賞並採納了他的意見。 
梁肅推薦了同安縣的主簿高旭,高旭被任命為平陽酒使,梁肅上奏說:“明君任用人才,就像使用器物一樣。高旭是個儒生,其長處在於治理百姓,如果讓他管理酒的買賣,不是他能勝任的。”皇上說:“對。”過了很久,他擔任了濟南尹,上疏說:“刑罰的嚴重,在今天達到了極點。如今太平時間長了,應該使用中等法典,但有關部門仍然使用重型法典,我實在為此痛心。”又被任命為參知政事。皇帝對侍臣說:“梁肅因為治理進入優秀官員行列,於是擔任了高官,廉能的官員可以藉此勉勵自己了。”梁肅上奏:“漢代的羽林軍都通曉《孝經》。今天陛下的親軍,也就是漢代的羽林軍。我請求每百戶賞賜一部《孝經》,讓他們懂得做臣子的道理。”皇上說:“好。”下詔羽林軍和護衛人員都賜予《孝經》。二十三年,梁肅請求退休養老,皇帝對宰相說:“梁肅知無不言,是個正人君子。你們知而不言,我確實瞧不起你們。儘管如此,梁肅老了,應當批准他的請求。”於是他退休。二十八年去世,諡號是正憲。 
《金史·梁肅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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