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必大傳》原文及翻譯
《宋史•列傳第一百五十》
周必大傳
原文:
周必大,字子充,號平園老叟。少英特,父死,鞠於母家,母親督課之。紹興二十年,第進士,授徽州戶曹。中博學宏詞科,教授建康府。除太學錄,召試館職,高宗讀其策,曰:“掌制手也。”
孝宗踐祚,除起居郎。侍經筵,嘗論邊事,上以蜀為憂,對曰:“蜀民久困,願詔撫諭,事定宜寬其賦,則安矣。”應詔上十事,皆切時弊。
權給事中,繳駁不辟權幸。金索講和時舊禮,必大條奏,請正敵國之名,金為之屈。曾覿、龍大淵得幸,台諫交彈之,並遷知閣門事,必大與金安節不書黃,且奏曰:“陛下於政府侍從,欲罷則罷,欲貶則貶,獨於二人委曲遷就,恐人言紛紛未止也。”明日宣手詔,謂:“給舍為人鼓扇,太上時小事,安敢爾!”必大入謝曰:“審爾,則是臣不以事太上者事陛下。”退待罪,上曰:“朕知卿舉職,但欲破朋黨、明紀綱耳。”旬日,申前命,必大格不行,遂請辭去。
久之,差知南劍州,改提點福建刑獄。除秘書少監,兼直學士院,兼領史職。未幾,辭直學士院。張說再除簽書樞密院。必大奏曰:“昨舉朝以為不可,陛下亦自知其誤而止之矣。曾未周歲,此命復出。貴戚預政,公私兩失,臣不敢具草。”必大出國門,除建寧府。必大至豐城稱疾而歸。後必大三請辭,以此名益重。久之,除敷文閣待制兼侍讀、兼權兵部侍郎、兼直學士院。上勞之曰:“卿不迎合,無附麗,朕所倚重。”
除兵部侍郎,尋兼太子詹事。奏言“太宗儲才為真宗、仁宗之用,仁宗儲才為治平、元佑之用。自章、蔡沮士氣,卒致裔夷之禍。秦檜忌刻,逐人才,流弊至今。願陛下儲才於閒暇之日。”上日御球場,必大直諫之。久雨,奏請減後宮給使,寬浙郡積逋,命省部議優恤。
淳熙十四年,拜右丞相。十六年,拜左丞相。慶元四年薨,諡文忠。有《平園集》。(《宋史•列傳第一百五十》)
譯文/翻譯:
周必大,字子充,號平園老叟。父親叫利建,周必大年輕時英俊奇偉,父早故,由外祖母家撫養,母親親自督促他勤奮讀書。紹興二十年,周必大中進士,授官徽州戶曹。後又中博學宏詞科,任建康府學館的教授。不久,周必大被調到太學任職,宋高宗閱讀了周必大起草的策文後,說道:“真是大手筆啊!”
宋孝宗即位以後,被任命為起居郎。(一次),侍奉宋孝宗講經,孝宗對蜀地的情況頗為擔憂,周必大回答道:“蜀地的人民長期困頓,希望陛下頒詔對他們安撫勸諭,事情安定後應當寬限他們的租賦,這樣,蜀地就可以安定了。”應詔上書列了十件事,都切中時弊。
暫代給事中之職,他上奏辯駁,不避權貴。金索要議和時厚禮,周必大分條上奏,請求確定敵國的名稱,金國因此屈服。曾覿.龍大淵得到孝宗的寵幸,眾多大臣紛紛上書彈劾他們。(孝宗不僅沒有接受大家的意見,)反而晉升兩人的職務。詔旨下達後,周必大和金安節拒絕在上面簽署同意的意見,並且上奏孝宗:“陛下對於政府中官員,欲罷則罷,欲貶則貶,惟獨對於曾.龍二人委曲遷就,多加重用,恐怕眾人會議論紛紛啊!”第二天,孝宗宣布了自己提升曾.龍的手詔,並對周必大呵斥道:“你的官職只不過是為人君鼓扇而已,在先皇帝時位卑事微,如今怎敢抗命!”周必大進入宮廷向皇帝謝罪,但他仍然堅持已見:“我知道了,那么為臣也就不以侍奉先皇帝的態度來侍奉陛下了。”說完,周必大退至一邊,等待處罰。孝宗(看到周必大的態度堅決,)說道:“我知道你忠貞事國,舉薦官員時極力破除朋黨.嚴明綱紀。”十天以後,孝宗重申以前的命令,周必大仍然拒不奉命。不久,他辭去了給事中的職務。
過了很長時間,周必大先後擔任南劍州知府,福建刑獄提點官。以後又升任秘書少監,同時在直學士院任職,兼任史職。不久,辭去直學士院職。張說又命擔任簽書樞密院。周必大諫道:“(關於此人的任用,)以前曾經在朝廷上議論過,大家都認為不可,陛下也覺得這個決定不妥而改變了自己的想法。現在沒過多長時間,又作出這樣的命令,使貴戚干預朝政,於公於私都是缺失,臣下不敢起草詔書。”結果,周必大被罷去京官,調任建寧府。他到了豐城便稱病回到京城。後來周必大屢次辭官不就,由此名聲更重。過了一段時間,又擔任了敷文閣待制兼侍讀.兼權兵部侍郎.兼直學士院。連孝宗也由衷感嘆道:“你不迎合別人,也無所依附,正是我最器重的。”
周必大擔任兵部侍郎,不久兼太子詹事。上奏說:“太宗儲才為了真宗.仁宗之用,仁宗儲才為了治平.元佑之用。自從章.蔡京以來挫傷士人志氣,最終導致“自取滅亡”。秦檜忌妒刻薄,排擠人才,流弊至今。希望陛下在平日儲蓄人才。”皇帝沉迷於球場,必大直言勸諫。江浙久雨,上奏請求減少後宮的開支,免去江浙郡縣拖欠的稅收,命令省部注重撫恤。
淳熙十四年,周必大任右丞相。十六年,任左丞相。慶元四年,周必大去世,被朝廷謚為“文忠”。有著作《平園集》。
注釋:
①踐祚:即位,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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