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告子下·比較》原文及翻譯

孟子·告子下
比較

原文:

任①人有問屋廬子②曰:“禮與食孰重?”
曰:“禮重。”
“色與禮孰重?”
曰:“禮重。”
曰:“以禮食,則飢而死;不以禮食,則得食,必以禮乎?親迎(3),則不得得妻;不親迎,則得妻,必親迎乎?”
屋廬子不能對,明日之鄒以告孟子。
孟子曰:“於答是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齊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於岑摟④。金重於羽者,豈謂一鉤金(5)與一輿羽之謂哉?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6)食重?取色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應之曰:‘紾(7)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不紾,則不得食,則將紾之乎?逾東家牆而摟其處子(8),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妻,則將摟之乎?”’

注釋:

①任:春秋時國名,故址在今山東濟寧。②屋廬子:孟子的學生。 ③親迎:古代婚姻制度,新郎親迎新娘。這裡代指按禮制娶親。(4)岑樓:尖頂高樓。⑤鉤:衣帶鉤。一鉤金即一衣帶鉤那樣一點點金。 (6)翅:同“啻”,只,止,但。97)紾(zhen):扭轉。(8)處子:處女。

譯文/翻譯:

有個任國人問屋廬子說:“禮和食哪樣重要?”屋廬子說:“禮重要。”那人問:“娶妻和禮哪樣重要?”
屋廬子說:“禮重要。”
那人又問:“如果非要按照禮節才吃,就只有餓死;不按照禮節而吃,就可以得到吃的,那還是一定要按照禮節嗎?如果非要按照‘親迎’的禮節娶妻,就娶不到妻子;不按照‘親迎’的禮節娶妻,就可以娶到妻子,那還是一定要‘親迎’嗎?”
屋廬子不能回答,第二天就到鄒國,把這話告訴了孟子。
孟子說:“回答這個問題有什麼困難呢?如果不比較基礎的高低是否一致,只比較頂端,那么,一塊一寸見方的木頭可以使它高過尖頂高樓。我們說金屬比羽毛重,難道是說一個衣帶鉤的金屬比一車羽毛還重嗎?拿吃的重要方面和禮的細節相比較,何止於吃的重要?拿娶妻的重要方面和禮的細節相比較,何止於娶妻重要?你去這樣答覆他:扭折哥哥的胳膊,搶奪他的食物,就可以得到吃的;不扭,便得不到吃的,那會去扭嗎?爬過東邊人家的牆壁去摟抱人家的處女,就可以得到妻子;不去摟抱,便得不到妻子,那會去摟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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