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劉煒傳》原文及翻譯

明史

原文:

劉煒,字有融,慈谿人。正統四年進士。授南京刑科給事中。副都御史周銓以私憾撻御史。諸御史范霖、楊永與尚褫等十人共劾銓,煒與同官盧祥等復劾之。銓下詔獄,亦訐霖、永及煒、祥等。王振素惡言官,盡逮下詔獄。霖、永坐絞,後減死。他御史或戍或謫。煒、祥事白留任,而銓已先瘐死。煒累進都給事中。 
景泰四年,戶部以邊儲不足,奏令罷退官非贓罪者,輸米二十石,給之誥敕。煒等言:“考退之官,多有罷軟酷虐、荒溺酒色、廉恥不立者,非止贓罪已也。賜之誥敕,以何為辭?若但褒其納米,則是朝廷誥敕止直米二十石,何以示天下後世?此由尚書金濂不識大體,有此謬舉。”帝立為已之。山東歲歉,戶部以尚書沈翼習其地民瘼,請令往振。及往,初無方略。煒因劾翼,且言:“其地已有尚書薛希璉、少卿張固鎮撫,又有侍郎鄒乾、都御史王竑振濟,而復益之以冀,所謂‘十羊九牧’。乞還冀南京戶部,而專以命希璉等。”從之。平江侯陳豫鎮臨清,事多違制。煒劾之,豫被責讓。 
明年,都督黃竑以易儲議得帝眷,奏求霸州、武清縣地。煒等抗章言:“竑本蠻僚,遽蒙重任。怙寵妄乾,乞地六七十里,豈盡無主者?請正其罪。”帝宥竑遣戶部主事黃岡謝昶往勘還奏果民產戶部再請罪竑帝卒宥焉昶官至貴州巡撫以清慎稱。 
煒天順初出為雲南參政,改廣東,分守惠、潮二府。潮有巨寇,招之不服,會兵進剿,誅其魁。改蒞南韶。會大軍征兩廣,以勞瘁卒官。 
(注)①憲:屬吏稱上司為“憲”,如憲台(御史官統稱)。②印券:蓋有官印的憑證。 

譯文/翻譯:

劉煒,字有融,是慈谿人,正統四年考中進士,被授予南京刑科給事中一職。副都御史周銓因私人怨恨鞭笞御史,眾御史范霖、楊永和尚褫等十人共同彈劾周銓,劉煒和同僚盧祥等人也彈劾他。周銓被關入欽犯監獄,也揭發了范霖、楊永和劉煒、盧祥等人。王振一向憎惡諫官,於是把他們都拘捕投入詔獄。范霖、楊永被判絞刑,後來減罪免死。其他御史有的戍邊有的貶謫有的降職。劉煒、盧祥等事情弄清楚後留任,而周銓已經先在獄中病死。劉煒多次升任至都給事中。 
景泰四年,戶部以邊境儲備不足為由,奏請皇上讓被罷免的沒有貪污罪行的官員繳納二十石粟米,朝廷給予他們封官授爵的文書。劉煒等人進言說:“已經考查罷免的官員,多是散漫暴虐、沉溺酒色和不講廉恥的人,不只是貪污之罪而已,賜予他們誥敕,用什麼理由?如果只是褒獎他們繳納粟米,那么朝廷的誥敕就只值二十石米,用什麼昭示天下後世?這是由於尚書金濂不識大體才有這樣荒謬的建議。”皇帝為此立即禁止。山東年成歉收,戶部因為尚書沈翼熟悉那個地方民眾的疾苦,請求派他去賑災。等到沈翼去了之後,完全沒有辦法。劉煒因此彈劾沈翼,並進言說:“那個地方已經有尚書薛希璉、少卿張固鎮守安撫,又有侍郎鄒乾、都御史王竑賑濟,而又增加了沈翼,可稱為“十隻羊九個人放”請求把沈翼召回南京戶部,而專門把此事交給薛希璉等人去做。”皇帝聽從他的建議。平江侯陳豫鎮守臨清,所做的事情多違背法制。劉煒彈劾他,陳豫被斥責。 
第二年,都督黃竑因更換太子的奏議而得到皇帝的賞識,上奏希望得到霸州、武清縣的土地。劉煒等直言上疏說“黃竑本是蠻夷官員,突然蒙恩擔當重任。仗恃恩寵狂妄要求利益,請求土地六、七十里,難道都是沒有主人的土地嗎?請追究他的罪過。”皇帝寬恕了黃竑,派戶部主事黃岡、謝昶前去勘察。回京上奏,果然是百姓的產業。戶部又請求懲治黃竑,皇帝最終寬恕了他。謝昶官至貴州巡撫,以清廉謹慎著稱。 
劉煒於天順初年出任雲南參政,改任廣東,分別管理惠、潮二府。潮州有強大的賊寇,劉煒招降他們,他們不歸服,劉煒匯集兵力進行圍剿,殺了他們的頭領。後改任南韶。正逢大軍征伐兩廣,因辛苦勞累死在任上。 
《明史·劉煒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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